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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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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逸宁回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兰歌不知道。等她睡觉醒来,他的房间已经又空了。电脑关了,被子叠得好好的。
只有饭桌上的碗筷不见了,剩菜也清空了。
微波炉隔壁粘了一张纸条,吃早餐 。是朝逸宁的字。一手飘逸不失力度的隶书。她喜欢他的字,休息的时候常常到书房里拿他的工作笔记来模仿他签名。朝逸宁,朝逸宁。朝逸宁。
她打开微波炉,里面果然有一碗菠菜粥,两个荷包蛋。兰歌热了一下,狼吞虎咽吃完。
味道真是好呐。
一个男人,你念高一就认识他。在最好的年纪。他辅导你的理科作业,一丝不苟,不厌其烦。
他英俊优雅,气质清华,做什么事都有条不紊,对所有人都谦和有礼。他做什么事都做得那么好。学习,写字,演讲,甚至做饭。
倘若你的身边一直有一个这样的人,纵容你所有坏习惯,不训斥,不讨厌,从来没有朝你发过脾气。一直如此细致周到的照顾着你。
倘若你身边有这样一个朝逸宁,你会不会,毫不松懈的守着他?你会不会缠住他,步步紧逼?
慕兰歌会。
上大学的时候,下着大雨,他来车站接她。
她为了考这所大学,整个漫长的高中,来不及看别人一眼。拼尽了她所有的时光和努力。终于兑现了她的诺言。
高一的时候,朝逸宁以全市第一的理科成绩考到这所以医学著名的大学。
兰歌高兴的说,你等着吧。两年后,你要到车站接我!不轮刮风下雨都要来!
而他,总是不拒绝她的。
他撑一把天蓝的伞,挽起白衬衫的半截袖子,接过她沉甸甸的行李箱。
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外面大雨滂沱,兰歌心里艳阳高照!幸福得简直冒泡!
所以得意忘形的她,在他替她找好寝室,认真熟练的替她铺床,挂帐子,放置生活用品时,满脸得意的向室友介绍,这是我男朋友喔!!
小女孩们羡慕嫉妒恨的赞叹,哇!你男朋友好帅!好温柔!
他听到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否认。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开,医学院的高材生找了个大一的小妹妹做女朋友。尽管她如此不起眼,但因为他们是同乡,又打小认识,别人深信不疑。
在别人看来,他对她温柔体贴,细致入微,就连晚上加课都要做好了夜宵送过来。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们之间亲昵的时候屈指可数。
其实,不过是一个她自己编造的谎言罢了。
但这个谎言,是她十六岁到二十二岁最好的梦。
叫她如何去亲手拆穿?
慕兰歌吃完早饭,背上相机和笔记本,往杂志社走去。
这里和杂志社很近,走路不过十多分钟,离市一医院却远,要开车半个小时。
她都不知道朝逸宁晚上什么时候回来,今早什么时候起的床。
她的工作轻松舒服,又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虽然没有太多的钱。不过一个月四千多块已经不少了,寄两千块回家,还有两千多可以用。
房子是朝逸宁的,水电煤气什么的都是他给的。他没有时间做饭的话,都会在抽屉里备着零钱给她买菜。
有时候还会给她买几件专卖店的衣服。她只是偶尔出去吃吃饭喝喝咖啡,也用不了多少钱。
说起来,她一直顺心如意,都是因为朝逸宁。
杂志社的同事和以前大学的同学,个个羡慕她找了个英俊能干的男友,什么都不用操心。就算出来工作都是因为兴趣使然,不高兴就可以撒手不干。
的确,自从和他在一起,她从来没有受过任何的委屈。
可为什么,她心底仍是怅然呢?
人果然都是贪心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