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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惊艳似童仙 ...
指触清玉如夜凉,
点滴暖意心间藏。
繁华落尽再相望,
几多追忆几回狂。
“哈哈,清玉那孩子还是那么有意思,竟写出这样的诗来,还成狂,为谁而狂啊?”
“林少爷,咱们少爷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呢,您……不知得等到什么时候。”
“无妨,我在这儿等着便是,不管等到什么时候……”
初见,七岁的黎清玉身着一袭闪着华辉的云锦白衣,明眸皓齿粉粉嫩嫩,就如同一个小仙童。朝落水狗一样落魄的冷燚伸出手笑道:“我保你一世平安不愁吃穿,你可愿一生誓死追随于我绝不反悔?”声音糯糯的,绵软的童音让人一下子就酥了心。
那手小小的,却能看出十指纤细,白净,是冷燚看过的最好看的手了。
虽是个孩童,笑眯着的凤目却已能隐隐看出倾世的轮廓,翘起的唇角仿佛春风拂过杨柳枝般淡雅。这样的笑容,冷燚早已经看傻了,只凭本能呆呆说了一句:“我愿意。”
接着那小仙童又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冷燚只有些瑟缩地答道:“我姓冷,名字……忘了。”
“姓冷啊,这个姓听起来好凉……”黎清玉琢磨着,摸着下巴的小大人样子说不出的可爱。
他小手一拍,笑眯眯道:“那就叫你冷燚吧,四个火的燚,这样,你以后都不会冷了。”上前牵起冷燚脏兮兮的手把他拉起来,往外跑,边跑边对人贩道:“我带去给我雷叔看看,一会儿再来找你。”
手很凉很软,这是冷燚的第一感觉。他欢喜的样子,干净明媚如同晨曦,让冷燚心甘情愿追随于他。不由自主地,冷燚起身便随了他往前走。
后来有一天夜里冷燚梦里回想起这个场景,一下子惊醒了。他总觉得那时上天在指引他,想着想着忽然又后怕,要是当时错过了,他这一辈子可怎么办,心里一激灵伸手将身边躺着的黎清玉拥紧道:“清玉,谢谢你,谢谢你选择了我。”
黎清玉睡得迷迷糊糊,就觉身上一重,拉着冷燚的胳膊无意识地嘟囔了一句:“都几次了,好累不要了,赶紧睡觉。”
冷燚无奈地笑了一下,仔细给他拉好被子,安心地再次睡过去,最爱的人就好好躺在自己怀里,还有什么理由不心满意足呢?
回到过去......那时黎清玉虽然只是个不知事的小孩子,但见他一身华服神态傲然,显然身份非凡,人贩子也没敢把人拦下来,只好在那里等着。
黎清玉蹦蹦跳跳就跑到一个赭色衣服的人跟前,大声道:“雷叔,我要他。”
黎家是京城数得上的大家,黎清玉的父亲黎晓安为兵部右侍郎,家里缺下人,管家雷信去人市招人,小少爷黎清玉淘气偏要跟了去。那种腌臜地方怎么能让小少爷跟了去?雷信好言相劝,嘴皮子几乎磨破,小少爷却不依不饶甚至在地上打滚耍赖。因为黎清玉的母亲生他时难产去世,他又极聪明伶俐,所以整个黎家都很宠他。尤其管家雷信,自己没有孙子,便把一腔长辈的柔情都付与了黎清玉,宠他宠的无法无天。性子上来时七岁的小孩子跟个混世小魔王一样,雷信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最后他爹黎晓安知道了,也不阻拦反而道,让他去见识见识也好,去了见到那般底层的生活,他就知道自个儿的日子过得有多自在,说不定以后就消停了。
于是黎清玉就如愿以偿地跟着管家雷信去了,一路上被雷信抱在怀里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乱跑,他也倒点头如小鸡啄米。到了人市也没被吓着,反而兴奋地东张西望,雷信放下他仔细挑人,谁知就一眨眼的功夫,他便跑了个没影,急的管家觉得自个儿一半的头发顿时就白了。
正到处找他呢,他倒自己回来了,还牵了个脏小子。那个被黎清玉唤作雷叔的正是管家雷信,一颗悬到喉咙的心终于落到肚子里,雷信无比庆幸看来自己还能多活几年。
先是说了黎清玉一顿,接着他低眼细瞅,少爷带回的这小子不过十岁左右,虽然浑身脏兮兮散发着臭气,衣衫破烂不堪,但仔细一看脸倒长得挺俊秀,而且腰背始终挺得笔直,不像一般人市等着被卖的那些人卑躬屈膝的,虽然如野狗般落魄,眼神却如狼般锐利,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苗子,若能为己所用定能成为一大助力。
雷信奇怪,小少爷这么大点就知道如何挑人了?便问道:“为何选他?”
