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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最喜欢你 ...
很小的时候,我在浙江南边的一个小镇生活过几年。
准确的说,我在这里出生。
我可以称之为“故乡”的地方,并不好看。
总是希望记忆中的故里繁花似锦,绿草如茵,最好能够“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样我的回忆就美不胜收。
令人羡慕为之神往。
但这里确实不美。
有的最多的就是台风来临前的天昏地暗、过境时的狂风暴雨、登陆后的坍塌破落,以及淳朴的人们收拾心情重建家园与下一次大自然兴风作浪风雨肆虐的循环往复。
可就是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地方,承载了我最初的记忆。
彼时,我家倚靠江边,日日伴随着江风、渔火入眠。如今盛行吹风使姑娘皮肤变暗的说法,我从来不认可。完全忽略有可能是年纪幼小得天独厚或者时间不长保养有方。
可也就是这么一个风景并非如诗如画,文化不算底蕴深厚的地方,撑起了我全部的童年。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
秘密让人变得不一样。
世间凡人。
谁都有心口难开的时候。
谁都有秘密。
我曾经有过一个同桌。
一个“毛头小子”。
这算什么秘密?
小学仅有的五年,我和他三年的同桌。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依稀记得。
他总是理着短短的板寸。
生气的时候拿后脑勺对着我。
根根竖起。
效果很愤怒。
眼睛不大总是言笑晏晏。
唇红齿白总是言辞犀利。
风趣幽默总是爱讲笑话。
于是一口水喷的他“体无完肤”的情况时有发生。
全身上下无一幸免。
并且冬天的频率尤其的高。
没有为什么,可能冬天毛衣的吸水性比较好吧。
反正我是故意的。
我喜欢看他生气跳脚慌不择路口不择言的样子。
以前我是有些调皮有些小坏的。
绝非善类。
那时候的几何考试,圆柱圆锥,长方形立方体,这些都能在我本就不知鸡鸭同笼的数学上雪上加霜。
每一次,他都会推来半张卷子。
又鄙视又别扭。
但是无一例外。
你清楚那种手足无措无计可施时候的忐忑不安。
我明白人在困境首先要独立自主,自强不息。
但那种一定不会被放弃的安全感抚平你所有的惊慌与恐惧,七零八落的心慢慢归位。
那么笃定。
多年后看见我的数学统考成绩。
呵呵。
举头三尺有神明。
出来混总是要还。
报应来了。
离开那年,小学校园突然掀起了一阵互换写真的奢侈之风。
姑娘们一夜之间就冒出了爱美的尖尖角。
如雨后春笋。
连我们班万年第一的尖子生都按耐不住心里的小火苗。
更别提那时候自诩为女中豪杰的半假小子了。
啊,就是我。
纵使我平时清心寡欲、神经大条。
这时候,对着清新精致的妆容,裙裾飘飘的小礼服。
心里不是不长草的。
所以某天的晚饭,我很扭捏很害羞的委婉表示“我们班同学都去拍了什么写真的互相交换可没意义了,但是为了不扯班级后腿维护友谊支持面子还是勉为其难随随便便的拍两张吧,弄不懂这些小孩儿怎么想的这么幼稚不成熟”,边说边配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皱眉摇头。
痛心疾首。
随之就被妈妈图地炮轰了,“女孩子要穿的整整齐齐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才像个人样,你说你整天猴样,地上滚泥里爬,穿着裙子也爬树翻墙,让你好好跳舞不肯,唱歌也不愿意,看看别人都规规矩矩,明天晚上给我穿的整齐点带你去拍照”。
去拍照......去拍照......拍照......
Yes!
