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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秋里的夜其实很美 深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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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了,这样的季节,总是没到7 P.M天就黑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10分,我刚从学校出来,正在大街上慢吞吞的走着。
天上淅淅沥沥的下着毛毛雨,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团雨雾中,一切都朦朦胧胧,若有若无。路边一排高高的路灯,透出橘黄色的光,雾气把灯光笼罩成一团团的,像是灯笼,它把这深秋里的夜晚照的跟黄昏似的。
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由于办黑板报,所以晚走了一点。相信现在爸爸妈妈已经在开始为我担心了,我也很想加快点速度,早点到家。可是倔强的有些可怕的性格,使我不愿意为任何一点原因改变我的一点点习惯,哪怕是一点小小的习惯。仿佛走的慢是理所应当的!
在朦胧的雨中,前面隐约有一团光,是超市。我听见有拉卷帘门的刺耳的声音传来,大概是要关门了吧!
可是,不可以~~我还要买东西呢!很重要的东西,绝对不可以关门,只要错过这家超市,前面就再也没有卖食品的地方了。
眼看着卷帘门快要被拉下来了,可我却始终不愿加快我的步子。
晚上回家前吃一根棒棒糖,这是我2年以来的习惯,从未曾改过。不是我幼稚,而是我实在是走不出回忆这个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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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他在一个网吧里面当网管,网吧是他和他的朋友合伙开的,算起来,他也算的上是半个老板。可是他只要了网管这个名衔,这样似乎也很合乎他的性格――谦让,大度,温柔。
这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时我还在读书。季节正值初冬,和现在一样,才6点多,天就已经黑的一塌糊涂了。
我们学校坐落在偏郊外的一个小山坡脚下,环境倒是不错,早上起来整个学校都是雾蒙蒙的一片,,空气清新又安静,对学习是很有利的。可是一到了晚上,情况就不那么让人高兴了:从学校出来,到处都是小街小巷,走起来拐弯抹角的,而且多半的房子由于年生太久,都成了危房,很早就没有人住了,里面就堆上一些木头、旧家具等等杂物。一到晚上,到处都是黑糊糊的,走在这样的路上,如果突然冒出一条小猫小狗,也准能把我给吓个半死!
偏偏我又是生活委员,负责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包括教室的开门和锁门。这项工作就注定了我必须得是班里来的最早的,走的最迟的人。
每天天不亮,我就要从温暖的被窝里面爬出来,然后拿着那串该死的钥匙去学校开门;到了晚上放学,我又要等要同学们都走光了,我才能锁上教室门,走过这些黑胡同然后回家!
每天到了我快放学的时候,他一准会放下手中的工作,一个人走过黑暗的胡同,到我们学校的校门口去接我放学。每当我独自一人穿过学校空无一人的操场,就能看见不远处依在校门口的他:瘦高的个子,即使是厚厚的冬外套也不能掩藏住单薄的身躯。他总是靠在校门口的瓷砖上,面朝我的方向,手上的烟在亮着一个小红点,不停的闪烁着。乌黑略长的头发在他低头时会遮住那双细长有神的双眼,在冬风的吹拂下,原本柔顺的头发显的有些凌乱。
我不忍心让他在寒冷的风里面多站一会儿,哪怕是一分钟。
于是,我加快了步伐,他看见我来了,脸上又浮出了只有在我面前才会出现的笑容,像个小孩子般纯净好看的笑。
他很高,也很瘦,白皙细腻的俊脸上,薄薄的嘴唇因为冷的关系,有点儿发紫,白净的脸此时更显的白。他仍在对我微笑,原本不怎么起眼的衣服因为穿在了他的身上,也显的高贵起来:里面是灰白色的高领毛衣,脖子上围者我亲自为他织的围巾,外面是墨绿色的绒外套,淡蓝色的牛仔裤,黑白相间的运动鞋……一身的休闲,无论他穿什么,都是那么俊美,就如同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女□□慕的对象。我想这得来源与他优雅,少言,稳重的气质吧!
我背着书包,笑呵呵的走到他的面前,他扔掉了手中未抽完的半支烟,替我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紧紧的握住了我的手,把他的手连同我的手一起放进他外套的口袋里。他是想为我的手加温,可是他不曾知道他的手甚至比我的手还要冰凉。
我挽着他的胳膊在瑟瑟发抖,他把我拥的更紧了,还不忘把我的手拿到他的嘴唇前对着它呵气,瞬时,一股暖流袭来,不知不觉中,我也为我身边有他而由衷的感到高兴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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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这样相拥着,相伴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出了这些该死的黑胡同。
前面就是灯火辉煌的热闹大街了,重见光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前面的杂货铺去给我买一支棒棒糖,他之所以会这样做,只因为我曾经对他说过:“我很喜欢吃奶油味的棒棒糖,你会给我买吗?”