黎清玉小手托着下巴思索:“我也说不好,反正是觉得整个市场,就属他最不一样。给我的感觉让我喜欢,一眼就看中了。我要带他回去,让他单独跟着我。”人头攒动的市场,他一眼看去,便对上一双寒星似的眼,瞳眸漆黑光艳,色若点漆,深不见底,于是便是看上了,要带走。
雷信一挑眉,觉得这倒是也不错。黎家就小少爷这么一个孩子,大人们都忙,他一个小娃娃难免寂寞,把这小子带回去给小少爷做个伴是极好的。不过在这之前,极懂得看人的雷信管家觉得应该先好好了解一下这小子,因为他身上隐隐有一股子贵气,看起来不简单。
经过仔细询问,雷信了解到,冷燚确实曾是官家子孙,他父亲冷万华原本是兵部职方清吏司,六岁之前他都生活的很好。六岁那年,家里发生巨变,冷万华以“行为不端”,“叛国通敌”等罪名革职,家产抄没,他全家被发配边疆。后来他与家人失散,被人贩子拐走,辗转卖了许多地方,后来他逃了出来,流浪街头,没想到过了三年又被拐到京城贩到人市。
冷燚说话时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而且即使是提到过去所经历的巨变及苦难神色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很是平静,那种宠辱不惊的样子更是让雷信另眼相看。
黎清玉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一边在心里腹诽雷叔啰嗦。见少爷不耐的神色,雷信叹气,既然少爷如此喜欢他,就算为了讨少爷开心,也不得不把人带回去啊。雷信最终也拍板,买下了冷燚。
雷信抱着心满意足的黎清玉带着刚买的一众下人回去了,到了门口便听见一人笑道:“可算是回来了,我听伯父说清玉今天又不乖了。”声音干脆爽利,带着属于少年变声时候独特的点点沙哑,总之很吸引人便是了。
“才没有呢。”黎清玉神色猛地一喜,大声喊着直接从雷信怀里蹿了下去,惊得雷信直拍胸口:“小祖宗你仔细着点,千万别摔着了,哎呀真是,老奴我有几条命都不够你这样吓的。”
因为太着急了,掉地儿的时候,黎清玉还真是一个趔趄,往前一扑,雷信心都快从嘴里蹦出来了。黎清玉也闭了眼准备等着摔跤,却被一人稳稳接住。抬头一看,是冷燚。怕黎清玉嫌脏,他只是扶稳,并没有过多的碰触。
“少爷小心。”冷燚说了这一句便规规矩矩退到后面一众下人中,雷信见了对这孩子更喜。
黎清玉稳住了身形朝他一笑,又蹦蹦跳跳往前跑了,一边跑一边喊着:“林哥哥。”
不停呼唤着林哥哥,他此时脸上的笑容,比初见时和刚才都灿烂,冷燚好奇,不知是谁能令这看似蛮横的小少爷露出这样真心的笑容?怕是家人吧……
正想着,门口出来一位锦衣少年,十几岁的年纪,长得那叫一个眉清目秀。腰上配着一把七星宝剑器宇轩昂,但身上又有股子书香气息,看起来那么斯文俊秀,正朝着前方张开双臂,黎清玉大笑着一下子扑到他怀里腻着:“林哥哥,清玉没有不乖,只是想出门看看。你这几天都不来找清玉,清玉好无聊的。”
少年宠溺地笑,揉着他软乎乎的小脸。他叫林贤,父亲林瑾泉是兵部尚书,与黎晓安既是同僚又是上下级,两家关系匪浅。林贤是他第三子,上面还有大哥林越和二姐林珑。林贤是最小的也是最受疼爱的一个。因为林贤从小便聪明机灵,小小年纪学得文武双全,更兼长相俊美,为人稳重,一身傲骨似为天成却丝毫不惹人嫌,反而让人觉得他天生就该是站在云端受人景仰的那种人。
林贤很喜欢清玉这孩子,两家宅子离得也近,他没事就跑来找黎清玉,或是陪他玩耍,或是教他经史子集琴棋书画。原本也打算教他功夫,只是黎清玉很不喜欢,为了林贤勉勉强强学了三两式,软绵绵饭团子似的还落了一身伤,倒是林贤先心疼了,也不提学功夫的事了。
就像是对亲弟弟一般,林贤对黎清玉宠的比他爹黎晓安还多。
林贤温柔地摸着黎清玉的头:“是林哥哥不好,不过大哥回来了,我总得陪上几天。”
“诶?林越哥哥回来了么?那是得陪着的,林哥哥不用挂心清玉,安心在家里就好了。”黎清玉很懂事地歪着头道,不过语气很淡。与林贤相反,黎清玉很少去林家串门,林家对黎清玉来说,也就只有林贤是特别的,其他人的事他才不关心。
“啊,对了。”黎清玉拉了林贤走到冷燚面前道:“林哥哥,你看这孩子好不好?是清玉自己挑的,起了名字叫冷燚,四个火的燚,那日林哥哥刚教过的字。”
“燚啊,真不错,轰轰烈烈又代表平安……看起来倒是个好孩子,根骨也不错,不像清玉你,全身软的跟个包子似的。”林贤笑着调侃。
黎清玉鼓着嘴不满,林贤赶紧哄道:“清玉只要学会文就行了,不需要学武,林哥哥会保护你的。”
聊聊这个文文,黎清玉是我写的第一个耽美文的主角,我自然要赋予他我认为的美好的东西,所以我很喜欢他啦。大家耐心地慢慢看,肯定也会喜欢上的,希望亲们多多支持,么么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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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见惊艳似童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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