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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世安稳 这样的时光 ...

  •   X市是个美丽静谧的北方城市,这是林晨晨的故乡,也是她毕业后工作的地方。25岁的林晨晨是个端庄可人的姑娘,工作就在当地的一个街道办事处,准确地说,林晨晨大小姐就是未来的准街道大妈的角色。

      林晨晨挺喜欢这份工作的,她的工作挺基层的,每天都是帮助劝解各类家庭琐碎矛盾。在办公室整理整理报表,这里的同事都是经过这基层打磨过的,脾气都是相当之好,林晨晨觉得未来的自己脾气应该也会是极好的吧。

      她是家中最小的姑娘,自小刁蛮任性,临了陪伴父母左右,倒是不错的选择,她朝自己笑了笑,来单位上班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也是很好相处,晨晨想,过几年听妈妈你的话,找个老实男人嫁了,人生倒也尽是圆满了。

      虽然林晨晨最初的梦想不是现在这样,在她年少的时光里,林晨晨也曾是个活力四射的小丫头,那时候,也曾调皮捣蛋过,也曾为了梦想努力过,只是这些最初的热情,都因为那人黯淡了许多。后来的林晨晨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林晨晨是个知足的姑娘,父母在身边,两个哥哥虽然在外,但是兄妹们的感情都挺好,现在的工作虽然不是最初想象的那样泛着金光灿灿的大泡泡,到也真真应了那句“现世安稳”了,于是晨晨每天都乐乐呵呵地去单位上班,办公室的同事也都道这小妮子倒是挺欢快的每天。

      这是林晨晨的家乡,那些高中同学,旧日朋友也多留在这里,这个城市的女孩子,多半是小家碧玉,倒是有很多如林晨晨这般,选择留在父母身畔。

      林姑娘是爱这里的,更别提这座城市是个旅游城市,距离省会也颇近,好吃的也是纷繁多样,对于林晨晨来说,和好姐妹寻觅好吃的,也不失为一件好乐趣。

      路亚希就曾打趣过,不知道你这么爱吃,是怎么保持这样纤瘦的身材的。

      每次林晨晨都是贱贱地笑道,无他,天生丽质难自弃也。

      每每此时,都引来闺蜜们一阵暴打。

      这样的时光,许是极好极好的,莫思量,自难忘,自是一番好风光。

      林晨晨心里很是愿意这样终日简单生活的。

      不过世间的事情往往事与愿违,树欲静而风不止,林妈妈是最看不下自己姑娘这幅没心没肺的傻样子的。

      瞅瞅自家姑娘的年纪,就气不打一处来。

      也不知道这丫头是怎么回事了,模样生得也不赖啊,为什么单单是不招桃花呢,每次出去见老姐

      妹,都羞愤难当。

      林妈妈在外边受了委屈,回来就唠叨自己闺女。

      “哎呦,我的闺女啊,你妈我在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都有了你大哥和二哥,你说说你,整天傻不呵呵的,天天就知道劝别人家的一些鸡毛蒜皮事情,你说说你事情啊时候才能办点正事。。。。。”

      唉,不用说,老妈大人口中的大事莫过于终身大事,其实呢,林晨晨倒真不是个叛逆的姑娘,自打23岁大学毕业后,四年啦,人家林姑娘按时认真专心地去见老妈大人,姨妈大人,姑姑婶婶表姐堂姐给介绍的各类英俊才子。

      奈何四年啦,竟然木有一个合适的,乖巧的林晨晨总是笑眯眯的,却总是不经意间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吓跑人家,时间久了,她们也就不搭理他了,只剩下老妈大人恨铁不成钢地吵吵。

      可是林姑娘也很无奈呢,这些人,明明有些是很优秀的,可是为什么就是没办法心动呢,无他,大约是他们,都不是他,甚至都不像他吧,这世上,怎么会有第二个高云风呢?

      是啊,像高云风这样一出现就明显翩翩贵公子气息的男子,这样个气质如华的人物在这个小县城又怎么可能轻易出现呢?其实爱情这东西,原本就是这样,学校里的爱情看不到未来,社会上的爱情看不到人心。

      林晨晨其实已经不怎么幻想了,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傻呆呆,一往无前的小丫头了,关于爱情,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她其实已经做好了准备,抛弃那些不必要的幻想,不真实的思虑,如果今年再遇不到那样的人,不如就听妈妈的,其实那样也甚好。生活总往往不能给我们最初最想要的,可是那又怎样,也许后来我们所拥有的才是真正适合我们的。

      林晨晨是个随遇而安的姑娘,最大的爱好是宅在家里,最爱的事情是睡觉,林姑娘总是觉得,呆在自己的小卧室里,透过窗户欣赏下每天的落日,喝杯自制的花茶,读读某XX网站的电子书,像这样下班后,做个米虫的日子可真真是美好之极。

      可是林晨晨的好闺蜜,路亚希可不这样认为。路亚希是林大姑娘的好朋友,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好姐妹。她们是打高一认识之后就在一起祸害社会的两位好姑娘。

      路亚希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却浑身散发暴发户气质的姑娘,整日地开着她那辆红色宝马拽着花天酒地,还常常要拽上咱们乖巧的林姑娘。

      毫无疑问,路亚希同学是个魅力四射的美女同学,这年轻姑娘嘛,没有一个不爱漂亮衣裳的,路姑娘自然不会是个例外。所以呢,路同学最大的爱好便是逛衣服店,试衣服,逛衣服,挑衣服。

      只不过路姑娘过瘾的劲大,买衣服的劲小,当真是热爱给别人当活招牌,她试过的,店里的那些顾客也就极喜欢这件,所以这些店主也是很待见这个多光少买的姑娘的,只是可怜了林晨晨这个以成为一名米虫为终极理想的小妮子,周末的时光多是陪着美女逛遍大街小巷。

      初时林姑娘是不爱的,逛着逛着,便也开始喜欢了,这样子的东街西逛,心中最初的不甘和小烦恼倒也渐行渐远,也许这便是林姑娘的本性,胆小懦弱随波逐流,但凡生活宁静,什么也不想的日子,于她,便都是好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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