每次他去给我买棒棒糖时,都会像是捡到了金砖一样高兴,然后带着一脸的孩子气的笑,举着棒棒糖对我说:“给你的!”正当我要伸手去拿时,他却一下自把棒棒糖藏到身后,贪婪的说:“叫一声‘亲爱的老公’才能给你哦!”我会故意气的跺脚,然后他在一旁笑的直不起腰。
真是淘气的人!不过,看着平时他对别人不冷不热,却对我无微不至,感动一再的蔓延……原来,他也有可爱的一面,不过这一面可以说是不为人知的――当然,除开我!
我总喜欢拉他到光线暗的地方去,并不是我对他有什么坏心眼,而是喜欢看见微弱的光照到他的脸上,俊美的脸更显得菱角分明,眼睛似乎也有一些闪闪发光的灵气,有那么一点坏坏的笑,邪美到了极点~~这张脸,是许多人所羡慕,甚至嫉妒的,可我却可以拥有它!百看不厌的感觉,我总算是尝到了!
整个冬天,因为有了他温暖的怀抱,我没有察觉一丝的寒冷。走在黑暗的胡同里,也因为有了他的陪伴,我从不感到一点惧怕!
有他在我身边,我就是最勇敢的人。
可是,人终究还是会变的。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学会了忧郁;我不再因为拥有他而感到满足。我的脾气越来越差,没来由的发火,对他亦是如此。他对我的关怀无可挑剔,而我却从不珍惜。
因为学习上的种种压力,我把自己内心的压抑变为了火气,全撒在他身上,我希望他能和我生气,这样,我就能和他大闹一场,然后把自己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而他不但没有生气,而且还总是想方设法哄我开心。既然他都已经做到了这一步,我又不得不把满腔待发的怒火活生生的咽下去,重新笑脸迎人。
就是在他这种“调教”下,我的火气越来越小,脾气越来越好,却越来越忧郁了……
我是很希望自己能嫁给他,让他一辈子这样呵护我,关心我。
家乡的冬季是没有雪的,虽然很冷,却从来看不见天上能掉下雪花来。那时我有2个愿望,都和他牵的上关系:第一个愿望就是能在大学毕业以后嫁给他,从此过着幸福的2人世界的生活;第二个愿望就是上大学的时候能考上一个冬天能下雪的地方,最好是他能和我一起去,然后我们就在冬天的漫天飞雪里面玩耍、拥抱……
这些愿望都很美很美,我甚至认为我无需什么其他的东西,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会很美,很浪漫,很满足。
可是不久却收到了他要离开的消息。他要去外地,是的,他要去外地!
是什么原因要去,到至今我也没有问,他走的前一天晚上,照例到学校去接我。我眼泪汪汪地拉着他的衣袖哀求他:“别走好吗?”他宠爱的摸摸我的头,无奈又苦楚的笑了:“不能不走。傻姑娘,如果没有到非走不可的地步,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我哭了,眼泪流了下来,我却没有伸手去擦,任凭它流:“也就是说…现在…非走不可了吗?”
他没有说话,而是无声的揽住了我的肩,照例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今天我却很没用,早以走熟了的路,我却摔了几跤,他温柔和把我扶起,始终没有说话。
到了灯火辉煌的大街,他用衣袖帮我擦了擦眼泪,终于说话了:“静,不问问我为什么要走吗?”
刚擦完的眼泪又在眼睛里面翻滚了:“反正都是要走的,我问了有什么用!”
他的眉头皱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心疼,爱抚的再一次为我擦干眼泪。双手握住我的肩膀,低着头对我说:“等我一下!”
没等我答复,他就径自跑进了杂货铺里。看着他跑远的背影,仿佛他在下一秒就会永远离开我。我独自站在原地等他,边等边在哭。我知道我很没用,大街上哭泣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可是如果我的眼泪能留住他,那么我宁愿丢哪怕是一千次,一万次脸。
不久,他拿着2颗棒棒糖走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喜欢吃这么幼稚的东西。不过,我今天陪你一起吃!”
我再也按耐不住心里的难过,一下把糖夺过来扔在了地上,对他一阵狂吼:“你以为你是谁?你不替我想想,你走了我怎么办,难道让我这样等你一辈子吗?好,你不为了我留下来是不是,那你就一辈子别见我了!”
他的笑容在凝固,在僵住。他先是重重的低下了头,然后是缓缓的抬起,这一刻,我居然看见他漂亮的眼睛里面噙满了泪水,在灯光下闪动。
眼泪仍在他的眼睛里翻滚,他再一次低下了头,让额前的刘海遮住了眼睛,只留给我一个高高的鼻子和尖尖的下巴。
我们都在沉默,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再一次对他发火,或许,我根本就不该对他那么大吼的。我很想安慰他,可是眼里的泪水在我还没开口之前就落了出来,喉咙里也好象有什么东西在堵着,使的我根本发不出声,只是在心里一个劲的说“对不起”。
他的眼泪终于还是掉了出来,原来,自尊终究是战胜不了难过的。
他说:“你在恨我吗?”
这一句话问的我不知所措,该怎么回答他呢?
最后,我还是什么都没说,就一直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对不起…..我的手机号码不变,2年后,如果你能再联络我,我就回来;如果没有,我就当你把我忘记了。”
说完,还没等我说话,他就转身跑了。当我再次抬起头来,看到的只是一个暮灯下奔跑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