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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佳薇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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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嗡。。。。。”
一直静音的手机发出了来电的声音,响了一会又不在震动,屏幕也一点一点的暗下去,转眼又亮了起来,随之嗡嗡的声音又开始了。
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没有听见这闹心的嗡嗡声。
就这样反反复复了几次,我终于伸手在枕头下面和整张床上摸索着,不料未果。
我微睁开已经红肿的眼睛往床边的桌子上望去,还是不在,震动声音又再次响起,终于在茶几上搜素到了它的身影,我艰难无力的又垂倒在了枕头上,可是这声音实在闹心死了。
我咕噜一下爬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去抓起手机快速的又钻回了被子。这动作一气呵成,快到根本不像一个喝醉酒的人能做出来的,可是躺回床上,我又软弱无力了。
接通电话,对方像自动步枪一样,扣下扳机就开始不停的扫射。
“干什么不接电话,我前两天让你改的稿子你改的怎么样了,你以为不接电话就行了,这次如果改的不行,你就不用写了,你不是这块料你懂吗?说话呀,怎么拉。。。。喂。。。。”
“我。。。”刚发出一个音,就是哑弹。我咽了一下口水,清着嗓子,很想解释一番,却好像失去了能力。
对方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的情况,突然声线变得柔和起来。
“感冒了?好了,再给几天吧,休息好了在说,记得去药店买点消炎药。”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有惊无险的打完了这场必败之战,心里还有点胆战心惊,如果让主编知道我是喝酒喝成这样,他会如何暴跳如雷。
挂完电话转头看到桌子的水杯上贴着一张纸条,扯过来一看,上面用帅气的楷书写着几句话:“醒了如果饿了的话就去厨房拧开燃气把粥热一下就好了,还有,短时间内不要敲电话给我,我不想跟你说话,真他妈太烦人了,死丫头。”
我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了陈又晨就站在我面前说着这句话的感觉,心里在蔓延着一个东西,那是笑意,可是嘴角却表示不出来,因为我感觉整张脸,甚至我整个人都是僵硬的,我用已经发不出音的嗓子对着纸条说了三个字,可能是对着写纸条的那个家伙说的三个字。
“臭小子!”
我将纸条放回桌子上,眼睛又扫到了西瓜霜含片,拿起它,心里千奇百怪,我觉得陈又晨真不是男生,他怎么可以细心到这种地步。
打开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眼皮又开始重重的压下来了。
闭上眼睛,我在思索着什么?
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我是感性的人,那通常感性的人内心都特别柔软,很容易受感动,我清楚知道我是这种人,可我说不清楚每当陈又晨对我好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这种感觉,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好像他不做这些事我就觉得可能不正常了。
也许这就是有人说过的,当一个人持续对你好的时候你会习惯,而这种习惯对我来说就像母爱或父爱一样,那么理所当然。
我可能。。。。真的太过依赖陈又晨了。
上午的工作已经结束,到了午饭时间,陈又晨坐在快餐店里对着饭菜发着呆,突然他拿起桌子上的手机快速的敲击着,然后“嗖”的一声,信息已发送的声音,终于让他定下心对着面前的食物。
接着我就收到了信息,睁开眼睛,点开。
“醒了没?”
“不是说不和我说话?”我回过去。
“我打字的啊!”
我朝着手机做了一个超级鄙视的表情,然后就觉得肚子真的饿了,想起陈又晨说的粥,我起床了。
走到洗手间的镜子面前,我呆了,镜子里的人让我傻掉了,肿的像做了双眼皮手术一样的眼睛,干的像非洲难民一样的嘴唇,整个脸就不是自己的。
心里一万遍的后悔开始洗漱和恼怒。
对于陈又晨会煮粥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奇怪,他向来都很会照顾自己,女孩子会做的事情他都会,女孩子不会的事情他也会。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骨子里是不是就是个姑娘,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男人,以后会是个好老公,好爸爸吧。
饱餐一顿之后想到早上的电话,便来到电脑面前开始敲脑袋。可能酒后失忆症,我对于自己写的东西竟然感觉陌生,想到还要重新捋一遍,我彻底失去了动力。
只好拿起桌子上的指甲油涂起了脚趾甲,这件事倒做的认真仔细起来。等待自己细心涂抹的指甲干透中,又拿起书看了起来。
阳台上的盆栽蒸蒸日上,花香弥漫出来,阳光洒在脚上,黄色的指甲油好像发着光,我又想起了那天阳光下从梵高画里走出来的男孩。笑意就抑制不住的散出来了,原来世界真的可以这么美好,一个无聊的下午也那么甜蜜。
傍晚的时候,千惠突然打电话说要一起吃饭,我本想拒绝,原因有很多,第一,我的稿子还没改,第二,她一跟我吃饭,过程中就只会聊他男朋友,而且每次里面都夹杂着不同的人名,我以前一度以为他男朋友那艘船有很多外号,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一个船队了,我真是太天真了。
可是我很理解她,作为她的长期听众,我发现,她很没有安全感,害怕空中阁楼,害怕落水后没有稻草,所以总是提前给自己找好救生艇。
我很理解他,可我并不喜欢她,我不会和她去交心,明白她总会留一手的事,我觉得做个听众就好。
再一次站到洗手间的镜子前,我又多出了一个想拒绝她的理由,这样怎么出去见人呢!
