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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霄 ...

  •   我叫李霄,今年21岁。大学三年级。
      16岁时,爸爸的建材公司上市,随之我们家也搬入这个二线城市所谓的富人区,我是那种不出去找人玩就浑身发痒的人,身边总有一群狐朋狗友,加之我是打篮球的体育生,就是过于活泼的类型。刚刚搬来时,每天放学回家路过邻居家时总能听到有人弹钢琴,我神经大条,也理解不了其中的奥义,只是觉得好听。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家的主人,所以今天好奇就按响了这家的门铃。也许,一切的改变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开门的是一个白白净净的男生,别的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人说,我叫顾悦然,我不会和人交朋友。我当时就笑了,怎么还有人不会交朋友呢,真稀罕。我当时就来了句,那我就是你哥们了,不能拒绝啊。他当时脸就红了,很好看。
      其实我不喜欢这样阴郁的人,但是王妈做的刀削面很好吃,而且,我喜欢听他弹琴。喜欢看他弹琴,记得一个下午,我刚刚练完球,就去他家赴约,一进门,客厅里那架Steinway三角钢琴前,他陶醉的弹着,阳光慵懒的爬在他身上,染出一圈光晕,他就那样安静的享受着阳光,手指在键盘上轻轻的浮动,一切都安静的那么不真实。我看呆了。到现在我都记得那首曲子是《悲怆奏鸣曲》。。。。。。。。
      我喜欢他,我想。
      每个富二代都有点神经病,我总结的,被惯坏的性子,不知道责任两个字怎么写,只考虑自己是否高兴,就像我,生气了就摔东西,什么都摔,最喜欢摔手机,但从来没有被骂过,唯一的一次是摔了爸爸的一个意大利纯手工花瓶,这不能怪我,我以为那只是个破玻璃瓶,还喜欢打架,小学时学过五年跆拳道,但是因为后来总是打架惹事,小学因为打架就换了三所学校,被迫中止我喜欢的跆拳道,只好练篮球。我从来不屑于混迹于酒吧,KTV等场所,因为我不喜欢那种阴暗的光。我喜欢阳光下所有的活动。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我不知道。。。。。明明是那么阴暗的人,也许是好奇。
      也许一篇文章可以解释吧,你所喜欢的另一半是你的压抑我。
      也许我也阴暗吧。。。。。。。这在不久后的将来也被证实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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