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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番外(对,九年后,作者回来写番外啦~) ...

  •   我是一棵树,一棵甘棠树。

      虽然才刚刚两寸高,又矮又细瘦,但,我还是要强调,我是一棵树。

      唉,只是运气有点儿背,出生在了咸阳宫里里最偏僻的院儿。院子一偏僻么,就容易荒着,然后杂草丛生,才是初春,就已经疯长到了尺余高。而我个子太小,拼了命也争不到多少雨水日光,连叶子都可怜巴巴的泛白发黄……但,我一定要努力活下去!

      至少要活到冬天!

      哼!作为一棵树,我可比那些杂草耐冷多了,落霜下雪也死不了,过了冬就能窜高好几尺,粗壮上一大圈儿,怎么都不怕它们了。

      至于眼下,我大约应该乐观点儿。说不定哪天这宫殿的主人就想起这院子来了,打算除除草呢?

      不过,听远处的木瓜树和李子树谝闲传的时候说起,这咸阳宫如今的主人好像叫什么秦王政……十六七岁,除了拜见母亲和祖母外,几乎不来后宫,宫里人丁稀少,根本没有妃子美人什么的。

      所以,盼着他想起这儿大概是一个很奢侈的念头。

      但,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呢?

      大约是我做梦太虔诚,一个多月后它竟成了真——这偏僻的小院儿居然住进了一个人类!

      那是个和我一样弱小细瘦的女孩子,十三四岁的样子,穿着……呃,我以前在宫里从来没见过的粗糙布料做的衣裳,后来才知道,那料子是纻麻,外头的庶民大多这么穿。

      而她,是年轻的秦王游猎时,带回的猎物之一,一个郑地庶民家的女儿。

      不晓得出于什么心理,被秦王丢在了这儿。

      但是,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

      “啊啊啊快看看我呀!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就在南边儿杂草堆里,我是棵树,是棵可以长高长大结甜甜的果子的甘棠树!”

      但,很可惜,我的呐喊并非人类的语言,她听不到;我个子太小被杂草淹没,她也看不到。

      我丧气得厉害,因为最近我四周的白蘩、莠草都已经长到了两尺高,叶子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密,我连它们叶缝儿漏下的阳光也照不到了。拢共五片叶子,已经黄落了两片,其余三片除了叶脉以外也快掉光色儿了,没有养分供给,根也越来越弱,我能感觉到自己已经渐渐流失的生命力……大概会死在明天罢,或者后天?

      “我会死在这里么?”第二天,我听到那新住进来的女孩子站在杂草丛边,看着东边的方向,自言自语。

      “不,要撑下去,多撑一天算一天。”我不知道是说给她,还是自己。

      就这样,我和她都撑过了一天又一天。

      到了三月初,她似乎渐渐适应了环境,不再像起初那样不安。同时,觉醒了农户家孩子的本能——打算在院里种点儿东西。

      就这样,那唤作“阿荼”的女孩子开始规划院落,然后穿上旧日的纻麻衣裳,扎起裙角,挽了袖子,开始一撮撮徒手拔草……

      啊啊啊啊啊在她干净利索连根拔起一大片又一片白蘩、莠草,然后手指就要揪到我的时候,我几乎一瞬间尖叫出声。

      “哎呀!这、这是一棵甘棠树!”

      呼……这一刻的救赎感谁懂?!

      她的声音极其好听,据说当时就是和同伴们在水泽采霍时唱歌动听,才被买下带回来的。而此刻,对视中,她的眼睛黑得带着灵气,干净清澈极了,泛着惊喜至极的光,小心翼翼地轻轻触了下我的叶子。

      “和鄢陵一样的树呢。”

      那个地名,应当是她的故乡。

      她放缓了进度,一棵一棵拔掉了我四周所有的杂草,从离我老远的地方就开始掘土,连一丝须根都没有伤到,就这样全根全叶地把我刨了出来,然后移栽到了北墙根儿上,整个院儿里阳光最好的地儿。

      从那天起,她天天都起得很早,用陶鉴捧了整整一鉴水,先从我浇起,然后是她在原先杂草丛的地方种下的其他花草们。她浇得很仔细,甚至会托着某片叶子,将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虫屎、鸟粪之类的东西细细洗净。

      ……呼,这日子,舒坦!

      日子一天天过去,紫堇、芍药她们出芽发叶,我也拔草似的长高起来,等到了初夏,我已经长到了两尺来高,叶片舒展,和杂草什么的再也不像了。

      而就在这一天,秦王来了。

      他是个很不好惹的人类。

      他带着阿荼一起进了屋,也不晓得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自他走后,她那天再没有出屋子……像是害怕。后来,听隔壁院儿的木瓜树他们闲谝时知道,庶民出身的女孩子,在这宫里比杂草还没根没蒂,秦王就算失手杀了她,也不过天上落场雨一样随意,几日光景后,便不剩任何痕迹。

      呸,我讨厌秦王!

