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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唱会&重生 ...

  •   “呀,赶着去投胎啊。”

      “对不起,对不起,我有急事。”龙珑珑微微弯腰道完歉便继续狂奔起来。

      “又是一个追星的孩子,唉。”被撞的大妈叹了口气,看着已经跑远的女生摇摇头。

      “你怎么知道她追星啊?”另一个大妈好奇地问道。

      “你没看那孩子手中拿着那什么应援灯还有横幅嘛,我闺女也追星,她喜欢那个叫什么东方什么的,天天在家给我念叨呢。”大妈很是恨铁不成钢的回答道,“你说现在小孩子不好好学习,追劳什子明星啊。追也就算了,居然还喜欢韩国的明星,那一个个头发五颜六色,穿得跟那些社会小青年似的,有什么好啊。”

      “小孩子嘛,喜欢长得好看的,等年纪大了自己的事情还操心不过来呢,走吧走吧,我们练舞要迟到了。”拿着广场舞扇子的大妈看了下时间连忙说道。

      “哎呀,快走。”

      当龙珑珑跑到五棵松体育馆的时候,检票刚刚开始。

      “呼——”龙珑珑把手中拿的东西轻轻放在地上,站在排的长长的队伍中,弯腰扶住膝盖缓口气。

      一想到自己一会可以再次见到偶像,龙珑珑从一个星期前就开始激动。

      龙珑珑,1992年8月18日出生,韩国明星G-Dragon的狂热脑残粉,大家俗称的棒子粉。

      要说龙珑珑为什么喜欢G-Dragon,还是因为GD的名字,英文艺名中有龙,韩国名字也有龙,这一点就让龙珑珑很感兴趣。在听了他所在组合Bigbang的歌曲之后,至此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这个组合,但也最爱GD。

      并且,当她看到GD的个人资料之后,更是觉得自己和GD真的是太有缘了,虽然不同年,但至少同月同日,不知道多少粉丝们羡慕呢。

      龙珑珑拿着皇冠灯和横幅,站在最接近舞台的内场,看着舞台上那个气场强大,时不时的卖个萌的GD,觉得自己喜欢上这样一个偶像,此生无憾。

      周围都是激动的粉丝们,龙珑珑一时不慎,被身后的人绊倒在地。

      头一阵眩晕,龙珑珑最后看到的人是恰巧走到这边的GD,然后陷入了黑暗之中。

      当龙珑珑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

      “珑珑,上学要迟到了。”龙母推开龙珑珑的卧室门,看着坐在床上发呆的女儿,无奈地摇摇头,“快点起床,你又不是不知道北京容易堵车,你爸爸哪回不是踩着点给你送到学校的。”

      “哦,知道了,妈妈。”龙妈看见女儿回应自己,宠溺地笑了笑便出去了。

      龙珑珑看着自己既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房间,突然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够用了。

      她不是在看龙龙的演唱会吗,怎么回到家了?还有,自己房间的墙上明明就贴着很多的海报,怎么现在墙上只有自己的照片?

      “卧槽,这个世界玄幻了吗?”龙珑珑看着自己有点变小的手,连忙翻身下床赤着脚跑进浴室,看着镜子中大概只有十二三岁的自己,觉得这个世界给她开了个玩笑。

      当龙珑珑的右脸被自己捏得通红的时候,终于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我重生了?怎么能这样!我的龙龙啊,我可是买了你六场演唱会的票啊,我才看了一场就让我重生了?”龙珑珑坐在马桶盖上,觉得自己亏大发了,那些高价门票可是自己从老爸给自己准备的未来嫁妆里预支的啊QAQ

      没错,龙珑珑是个富二代!

      在二十一世纪这个中国人民日益富裕的世纪,广大普通老百姓最羡慕也是嘴上最鄙视的就是富二代。

      在后来韩流明星来中国开一次演唱会,内场票达到几千地步的时候,也只有是富二代的女大学生能够买的起六场演唱会的内场票了,如果这妮子再一在微博上炫耀一下一定会成为众多粉丝“讨伐”的对象。

      “珑珑,张婶做的早餐都快凉了,你爸都吃完饭了,赶紧下楼。”龙妈等了半天见自己女儿还没有下楼,便上来看看,结果发现女儿还在浴室里,着急地说道。

      “嗯,我马上下去。”龙珑珑先不想那么多,连忙洗漱,换好衣服下楼。

      龙爸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最新的财经报纸,瞥了一眼慢吞吞地女儿,叹了口气。

      “珑珑啊,要学学你哥哥,一大早就起床上学去了。”龙爸对着慢条斯理吃着早饭的龙珑珑说道。

      “爸,今天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啊?”龙珑珑咽下嘴里的包子,突然问龙爸。

      “2005年4月3号,,,你问这个干嘛?”龙爸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报纸上面的日期回答,不过随即反应过来奇怪女儿问这个干什么。

      “哦,我只是想知道还有几天放七天假。”龙珑珑擦了一下嘴,背起书包,调皮的对着龙爸眨了一下眼睛。

      “天天想着放假,什么时候对学习这么上心就行了。”龙爸穿好西装外套,整了一下衣服,“走吧,虽然我是老板,可也不能因为你天天迟到啊。”

      “Yes,sir!”龙珑珑举了个不规整的军礼,艾玛,说起这句话,又想起龙龙了(T_T)

      到了学校,龙珑珑根据着自己已经有点模糊的记忆,在校园里寻找着自己班级所在的教学楼。

      “猜猜我是谁。”突然,龙珑珑被一双微凉的手蒙住了眼睛,即使嗓音被压低也能听出来是个女生。

      “金在中长得好娘啊。”

      “呀,龙三,不要再说我家在在娘,你再说,我就和你绝交!”龙珑珑的眼睛豁然明亮,转过身,看见一个气得直跳脚的女生。这个女生正是自己从小学到大学的最好的朋友,林梓。

      “好啦,我是开玩笑的。”龙珑珑双手合十,讨好地笑笑。自从自己饭上权志龙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说过金在中长得娘,因为,,,龙龙这小身板和人金在中的大长腿和腹肌没得拼(ˉ▽ˉ;)...

      “再饶你一回,如有再犯,决不轻饶!”林梓双手环胸,头也不回的走了。

      龙珑珑看着自家好友多年未变的话,怀念地笑了笑,随即跟上去。

      虽然龙珑珑个子不算高,但依然坐在教室后面的缘故就是,,,学习差╮(╯-╰)╭

      但是,这也方便了龙珑珑发呆理清思路,毕竟她才重生了几个小时,根本就不习惯好不啦TAT

      龙珑珑也是很喜欢看小说的,也正因为走上了沉迷于小说这个不归路,她最后也只考上了一本大学,要知道这可是在北京啊,而且还有个未来在哈佛深造的老哥做榜样啊(>﹏<)

      至于她的好基友,哦不,是好盆友林梓同学,早在高中毕业前就申请了韩国庆熙大学,美其名曰感受一下和自己偶像上同一所学校的滋味,实际上是为了方便追星(ˉ▽ˉ;)...

      所以,龙珑珑最遗憾的是,喜欢上Bigbang和权志龙太晚。她喜欢上他们是在12年因为无意间听到了《Blue》这首歌,才怀着好奇心去了解这个组合,然后成为了权志龙众多夏雨荷之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演唱会&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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