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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御台场(一) ...
01
星期六的早上,不用上班的我可以在床上赖着不起来。此时的东京已经进入了冬天,窗外下起了冰雨。昨天看天气预报,我记得貌似今天的天气是雨夹雪。疲惫的我干脆把整个人都埋进了被窝,由于被子被拉扯,赤着的脚暴露在了外面。凉意从我的脚趾袭上我的脚背,渐渐的,整双脚被冻得有些僵硬,以至于我只能将整个人蜷起来,缩在被窝里。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外面的天色到底如何,只想赶紧入眠。
Insomnia,失眠症,又称入睡和维持睡眠障碍,症状主要为入睡困难。
两年前我的睡眠很好,直到我和刘先生分手以后,长期失眠这种症状便出现了。安眠药我不敢吃太多,我生怕最后它成了我的好朋友,让我依赖它,哪天神志不清的把它全部吞完,永久入眠。
房间里很安静,雨滴打在落地窗上发出噼噼啪啪的脆响,正当这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我听到手机响了,却又不愿意把手伸出去接,可纠结了半天,我还是摸到了手机,接通了那通电话。
“喂。”此时的我的头昏脑涨,根本没有心情睁开眼睛去来电显示。
“蔻蔻,还在睡觉吗?”刘先生干净清澈的声音就像泉水一样干净。
那声音曾经是在枕边蛊惑我,让我迷醉的魔音。
“恩。”我疲惫的应着。
听到我这么回答,刘先生便是咯咯直笑,然后用宠溺的语气跟我说:
“小懒猪,快点起床。”闻言,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以前我还和刘先生住在一起的时候,他每天就用这样的语气捏着我的鼻子,叫我起床。可是现在,我却觉得这样的话有些恶心,就像我曾经吃过的一种软糖,甜得发腻。
“我一夜没睡,有什么事你快说吧。”我继续闭着眼说着。
刘先生不知道我患上了失眠症,他以为我一觉醒来,不肯起床,但其实我好不容易有了困意,却被他一个电话吵醒。
他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他给予我的一切都是好的,其实不然,他给予我的有一部分是我不想要的。
“我酒店的地址已经确定下来了,在银座,待会我发给你。”刘先生这么说着。
闻言,我迟迟没有说话。此时在我耳边萦绕着的是两种声音,一种是“蔻蔻,去吧,去夺回你的男人,去破坏他和他妻子的婚姻,”另一种则是“蔻蔻,放下执念,忘了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去爱一个值得你爱的人。”
“蔻蔻?”刘先生见我不说话,便有些担心的问着。
“恩,你记得发给我。”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轻松的语气回答着。
“蔻蔻,我很想你,期待下个月和你的见面。”
刘先生的声音温温润润,就像一杯温度刚刚好的凉白开,干净透明,在这种寒冷的冬天,缓缓饮下去,滑过喉头,给人一丝暖意。
“我也是。”我简单的回答道,顿了顿,又说:“我好困,先睡了。再联系吧。”
“好,我等你。”刘先生回答着。
听他这么一说,我干脆按下了结束键,然后把手机随意的扔在枕头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本来,我买好了情趣内衣,助兴的香水,浓烈的红酒,准备下个月精致打扮一番,去银座和刘先生过一夜。可是,我想起那天在品川,宫本先生那直截了当的表白,心里就彷徨了。
宫本先生对我的好我看的眼里,我亦不是无情无义,铁石心肠的人,以至于此时,隐隐约约,有一种罪恶感在我的心里滋生。有人说,这世间,唯美食和爱不可被辜负,但我好像辜负了宫本先生太多的爱了。
想到这里,那只不安分的手机又响了。其实有时候我还是比较反感手机这种科技的产品的,在自己不愿意说话不愿意倾听的时候,那玩意儿就好像非要跟自己作对,不停的奏响来电铃音,响到你不得不去接。我执起了手机,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宫本先生。我踌躇了半分钟,长叹一口气,按下了拒听键。
倒也不是我特意不接他的电话,只是当下不想接他的电话。手机被我紧紧的攥在手里,我看着手机上的那条未接电话提示,整个人都在发呆。
就在这时,宫本先生干脆发了一条短信给我,短信的内容如下:
“昨晚又没睡?晚上吃了药就乖乖睡觉,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我下周一回来陪你。”
由于这周他弟弟宫本晴彦休假在家,宫本先生星期五就回神户的老家了。
看到这条短信,我干脆噗嗤一笑,心想,果然还是这深知我有失眠症的宫本孝信懂我,不会像刘先生一样,以为我是在赖床。
“晚安。”我用指尖按着触屏上的键盘小方格,打出了这么两个日语,然后按下发送键。一秒钟,我那条晚安的短信发到了宫本先生那里,下一秒钟,宫本先生的一句“晚安”便已经送达。
看到这一条,我就不继续回复了,将手机放在枕边,然后翻了个身,准备入眠。
