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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那是一次聚餐。
下班后,他和同事去附近的后海酒吧街喝酒。
他那时还穿着警服,但在进门的那一刻,他犹豫着,还是脱掉了上衣。
后海的酒吧治安不错,服务也周到,最重要的一点,干净。
不止是环境氛围干净,从法律角度来讲,它也算是干净的。
当警察多年,那职业病是养出来了。
进到一个地方,总是不由自主的观察和审视,甚至是暗地里的调查采风。
他的同事们,三五成群,大多数都是同龄的本地人,平日里互相照应着,也算合得来。
他的同事们经常说他为人刻板严肃,有些食古不化。
但他不以为然。
他为人虽然称不上风趣幽默,但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般顽固肃穆。
他只是,没有多余的笑神经而已。
同事们倒是没有多注意,穿着警服就进去了,把那看门的俩小门童吓得不轻,以为又是突击检查呢。
他暗暗的笑了笑,随后跟着进了去。
北京的爷们儿都有一个共同性,那就是天生的好讲究和好面子。
也许身家不怎么地,钱包不怎么鼓,依旧能打肿脸充胖子,装排场装的倍儿是那么回事。
几个人浩浩荡荡的进去,也把那些散心的小年轻吓了一跳。
但他们几个找地儿入了座,全场这才放了心。
又是各干各的去了。
这个酒吧环境比较清幽,格调也高雅,没有群魔乱舞的疯闹场景,也没有你侬我侬特别显眼的活春宫男女,大多数都是来喝酒散心找清净来的。
他拒绝了同事推来的伏特加,只点了一杯喝起来比较清淡的鸡尾酒。
那个同事倒是没多说什么,就只是笑笑。
他其实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特别是不必要的场合。
男人们混在一起,话总是特别多。
他就淡笑着听着其他几人的谈话。
下班时间,大家都识趣的没有说案子那点子事儿,除了这点,尽情的聊天。
他听了一会儿,就走了神,然后视线就游离开来。
最终,他的目光一闪,定在了一个少年的身上。
那个有着一头冲天的红发,耳朵上打了不少钻钉,穿的很朋克的少年。
那个少年放佛是注意到了他的关注,也将视线转了过来。
两人对视。
他发现,那个少年,有着一张很秀气的脸。
也是那张脸,让他职业病的觉得很不舒服。
为什么这么一个长相秀气的孩子,会有这么古怪另类的打扮?
不是很夸张,很不搭吗?
他有些冲动想去给少年上上教育课,可他还是避开了视线。
心不在焉的喝着新叫来的鸡尾酒。
也是真是命,当他有些醉意,打算打车回家的时候。
在酒吧的后巷,他又看到了那个朋克少年。
只是,情况不对劲。
那个少年,瘦弱的身躯,正被几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孩暴打。
他看不到那个少年的脸,因为他死命的抱着头,躲避着那些致命的击打。
他脑袋登时就是一蒙,想也没想的冲上去,用他练了不少年的拳脚功夫,把那几个施暴的给弄开。
他大声说他是警察,正要拿证出示的时候,那几个闹事的男孩子,已经远远的跑开了。
当然,辱骂是必不可少的。
他心里一松,搀扶住瘫在地上的少年。
那原本火红的冲冠直发,此时却糟烂的团在头顶,像一团不规律的火舌。
然后,他就笑了。
虽然觉得笑的有些不分场合。
果然,那个男孩抿了抿嘴边的血迹,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推开他,就要一瘸一拐的离开。
他本着警察的职责所在,自然是不可能放他离开。
职业病的问了他认不认识那群打他的人,为什么会被打,以及,他的家在哪里,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等等其他什么的。
问了半天,那个男孩除了“啰嗦!”两个字外,就没在说什么了。
他也觉得自己有些话唠和多管闲事,毕竟不是办公时间,他想逞英雄,这世界上的糟心事儿那么多,他也管不过来啊。
可是,他就是没办法无动于衷的放那个男孩走。
最后,男孩熬不过他,就让他送他去了医院。
检查了一下,又开了些药,他这才大功告成的离开了少年。
当然,叮嘱了不少,又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那孩子,这才放心的走了。
本以为是个小插曲,谁的生活都得过,可没想到,过了几个月后,他又一次,碰到了那个少年。
这次,那个少年的角色,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而他,就是亲自抓捕那个少年,给他戴上手铐的警察。
从始至终,除了最初认出来的惊愕外,他都面无表情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那个少年好像是认出了他,倒没有第一次时的冷漠,反而是别有兴趣的盯着他看,还笑。
笑的意味深长,笑的毛骨悚然。
“叫什么名字?”他垂着头,拿着笔,例行公事的询问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
还是那头火红的怒放冲冠,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不良少年。
“叫什么名字?”少年没有回答,他好心的淡定的又问了一遍。
少年开口,“不知道。”
他还没说什么,他身旁的同事急了,狠拍了一下桌子,“甭跟我这臭贫!老实交代!”