我怎么能这么聪明呢。
真是早慧啊,早慧。
到现在我都还记得自己拍了什么。
苹果绿的及膝薄纱公主裙,很仙很飘逸。
练舞时的缠丝带芭蕾舞鞋,很薄很柔软。
长长的头发被高高束起,斜边还矫情的配了一个头箍,镶了一个小苹果。
皮肤白皙不施粉黛。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美的不像凡人。
仙女下凡尘。
梦总有醒的时候。
假的就是假的。
3.8一斤的嘎啦果就是拥有不了9.8阿克苏的个头与新鲜。
混在里面迟早还是会被扒拉到一边。
摄影师召唤我去摄影棚的双手就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
瞬间将我扇出十万八千里。
打回原形。
我各种僵硬的姿势以及永远不柔软的兰花指。
东施效颦,邯郸学步。
之后的和服少女也没好到哪里去。
跪不好笑不甜。
好忧伤。
不过还是有一点值得欣慰的。
还好我是中国人。
如果我真的是出生在岛国,纵使那里妇女地位再低,我这种少女连被休的机会都不会给我。
我就是这点好,关键时候不会掉链子。
还是比较会投胎的。
差点忘记了。
那段时间我很忙。
边忙着思考怎么编排借口冷艳高贵的哄妈妈带我去拍照,一边还要忙着怎么大气淡定的和同桌冷战。
对,冷战。
那么多年我谁也没有告诉没有说,为什么在分别的当口要做这么幼稚的事情以至于我到现在想起来都遗憾。
其实也没什么。
占有欲作祟。
咦?我那时候竟然就知道占有欲,词汇量真大。
不允许别人靠近不容忍自己远离,生前不喜欢我没关系,死后必须和我埋在一起,就是占有欲。
我好像忘了说,他是个很有人气的“愣头青”。
那个时候,他这样学习好体育棒个子高又幽默又风趣又有钱的小男孩,简直就是全部小学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夜礼服假面。
喜欢他的女生如过江之鲫。
小女孩们眼中的钦慕小火苗扑都扑不灭。
所以有天下课后上完厕所回来看见我们大队长坐在我的位置上,她谈笑风生,他嬉皮笑脸。
最重要我已经嫉妒大队长有些时候了。
个子比我高,身材比我好。
就这两点已经足够让她有资格做我的假想敌了。
小女生的友谊就是来的那么简单纯粹,前一秒会因为对于班花共同的看不惯互相欣赏,下一秒却由于校草一个指代不明的微笑分崩离析。
老死不相往来。
再加上本来我对同桌就有点“护犊子”的扭曲感情。
这一幕就揭开了我单方面的年度绝交大戏。
所以十年后参加同学会,看见曾经我的大队长比我胖比我矮,我心里百感交集。
又后悔又自责。
我总有莫名其妙的内疚感。
喜欢悲天悯人。
在我单方面内心判决同桌死刑后,我们就开始冷战。
他经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瞥我,一眼,又一眼。
这时我都会眼神一扫,余光估计都能把他千刀万剐。
估计他到现在也没琢磨明白。
但也许都忘干净了。
等了一个礼拜照片终于出炉了。
我带了一打去班级。
像现在公园相亲大会上大爷大妈分发自己很优秀很忙碌的子女照片一样的派送。
热情洋溢。积极主动。
顺便收获夸奖与盛赞。
惟独漏了他。
期间我总觉得有人眼神炽热的盯着我的背影。
心灵感应一般蓦然回首。
那人的确在灯火阑珊处。
炯炯有神的目光。
遥远而且哀伤。
扭头。
望天。
谁先开口谁就输了。
于是我们谁也没开口。
高中时听说他后来向别人还是要了我的照片。
花费了不少波折,贱卖了不少微笑。
当时我又欣慰又难过。
欣慰的是还好他要了,至少在意我。
难过的不是我亲手给的,无法想象他的神情。
起码眼角眉梢流露的情绪。
总想问一句,我好不好看?
有没有比大队长好看?
故事到这里。
很浪漫。
浪漫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后来了。
我转学了。
不知不觉的被转学。
我没有来得及和他说再见,也没有赶得上和任何人道别。
我对他的最后一个印象,就是他出校门右拐的背影。
外套搭在肩膀上,书包提在手里,一根带子还在地上拖着。
扬起一路灰尘。
这场景没什么特别。
总在我脑海中徘徊。
但总也抹不去忘不了。
不经意总是会想起。
总很遗憾。
特别特别遗憾
如果我未卜先知,我一定会不管不顾的学习八点档电视剧,台湾小白言情女主,没脸没皮没羞没臊的抱抱他,“你一定要记得我”。
我也有埋怨过,为什么关乎我命运的决定我无权参与,也没有人过问我这样好不好,你愿不愿意?但是我没办法指责什么,都是为我好。
所有以[为你好]出发的善意,都不应该被指责。
怎么忍心。
后来的时间过的特别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日子就过的和流水账一样。
天光悠长。
弹指间十年就过去。
这十年,不算快乐,不算顺利。
但还好,再难熬,也算过去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赶上了一场十周年同学聚会。
我本来没有兴趣参加的。
所谓同学聚会,不就是寒暄来寒暄去直到词穷,比较来比较去直至冷场,精英书呆流氓民工起飞。我没有兴趣知道自己不如别人抬不起头,或者胜过别人高高在上。
不管输还是赢,谁都不好受。
何苦呢。
但是也不知道怎么了,当班长通知时,这一次我真的很想参加。
内心总有渴望,记忆里的少年如今的摸样。
