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帅哥带着猪肉来 帅哥带着猪 ...
-
嗯,可以预想,这次的读后感一定是啰嗦版。
起因。摆阿朱一道,被阿朱摆一道,两个变态斗法,就产生了蛮火花的聊天记录,彼此惺惺相惜来着。于是,阿朱对在下的爱慕终于有一天爆发为成文的冲动,阿朱说要来写bibi变态故事。大开心,每次都要自己动手写字才能混主角配角当,这次不用动手,单等着被帅哥往怀里扑也。
阿朱也是爽快人,说动手就动手,哗啦啦三千字内出来两个帅哥给bibi轻薄,陶醉呀。当时我还不认得小烦,不晓得阿朱在群里说了什么,小烦也摩拳擦掌要来编bibi故事了。那个时候,正处在一看和慎小烦的阶段。
怎么讲?bibi跟阿朱,最多是被阿朱附身,不温婉的打打流氓,剩下就是浅薄温柔乡日子。可是小烦诶,谁晓得落入小烦手里,还能剩全尸不剩?可是好奇呀,还是咬牙跟阿朱说,转告小烦吧,写就写吧,实在要悲,咱也扛着了。
扛不住好奇,经阿朱跟小烦勾搭上,死说活说弄了部分文来看。第一次看,就决定要把读后感的标题命名为“帅哥带着猪肉来”。扯住阿朱说,多好啊,帅哥也,还有肉。阿朱大怒,骂我没良心,三千字给bibi两个帅哥,居然被肉给比下去。
说的也是,三千字内两个帅哥,这是什么频率呀?可是看到带着猪肉来的流氓,我就站在故事外一边倒的替BB选择抱小烦大腿了,完全征服。一边心甘情愿被小烦征服,一边疑惑,怎么这么快被点住死穴?真是没出息。。。原来好色如我,还是纯朴的爱着猪肉呀。
综述。小烦是写文超人,两个月内六万字成文,并改了三版。眼看着越改越精细了,砍人物对话,我说为什么要砍,这话说的多好。小烦说不对,这话本身没错,但是依据这个人物的性格,她不会把话这么说,所以砍之。问小烦改文会不会很累,至少我打印了三个版,对照着看都如看论文一般了。小烦说是啊,跟神经病一样在各种人物内心穿梭,想像自己是他们,会怎么做怎么说。
象神经病一样在各种人物间穿梭。难怪被说我编故事还不入门,我从来不象神经病一样穿梭于人物,我只强迫我故事里所有人物说我想要他们说的话。
除此之外,关于BB的素材,小烦大部分取自于我的随笔。这个取材的细致达到了什么程度呢?到了我自己看的时候,都常常愣住,心里想,怪了,这家伙认得我?她怎么知道这个细节?然后我要细细回忆,哪一篇随笔的哪一句话透露过这条信息?
如果读某人随笔,让我记笔记,要找出作者的影子或者细节并非难事。可是让我根据这些来编故事,并把细节融入其中带出真实感,就真的没办法了。
比如表演吃东西的绝技,比如说“这是惠美,我朋友哦,她很会做饭。。。”,比如BB对TT说“你不喜欢我,我知道”。特别是“你不喜欢我,我知道”,我看着大笑,这一句已经非常有在下说话的神韵,不过还稍稍差了一点,大部分时候,对着能扛得住我胡扯的人,我会跺脚控诉“你不爱我了!你对我不好!”
才华和天份是一会事儿,认真琢磨素材和穿梭人物之间,这种对文字追求的态度,我差小烦,不是一点半点。
说了综述,说说人物吧。
从我最喜欢的人说起,惠美。如果排序,大概所有人都会把惠美排在第一吧。
惠美没有出场的时候,流氓嘴里提过她,前女友,慢慢长大,最终选择了不同的路,有时候会回来找流氓喝酒聊天修车,感受一下不用费心思的单纯。那么,该是有能力有野心的人。
之后出场,无悬念美女,冷淡,BB殴打流氓的时候,突然严肃的要命。
至此,都是脸谱化的人,这种个性的人物,给我我也会写。
流氓灰心离开了BB,惠美在菜场就不肯装不认识,就一定冲去BB家讲故事。
TT突然冒出来,惠美问的都是流氓想知道的问题,护住流氓,跟TT斗智斗勇。
为了BB去抢一份工作,跟TT斗嘴破功,结一段好姻缘。
TT说惠美身上有种淘海人风里来浪里去的狠劲,象我们武汉人,爽快。真的就是爽快,有能力却不自傲,凭借能力去保护喜欢的人。
惠美说完,说她家夫婿TT。
小烦会写TT,还真是蛮让我惊讶的。
算命TT不可爱,太过犀利了,犀利到有一点讨厌。
讨价还价买鱼头骗鱼肉的时候,就很有变态性,觉得好像是砍了我的无赖加上小烦的智慧附身他身上,真是便宜了TT。
到TT做饭那段,听小烦借TT之口,说武汉的美食,武汉的天气,和养育出的武汉人的个性,“对很多事,武汉人的态度都是一辈子,一辈子都吃热干面,一辈子交一个朋友,一辈子去恨一个人”。真的把我看哭了。
死乞白赖追求惠美的TT很喜感,特别是那句“本质上我又不是个啰嗦的人”,简直爆笑。
好,来说流氓。
很包容的成熟男人,心不知道为什么被BB骗走之后,就乖乖守候一旁,温暖的存在。可是又偶尔会变身来问TT答不了的问题,和欺负一下李中之类。最能体现其低下地位的一句话就是在被BB申明为倒追后,问“那过会饭钱你付?”
因为流氓是帅哥带着猪肉来,理所当然会喜欢他。可是被文字打动喜欢他,是在两女同车那一段。BB殴打流氓被惠美训,流氓没有为BB说话开脱。一个是现在的爱人,一个是曾经的爱人。流氓为BB开脱可以加分现在时,但是没说话,是再再的缘尽仍留慈悲。BB傻,被骂不会死人,流氓帮腔却是太不给惠美面子。
嗯,提两句李中吧。
这家伙实在是比窦娥还怨。能力不错,长的又帅,有野心也肯付出,当年也没做什么缺德事儿啊,只为了BB自己想不开,他就要被逼着走投无路,回来三堂会审。凭,凭,凭什么呀?单单人家一个小时内愣掰出一个虎皮蛋,这就不是一个坏孩子呀。
最后,说BB。
看在我是她原型的份上,我不嫌弃她好了。觉得她是,太好运,好运到几乎有些挥霍的孩子了。她不是不心思敏锐,却是太懒惰,一味的凭运气闯江湖。谁许了她运气一辈子用不完?哪天运气没了,要怎么过?呵呵,或者这话我说反了,能够傻的人都是还没有被逼到非聪慧狡捷不可的人。
流氓和TT第一次见面,BB喊“流氓,你和TT一样高呢?”
“我应该比他矮点吗?”流氓强笑一下问道。
小烦是用对话表达人物个性的强人。不妄言,不妄言,惯了谨小慎微的我们不禁要问,流氓到底喜欢BB什么?
TT给BB做饭,流氓问TT学了多久,BB愣住,“这还用学吗?”
叹气,会不会有读者要抽BB的脸?反正我自己还蛮想抽的。
本来想问小烦,为啥把BB写成这么傻白的孩子,后来想想,只因为小烦暗恋在下,所以给了BB太多太多的好运气,可以让她不用聪慧吧。谁要抽谁的脸又有什么要紧?故事里的人自己幸福不就好了。
感谢小烦,帅哥带着猪肉来。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3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