少年咧嘴一笑,“我也没跟你说啊,跟他说呢。”
他抬了抬下巴,指了指着男人。
同事差点没发飙,倒是他淡定如常。
“你不说也成,就在这里待着吧,直到你坦白为止。”
他处理过很多类似的事件,孩子之间的打架斗殴,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不外乎是一时意气和冲动。
但是,到这孩子身上,就有报仇的意思了。
因为,那个被他殴打的不成样子的男孩,就是那天在酒吧后巷打过这孩子的人中的其中之一。
男孩撅了撅嘴头子,仍然很不服气。
“我就跟你说,你让他出去,否则我不说。”
同事平日里就是急性子的人,这回立马起身,愤愤不平。
“唉,我说你小子找打是吧?”
他扯住同事,看了眼眉开眼笑的少年,应了声,“好。”
然后就让他同事出去了。
事实上,就剩下男人一个人,少年其实挺配合。
问什么答什么。
魏离,二十,家住东四,高中肄业,与那帮人原是一个乐队的,后来因为一点儿纠纷,他退出,弄的不欢而散。
至于为什么弄到非得打架这种程度,少年只是笑着说,“没什么,就是看对方不爽而已。”
他看着少年,不,应该称作男孩明显还稚嫩的脸,不明白,为什么那秀气的脸上会有一种难以忽视的决绝和狠戾。
好在那个被他殴打的男孩受伤没有很严重,魏离在所里拘了一段时间,就离开了。
令男人觉得奇怪的是,魏离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家人,而他的家里人也从来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
直到他离开,都是一个人。
说不上为什么,也许是同情,也许是怜悯,他对男孩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若说第一次第二次遇见是巧合,那么若来第三次,就是缘分了。
那天,他带着他女朋友去逛街。
在一个商业区的露天广场,他又看到了那个男孩。
叫魏离的男孩。
那个时候,他意外的挪不开眼睛。
依然是火红的头发和朋克的打扮,男孩背后背着吉他,弯着腰,在给一群鸽子喂食。
他想,他大概永远也忘不掉少年那专注的微笑的脸。
纯净,真诚,毫无芥蒂,像是脆弱的水晶般透明纯粹。
女友疑惑着问他怎么不走了,再看什么?
他这才回过神来,又是意外的,那个男孩像是发现了他似的,竟然直直的看了过来。
男孩的嘴角越翘越高,最后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他看着男孩脚步轻盈的向他走来,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
之后,他送了女友回家,然后,去了两人最初相见的酒吧——男孩约定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胸腔里的一个摸不着的部位裂开了一条小缝,然后,有什么东西,顺着缝隙汩汩的流了出来。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后来,他才明白。
那是绝望的前奏。
依旧坐在上次来过的那个位置,男孩点了一杯血腥玛丽。
那血红的颜色,与他头发的颜色交相呼应。
他第一次破例,来了杯伏特加。
那种辛辣的味道,就像男孩古怪张扬的红发,留在了他的感觉中。
沉默许久,他先开了口,“你怎么在那里?”