我想看看他好不好。
也想让他见见我。
其实有可能就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人家根本不记得我是哪根葱。
但我还是想去。
哪怕撞南墙碰钉子。
所以以凉薄寡淡闻名的我一口就答应了一定准时到。
班长都很不可思议。
天降红雨。
我想他原本只是象征性的客气客气。
没成想我当真了。
应下来的那天晚上我久违的失眠了。
倒也不是后悔只是有些惶恐。
辗转反侧。
接下来的几天都食不下咽。
寝食难安。
我不怕在他记忆里我是张牙舞爪、蛮不讲理、咄咄逼人。
不漂亮不可爱不温柔。
任何更坏的印象都可以。
我怕的是他根本不记得我。
从来没有想起过我。
我暗自想象描摹了许久他如今的样子。
什么可能性都穷极了。
最好最坏的打算通通都准备了。
巧的是,我的对桌就是他。
我不用越过茫茫人海去找他,蓄意寒暄去打听他,还要极力掩饰自己的居心叵测、醉翁之意。
大家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我傻傻愣愣的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他笑的腼腆。
黑色衬衫,挺拔高瘦,长身而立。
就在我发愣的一瞬间,大家哄堂大笑。
有个男生挥手给了他一拳,转过头对我奸笑嘿嘿嘿,“你竟然认不出他了,你们绯闻都传了十年了哈哈哈”。
周围的嘈杂声突然被消音了一般,无声无息,背景也都淡出了。
四周景色都不存在一般。
我做了一回女主角。
世界的中心。
一开始,我不知所措的眉头紧锁。
忽然之间,想通了一般。
笑容缓缓盛开。
这就够了。
绯闻从来不会空穴来风。
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线索。
我有答案了。
大家互相敬酒互相问候的时候,我看见他一个站在过道里,轻轻倚着墙。
那么多年的矜持与姿态我一时间全忘了也不想要了。
我偷偷的走过去。
他扭头看见我。
抿嘴笑了。
气氛安静的有些古怪。
“要毕业了哇,想到去哪里没?”
“恩,差不多了,在杭州实习,打算全家定居那里.”
“我去过不少次杭州,人间仙境啊。”
“苏州也是啊,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呢。”
“你呢?”
“啊,我啊,老样子啊,考研了,考的一团浆糊都不知道去不去得了上海。”
“哈哈,怎么会,一定去得了的,不过你很可以啊,小学考个数学都让你愁一个礼拜吃不好的,那样子我看了都难受。”
“所以我专挑没数学的考,太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哈哈哈哈。”
我没有告诉他,对于数学我也不是一窍不通的。大学数学开课的几个学期我都几近满分,不作弊不偷题。
这些都不重要。
我的改变统统不重要。
你最重要。
不多久就有人到处喊他要和他拼酒吹瓶。
他依旧是当年的人气少年。
舆论中心。
大家怎么会放过他。
连我都不想放过他。
现场兵荒马乱一片狼藉。
全部的人都醉醺醺。
哭爹喊娘称兄道弟。
到最后都不清醒。
我是难得一个还保持理智的人。
这都归功于我滴酒不沾极易过敏。
以及进门大队长拥抱我时看见手背上几十个针扎的小孔。
青一块紫一块。
有幸逃过一劫。
因祸得福。
包厢里开了窗也散不去那股酒气醉意。
过于拥挤的人气。
热烘烘的蒸烤着我。
去厕所冲个脸降降温吧。
于是我拎着包准备出去。
突然他心有灵犀的回头。
“你要走了吗?”
“没有没有,热得受不了,去洗个脸。”
“哦,这样,你知道厕所在哪里吗?”
“恩,我问问。”
“这里我熟,要不要我带你去?”
“没事没事,你继续喝吧,你一大男生守在女厕所门口也不太合适吧。味道还难闻。”
“哈哈,那你要当心点。”
“诶,好,你少喝点。我很快回来。”
“恩。”
我加快步伐走过他身边。
眼睛有些湿湿的。
喉咙口有什么哽在那里。
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但心头像被浇下了温开水。
暖暖酥酥的。
我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得偿所愿。
长大后的他超乎我的想象。
更加的好。
不是当年全身炸了毛的愣头小子了。
岁月也没有让他过于圆滑过于世故。
温和有礼。
镇定自若。
也许没有这么好。
但一定差不离。
一定是这样。
最好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心心念念一个人,极尽迂回的去想象他这么多年的成长与变化。真正见面后发现,他竟然比你想象的还要好。
一两点,也是该曲终人散的时候了。
从来没有过这个点依旧在外面游荡。
手机响了无数次。
循环交替。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轮流的打电话。
我听见了。
只是不想接。
我从来没有坚持过一场聚会不碰手机。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你死了我活着,不是我爱你你懵懂,是我看着你你在玩手机。
我不是故意冷落别人。
只是不知道怎么应对大家好奇询问你多年的改变以及成就。
当中跨度十多年,你让我怎么回忆?
