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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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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陆晨办好手机卡已经五点了,正好赶在营业厅下班前,我拿着崭新的手机卡,准备给陆晨送过去。
把夏木送走后,我坐上去COCO的十三路公交车,半个小时候到了COCO门口。
绚丽的霓虹灯晃得我有些眼晕,我十分不喜欢这种乱糟糟的慢摇吧,性格和这里八字不合,记得我第一次喝醉就是在COCO,当时陆晨还是个小小的服务员,喝多之后抱着陆晨大喊:凌峰,我想你。
我给陆晨打了个电话,叫他出来,可谁知他却对我说:“你进来吧,我这边有点忙。”
我无奈,只好进去。
嘈杂的重金属音乐弄得我耳朵里不断的鸣叫,舞池里各类的男男女女扭动着或纤细或粗壮的腰肢,他们享受着醉酒之后的欢愉,还有那深不可测的,人类最心底的想法和欲望。
舞台上的演员舞者卖力地演出,她们疯狂地甩着自己水蛇般的长发,挺胸提臀,那白花花的两团肉之间的沟壑,撩动着台下每个直男的心理以及□□。当然,我自然是无感。
昏暗的光线下,我极力分辨着那些穿白衬衣的打蝴蝶领结的经理们,仔细看哪一个是陆晨。
终于看到陆晨在偏僻的一个角落里的桌边坐着,和一个背影看起来很有气质的男人面对面坐着喝酒。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找了一个气质男。
我走到他身边,把手机卡递给他,大声喊:“陆晨,给你。”
陆晨看是我来了,站起来接过手机卡,一边往自己手机里按着,一边说:“程彬你来了,坐吧,今天我签了一瓶酒,你们放开喝,这是自己家的地盘。”
我摇摇头,说:“不了,我准备回家了,今天还没有喂我家奇奇呢。”奇奇是我养的一条哈士奇。
那男人转过身,对我微微一笑,说:“晗晗,好久不见。”
“晗晗”是当年我和凌峰谈恋爱的时候他给我起的名字,他当时也才高二,特别喜欢“晗”这个字,说是希望自己的爱人像阳光一样温暖,就叫我晗晗,而那个人,竟然是我五年未曾谋面的凌峰!
我仿佛被空气中弥漫着的重金属音乐击中了脑壳,脑海闪过一片空白,我怔怔地立在原地,看着凌峰的消瘦成熟的脸庞,定格在那里。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我除了能听到那节奏分明的音乐之外,似乎什么都感觉不到。
这会儿,DJ突然换了歌,是慢摇版的《好久不见》。
改变了原歌曲缓慢忧伤的曲风,取而代之的爆发力的动感,可是歌词还是那几句。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
凌峰微笑:“怎么,看见我傻了?”
陆晨拉着我坐在他旁边,也就是凌峰的对面,他说:“你们俩先玩,我去忙了。”
我低着头,尽量躲避着凌峰的目光,已经他那杀人式的微笑。
凌峰给我倒了一杯白水,说:“我走之前你还不能喝酒,就当现在是五年前吧,你还是喝白开水。”
我低头抠着手指,有些尴尬:“我现在比以前能喝多了。”
凌峰笑笑:“哈,你比我行,在那边,商家是不被允许卖给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烟酒的。”
我拉开一罐啤酒的拉环,仰头喝了一大口,说:“你比以前成熟太多了。”
凌峰唇角勾起一种特别暖特别暖的笑:“可不是么,当时走的时候也就十几岁,现在也二十二了。”他喝了一口纯的伏特加,又说:“那边不加红茶绿茶的,只加冰来稀释酒精。”
喝完一罐啤酒之后,我才敢直视他的目光,我上下打量着他,他穿着一件彩绘的白色夹克,里面穿着一件简单的粉色背心,背心衬得他的胸肌非常突出,五年前他是没有肌肉的。
我笑笑:“你比以前壮了。”
凌峰回答:“是比以前壮了,我在那边一直半工半读,辗转了很多地方,干得有体力活也有脑力活,但是我一直坚
持锻炼,为了找到更好的媳妇,哈哈。”
我往自己杯子里倒了半杯伏特加,倒了半杯雪碧,又加了两块冰,苦笑说:“我俗人一个,比较喜欢这样喝。”
凌峰说:“其实那边很多人都无法驾驭咱们这儿的白酒,我上次回去给同学托运了一瓶白酒,他们喝了之后两天都没缓过来。”
我笑笑,喝了口酒,相互无言。
这么些年了,每每知道他要回来,我就如那些烂俗爱情小说一般,设计了无数种与他相逢的方式,可没想到,我们竟如此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