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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史凌凌对我很好。
我个人喜欢赖床,一名实打实的起床困难户。而史凌凌的善良和耐心在此刻发挥的淋漓尽致。
她是个早起的人,然后她就俨然担起了为我买早餐,以及课堂占位的职责。她老是叫我‘猪’,因为我“爱赖床,神情总带三分慵懒”,她如是说。
她不仅会在离开寝室的时候提醒我北京时间是多少,让我酝酿酝酿起床;更会在上课前二十分钟的最后的时间给我打电话,提醒我不得不起床了。
一句“猪,快起床了”,总让我倍感慰藉和温暖。如果我是一个男人,我想我会在那一刻爱煞她。
总之史凌凌在叫我起床这件事上,有闹钟的准时,更有闹钟没有的温柔。
由于我离家足够远,所以打定主意一般的节庆都不会回家。史凌凌怕我寂寞,每次节假回家都会跟我煲电话粥。还会给我带许多北方特产,或者他爸出差从日本带回来的小点心啊等。
她会在严冬来临之前给我织毛衣,而我就只能狗腿地在买好一堆吃食放她桌上,在她工作她一口,我一口。
我自觉对冉衡青有些抱歉,凝神思考着下次的见面该以怎样的开场白,或者做出些什么建设性的行动才使得,自己昨晚太过出格的行为被理解并原谅。虽然心知这种被谅解的可能几乎为零,但总该有所表示才行。
我摸出手机开始编辑短信,打出一行,呵呵,那个,谢了。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妥,删除,重新编辑,学长,那个,昨晚,谢了。之后又纠结了半天发还是不发,当我终于鼓起勇气,按下添加号码时,才想起我根本没那厮的电话号码。于是,道歉短信就此作罢,心里同时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这时,诺基亚特有的铃声嘟嘟地唤了两声,有短信进来。这是自买手机之后收到的第一条短信,我很好奇这条短信究竟是谁的,因为知道我号码的除了父母,便是寝室里的四位姐妹,以及辩论队的几位成员。
爸妈是不会用短信的,嫌麻烦,而且对打字操作并不精通。而辩论队的成员,即使已经有了一个星期的相处,我也完全不能说和他们是熟悉的额。对于人际交往而言,比起史凌凌,这方面我做的实在是拙劣。而四位舍友都在寝室,排除发短信的可能。
这让我又想到蕉雨,我和她的床是挨着的,为了亲近些,我们总是睡在一头,头与头之间只有一拳之隔,一闭眼,耳边净是她轻缓柔和的呼吸,安定人心。
如果夜里,谁失眠,或着有话说,一转头就能轻易对着对方的耳朵,窃窃话语随着吐出的温热气流窜进耳朵里,温馨得很。又或者,无聊时光里,一室之内,有时是在床上,隔着那十厘米不到的距离,有时是在教室,相互发着短信或者□□息,谈天说地。
悠悠地拉回思绪,打开信息,内容如下:元旦我来找你。许
是许诺。
许诺总是和我有一些不谋而合的小习惯,譬如,在发短信,写邮件或者信件时,若是极亲近的人,就直接进入主题说事,不加称呼;若是对于并不很熟悉的人,他会取那人的姓氏,作为称呼。而信息的结尾署名只留他的姓氏,一个‘许’字。
记得有一次学校周年庆演,班主任找会弹古筝的蕉雨参演,叫作为班长的许诺带个话,许诺直接给蕉雨发了一短信,信息内容如下:陈,闫老师叫你下午放学后去一趟办公室。许。后来蕉雨告诉我,她还以为是我给她发的短信,又奇怪我什么时候换了号码,而且会一反常态地在前面加上她的姓作称呼。
你看,我和许诺,都姓许,同是语文课代表,都爱掐着时间的脖颈上课,都对草书情有独钟···这些不经意的巧合,曾经是让我神经极度兴奋,触碰到命运的奇妙,而如今想来,竟品出了几许荒唐意味。
我没有回复许诺的短信。有些东西,如果想要放下或者推开,最需要做的不是叫嚣着躲避厌恶,而是无视漠然。
趁着无事,登了□□,又看到了那句话,,尽管这一切都卑劣、危险、根本无望,我仍然沉醉在我自选的天堂里——天堂的穹空布满地狱之火的颜色——但仍然是天堂。
林怀昱。
他的头像暗着,但我想,也许他只是隐身呢。我点开对话框,输入,“咳,在?”按下发送键。
不一会儿就有消息提醒,,查看消息请按‘5’。我点开。
他说,唔,在,好久不见。
我说,从没见过呢。好久不聊才对。
他说,八天。
我说,你记得真清楚。
他说,记性不算差,这是我身上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你还是学生?