男孩咧嘴一笑,更显得有些孩子气,“哪里?我去过的地方多了,不知道警察叔叔你说的是哪里呀?”
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叔叔?他不过二十八而已,哪有那么老?
男孩得意的看着男人吃瘪的样子,自此以后,一直再也未曾改口,一直叫他叔叔,直到……
那天,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他喝了很多杯。
好在留有几分清明,他打车回了家。
那个男孩一直一直跟在他的身边,跟着他结账,跟着他上了出租,跟着他回到了男人的家。
男人住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是局里给配的房子,统共七八十平。
虽没有多大,但好歹他女朋友没有住过来,所以,也够他一个人使用。
男人像是没发现身边还有一个搀扶着他的人,手脚不稳的开了门,然后关了门。
男孩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的时候,第一印象就是干净。
太干净了。
话说单身男人,即使表面上看起来仪表堂堂,内地里也可能很邋遢。
可是,这个男人不一样,他的家和他本人一样,都是那么干净。
不染尘埃。
好似这世间唯一的一片净土。
魏离当时有些心慌,本能的就去抓住身边东倒西歪的男人。
男人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扶着墙壁就要去洗澡。
这是他的惯例,早已经成了本能。
男孩定定的看着男人高大的背影,眼睛中有些光芒一闪而逝。
他下了一个决定。
第二日一早,男人是被脑中惊醒的。
素来的习惯,让他不可能赖床,即使是宿醉。
他揉着额角,为自己第一次的失控感到泄气。
他从来没有过喝醉的时候,昨晚上算是平生第一次。
突然,来自床底的一个声音,让他回过了神。
他凑头过去,正好对上男孩惺忪迷茫的睡眼。
男人不解,“你怎么在这?没回家吗?”
“你让我来的啊,说担心我一个人回家不安全。”男孩揉着眼睛,随意答道。
“是吗?”他没印象了,不过,那倒是有可能,他有时也觉得自己挺好心肠的。
男人草草的洗了漱,男孩也毫不客气的占据着卫生间的一角。
一高一矮,一壮一瘦,看着还挺有喜感的。
男孩当时就喷的镜子全是牙膏沫。
男人不解其意,但是也莫名其妙的跟着笑了一下。
男人收拾好就决定去警局,思索着怎么处理这个孩子,倒是男孩先开了口。
“警察叔叔,您能好心的收留我几天吗?要不然我真没地儿住了。”
“你那东四的家呢?”男人记得男孩的家是在那的。
男孩遗憾的一摆手,“我那是租的房子,欠了好几个月房租了,这几天手头紧,我都不敢回去了。警察叔叔,你就大发慈悲,容我在你这住几天成不?那个,等我过几天有了闲钱,我就付你房租。”
男孩可怜兮兮的脸,外加那纯澈的眼神让男人瞬间心软了又软。
“你家人不管你啊?”
男孩一怔,平淡的说道,“我没家人,在北京,就我自己一个。”
男人的心,此时已经软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他揉了揉男孩的鸡窝头,“好吧,但是,不能随便碰我东西知道吗?”
男孩的眼神瞬间亮了亮,像是夜空中璀璨的明星。
“嗯!谢谢警察叔叔!”
男人的嘴角抽了抽,“能不能别一口一个警察叔叔,我只比你大八岁。”
男孩呵呵一笑,“我就叫你叔叔,你管不着我,呵呵呵……”
男人觉得自己可能给自己找了一个麻烦。
但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冰箱里有吃的,自己去热。对了,那牛奶可别喝,可能过期了。”
……
之后的几天,男人的生活极其规律,警局,家,和见女朋友。
每天开门,迎面而来的就是那个小型牧羊犬,男人觉得自己的心,在某一处好像奇迹般的被填满了。
男孩很乖,温顺的让男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了。
男孩也很勤快,打扫房间的家庭事务,如今,不用说,男孩也会自动的去完成,就好像是为了显示他没有白吃白住一样。
每当那时,男人就会笑着揉揉男孩的头发,“好了,休息一会儿吧。”
孽缘之初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情不知所终,已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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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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