况且我一直很平庸。
低头只是掩饰我的慌乱。
人家不知道我的故事,我就不平凡。
我也从来不曾有始有终的参加过任何一场这种大范围的聚会。
总是中途退场。
除了自己那些特别好小范围的“家庭聚会”。
那些多年联系紧密最好的朋友都是我的家人。
但这次不一样。
我竭尽全力正视自己融入他人。
我原来并不知道自己这样勇敢。
我和他却不顺路。
另一个男生送我回家。
一路上我很沉默。
而他意犹未尽。
“这一次人差不多来全了好带劲啊。”
“项方舒都从意大利回来,存阳也从法国回来了,还有谁谁谁都回来了。”
“这个年过的真是太没有缺憾了。”
“我们这桌都是当年玩的最好的。”
“我们当年也很好啊。”
“我老被你揍啊。”
“......”
我皱着眉头看他。
你酒到底醒没醒啊。
叽叽喳喳让人心烦。
“你喜欢XX”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
让我脚步一滞。
心也漏了半拍。
但我怎么能承认呢。
“我记得你还喜欢婷婷呢,小时候你自己和我说的啊。”
“哈,那什么年头的事情啊,再说你看她现在这胖的,哪点值得我喜欢了。不喜欢了不喜欢了。”
嘴上否认不够还要摇头摆手,好像多难为情自己小时候眼光似的。
没良心。
“说真的。”
醉醺醺的酒气突然凑近我。
“没想到你这么有潜力啊,长大了比班花好看啊。”
“所以呢。”
“所以我后悔小时候没喜欢你啊,现在追还来得及不。”
“我们小学同学前后桌你卖我个面子插个队。”
“......”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远近闻名的花花公子。”
“诶呀这你都知道啊,遇见你我就回头是岸啊,从此痴心一片呐,你知道呀,浪子回头金不换啊,花花公子情有独钟最珍贵了哇。”
胡言乱语都抑扬顿挫。
一点都没变。
没长进。
看来酒后不光吐真言,还说胡话。
我扬手给了他脑袋一拳。
“到底喝了多少酒,醒没醒啊你。”
他抬头笑呵呵的揉揉头。
“还是那么有劲啊,金刚女战士。”
“话说回来,你今天看见他什么感受啊。”
还记得这茬,肯定是装醉的。
但是我突然不想顾左右而言他。
想说实话。
”特别好。”
“恩?”
“比我想象的好,挺拔,待人接物都恰到好处,脾气也温和,笑起来也好看。”
“哈哈,看来还喜欢啊,那就去表白啊。”
“要不我帮你去说。”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十年修得同桌,百年修得酒桌啊.”
“江媒婆江公子,少给我没事儿找事儿啊,你以为我是你啊,恶狼似的只要有几分姿色的都往上扑啊。”
“我这不是怕你错过么,听说你一直单身没人要啊。”
“。。。。。。”
“不是前两年刚被甩么据说,你赶紧的啊,十年前青梅竹马十年后狭路相逢,怎么看都是天赐良缘啊。”
“你这TM的都听谁说的。”
“诶呦踩到你尾巴了。”
“说到你痛处了吧。”
“一晚上装淑女终于原形毕露了。”
“你给我去死。”
“哈哈哈,所以你还是从了我吧,我也很帅啊,最近还没来得及交女朋友。”
“白狗你给我去死。”
“哈哈哈。。。。。。”
“。。。。。。”
并肩的身影渐行渐远。
刚刚还热气腾腾的嘻哈打闹被蒸腾在午夜特有的凛冽空气中。
随风飘走消失不见。
好像刚刚那些被玩笑裹挟的认真都是一场幻觉。
一场梦。
人走茶凉。
你喜不喜欢他?
偶尔想起他的时候,我也问过自己。
曾经一定是喜欢的。
我一直觉得,喜欢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
与年龄阅历无关。
他总是特别的存在着,在我头也不回的往前走时,提醒我想想当年,回头看看。
一个人纪念你的孩童时代。
现在我还喜欢着他。
但这种喜欢没有欲望,不用在一起。
我有时候妙语连珠,言之凿凿,有时候又言辞单薄,沉默寡言。
所以对我来说,是纪念,是回忆,是特别,是感动,通通都是喜欢。
在所有的物是人非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
其实也没什么,在一个他永远都不知道的地方,告诉他自己曾经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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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最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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