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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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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突然冒出了一束光。它微弱的可以,似乎下一秒就将被这狰狞的黑暗吞噬。
我却是欣喜地跑过去的。
用我平生所未有的速度。
尽管它是什么还未可知。可是,还有什么会比无尽的黑暗与孤寂更让人绝望呢?何况是在这仿佛时间都停滞了、血液都冻结的鬼地方!
我必须找到它...
我必须靠近它...
不知跑了多久,一天,还是一年...或者更久,在这连时间之神都遗忘的角落,这种事果然不是我该在意的。可奇怪的是我一点也没感到饥饿以及疲倦,这让我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
那束光还是那般微弱,甚至连大小都没有丝毫的变化,这让我在安心它不会就此湮灭的同时又在疑惑......
不!我不敢去想,也不能去想,这会让我觉得我现在做着小丑般的行径!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的想靠近它。
我时常回想起来这儿之前的日子,那儿有着幽香的白兰,清新的绿草,破旧而温馨的小屋。我还有一个美丽能干的妻子,以及三个可爱聪明的孩子。这是多么幸福美满的生活啊!可是,却被我亲手摧毁了。
那一晚,我酗酒了。也是那时候,我对我的雇主克劳德·里士长久以来的怨忿达到了顶点。在怒火与酒精的刺激下,我披上了大衣,敲响了克劳德家的门。
“嗬,大半夜的你这个醉鬼跑来我家干什么!明天你这种状态要是干不了活的话这个月的工资就别想要了!”他的语气尖酸刻薄极了,就连那长相也随了他的性格。
“我有事和你说!”我的语气十分冲,抬脚便要进去。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手脚快速地摆成一个“大”字形挡在门口,嫌恶地说:“谁许你进来的!我的地毯可是你一年的工资都抵不过的。”
你要知道这个葛朗台有多么可憎,可憎到让人想一刀捅进那肥腻腻的啤酒肚里。
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当我捅下去的那一刻,特别是看到他平时那尖酸到一成不变的表情变成惊恐愕然的样子时,不可否认,那种畅快之感至今犹存。在他倒下之后,我就醉卧在他家的波斯地毯上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我晃悠着一片混沌的大脑坐了起来,却嗅到了一股恶臭的铁锈味。当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杀了人的时候,我已经漂荡在腥咸的海上了。我没有去自首,我逃跑了,没跟亲爱的索尼亚以及孩子们道别,甚至连最后一眼都还没来的及看。
在我逃跑的四十八天里,我每天都被恐慌和愧疚感淹没。那痛苦就像细细密密的线一般,紧紧的缠绕在我身上,让我喘不过气来。可是,我不敢回去,我不想呆在潮湿阴暗的牢房中与老鼠过日子。嘴里的鱼腥味让我几欲发呕,在以前根本无法想像我会生吃活鱼,就像无法想像自己竟然会杀人一样。
在那茫茫的大海上,我唯一的慰藉就是脖子上带着的镶着微型全家福照片的吊坠了。
可是,在一次狂风暴雨中,我虽幸运的活了下来,它,却再也找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