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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买笔 ...

  •   小王子跟我说,老师希望大家能去买支钢笔,最好是“英雄”牌的。我有点讶异,在新闻里听说英雄金笔厂倒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现在说去买,是想挽救一下这个企业吗?似乎晚了。

      周末跑了几个文具店,果然晚了。钢笔尚有,“英雄”不再,市面上流行的是“公爵”牌。给小王子买了一支,她却并不爱用。现在的小孩爱用可擦水笔,写错即擦,用完即扔。再也没有难以去除的墨痕,也不再有哪支笔可以相伴多年,小王子从会写字起就习惯如此,若说遗憾,不过是我替她自作多情的假想,她自己不觉得。

      小王子的老师想必像我一样,早年拥有过一支爱不释手的“英雄”牌钢笔。无论何种人事,一去不返之际,依依惜别之时,我们总是格外念其好处。

      我年少时曾十分喜爱一幅雪莱手执鹅毛笔的画像,画得很细致,可见笔尖渗透的墨水,令我想象他心中一定诗情淋漓,一掐就是一把智慧的汁水;如果雪莱手无所执地面对一只电脑屏,我会觉得他饱满的额头周围飘荡的是云雾般难以捕捉的思绪……但世相飞驰,跑得比想象更快。

      多年前,席慕容写下伤感诗句:“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而如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仓促的书,连童话书也“加速”了,成仙不需修千百年,成鬼也不需在地狱油锅里煎到焦黄,只需举起魔杖大叫“变身”,美少女马上化身精灵。

      我依恋往日漫长中的细致和深度,但记忆沉落,太多太快,已来不及打捞。挽歌的调子哽咽喉间,也来不及唱出。或许,挽歌悲哀,不唱也罢。王国维当年已写下这样的话:“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我们应该说:一代有一代之生活。就像小王子的缤纷笔袋,也是为她所珍爱的。现在的孩子,舍不得的应是他们正拥有的便捷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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