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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六十六章 ...

  •   “他来了,就这样来了。牡丹长裙,红艳艳染透了半边天,婀娜多姿,步步莲叶轻颤,一头青丝高绾,紫玉朱冠,束发垂腰,蛾眉轻扫粉唇,一时…难辨朱颜。”
      “他走了,就这样走了。额间一粒朱砂,映着牡丹红衣,芳华绝代,不知不觉又勾走了魂。人的魂,景的魂,都随着他魂牵梦绕,一眼一眼看着他回身,一步一步跟着他离开,长廊不够长,人人走在长廊,希望这长廊永远没有尽头,大门不够大,人人挤在门框,希望这大门永远不倒,只因初见,便是一分惊艳,三分怀念,他,是我今生最美的一梦。”
      信末落了人的名,合上信,把信纸放了回去,读下最后一句,“郭璞留。”信封未封口,打开来只有两页上好的白纸,密密麻麻缀满了玛瑙,像是在回忆,又像是给个交代,看似平平谈谈闲扯,实则珍贵非常,足以让他深陷一辈子。
      如果这就是郭璞的爱,那真是虚伪残忍得可怕,他那一身旧疾,该是最好的回答。我的血,莫落的血,救得了一时也救不了一世,枉费了诸多叵测心机。合上后,也关上了藏宝匣,遮住那些看似耀眼却不值一文的华光。能记得,这世上能永远受人们青眼相待的,唯有真挚。
      以一个外人的角度,我这样看待他的情伤,那么我至于其他,又是怎样被看待?过誉之却惶惶,恨怨之则无妨,最不过坟墓凄凉。生于俗世自然有尘心,最不过坟墓凄凉,我也担忧怎样被世人看待,自相矛盾无法超脱。人活于世间,哪里能说得清个因为所以,只是活着,只要活着。郭璞无疑最真,也最现实。
      一阵风过,骆子平烧下最后一张纸钱,翻红了火堆,合着草木灰四处飘散,青烟拂过人面,灰烬有些落进眼中,便有了落泪的冲动。阿菊眼中波光粼粼似幽湖,低下头,怀抱着画轴越发紧凑,浸透一滴一滴的墨痕。
      老松叹了声,“又何必?”黄卦默默地守在她身后,一双眼晦涩难明,只怕也难过。
      双手把信递给骆子平,他皱着眉,“烧?”阿菊抬起头,晶莹圆滑的露珠落下叶尖,双颊的酒窝依旧盛着酒水,她哭着笑:“烧。”小心地打开画轴,看了画中人最后一眼,扔进了火堆。火舌如潮涌,铺天盖地地卷起了浪潮,额间的朱砂似彼岸莎华,踏着牡丹铺就而成的长毯,清秀而苍白的男子挥袖去了天宫。
      “嘶!”一声嘶鸣,策马而去。莫回头忘尘间墓,只相看天涯路。斩得断、留得下的,还是他人泪眼珠。东方,又是朝阳!
      眼见奔马而去的身影,消失在了地平线尽头,坟后走出两个人来,静静地注视良久。一阵寂寂之中,风吹动脚踝的银铃,马背上响起剑的和鸣,向着相反的方向,只留下马儿哒哒之声。一骑双尘,盛开了江南姑娘梦中的红莲。
      姑娘不满地掀开膈人的草笠,“到底谁是洛丽塔?”
