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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秦梦之的回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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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梦之觉得全身时冷时热,整个人仿佛在空中上上下下,喉咙干的好像被粗糙的石头碾过,整个口腔都是铁锈味。他无意识地扭动了一下身体,喃喃道:“水……水……”
当然……没人管他。
好半天,秦梦之才勉强睁开眼。手上觉得有些黏湿感,低头一看。燕方境靠着他的手,上半身趴在床上睡着了,口水流了秦梦之一手。
秦梦之皱着眉,小宇宙爆发,用尽全力将他扇开了。
燕方境顿时向后仰靠,颠了两下,最终还是不负众望摔在地上。他在地上抽了抽,这才舍得睁开眼看了秦梦之一眼。顿时跳起来,“秦哥,你醒啦!”
秦梦之感觉自己都要不行了,勉力说:“水。”
“哦哦。”燕方境鸡飞狗跳地倒好水,又对着秦梦之一阵猛灌。甘甜的水进入喉咙,秦梦之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眼睛扫了扫周围,对于身处陌生的环境倒没多诧异,只是问:“萧旭呢?”
燕方境嘴角的笑容一下就僵住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等你好起来就知道了。”秦梦之最烦这种拐弯抹角,顿时挣扎着起来就要揪燕方境的衣领。
燕方境早有准备,怪叫着往后跳。秦梦之还想起身去追,奈何手臂上传了一阵剧痛,一条腿也被绑的结结实实的,显得有些有心无力。
这时候,房门突然打开了,走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见他醒了,朝他点点头,“我叫李光,是这里的负责人。你的伤还需要养一个多月,暂时在这里住下吧。”
秦梦之觉得这件事格外不对劲,疑惑地问:“萧旭呢?”
李光也愣住了,思考了一下该如何委婉地告知秦梦之,最后还是放弃了,直接道:“为了引开丧尸群,一个人走了。”
“丧尸群?”
“嗯…来换治疗你的药品。”
秦梦之出离愤怒了,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万分难堪!他想起之前对萧旭说过的话,从没想过,自己会被那样一个弱鸡救!他甚至觉得鼻子发酸,眼角也红了。双手紧紧抓住被褥,长吐一口气,“你们出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儿。”
李光表示理解,直接出去了。燕方境有点担心,但是他也明白,发生这种事,心里最不好受的就是秦梦之,他觉得自己惹人生气是一流,逗女人开心也是一流,可是怎么逗男人开心…他还是选择了默默离开。
秦梦之躺回床上,双手覆盖着眼睛,手心一下就湿了。他想起大二的时候,他喜欢上广播系的一个叫董欢女孩,他穿的人模狗样的约董欢周末看电影。董欢有些不屑地用眼角瞄他,“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秦梦之从不喜欢死缠烂打,也就随口这么一问。
“萧旭。”
秦梦之一听这个名字就愣住了,顿时心里就有几分不服气,语气也强硬了起来,“他哪里好了?!”
董欢说:“他哪里不好了?”说完笑笑,“不如这样吧,你加入学生会,我就跟你在一起。”
秦梦之二话不说就行动了,第二天就拦住了赶往实验室的萧旭,萧旭看着眼前挡住自己的人,有些疑惑,“同学,有事么?”
“我想加入学生会。“秦梦之被萧旭看的有些不自在,不由地挺了挺胸。
“啊,那个。”萧旭不好意思地笑笑,“学生会每年春天和秋天都有招新,同学你可以关注我们的人人主页。”
秦梦之傻了眼,“不能特招吗?我等不了那么久。”
萧旭有些为难地说:“那我先对你做个面试吧。你想加入哪一个部门?”
秦梦之,“……”
“你觉得你可以为学生会发展做出什么贡献呢,简而言之,我们凭什么选择你?”
“……”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最近马上要召开的创业大赛,你有什么建议么?”
秦梦之简直无奈了,“你就不能说人话么?”
萧旭笑了,“同学,你不行,还是回去好好做做准备吧。”说完就匆匆走了。
秦梦之从小到大过得顺风顺水,哪里被人这么鄙视过!我不行?我不行?我不行!他和萧旭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单方面的。
“我确实不行。”秦梦之从回忆中抽出神来,嘴里无意识地说着。他以为他比萧旭强大的多,可是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他还是那么渺小!
过了一会儿,燕方境就端着食物进来了。秦梦之头还埋在枕头里一动不动,他有些小心地放下盘子,“唉...你别内疚了。我也没想到萧旭表面看起来挺柔弱的,但是那么倔强,拉都拉不住。他要是不去,心里也会一直不痛快。现在这世道,谁说得清活着好些还是死了好些。呸!我胡说什么呢,我觉得萧旭肯定没死,他那么聪明。”
燕方境自觉说错了话,嬉皮笑脸地拍秦梦之,让他吃点东西。
秦梦之整个人都有些呆滞,双眼无神地吃了东西,又躺着不说话。燕方境也就不说话了,摸着藏在枕头下的弩,那是萧旭让李光带给他的。这是不是说明,萧旭也觉得自己活不了了呢?
