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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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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陆沉沙忽然微笑,看着颜筝。
“是,我喜欢你很久了。”颜筝十分认真的看着他。
颜筝看着陆沉沙的笑容,忽然晃了晃神,记忆中,陆沉沙很少对别人这样笑过。
的确很少。陆沉沙一直都不太热情,像个冰山。但那也只是颜筝记忆中的模样。
“颜筝。”陆沉沙敛下笑容,忽然道:“你知道周枭吗?”
“我知道他是你的队友。你们关系很好。”
颜筝不知道陆沉沙为什么要问这个人,她对周枭并不是很熟,她没有关注过他。不过她知道这个人是陆沉沙的校队队友,也是很好的兄弟。
陆沉沙看着对方茫然的神色,怔了怔,然后了然。
周枭,你的保密工作做得真好。
高中里但凡有绯闻,总是传的路人皆知,周枭不想让颜筝受到流言的困扰,所以不敢表露的太明显。但时间长了,藏的事情太多,他还是想找个人来帮他分担一点,为他出谋刮策。于是他选择了陆沉沙,关系最铁的陆沉沙。
可惜这个人是陆沉沙。
周枭每天放学都会送颜筝回家,当然不是明面上的送,他只是偷偷跟在女孩身后,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以这种不为人知的方式,陪颜筝走完这段路程。
他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听上去有点变态。但是他真的是出于好心,出于保护,更是出于喜欢。
陆沉沙曾经问过周枭为什么要这么做。周枭当时想也没想的傻笑:
“我怕她路上碰到危险。这样,我就可以保护她了。”
少年扬着嘴角,笑得满足而自信,陆沉沙没有再说什么,因为他很难受。
然而更难过的是,周枭是个乌鸦嘴,一语成谶。
高考以后的第三天,周枭在毕业聚会的酒店里,碰见了颜筝,女孩和同伴有说有笑的从周枭身边走过去,当时周枭觉得,整个世界都被点亮了。
后来他回到包厢,偷偷对陆沉沙说
“我看见颜筝了。”
“嗯。”
“三年都过去了,如今毕业大家马上各奔东西,再不去试试就真的希望渺茫了。”
“......”
“所以我想试试。”周枭一改往日嘻嘻哈哈地模样,十分认真的说。
“怎么试?”陆沉沙问
周枭想了想,忽然勾起嘴角,捏了捏陆沉沙的面瘫脸,邪气道:
“小美人,大爷喜欢你三年了,要不要从了本大爷?”
陆沉沙挥掉他的手,很没眼色的说:
“那要是被拒绝了呢?”
“那就路上强吻她,亲到她答应为止。”
陆沉沙看着周枭,沉默了半晌才道:
“周枭你就是个臭流氓...”他顿了顿,又道:“祝你成功。”
周枭冲他挑了挑眉,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
周枭在聚会中途的时候溜了出去,陆沉沙知道他是像以前那样送颜筝回家去了。于是默默地给他打了掩护,瞒过了同学。
他从心里是不希望周枭成功的,但他更害怕周枭失望后悔。
陆沉沙想,他别无他法,只能静静等待结果。等周枭这段暗恋的结果,也在等他自己这段难以启齿的感情的判决书。也许等待他的是,死刑。
然而事实上,是无期。
因为周枭再也没有回来过。
颜筝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小流氓,对方五个人把她逼进了小巷子里,劫完了财之后,见她长的漂亮年轻,又想劫色。颜筝觉得很绝望,她一个人根本打不过这些人。但她不想放弃。
在她奋力挣扎的时候,有人拽过扯她衣服的流氓,用力挥了一拳,那个人站在她身边,说:“快回家。”然后把她往外面一推,侧身挡住了后面想要抓住她的流氓。
颜筝当时吓呆了,听见了那个人的话下意识地就往外跑,等她疯了似的捂着衣服跑回家的时候,她才猛然想起,自己忘了去看那个救她的人的模样。
不过听声音,似乎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
颜筝的妈妈看到女儿衣衫不整的冲回家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颜筝看见她就大哭了出来,她妈妈赶紧拍着女儿的背,安慰她问她怎么了。
颜筝边哭边断断续续把事情说了一遍。颜妈大惊,赶紧报了警。
可惜,还是晚了。
陆沉沙在小巷子里找到周枭的时候,人已经没气了。那几个小流氓早就不知所踪,只有周枭一个人躺在血泊里,死气沉沉。
陆沉沙走过去,把人从血泊里捞出来,抱在怀里,低声说:
“没事的,我叫了医生,你不会死的。”
“周枭,你不会死的。一定不会。”陆沉沙看了看周枭紧阖的眼帘,把人抱得更紧了,语气十分执拗。
警察只比陆沉沙晚到几分钟,他们一进那个巷子就闻到了很重的血腥味,赶忙打120并且往里找人。没走多远他们就停下来了。
因为他们看见沾了满身血的陆沉沙,抱着同样一身血的周枭,从黑暗里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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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筝。你知道周枭吗?”
“我...知道...他是你的校队队友,你们关系很好。”
“只是这样吗?”
“还有什么吗?”
“当然。”陆沉沙忽然站起来,垂下眼睛看着颜筝,一字一顿道:
“你还记得,一个月以前在巷子里救你的那个人吗?”
“他就是周枭,他喜欢你,也有很久了。”
陆沉沙看着颜筝震惊的眼神,继续说:
“他已经死了,死在那条巷子里。”
“所以,我不能接受你。” 陆沉沙留下这句话和神情麻木的颜筝,离开了包间。
周枭,我是不是很卑鄙?你都已经死了我还拿你当借口。但其实我真正想告诉颜筝的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她。
因为,陆沉沙喜欢周枭,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了。
陆沉沙订了20号去F市的机票,他报了那里的F大金融系。
F大,是周枭梦寐以求的学校,而金融系则是陆沉沙最想去的科系。
陆沉沙想,最终他还是要一个人去完成他们梦想,以这样的方式。
19号的时候,陆沉沙去南山墓园看了周枭,带着一束桔梗花。桔梗花的花语是:穷尽一生,至死不渝的爱。
墓地是周妈妈选的,她说周枭会喜欢这个地方的,她很了解她的儿子。
陆沉沙蹲下身,平视着墓碑上的照片,周枭扬着唇,笑的意气风发。
他想起很久以前,在他第一次遇见周枭的时候,对方也是这样笑着问他:
“嘿!我叫周枭,周瑜的周,枭雄的枭。你呢?你叫什么?”
“我叫陆沉沙。”
“是‘折戟沉沙铁未销’的那个‘沉沙’吗?”
陆沉沙望着那个少年,点了点头。
“我们的名字都这么厉害,不如做个朋友吧。”
陆沉沙怔了一怔,他第一次听见这么丧心病狂的交友理由,但他觉得很特别,特别到,他很喜欢。
于是,陆沉沙和周枭成了好朋友。
他伸出手,抚过墓碑上周枭的名字。
周枭的周,周枭的枭。枭是勇敢的意思。周枭确实当得起这个字,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至少比陆沉沙自己勇敢的多。
“周枭,我要去大学了,是你最想去的F大哦。”陆沉沙微笑
我要一个人去完成我们的梦想了,周枭。
他朝照片上的少年微笑,然后把那束紫色的桔梗花轻轻放在在碑旁。清风徐来,小花的花瓣微微曳动,仿佛挥手作别。
陆沉沙低下头,极其虔诚地吻上周枭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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