      可第二天清晨,阿荼却照常早起,除草、浇花、细细洗净每片叶子上每一个泥点子。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嗯,不愧是她!

      就这样,后来秦王再来时,我就不那么担心了。

      渐渐地,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我觉得他好像对阿荼很感兴趣。我觉得这很合理,毕竟,她是那样一个庶民出身,被父母卖掉,给人当作猎物带来咸阳,囚于陌生的深宫,被秦王以死威迫之后,依然该干啥干啥,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井井有条,甚至鲜活生动的人呐。

      当晚,秦王留宿在这咸阳宫最偏僻的院子里。

      然后,阿荼依旧该干啥干啥,连每日浇水的量都是根据我的长势来用心调整的,唔……我长得越来越高了。

      后来,第二年夏天,他们的孩子出生时,我已经足足一丈高,可以稍微遮阴了。

      那个孩子,是阿荼取的名字,叫做扶苏。据她说,是生在郑地鄢陵的一种高大的树。

      嗯,我喜欢这个名字。

      不过,那小孩儿越长大越烦,我的叶子太高,他揪不到,就捉了几只蛩虫和斑蝥之类,让他们在我的树干上竞赛,或许用竹条绕圈,网了蛛网,从我这儿粘知了。

      唉,人类的幼年期真是闹心!

      一晃眼的工夫,等到长到三丈高的时候,他已经安静懂事了不少,五六岁的孩子每天从学院一回来,就是献宝似的和阿荼说今日在学堂新学会的字。两人便拿了木枝在树荫下一笔一划地写。

      ……不过,阿荼学得快多了。

      秦王早就成了这儿的常客。他几年前已经命人将隔壁的两间院子拆了,并进了这清池院,又重新修了一遍——原本是要搬新宫殿的,但阿荼不愿意。

      ……我当时差点儿喜极而泣。我才舍不得她呢。

      后来的日子,对我而言就平淡多了,小院儿里,扶苏一天天长大,开始在树下练字,后来在树下学术算、读经史,再后来在树下看舆图、写策论。

      而阿荼,跟着扶苏一起识字后,便也学术算、读经史,直到后来读完了书房四壁整整六架书。

      秦王么,听说忙得很,今儿伐韩,明儿灭魏,但,就是这么忙,也时常来清池院。我甚至怀疑,他仅有的一点儿余裕都花在了这儿。

      有一回傍晚,他来得匆忙,也没有令寺人通禀。

      进门的时候,阿荼洗罢澡,正在院子西角一点点哼着山歌儿,梳干头发,她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里,没有留意到秦王驾临。

      而那尊秦王,竟然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门边儿上,看她用木梳一点点梳头发,哼山歌……不晓得过了多久,又悄然离开,一点儿都没惊动她。

      莫名地,从那以后,我没有那么讨厌他了。

      在扶苏十七岁这年,听说他灭掉了这个天下所有的大国,成了世上唯一的王。好像还封了什么始皇帝。

      然后,更忙得不可开交。

      好像是怕山东六国还有残部不肯归服,他开始了御驾东巡……唔,应该常去的是海边,因为带回给清池院的,都是些什么珠贝砗磲之类,甚至有一回颇费周章,弄回了一架巨大的鲸骨。阿荼从未见过这样大的鱼,兴致勃勃看了好些天,然后甚至试着用击筑的乐尺一遍遍敲它成排的整齐鱼骨,竟真的试出了五音,奏了一曲颇好听的《山有扶苏》。

      唔,我不喜欢鱼腥味儿,实在搞不懂他们俩儿为啥喜欢这东西。

      日子就这么又过了十多年,阿荼一天天老去,每回来清池院的秦王,也一天天老去。人类,真是太匆促太短暂了。

      出于天性,我感觉得到他们身上一天又一天流逝的生命力,还有……即将逼近的死亡。

      我很难过,甚至慌乱,反倒阿荼不慌不怕,从容得如同过去三十多年里的每一天。

      第二年,我又一次开花的时候,阿荼青青倚着我睡在了花荫下,再没有醒来。

      不久,远方传来了秦王的死讯,算算时间,竟是同一天。

      我竟莫名有些释然,想起阿荼最喜欢的一支曲子——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十四岁时一见心悦、默默喜欢的人,数十载相守,白头终老,是不是也算得偿所愿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6章 番外(对,九年后,作者回来写番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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