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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删档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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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荆轲是如何被燕子丹选中成为“刺秦首将”的,那还真是说来话长了,其实事实并不像历史记载的那么美好,当然,结果也没有那么悲惨。只是因为他刺杀的人是嬴政,而且没有成功,所以正史上才会那样记载的。
荆轲是怎么被燕子丹选中的呢?其实就是荆轲这货某天闲的慌从咸阳溜达到了燕国,因为这溜达的距离远了点,路上又没有卖酒的地方,所以荆轲在到达燕国城都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去喝酒,然后在喝酒的时候恰巧遇上了燕子丹,又恰巧和他过了几招,再恰巧跟他说了一下自己对这个世道的不满,然后……你们懂的。所以,才没有引荐这一环节呢,这都是燕子丹为了让两人的相遇显得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一点编出来的,所以说正史什么的都是浮云,没有身在那个时代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历史。
相遇这种小事对荆轲这种忘性大的人来说分分钟就能忘记,可是他却记到了现在,原因是,当时高渐离就坐在两人的对面。
论高渐离其人,荆轲表示自己对他真的是不理解的,除了知道他会弹琴击筑耍得一手好剑法还跟他一起去救过一个人以外他就全然不知道高渐离的其他事了,就连他们一起去救的那个人是谁他都没了印象,只记得那天他们并肩作战,打得非常痛快,而且在往后的日子里,都再没有那样痛快过了。
荆轲是个蠢蛋,他从来都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如果他不蠢,怎么会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去刺杀嬴政呢?为了天下苍生?荆轲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么远大的抱负和胸襟。其实他只是为了自己的故国报仇而已,他敢断定,哪怕是被后人称为“谋圣”的留侯张良,一开始起义的目的也是为了韩国,如果韩国不灭,他是否还会随刘邦揭杆起义呢?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又非常现实的问题。
但是不管是为了什么,他荆轲还是去刺秦了,张良还是起义了,他们无论是为了什么原因,至少都无愧于心,至于后人是如何评价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他们来说那都不重要了。人死则百了,名垂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荆轲去刺秦的路上,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自己的决定。这是一个残酷的选择题,前进或者后退,他都是死。既然都是死,不如死得更有价值些,他荆轲一生坦荡,光明磊落,偶尔算计算计别人或者调-戏-调-戏高渐离当做生活调剂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就是他的人生态度。
于是,荆轲带着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坦坦荡荡地朝着咸阳的方向前进。他并没有任何的凝重,还是一如既往地乐呵呵的模样,好像他现在不是去送死,而是和朋友去喝酒。
在金銮大殿上,被荆轲刺杀的嬴政也并没有《史记》里头记载的那样狼狈,只是衣服略微有些凌乱。他手执天问,散发着森然寒气的剑刃横在他的脖子上,光是剑气的溢散都割裂了他颈部的皮肤。
荆轲右大腿受伤,肩膀和两肋都被刺了个对穿,血液夹杂着肝脏碎片从他的唇角滑落,还有血泡冒起。可是他依然笑着迎上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的嬴政森然冰冷的目光,无力倚在柱子上的身体脊背还是挺得笔直,通身傲气和坦然。
“嬴政、咳……”荆轲刚开口,从喉咙里不断涌出的血液就呛了他一下,咳了好几声才勉强止住往下咳的冲动,“你的帝国是不可能千秋万代的,你的子孙也无法延续得太久。王朝的更迭是必然,咳……”
“说完了吗?”嬴政面色古井无波。
“嗯,我说完了。”荆轲笑着点点头。
“既然说完了,那你就去死吧。”嬴政说完,手一扬,天问便轻易地取了荆轲的性命。但他依旧面无表情,他冷漠的神情好像一副完美的面具,不仅深深地烙在他的脸上,更嵌在了他的心里。
所以,荆轲最后的记忆,就是天问落下时剑刃上流转的深蓝色寒光。那时候他心里的想法居然是,能死在天下第一剑天问之下,他这辈子也算值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荆轲死得倒是痛快,却不知道有人为他伤透了心,这个人,就是他的结拜兄弟——高渐离。
高渐离也是个剑客,众所周知,性格冷淡的人往往都特别较真,而高渐离当然也是如此,他不仅较真,而且死心眼。
要问高渐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荆轲上了心,他其实也不知道。只是好像从很久以前开始,他与荆轲的命运就已经是密不可分了。酒馆里的相遇,他似醉非醉的解决了一批找自己麻烦的人。咸阳城城楼下,他同自己并肩作战,高渐离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的每一个细节,背靠背时荆轲温暖的体温,对战时两人仿佛多年老友般的默契。如果这还不算缘分,那世间之人所追逐的爱情,又因何寄托?