最后还是决定去了,她约我在万达广场4楼碰面,然后再一起找餐馆。我一想到要去的还是人群密布的地方,就开始越来越讨厌她了。
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个眼镜带上,我去吃饭了。
自从万达这个商标在各大城市进驻之后,它无疑成了每个城市里最大的□□,里面餐馆,奶茶店,游戏场所,电影院,大牌的服装,首饰琳琅满目。
那其中最多的还是人,大家都喜欢新奇,大家都喜欢热闹,所以大家都喜欢这里。
我戴着不知道那一年在淘宝上淘的眼镜站在自动扶梯上傻傻的张望着,三五成群的人一浪接一浪,这样子的场合才能用形形色色来形容它,因为这才是什么人都会来的地方。
陈又晨一直说我不太合群,其实他错了,我喜欢热闹,喜欢快乐,也不讨厌人多更不抗拒聚会,我只是讨厌麻烦,我的不合群只是懒。
我每天跟电脑打交道,它又不会嫌弃我懒。
我没想到这个遭样子也能被她在人群中认出来,我本来以为今天不靠打电话我们就找不着彼此,我真是多虑了。
看到她笑脸相迎笑意吟吟的朝我走来,我想今天至少不会在听到抱怨了吧,这种表情应该是感情稳固中吧。我招手回应,她冲过来对我相拥一抱,我有点震住。
“好想你啊,每次不找你吃饭,你总不会找我。”她放开我开始撒娇式的说话。
有时候我想这可能才是她左右逢源,持续不断恋爱中的基础吧,我好像不会。
我嘿嘿一笑,装傻问道:“去哪吃啊?”
“你说吧,你想吃什么啊!”
“我?随便啊!”
然后我们就开始找随便了,餐馆一多就有一个弊端,让人不知道怎么选择,我口口声声说随便,其实就是不知道选那个好,我又很少来外面吃饭,每次和陈又晨吃饭都是去老地方,突然让我做选择,我只好说随便。
我们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我已经没什么兴致了,就在百无聊赖的找寻中,我四处张望的眼睛突然定格在对面走廊里那个身影上,那个熟悉的,我魂牵梦绕的身影,那个梵高男孩又从离我几米远的对面走廊中侧身行走。
我明白什么叫僵硬,我此时的身体不止是僵硬还有颤抖,身体里那个跳动的东西好像死而复生之后兴奋的想钻出来跳舞一样,哐咚,哐咚,在里面演奏着重金属摇滚乐,我整个人被撼动的发着抖。
我一动不敢动,就这么盯着,然后身影就又开始了模糊,遥远,直到不见。
它忽然又不跳了,平静了下来,好像失去了能源,失去了电池,不对,是连接着它的wife走远了。
千惠推了推还在发愣的我,问:“看什么呢?看那么入神!”
我转过头对着她笑:“我的MR,RIGHT!”
然后她开始别样的神情看着我,冒出一句:“帅哥啊?可能人家有女朋友喽!”
我彻底不喜欢她了,真的。
我无所谓的回答道:“难道还能是美女!”
我总是不喜欢煞风景的人,当我跟她谈论中了头奖怎么分怎么花时,还想着要分她多少的时候,她会突然泼冷水冒出一句,等你中了再说。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喜悦扑灭个干净,拿走你希望的火苗,燃烧的信心,只留下失望的屡屡黑烟,最后你只好舌头打结,不欢而散。
这辈子都不会在她面前提这类事。
我分得清现实和白日梦,我知道梦是遥不可及的,可我依旧满怀希望,满怀信心,不过份期待也不放弃。只是拜托这种时候千万不要有人来扑灭它们啊!
后来我们就真的找了个随便的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吃饭途中,我搅拌着碗里的面,千惠说什么我都只是嗯,后来她不说话了,我们沉默着。
我看着眼前分毫未动的排骨面,好像他就在这个碗面里,我看着他,然后心里衍生出很多情绪。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他住在附近 ?
我真的会再次遇见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