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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 LOVE'N'ROLL ...

  •   去楼下食堂简单的吃了些早餐,一个人骑车到教室最后面的角落,拿起一本小说看了起来,大学比中学好混的多,老师也好讲话,只要不是太过分,基本还算自由。点完名,拿起书直接从后门走出教室,去操场打会球,然后回宿舍睡觉,因为晚上要上班。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很显然,我,易沙,这辈子基本上和那些混日子的大学生一样,找个实惠的工作,弄套实惠的房子,娶个实惠的的女人,生个实惠的小易沙,然后就这么晃晃悠悠实惠一辈子。
      当然,前提是这个如果得成立。这个世界很多人其实就是在等待一个如果,科学家不是早就说过了么,每个人其实都是背着金子的瞎子,如果找到他的眼睛,他就能变成有钱人,如果找不到,则永远背负这么一堆金子找金子。最后大多成了被自己的金子压弯了腰,手里拿着几个硬币勉强度日的穷光蛋,因为这个世界找不到眼睛的人太多。
      一晃6点多了,像往常一样,下楼吃了点东西,洗涮了下去上班,中学的时候学了几年吉他,开始只是觉得这东西弄起来很酷,最起码学会了搞MM的时候会相对顺利一些,结果现在靠这东西混饭了,每天晚上去黑白酒吧唱歌,一晃干了3年多了,头对我还不错。
      作为这个酒吧里常驻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我在这里的日子还是不错的,乐队名为“ESCAPE”,鼓手罗宾,贝司手Andy,键盘手叶珊,主音吉他卓风。
      罗宾是个混混,就是那种每天跟着一□□小头目手下打杂的马仔,人生理想就是成为泡遍中国,干向世界的种马。特色是只要手中拿起鼓棒,音乐一起,就象狂化了一样,敲起来像疯子,极为敬业。
      Andy是SH市最好的贝司手,同时也是乐队头号酒鬼,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手里拿着一瓶红星2锅头,然后拉我去角落拼酒。
      叶子和卓风是小两口,一起从音乐学院出来,卓风老子好像是做鞋生意的,本来希望他混个毕业证然后回去接他老子班的,结果很老套,这小子不喜欢搞那个,就带着叶子一起跑SH市混来了。叶子喜欢漂亮衣服,卓风则爱好打桌球。
      我和罗宾是小时候的铁哥们,这小子初中毕业就不上了,毕业那天晚上我们跑到宿舍楼顶喝了一宿,对我说“易哥,我想通了,我不想在学校折腾时间了,反正现在大学出来也不见的能有多大出息,我去虎帮混了,以后混出头来罩你。”我和他一起长大的,他老爸做生意破产,每天在外边喝酒,醉了就回家打他,他母亲死的早,日子9了,罗宾也经常不回家,有时候也来我这过夜。我对他说“自己的路自己走好,以后不后悔就好,去那边机灵点,这条路不好走。”
      后来我上了大学,在酒吧混钱,正好这个场子是他老大罩的,所以我还算吃的开。
      Andy是我失恋那次认识的,心情不好在角落喝酒,后来喝到酒吧快关门的时候,酒吧里就剩我们2个了,然后就一起喝酒,醉的稀里哗啦的,这么拼了3天,我记得后来Andy说了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伙计,回去多失恋几回,你酒量估计能赶上我,现在你不行。”后来我吐了喝,喝了吐,终于把他放倒了,于是我们成哥们了。
      叶子和卓风当时正好和Andy住一个楼,又经常在楼里弄音乐,后来Andy找到我,几个人喝了几次酒,喝高了在酒吧HIGH歌,叶子说,“易哥,你歌唱这么好,我们搞个乐队把。”
      “I LOVE ROCK'N' ROLL。So put another dime in the jukebox,Baby......”
      于是“ESCAPE”乐队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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