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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节一   时隔多 ...

  •   时隔多年,在综艺节目看到曾经酷酷拽拽的山鸡哥陈小春气质温润的唱着“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时,脑海里却还是仍然不自主的浮现出的是他的种种,哪怕我已有三年没有见过他。想到前不久同学打电话过来问说有没有暗恋过男生,还在吐槽说都没有告诉过他,我笑着哈哈说:“我觉得我是属于很后知后觉得那一类人呐,到我自己不喜欢他之后想到之前想着他的心情才发觉自己那个时候应该是喜欢他的。”或许我对于喜欢这种微妙的心情是很迷茫的,但是这种微妙的情绪或许是我在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慢慢的发芽了,即使我从来没有给过它任何的灌溉和阳光,到我逼着自己慢慢放下这段感情时心里却由一种闷闷的心情,那时才明白别人口中失恋胸口痛的心情,哪怕我连失恋的资格都没有......
      第一次见到他是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科的第一天晚自习,他是外班分过来的,因为分班后班里面要重新选班干部,老班就在开班会问有没有谁以前在班里有没有同学在之前的班级里面担任过班干部的同学。班级里在一片静默之后,老班又问了一次,然后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我之前当过班长。”我回头去看就看看一个穿着蓝白两色的运动服的一个男生,面目清秀。高中时候的我虽然不是属于现在学霸这种类型的女生,但也属于在班级里默默读书的毫不惹眼的普通女生,在同学眼里就是很文静的乖乖女的形象,对此我只想说你们都看错了!
      分科之后班级里面就要重新排座位,那时候我们班级的座位是班长排的,交给老师看没有问题就可以了。记忆太过模糊,现在的我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同桌是谁,但是我还能清晰的记得重新排座位之后,他坐在我的前一排的左边。当时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喜欢他,却总是不由自主的关注他的种种和小细节。他是很爱讲话的人,和新同桌--一个在我心里很老实少话的男生,相处了一个月之后,他就不负众望的被老班叫出去谈话了,理由不用说大家都懂得:上课太爱讲话了~不爱学习似乎是聪明男孩子的特权,他也不例外。上课从来是在偷偷的玩或者睡觉,可是每次考试之后数学和物理成绩总是会很好,之后我们成了同桌之后他还借此打击过我说:“你说你都那么认真听课,每次做题目还要问我这个上课总是睡觉的,你说你怎么那么笨啊!”说话的时候还是一副洋洋得意交杂者一种对我似乎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我把他的小表情偷偷的记在心里,然后存档。
      我读的高中是我们那里最好的高中,大人称之为读了那所高中就是一只脚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这和广大学子的每个周日都在学校里度过不是没有关系的。我们每个周日都要到学校里自习,上午通常都是考试,下午的时间就可以自行安排了,可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很多也会选择在教室。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个早晨,基本上形成了我对男生穿衣服审美的一种执念。那个周末老班要求8点到班,9点考试。他因为家离学校有一些远,再加上他懒,所以他到教室的时候已经近八点半了。所以他推门进来的那一瞬,穿着颜色艳红的外套,风风火火的冲到座位上,还沾沾自喜的庆幸老班还没来。我从书本里抬起头看到他的笑脸,当时心里满心只有一个想法:他为什么穿红色的衣服那么好看?直到现在朋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都会说:“我喜欢那一种能把红色或者粉红色的衣服穿的很漂亮,而且没有一点娘的感觉的男生。”不可否认,他奠定了我对男生帅的一种审美,一种至今没有改变的审美观。下课后我偷偷的对我同桌讲:“他居然穿那么红的衣服哎!”我同桌很鄙视的对我说:“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啊?”其实我当时只是被他惊艳了一眼,想找到一个人一起分享我的心情却又不好意思明说罢了。之后想起,应该就是那一眼,我的喜欢就沦陷了,就像王菲歌词里那样: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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