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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说卑微能有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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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方】
我叫小一,这个城市里最卑微的流浪汉。
很久以前我就被父母遗弃在港口,没有好运地被谁领养,也没有被收进孤儿院,在城市的边缘飘零了十七年,除了跟着上过几天学的阿文学了几个字之外,能够算个大文盲,而且身子骨也弱,像我这样的人,别人就算是最低贱的职业也轮不到我。
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同的时候,长得有几分姿色的乞丐都改行做MB了,也就只有像我这样又丑又没有用处的家伙才会一直现在都在城市的角落飘零。
其实人生就是一场精彩电影,在有限的短短的时间里,在庸常的日子里会有不一样的奇迹。
在小巷子里遇见林攸,是我的幸运。
【攻方】
我是一个同性恋。不是小说里面邪魅狂狷的CEO总裁什么的,我只是一个抢劫犯,亡命徒,偶尔客串一下□□犯,总之就是社会的毒瘤,等待我的,怕不是一枚枪子就是坐穿牢底吧。
幸好,我有一张平凡到混迹在人群里就无影无踪的脸,俗称路人脸。但是路人脸出现在案发现场时间过多,马上就会被警察的镜头锁定。
但是最后被自己的同伴捅刀子的什么的,还是让人无法忍受的。我捂住流血的腹部,跌跌撞撞地进了一条小巷子,现在的我已经在等待死亡的宣判或者是警察的银手镯了,但是没有,我看见了一个脏兮兮的少年走了过来,好像,一个天使?不,是一个已经被玷污了的,不洁的天使。
他的手很温柔,他熟练地为我清理伤口,我不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其实被现实打磨的我,即使才二十出头,却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不再敢相信任何人了,所谓的真心,掏出来狠狠踩一脚可以吗?
所以就说嘛,这样的我,不值得被天使救赎。
【受方】
救下了林攸之后,作为报答,他为我提供了住处,即使两个人挤在狭隘的小出租屋里,但是从来都没有感觉到冷漠,反而温暖得很,其实林攸也就是嘴巴毒,他能算一个挺好的人吧。
我不知道他到底在外面做些什么样的生意,但是他每次回家都能够带回让人惊叹的财富,我不想怀疑他,只有他,我会始终如一地信任,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我,我只知道,跟着直觉走。
他每天都回得很晚,浑身也脏兮兮的,有一股奇怪的麝香味,一种淫靡的冷香,但是我也没有多怀疑什么,如同温柔的妻子为他清理身体,可是那只是我不符实际的幻想罢了。
林攸的家里有一台电脑,我第一次使用那种神奇的东西也确实被吓了一跳,但是后来没有事情的时候也会上网学习文字,刷一刷论坛,看看小说,现在我也明白了自己的性向,也被网络里的小说所吸引,原来卑微也能相爱啊。
是,我是一个卑微的乞丐,我所渴求的不仅仅只是所爱之人在自己身边,自己看着就够了那种境界,我所希望的是将自己燃烧殆尽的那种肆无忌惮,疯狂的爱。
可是林攸就像一块冰,一场迷局,看不懂,解不了。
也是就是我天生愚笨,看不懂那些高智商的人的心吧。
其实,一辈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生活下去,也算一件不错的事情啊。
【攻方】
我不想欠别人什么人情,而且那家伙虽然看起来痴傻,但是说不定心里有什么花花肠子,想着去那个组织里给我背后捅上一刀,还是把他放在我的家里比较好,反正那里也没什么重要文件,如果有什么异常我也可以杀死他。
我果然是个渣,我中二地想着。
每天享受那家伙小兔子一样的眼神,真的很有意思,拿着那些杀人越货得来的钱,给他稍微买点东西就惊喜得不得了,真是好哄的兔子,比那些夜店MB干净,比那些日常的小男孩好哄,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像一杯清水一样,没有味道。
我继续跟着那些自愿的强迫的男孩在一起,也就每天晚上回到狭小的出租屋里睡上一觉,然后继续工作,猎艳。
日复一日。
果然还是有激情的日子更加吸引我啊,小一?那样的孩子就算养在家里的小情人吧,一辈子都不会碰的小情人。
【受方】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林攸不愿意接受我,毕竟我们在一起已经快五年了,他放荡的日子从来都没有收敛过,我很想告诉他,那些家伙都是贪恋你的钱,都是被你强迫的,他们不是真正爱你的,快爱我吧。
但是我还是没有,继续扮演没有存在感的白开水,他有兴趣,就任他戏弄一阵,但是他从来都没有碰过我,我真的比那些MB还要脏吗?