我说,嗯,是。
他说,不用上课?
我说,一二节逃了,三四节没课。
他说,大学?
我说,是。你呢?
他说,我也正在逃课,不过我高三。
我说,快高考了逃课不太好吧。
他说,就是不好才好呢。
我说,叛逆的小孩。
他说,小孩?我十八了,大姐。
我说,OK,打住。咳,大小孩,其实,你比我勇敢多了,我高中那会,也觉得学校就像个木箱子,一直想给它抠出个洞呼吸一番,但是又怕被请家长,现在想想,活得真他妈憋屈啊。
他说,呵呵,你怕请家长?我就不怕。
我说,切,我那也不算是怕,只是我的家长请不来。
他说,他们?
我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他说,对不起。
我说,哈,你误会了。他们只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自我四岁起。从还没记忆起。
他说,喔嗬,来,握个手,又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
我说,又一个?
他说,是。他(我是不愿叫他父亲的,他没资格),有十七年的时间不知道我的存在;母亲,给我十七年的时间,哦,加上她的怀孕时间,应该是十八年,十八年里我们相依为命,却在某一天突然地,把我丢给我那十七年从未谋面的所谓的父亲,然后一个人去了天堂。
我说,···我不想说什么安慰你。
他说,不需要。
我说,我知道你不需要。越深的痛,语言越是苍白,慰藉的话越是起不了实质疗效。我们都曾有同样的心情。
他说,谢谢你。这样说来,想到那些时间品尝的苦水,也有一个人在我不知道的远处同我一起喝着,似乎也不是那么令人倒胃了。
我说,你恨吗?。
他说,恨?对他?或她?我恨她,对他,却只是淡漠。
我说,因为没有过期望,便无从失望,更无从怨忿。
他说,说的不错。
我说,从某个方面来说,你比我幸运。我对他和她,都只是无感,无力,无望。而你的母亲,至少是合格的。
他说,不。希望过后的绝望也是尖锐凶器。
我说,我愿意相信那不是她的本意。
他说,我知道。但到底抛弃了。
我说,唔,气氛太黑色调了,有些沉重。换个话题吧。你对高中过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他说,没想过。未来对我来说本来就没有所谓,怎样走都是一条路,左右不过是个过程。走一步是一步吧,走过一生那么长,到头了,就终结了。不过,话说一生真是漫长呢。
又是一个在生活里跌摸打滚受尽伤害的人。原来有关宿命这杯苦水并不是给谁一口咽下,而是若雨飘十里,一人分得半口羹。在本该丰茂张扬的青春里,有一些人,头顶着黑色的云彩,他们一面和生活苦战,一面蜗居于生活。
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我似乎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他多么像是一年前的我。我想拉他一把,教他如何躲避阴暗的云层,在耀眼的太阳底下奔跑。可是,仔细一想,我也不懂得。我的生活也一团糟,计划七零八落。我也坚信,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摔一跤,是告诉你那儿有一个坑;跌一次,会明白哪儿有石块。
你看,许诺就是我的坑呢。元旦他并没来找我。·
不过我对此却没有鲜明的大喜大悲,因为不曾期待或逃避。大概真的是放下了。也大概,我的生活已经注入新的汁液,替代腐旧的记忆。
这新的汁液,里面的成分有史凌凌,和冉衡青。
而他们,又能陪伴我多久呢?
ps:如果没有意外,会每天一更。时间在12:30。求支持,求欢呼,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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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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