荆轲是个蠢蛋,高渐离也这么觉得。并不是因为他非要去送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自己跟着他一起去死。他说,死是很容易的事,把剑往脖子上一抹,一切都结束了。可是活着,却很难。他让自己好好地活着,替他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替他好好地看着秦朝如何灭亡,乱世如何终结,天下如何安定。为了这一句话,高渐离硬是又支撑着活了十年。
十年了,有谁知道高渐离心里的痛苦孤寂呢?他们都说雪女和自己登对,雪女是自己的知音,可她也是不明白的,她才是最不明白的那个人。
自己每一夜的辗转反侧,每一夜的望月兴叹,都是在想念那个蠢蛋。他一直在想,如果自己当初就同他死在一道,那该多好?这样他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真正意识到他与荆轲之间的感情早已变质,是他在被嬴政废掉了武功,熏瞎了双眼,被沉重铁球铁链锁住手脚,给嬴政击筑的时候。他看不到了,心却比以前更加通透,想的东西就更多,也想得更清楚明了。
于是,在他习惯性地弹奏起荆轲最喜欢的那首曲子时,他就理所当然地明白,自己的心早就不在自己身上,早就随着荆轲的离去而一同埋葬了。
原来,我的每一个难忘的记忆片段里都有你,都是你;原来,我的人生里早已充满了你的痕迹;原来,我已经为你做了那么多的妥协,在每一个不起眼的细节里。
可是,在我真在明白的时候,你却已经在我的生命里消失,再也找不回来。
将手里灌了铅的筑朝嬴政的方向丢去时,高渐离是抱了必死的心的,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砸中嬴政的,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了,就像很久以前的荆轲一样。也是因为这样,他反而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荆轲当时的心思。
大哥,黄泉路上请等等我,下辈子让我先找到你,我们还做兄弟。不,我们不做兄弟,我们做恋人吧,好吗?
高渐离唇角牵起一丝僵硬的微笑,抓住身旁一个秦兵的戟,用锋锐的尖端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大哥,我们生不逢时,但至少,我们死在一起了……
高渐离满足地闭上眼睛,放任自己的意识陷入黑暗。在合上眼的前一秒,他隐约看到了面前暖色的光芒里,有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朝他伸出手,脸上的笑容曾经被珍惜地藏在他的记忆深处,温暖如春。
“渐离——”荆轲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眼前似乎还残留着一片朦胧的血色,高渐离就倒在那一片血色中,没有一丝生气。
荆轲喘着粗气,许久才平复下来,目光往床头柜上一扫,闹钟上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五点。
反正也已经睡不着了,荆轲就起床进了浴室洗漱一番,又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理论常识书看了起来。
没错,这个荆轲就是从秦朝穿越而来的那个刺秦的勇士荆轲,他来到这个时代仅仅只有三天,而这三天,已经足够让他明白自己身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没想到自己不过一闭眼的功夫,世界就已经过去了千年,秦朝早已覆灭,荆轲在历史书上看到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还有些不自在。原来,他已经变成一个历史人物了。
现在的荆轲是一个大一学生,或者说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富二代学生,这个学生恰好也叫荆轲,还和荆轲大一长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荆轲猜测他们两人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奇特的关系,否则他怎么可能会穿越谁的身体不好偏偏穿越了这个人的呢?言归正传,这个学生是一个特别有性格的人,虽然出身富贵,却不喜欢家族的生意,可是他又是家里的独苗,未来的命运基本上已经被定死了。可是他就是不乐意,趁着高考结束后有一段自由的时间,他报了Z市大学(简称Z大)的中文系,因为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语文老师。为了不让家人发现自己的行踪,他甚至不用自己的信用卡,勤工俭学,还在校外跟人合租了房子,不过他的室友暂时还没出现,但也就是这两天的事。
捋清了身份和时代,又拥有了这个身体的记忆,被迫删档重来的荆轲这三天过得还可以,就是对某些常识性问题经常会犯点小错误,所以他正在努力记忆并适应中。
看了一会儿书,荆轲一看时间已经六点了,收拾了一下今天上课要用到的书和资料,又换了件衣服,他就出门往学校的方向走了。
姑且不论未来如何,至少他得先把现在给过好,其他的,就以后再说吧。
荆轲抱着这种乐天的心态,乐呵呵地走进了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