02
三年前,二十三岁的我完成学业,离开英国,在中国的一线城市找工作。父亲是做服装进出口的,公司规模还算大,主要在东南亚运营。但是,我这人就是脑子有问题,眼前的捷径不走,非要朝一条充满荆棘和坎坷的路奔。那个暑假,我向各类公司投简历。终于,在那一年的九月,一家还算有名的时装杂志社打通了我的电话,让我去他们公司面试。后来,我通过了面试,便去那家时装杂志社做编辑。
虽说我的专业就是传媒方向的,但踏上社会,进公司工作,才发现,其实百分之二十靠的是专业知识,百分之八十靠的是边做边学。
初来乍到的我对于整个时尚杂志圈都不是很熟悉,以至于一开始工作的三个月压力很大,每天都如坐针毡。但是,我运气还算不错,在我做编辑的这三年里,遇到主编人都不错,常常在一边提点我。
当时,我的主编是一位四十岁的单身女强人,名曰凯莉。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冬天,她裹着一件驼色的茧形大衣,拎着手提包,踩着一双高跟鞋,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进办公室,气定神闲,冷眼观看这办公室里的一切。这一幕,使今后我对她的印象就是,由内而外,气场强大,自信优雅,风姿卓然,雷厉风行的佼佼者。
在时尚杂志社做编辑的时候,我大抵遇到过三种女人。第一种是和我一样的低级小编辑。她们画着浓妆,佩戴各类首饰,喜欢聚在一起闲言碎语,唧唧歪歪个没完。每个月攒着自己的工资,吃垃圾食品或者节食,在月底的时候买一件名牌单品,然后带进办公室炫耀。
第二种是有些追求的女人,她们只会坐着听别人的八卦,不会加入小编辑们的聊天。整天各种场子奔波,努力工作,业余时间就一个人窝在办公桌上看一些有名的时尚杂志,如VOGUE,ELLE。
第三种便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纵观一切,内外兼修,思维和气质性感至极的女人,比如凯莉主编。由于她常常提点我,我和凯莉主编私底下也算是不错的朋友。
我记得有一天,我去凯莉办公室的时候,凯莉拿着一件Stella McCarteny的宝蓝色茧形大衣,用手反复的摩挲,感受着它的材质。当时,我见她开心的笑着,便将手里的文件往她桌上一放,随口一句:
“面料不错。质地厚重,有垂感。”
“恩,蔻蔻,你说的不错。”
凯莉赞许道,顺手将她手上那件大衣往人形模特上一套,然后笔直的站着,如同审视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打量着那件茧形大衣。
百无聊赖的我干脆站到了她的一边,跟她一起看着那件被套在人形模特上的茧形大衣,只道:
“凯莉,你不觉得这种平直的线条,过于禁欲了吗?”
我眼里厚重的茧形大衣简直就是遮掩了女性线条的柔美,让一个女人在异性面前阐述何为“女人的帅”,撩拨不起异性的一丝情欲。
“你不觉得茧形大衣更能勾动出男人心理的猎取心吗?如果我是男人,我觉得一个女人把自己裹得紧紧的,引得我想把她扒开来,可比那些爆乳翘臀有意思多了。”
凯莉说着,双手抱胸,稍稍挪了一下脚步,换了个姿势站着。
后来,我常常想,为什么凯莉能够站稳自己主编的位置,在金字塔的顶端观望,大抵是因为她会揣摩男人。简单的来说,她清楚的知道一个女人到底该怎么撩拨男人,把一个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是所谓的“花看半开,酒饮微醉”的优雅么?”我上前执起了那茧形大衣的袖子,看着凯莉问着。
“正解。”凯莉点了点头,然后对着我说:
“真正漂亮的女人,胜在思维和气质上的优雅。我们身处的这个圈子太杂,脑子可比皮相重要多了。”
说着,凯莉指着办公室外那些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编辑,轻蔑的笑着,说
“如果一个女人只有一张皮,那一旦她的皮被人撕烂的时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听凯莉这么说,心里觉得我和她已经开始从茧形大衣的话题过度到女人的思维和情操这种问题上来了。但是,凯莉的那种观点我是认同的。
“凯莉,一直想问你,为什么还不结婚?”我知道其实这个问题不怎么礼貌,但是我还是问了。
一来,我是实在好奇四十的她为什么迟迟不结婚。要知道,在中国,女人四十岁还单身,简直就是罪无可恕。二来,我觉得凯莉这种霸气外露的女人应该不会和我计较。
“当你的私人生活乱成一团的时候,就说明你该升职了,《穿普拉达的女王》里的台词。”
凯莉说着,径直走到桌前,从一个装满了珠宝的首饰盒里取出了一只宝格丽的蛇形手镯,然后带在了那个人形模特的手上。还没等我说话,凯莉又怔怔的看着她的作品,喃喃道:
“而且,良缘未到,不必着急。”
“一只蛇形镯就够了?”我看着她的作品,问着。
诚然,在二十三岁的我眼里,耳坠,项链,手链等珠宝首饰应该一套带起。凯莉则笑着瞥了我一眼,只道:
“蔻蔻,你还年轻,时尚的加法很深邃很巧妙,珠宝带多了就显得累赘了。”
凯莉说完,又叹了口气说:“一个人若是承载太多东西,活着就太累了。”
“恩。”我当时觉得凯莉也是个脑洞大开的女人,话题一会从这扯到那。
