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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进京了 吃过饭,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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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风火火的结束了大学生活,没容的下多一天的空档,拖着简单的行李箱,李蔚浑浑噩噩的坐上进京列车,夕发朝至。
虽然说,去了北京就有粮吃了,可是每到之前,数数自己钱包里的财产,李蔚只能求张硬座。
22年了,李蔚第一次这么彻底的离开父母,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地方去。
据说除了我们99级扩招以致大学生数量暴增工作难找的原因之外,影响了我们02和03两级工作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因为伟大的拉登大人搞塌了双子星,从而导致本来能够泡沫下去的IT行业一下子就变得务实了,我们这些当年追风选了通信行业的孩子着实吃亏了一把。
我们也确实对比了一下,01年师哥毕业的时候,华为跑到我们学校招人本科都开5k的底薪,还不算补助啥的。到了02,华为压根没出现,到了我们这届,挑三拣四的要了几个,给的也就是个够塞牙缝的钱。不过也有人说那是因为我牙缝太大,所以闲少。
管它那,反正华为没要我。签了家深圳的公司,给我特区的户口,不过工作的地点却在北京。虽然对北京户口及其垂涎,但是为了自己能不成为失业人口的基数,我还是忍了。
爸妈是苦口婆心的劝我先回家去放松放松再来报道,我大概是任性的习惯了,拒绝了。
表姐拉开门看到我的那一刻,嘴张的恨不得能把古老的钨丝灯泡放下去。
不过我可不希望她那么傻真这么做,因为据说那样必须要去医院才能够得以解脱。
她大概一直把我当成小时候为了抢她含在嘴里的棒棒糖而嚎啕大哭的馋猫或者穿着老爸的鞋兴奋的去上公厕结果迷路的小鬼了。
在一顿中心思想为——为什么我不通知她去接站的训斥中,把冰箱里能吃的零食全摆在了我的面前,之后温柔的拍拍我的头,上班去鸟。
桌上的薯片、巧克力和奶油蛋糕,如果倒退一个月,我一定风卷残云的报销掉,可是现在?
我两眼一翻,澡都没洗就四肢一摊睡觉了。
经历了那么腐败的大四下,谁的胃还有渴望?反正不是我。
NND,十个小时的硬座,年轻的我也照样支撑不住了。
大概是睡得太香了,竟然梦到了一只我一直暗恋的师哥请我吃麻辣烫。
赫赫,我是博爱的水瓶,当然不会只把希望那个寄予一个人身上,万一他不鸟我,我放了那么多感情岂不是亏死。
:(不过到最后,我还是一只都没有搞到手,嗯,小郁闷一下。
正梦见师哥刚给我买了杯果汁向我递过来,忽然就风云变色了!师哥也不知道哪根筋短了路,一个不稳竟然将果汁泼了我一身。我忽然发现那果汁还不是冰镇的!温热温热的。大怒阿!竟然连我的喜好都不知道!
一气之下愤然地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一睁眼却发现表姐正在用温热的毛巾给我擦手。
555555,我漂亮的师哥阿!我就说你没有那么好,还给我果汁喝,连喝水都从来是我自己倒,叹气ing。
表姐大概是也被我惊了,有点愣的看着我。
差不多有30秒之后,终于有了反应:你个孩子怎么没点正形!
我给了她两个最爱的卫生球式经典白眼:拜托,要是按照我的职业理想,你现在已经不知道革屁成啥样子了。
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做个雇佣军人,就好像寒羽良那样的,随时都保持着充分的警惕并且伸手不凡,从来不用担心什么体育达标这类平凡人的游戏。
记得小时候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太爱寒羽兄了,一度学起了他那种半蹲然后手臂充分上摆的跑步姿势,以为那样会改善我的50米成绩,结果发现成绩还是一如既往的差,但是名声却在学校里传的如雷震耳,因祸得福?鬼知道当时为啥那么天真。
不过后来经过长期的集体生活证明,我的确没有成为那种专业的雇佣军的特质,因为很多次都是雷声惊醒了一个宿舍,确只有我一个香甜不知的继续大睡,被无数JMS羡慕到半死。最狠的一次,我竟然在长途车上当着大家的面,站着睡了1个小时,一度传为佳话。
老姐不理我的胡言乱语:赶快给我洗澡去!你看看你,多脏!
老姐的语气里参杂了点鄙视,让我不得不认真正视。端起十指仔细的瞧了瞧,发现这一夜火车下来,我这双手确实有点黑。基本上指甲里的东西暂时忽略掉,但是皮肤的沟壑里为啥也沾着黑黑的印记内?抓起表姐的被子蹭蹭,看是不是能改善。
表姐一个箭步上来,把被子换成了毛巾,恶狠狠的命令:赶快洗澡去!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人在屋檐下阿,不得不低头。
等收拾干净出来,客厅里表姐正和一我不知名的男士说话。
我本是打算蹑手蹑脚的进房间去,但还是被眼尖的表姐叫住了——没办法,表姐正对着洗手间的门。
我很乖的不再学寒羽进波霸女房间的那种猥琐姿势,端端正正的站好了。
不知名男士此时也转过头来看向了我。
表姐介绍了一下:小琳,这是彭明,你直接叫他名字就行。
指指我,表姐又和那个彭先生说:我常说的那个表妹,菲琳。叫小琳就好了。
我在旁边向表姐抗议:你叫彭明什么?
表姐忽然脸一红,厉声的训我:问那么多干吗!
我贼笑了一下,一下子蹦到彭先生旁边,伸出手:姐夫好。
彭明听见我这么叫,特别高兴也笑了起来,握着我的手:好、好,小琳你真聪明,难怪你姐老夸你。
我把五官聚在一起,有点抽搐的问:她应该不会是说我聪明吧?
都姐妹那么多年了,我姐怎么评价我我还不知道?!哼哼,想两边讨好,你以为你是王熙凤,我是那个不懂人情世故的林黛玉啊!
彭明听我这么一回,倒是毫不犹豫地接了下去:所以说你聪明吗,走吧,吃什么今天你做主,替你洗尘。
看来这位彭先生还真算是我的对手阿,能和我接话接的如此配合。
我一向本分的遵循老祖宗教诲:民以食为天。
就是大学最胖的时候达到140斤也从来没亏了自己的嘴:能吃比萨不?
不要嘲笑我吗,在我读书的那个城市,比萨可不是我能消费得起的东西,到现在我还没尝过鲜那,现在有冤大头出现,我可不能放过。
彭明拍拍表姐,表示赞同:走吧。
那天晚上是在五道口的MR PIZZA吃的。双脚迈上北京的土地后的12个小时,我终于向肚子里放进了第一顿食物。
在这土地上吃过了饭,睡过了觉,找到了亲人,嗯,算是扎根了吧,我就这么简单的认为。
至于工作,先让它见鬼的排在时间表上的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