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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初的记号 恩爱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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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过后,初夏依偎在林辰巳的怀里,手指抚过他肚子右侧的疤痕。那是小时候,林辰巳为了救她,留下来的最好的时间记号。
大概是八九岁的时候吧,初夏对番石榴馋的很。那时候番石榴少,整个村就林辰巳小姨门口家有一棵。林辰巳知道后,二话不说,牵着初夏的手就去了。
石榴树有一层楼高,林辰巳爬上去的时候,把他小姨家的大狼狗给引了来,见人就咬。当时林辰巳在树上,初夏在树底下,首当其冲。
林辰巳见状,急红了眼,直接从树上跳下,将手中的石榴用劲儿往狼狗身上砸,见吸引住狼狗全部注意力,扯开嗓子喊,“夏夏,快跑,夏夏,你快跑啊。”
初夏非常听话,拼了命的往前跑。身后传来林辰巳痛苦的惊呼,叫她忍不住停了脚步。转头,大狼狗的前爪紧紧的按在林辰巳的肚子上,张嘴,狠狠的咬在了他的肚子上。
后来,初夏有问林辰巳,后悔吗?
林辰巳笑的一脸灿烂,说,夏夏,我最怕你哭了。你一哭,我整个人都不好了。你那么怕疼,必定要哭的惊天动地。我宁愿被咬的是我,也不想见你哭。
心动,大概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初夏忍不住抬头,仔细的打量着林辰巳。他们之间有太多的过往,太多的美好。以至于,每次刚闪过离开的年头,却始终狠不下那个心。
这一次呢?
难不成要等到他结婚不成?
然后呢?跟他耗上一辈子?
该多悲哀!
掀开被子,轻手轻脚的下床,走到阳台上。
当初,看上这处房子,便是因为这个十几平的露天阳台。可以看到F市大半的夜景。
房子刚装修完那会,她最喜欢在傍晚的时候,搬张躺椅放在这里,和林辰巳挤在一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现在想来,真是天真的可笑。
摸出烟,一根接着一根的抽。小小的火星,在黑夜之中,一闪,一闪,明灭不定。又是一个,无眠的夜。
掐好时间,进浴室把身上的烟味洗掉,到厨房开始准备早餐。
林辰巳嘴巴挑,不爱油腻,不爱辛辣,一点点味精都接受不了。偏偏她的厨艺不好,煎个鸡蛋,都能把厨房给烧了。那时候,林辰巳再忙,也会抽出时间给她准备三餐,怕她饿着,怕她吃零食应付肚子。还说,女人的手和脸,天生是要精心呵护的,绝不能接触油烟。
后来,他真的忙,忙的顾不上她吃了些什么,有没有吃。
有一次,偶然间发现她抱着薯片当午餐,他皱了皱眉头,说,你也该好好的学下厨艺,我不可能真给你煮一辈子的饭。
曾经,连一口可乐都不许她喝的人呵……那一刻,初夏看看怀中的薯片,瞬间胃口全无。
从那天开始,她报了培训班,学各种各样的料理。中式的,西式的。
现在,虽然不敢说有多厉害,但,弄出一桌子菜来喂饱她和林辰巳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