后来,我和凯莉只是谈了些工作上的事,然后又回了自己的办公桌。临走之际,我偷偷从门缝里瞄了凯莉一眼。她还是气定神闲,从容淡定的叉着腰看着自己的作品,我想倘若她的头上有一尊王冠,手里加一只权杖,那她真的就是俯瞰众生的女王陛下了。
如今,早已离职的我想起,我和凯莉那一次的谈话,才觉得凯莉那番话受益终身。
03
在凯莉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总算是渡过了三个月瓶颈期,虽然那时候工作上不能说是游刃有余。
那时候是初春,我开车去模特公司取新的片子。到模特公司的时候,我联系的那个摄影师正在摄影棚A4为刘先生拍新的写真。那时候刘先生虽然走台,但业余的时候也靠拍平面写真来挣一些钱。
当助理为我推开摄影棚的大门时,刘先生站在摄影棚中央,摆着各种姿势。刘先生净高一米八六,那天他穿着一件牛仔衬衫,外面套着一件设计感很强的民族风针织衫,裹着一条暗红色的围脖,下身是一条能将他美好腿型勾勒的休闲裤,脚上穿着的是黑色的马丁皮靴。下身是我再走近看时,他栗色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跃出淡淡的光晕。他欣然一笑,那双桃花眼宛如两个弯弯的月牙儿,好看至极。
那时候我整个人都怔住了,毕竟二十三岁的我还是个懵懵懂懂,容易被帅哥引诱的外貌协会成员。拍完写真,准备去补妆的刘先生瞥见站在工作人员旁边一个小编辑木木呆呆的看着他,便露出皓齿,对我轻轻一笑。我那会看到刘先生的那个笑,整个似乎突然四脚离地,飘到空中,心里想,这男人绝对是一只漂亮的男狐狸精。
后来我和刘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刘先生他对所有人都会乐呵乐呵的笑,而相比之下,宫本先生明白自己该对谁笑,该对谁冷脸冷眼。
那时候坐我对面的妹子在看《逆水寒》,整天花痴嘻嘻的念叨着,一顾惜朝误终生,不顾惜朝终生误。但是,自从我见了刘先生之后,我觉得是一见刘君误终身,不顾刘君终生误。那会儿,在业余时间我就冲到楼下的书报亭,买一本男装杂志,主要看的就是刘先生的版面。我用手小心翼翼的摩挲着杂志上刘先生的容颜,心里就觉得自己是个臭不要脸的色情女魔头。但是,诚然,那个年至二十三岁,阔别初恋男友多年,和寂寞相拥的我,再一次恋爱了。
后来,公司一有要去模特公司跑的活,我就积极踊跃的去,为的就是多见刘先生几面。刘先生打扮时而西装革履,时而休闲随意,时而清新文艺,每次从摄影棚走出来都是被人围着,宛若一颗耀眼的明星,而我只能立在远处暗暗观望,不敢靠近。
再过了一阶段,每次和他擦肩而过,我都屏住呼吸,偷偷瞥他一眼。刘先生他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于是每每走过我的身边,他也会瞥我一眼,同我四目而视,然后对我微微一笑。说实话,那时候我觉得心跳声已经淹没了我的听觉,心中那头不安分的小鹿要撞出心扉,朝碧海蓝天跑去。
一天又一天的相遇,终于有一个人主动戳破了那层窗户纸。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晚春的一个上午,我一身便装往A4摄影棚那边跑,而卸完妆,换下衣服的刘先生正好从里面出来,准备回家休息。当时,我也就和往日一样瞥了他一眼,然后快步往前面跑。
可是正值那时,身后的刘先生突然叫住了,唤着:
“喂,我注意你很久了。”
刘先生这一声喂,让我停驻了脚步,怔怔的站在原地不动。
“啊?”我疑惑的回头看他,心想,难不成这阶段一系列的小动作都被他发现了!?
“你叫什么?”刘先生问着我。
那天他有些感冒,声音低沉绵哑,却勾动人的心弦。这种充满磁性的声音把我迷惑,以至于我下意识的垂着头,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答道:
“蔻蔻。”我应着。
长腿刘先生早已走到我的面前,递给了我一张名片,然后道:
“你好,蔻蔻小姐,这是我的名片。”
我小心翼翼的接过名片,瞥了一眼名片上的名字,心脏早就跳个不停。随即,我有手忙脚乱的从我的名片夹里取出一张名片,然后递给他。
他笑着接过我的名片,将它放回自己的名片夹,只道:
“记得打电话给我。”
待刘先生一走,当时的我只觉得头晕目眩,周遭的一切都像不真实的梦境。
在那之前,我伸手去摘星星,明明深知那是一场徒劳,却还是执意去摘。有一天,夜空里的那颗星星突然落进了我的怀里,用最温柔的声音唤我的姓,道我的名。
于是,我醉了,即便是一场春秋大梦,我还是选择醉倒在他怀里。
有人要问我是不是真实经历..我就呵呵╮(╯_╰)╭你们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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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御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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