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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失足滚到了古代 丁豫还是说 ...

  •   “嘀……嘀……”

      闹钟已经响了将近一小时,但是床上的人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窗外的朝阳透过蓝色的窗纱,洒在草绿色的大床上,两色互相映衬,焕发出温暖的光芒。如果忽略掉床中间那团不和谐的隆起,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又过了十几分钟,床上的被团动了一下,边上伸出一条手臂,在床边的桌子上摸索着,触碰到闹钟时,一把拿起又缩了回去。

      “靠!又迟到了”

      草绿色的被子一下子被掀开,丁豫以最快的速度蹦下床,蹿跳到衣橱旁边,一边打开柜门,一边脱裤子。

      飞快换好衣服,只用了2分钟洗漱,随手耙几下头发,拿起手机和挎包,就冲出门了。

      电梯显示的楼层为5楼,来不及等电梯上到30层再下来。丁豫往逃生梯的方向跑,反正只有三层而已。

      一跨就是三个梯级,很快就来到了二楼,在楼梯转角平台上有一颗拇指大小的水晶珠子,但是急着赶路的丁豫没有注意到,所以一脚踩了上去。

      “啊……”来不及扶稳,就在珠子的带动下,脚一滑,身子向前摔倒,丁豫顺着楼梯滚了下去。

      疼痛感尚未传来,四周突然一片漆黑,不过丁豫觉得自己并没有昏迷,只是身体不受控制的往下坠,像是要坠下万丈深渊般,但是四肢都像被束缚着,不能动弹,这感知让人恐惧。

      过了许久,下坠的感觉终于停了下来,四周的黑暗也开始退却,只是四周出现的景物让丁豫不由得瞪大眼睛。

      这、这是什么地方?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踏错脚坠下楼梯后,睁开眼人却出现在原始森林里?

      没错用原始森林来形容这个地方很贴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灌木丛生,参天的古树高耸入云,翠绿的藤蔓肆意缠绕,粗壮的树干相互交错,繁盛的枝叶铺张伸展,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洒下来,落到在粗壮的树干与茂盛的草地上,斑驳得支离破碎。

      放眼四周,除了自己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类,也没有看到四条腿的动物。整个森林显得更加神秘莫测,也阴森得可怕。可以肯定的是,这绝对不是小区附近,就算放眼整个都市,也找不到一处这样的原始的风景吧?

      丁豫伸手用力的捏了一下自己的脸颊,痛!再用力,很痛!不是梦!难道自己死直接摔死了吗?那这又是什么地方?不像是地狱会有的景色,难道是天堂?

      艰难的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草草屑,丁豫楞住了,自己原来穿着的牛仔裤和白T血不见了,变成很复杂的复古衣袍,有点像电视剧和电影的古装戏里演员们所穿的戏服。浅蓝色对襟长衫,靛蓝色长裤,就连白色的运动鞋也变成黑色的靴子,手机和挎包不知所终。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这升天就像游戏里升级一样,会带系统换装功能?

      丁豫抬手摸了摸脑袋,又是一楞,刺猬般的短发也没有了,高高绾着冠发,长若流水的发丝披散下来。

      还有这双纤长得陌生的手,和跟了自己24年的那双差别很大,虽然自己的皮肤不黑,但也不至于这样白嫩呀,比女人的皮肤还要好,这也太娘了点吧?

      啧啧!真是活见鬼了!有些茫然的摇摇头,想把这一切的诡异甩出脑海。

      思绪还没理清楚,五脏六腑的空缺感排山倒海而来,这种饥肠辘辘的真实,不像是已死的人应有的感觉。所以,这一刻丁豫觉得自已肯定没死!也肯定没有升天!

      但是又如何解释自己现在的情况呢?一个更匪夷所思的念头冒了出来——穿越。穿越在小说和电视里是很流行的,想不到自己也能赶上这潮流。但自己为什么会穿越的呢?

      丁豫回忆着事情发生的经过,自已是摔下楼梯后就出现在这里了,所以穿越的契机不明,但除了穿越,这一连串的问题就无法解释得通。

      然后,丁豫还是说服自己相信穿越一说,虽然诡异也并非不能接受,反正自己单独身一人,无父无母,形单影只的,去到哪里都一样。

      在7岁那年,父母不幸出车祸双双去世后,丁豫只能转辗于亲戚们的家,开始着流动性的寄人篱下生活。最后才被一远房姑妈给收养,这位姑妈是一家邻近乡村的孤儿院院长,规模不大,但院里也有几十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有父母双。因此在9岁到18岁这一共8年的时间里,丁豫都在孤儿院里生活着。

      生活很简单,也很充实,上课是每天必要的,下课就与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或帮着院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时还会跟院长到附近的山上采蘑菇、摘野菜。

      直到丁豫18岁那年,院长姑妈病逝了,孤儿院也因此各种原因而解散了。院里的孩子年龄在18岁以下的,被分到别的孤儿院,年满18岁的则自力更生。

      之后丁豫便一个人独立生活着,边打工,边上大学。目前为止,他都心无牵挂,因此现在穿越到这个未知的时代,对他本人的影响不大。生活可以重新开始,事业也可以重来。

      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有二个:第一先赶紧找东西填饱肚子;第二赶紧离开这个无人的原始森林里。

      丁豫是个急性子的人,有什么想法的话都会马上付之行动。他把长衫的下摆撩起来绑住,抬脚往右边走。因为树叶太茂密,看不到太阳的位置,所以无法分辨东南西北,只好按左右来区分方向。

      在没有道路的林子里走了大半天,又累又饿又渴的,不要说两条腿的人,就连四条腿的动物也没瞧见。

      “真是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丁豫无力地吐出一句诅咒,

      本来是想寻到住户后再厚着面皮讨口饭吃,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再走了,所以不得不改变寻找的目标,开始留意起树上的果子来。

      挂着果实的树很多,但没有一种是认识的。为了安全起见,丁豫不敢随意采摘,只能站在树下,望着树上鲜红欲滴的果子流口水,想等等看会不会有鸟之类的过来吃果子,这样才能知道果子没毒,就可以放心吃了

      可是等了很久,树上一点动静也没有,丁豫再三犹豫着,最后还是受不了诱惑,伸手摘下一颗红果子,用衣袖擦了一下表皮,就张口啃了起来。心里想着反正自已已经死过一次了,太不了再死多一次,而且毒死总比饿死好。

      想开后,啃得更欢快了,鲜红的果皮有些酸,里面是白色的果肉,略带沙感,不过肉汁很甜,既能解渴也能果腹。只不过鸡蛋般大小的果子,两三口就没了,又摘几颗拿在手上,接着啃。

      十几颗果子下肚后,腹胀感也传来,丁豫快乐的打了个饱嗝,摸着肚子继续向前行。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人家,虽然目前为止还没遇到过任何动物,但夜晚的森林是很危险的,而且自己也没有可以防身的武器。想着,脚下的步伐也不由得加快了。

      突然,脚下一滑,还没来得及尖叫,摔倒的身体就沿着斜坡滚了下去,不知道撞到了什么,眼前一黑,这次丁豫悲催的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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