      松开一只挽缰绳的手,人掀开草笠,眉眼融融地看着她,姑娘嬉笑着嗔怒,“看路!”她不再问,他也不答。谁是洛丽塔?还有谁记得。西方,又称如来之乡。

      大雨忽至北,不得已只有寻个破庙安生。庙在山腰,泥泞路太滑,马儿上不去,只好下马前行。瓢泼大雨淋湿了衣衫,阿菊着了凉,进庙后哆哆嗦嗦一团,老松难得称赞她一句太秀气,却被黄卦狠狠地瞪了一眼。找个遮雨的地方栓好马匹,喂些草料,剩下的事情就只有生团火,烤干湿衣,吃些干粮,等雨停。
      玉皇大帝可能受了王母娘娘的气,瑶池水开了个大口子哗啦啦地流,雨下起来就没个停的信号。天色渐黑,庙外再次响起马蹄声。不同的是,庙门彭地被撞开,人皆是稳坐于高头大马之上,跑热的马儿嘴里哈赤着白气,在原地不耐烦地撂着蹄子。
      他们居高临下地瞧着我们,不屑;我们仰望着他们,敬仰。老松羡慕得嘴里快流满了哈喇涕子,上山之时自家几匹马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上来,“老天爷真不公平……”他的念叨没有用,若是有用,这个世界早就一切平等了。
      骆子平忽然站起来,脚步迟疑着往前,直至其中为首一人勒了马绳,跳下马,与之相拥。紧接着六七个人都勒了马绳,骏马嘶鸣中,皮靴纷沓间,雨水打着破烂陶罐之声…唯独落了一声招呼,我竟是耿耿于怀,脸色惨白。
      “接着!”人顺手丢了配件来,已经生僻的手法没能接住,兵器的声音落地成针,刺得耳膜生疼,“没用!”人笑着嘲弄。
      咻地红了眼眶,望着坍塌的屋顶,中间空了一个大洞,这雨下得也太肆意了些,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不把人放在眼里,照样拦了他的路,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些。
      老松与之勾肩搭背,高兴处啐了一口,可惜少了酒,否则定要一醉方休。柴火照亮了黑夜,每个人脸上都是幽幽暗暗,不清不楚,像是被山间鬼魅吞了魂魄,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的傀儡。
      都睡熟了,大抵是白日里太累,周围又都是熟人,放下了芥蒂,安生地睡一觉。即便睡熟了,骆子平笑意不减,白寅手禁锢其腰间,就连他难得吐露声色的一张脸也带了丝喜色……
      “子冶?”
      我放下正在熬粥的铁勺,转过头轻轻地应了一声。
      黄卦挪着脚坐在我对面,一时帮添些柴火,一时又捏着铁勺转动,还不停地脚尖磨蹭着地……我看他这样,别扭得慌,抢了铁勺,“有什么说?”
      “…我们走!你,我,阿菊,我们走!!”他说。他从未这样认真过,眼中满是执着。
      “…烫!”直到滚烫的铁勺灼了拇指,我才醒悟过来,揉着拇指,笑道,“去哪儿?”
      “回去啊!嘿,你们这两个小混蛋可真不是东西,偷偷摸摸地吃好吃的,都没叫我……”说着说着,盘了腿坐下,径自絮絮叨叨,“刚问了白寅,他说走官路,快马加鞭不过一个月,便可回去。咱们赶了半年的路,不过赶了去京都的十分之一,照这个速度,嘿,不知要到猴年马月呢!”
      黄卦额上青筋暴露,实在忍无可忍,反嘴相讥,“那么急作甚,急得去投胎么!”
      “你找死啊,”老松丢开铁勺,与陶罐相触微微轰鸣,他白了黄卦一眼,“好心成了路肝肺!”两人偏着头,各自不理。我被黄卦讲的乱了心神,自己脑子里都是一团乱麻,哪还有闲工夫管那么多,摇摇头,往粥里洒下玉米面粒。
      不妨,被扣住手腕,语气凌厉:“干什么!”
      黄卦蹭地站起来,挡住他“你干什么!?”
      老松翻弄着柴棍,白他一眼,“是你?”
      手腕略松了松,我缩了回来,叹气,“玉米面而非毒药,你当我活腻了不成?”
      他倒是淡淡一笑,不客气一屁股坐在另一方,颔首道,“又见面了,果真有缘!”
      微微拱了拱手,“是啊是啊,有缘。”
      他砸砸眼皮,笑得迟疑,“你这是…不耐烦?”
      陌生人相遇在街角,在佛堂,在闹市,或可说有缘。相熟之人三番五次见着了,且次次不愉,不是不耐烦,就是麻烦。因不可规避,他死乞白赖的段数,略高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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