经过五年熏陶的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温顺的少年了,变得大胆,但是在他面前,却从来都是羞赧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厌烦了我日复一日的温顺,我开始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引起他的注意,但是没有任何成效,反而被他厌恶了一阵。
我并不深知他的内心世界,所以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吸引他的注意力。
最后的结果,就是被他绑在床上,与外界的所有彻底失去了联系。
【攻方】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用那样无趣的方式勾引我。我有些愤怒了,那么纯洁的孩子也被所谓的网络污染了?
我把他绑了起来,不允许他触碰外界的一切,现在的他,就可以乖乖地做我心中纯洁无暇的花瓶了。
太洁白的东西我不奢望,我只能人工制造一个出来。
每次回到家里,即使他绑在床上,他还是锲而不舍地想着各种办法勾引我,我开始对他动辄打骂,谁叫他破坏了我最完美的花瓶。
其实我现在才发现,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艳丽的烟火,从来都只是淳朴的清水。
真是令人厌恶的那感觉啊。
【受方】
真的被厌恶了?
我有些害怕。林攸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再过一天不回来我恐怕就要被饿死了。难道他真的已经厌恶了我吗?明明昨天的他还是很温柔的啊,怎么会突然将我抛弃?
我现在很想出去找他问个清楚,我解开了很早就被我弄松了的绳子,从窗台跳下去,走到大街上,却开始迷惘,林攸究竟在哪?
这个世界这么大,我的林攸究竟在哪?
我又继续开始了游荡,乞讨,日复一日。
【攻方】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被抓住了还是不争的事实。
被送进监狱的时候我心里想的居然不是逃脱而是那只小兔子,被我绑在家里的他逃了出来吗?会不会被饿死。
微微出神的我被狱警踢了一脚才发觉自己居然已经沉迷进了那个家伙。
无法自拔了。
在监狱的每个日子我都很怀念他,虽然从来都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但是想来那家伙的身体不会非常乏味的吧。
这样一怀念,就是十年过去了,如果当年的他被饿死再来出租屋里,现在怕已经白骨成灰了吧。
有点后悔了。
很想,去找他。
【受方】
林攸不明原因失踪已经十七年了,我没有和他相遇过一次。
现实不想小说,男女主角有上帝为他们牵线,现实的,是黑色上帝吧。
我跟林攸错过了二十二年,这真是一段悠久的岁月,现在,我都快四十多了,即使没有地中海也没有啤酒肚,但也是一个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老男人,远远不如当年乞丐时候的干净。
离开出租屋之后,我开始创业,然后企业很顺利地发展,成为了人生的赢家。但是生活就是一场虐心剧,现在的我已经破产了,而且欠下了高利贷,被买去了最低级的男娼所,就是那种最低廉的,连MB都算不上的人。
然后在那里看见了林攸。
他出狱后成为了色情业大亨的小弟,给那些大人物跑腿,渐渐的,也混出一番事业。这家暗娼馆,就是他的产业。
我其实很想跟他说点什么,但是喉咙已经被毒哑了,辣椒水灌进喉咙里的感觉痛极了。反正是暗娼,没了声音更好,免得说出一些不该说的。
这是林攸说的。
所以,我看着我的爱人邪笑着骑在我身上,第一次进入了我的身体。
我很充足。
所以,我死了。
被地上尖锐石子戳破气管,很符合小人物的死法。
一辈子风光过,落魄过,最后还是个小人物,在林攸面前,无论怎样我都是小一,纯洁无暇的小一。
“嗤。紧死了,快放松!死掉了?还是想念我的小一啊,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林攸,我很满足。
谢谢你,改变了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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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想写的一种类型的文章,最后还是把文章稍微萌化了一点。其实是想写真正卑微的乞丐和猥琐大叔的故事,但是感觉接受不能。
这样的感觉很讽刺对吗?说起来满嘴道德文章,但是实际上还是跟那些伪腐一样,或许说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伪腐,只是我的定义错误。
谁说有爱就会有幸福?谁说卑微能有幸福?
那是被萌化的童话。冷静一阵之后,也许我会修文。
昨天出门的时候看见一个大叔和一个乞丐抱着睡在一起,有感而发而已,听旁边的人说,他们一起取暖好几天了,只是取暖,没有爱。
我要写一个没有爱的故事。
此文献给我自己,
黎束,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