这样沉默的气氛过了三天。秦梦之整个人又充满干劲了,每天都拄着简易的自制拐杖绕着酒店走一圈。燕方境看他好起来了,也很开心,每天跟着他转圈。秦梦之绷着脸在前头走,燕方境就在后头风骚地向大妈少女们笑着招手,就算在末世,他这张脸还是很吃香的,偶尔还能得到一些珍贵的食物。
因此燕方境很是享受,直到有一天他被一个壮年男子摸了屁股。他当时就跟人打了一顿,当然是输了……从那以后他也不跟着秦梦之跑了,天天跑到酒店健身房里健身。
秦梦之养伤养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可以丢下拐杖自己走了。燕方境每天的健身也颇有成效,睡前的日常就是拉着秦梦之看他的各种肌肉。
肩上的伤早就好了,留下一个凹陷的伤疤。大腿虽然还不能做剧烈运动,但是已经不影响日常行动了。秦梦之主动去找了李光,表示想要再留下来住段时间,自己也不会白吃白住,会参加他们的搜寻物资的工作。李光同意了。
燕方境知道秦梦之去找了李光,有一些不开心,“我们是要离开了吗?”
秦梦之摇摇头,“我想再住一段时间,你呢?”
燕方境一下就笑了,“我当然是跟着你们了!”燕方境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他知道秦梦之是要等萧旭回来。
李光也不跟秦梦之客气,过了几天,就要求秦梦之参与他们搜寻医院的行动。整个小镇的物资早被他们搬的差不多了,只有医院之类的重灾区还没有涉足。
秦梦之跟着他们去了,医院实在太多丧尸了!二十几人的小队死了八个,要不是最后有个已经被丧尸咬的兄弟替他挡了一下,他也回不来了。
回到宾馆,秦梦之草草洗了一下就躺下了,大腿疼的睡不着。他突然有点想萧旭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秦梦之突然发现,他还是挺…喜欢萧旭的。那时候他爸刚塞了一大笔钱,把他弄进f大。从一堆狐朋狗友堆了把他刨出来。
他记得特别清楚,那一次他爸没有像以前一样对他大发雷霆,拳打脚踢。只是在沙发上看着他,抽了一晚上的烟。末了,拍拍身上的烟灰,“你去f大读书吧。不在我眼前,随你折腾。”
秦梦之一下愣了,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艰难地透过窗帘,投射在秦瑾之的身上。他突然发现自己父亲老了,都有白头发了…心蓦地一慌,老头子这是不要他了?
后来到秦梦之开学,他父亲都没回来看过他一眼。他所有要求都一应满足,却连一句话都不肯跟他说。暑假结束,秦梦之收拾了一个背包,像一条流浪狗一样,滚上了去s市的飞机。
开学典礼上,萧旭代表新生发言。他一上台,秦梦之的眼睛就亮了。
他长得真好看……
萧旭在讲台上,面对下面几千个人,却笑的很从容。言谈举止间早已经是个大人的气质。灯光将他的身形打成金色的剪影,深深刻在秦梦之那颗既孤独又中二的心上。
身后的女孩还在不停地讨论他,他的成就,身高甚至三围简直如数加珍,嗷嗷叫唤,“萧旭就是我的人生灯塔,我就是为了他才来f大的!”
秦梦之目不转睛地望着台上削瘦的少年,要是我能像他一样,老头子就不会老是用那种眼神看我了吧。要是我能像他一样,老头子就不会不要我了吧。要是我像他一样……
台上的人眼波流转,正好将目光投射到这个方向,秦梦之和他对视了0.5秒,脸骤地一红,心如擂鼓,有些慌张地低下了头。身后的女生爆发出一阵惨烈而压抑的尖叫。顿时中二病又发作了,有什么了不起,他要是够牛B,怎么不去b大啊!怎么不出国啊!
但是从那以后,秦梦之就不自觉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他偷偷选了和萧旭一样的公开课。萧旭每次都去的很早,喜欢坐在第三排靠窗边的位置。于是秦梦之在那一天,都会早早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冲去学校,坐在他的后面。一边啃着早饭,一边从窗户向下探寻他的身影,他一出现,心里就一阵莫名激动。他就用这样拙劣的手段,努力向萧旭“靠近”。
秦梦之两手盖在头上深深呼一口气,这些东西他藏在心里许多年,从来不敢去深究。他本能地去排斥,安慰自己不过是羡慕萧旭罢了。所以一面不可控制地将萧旭藏在心里,一面谈过不少女朋友。可是没想到现在,他坦坦白白地剖开自己的心,却发现如释重负。甚至在这满世界的狼藉里,在时刻都可能会死去的重压下带给他一丝清新美好。甚至比任何时候的自己都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