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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荐之女 “我只是还 ...

  •   第一章自荐之女

      清云书社。
      安墨在房屋前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眼牌匾。普通的黑松木底镶金字,字迹是前朝流行的正楷,只在字梢露出了点草书的痕迹。
      中规中矩中不露声色的出格。正如清云书社所处刊物的文字风格,总是游离在千篇一律与不伦不类之间,令读者难以掌控。
      安墨微眯眼,而后收回目光,迈步。

      听到有人进来的动静时,王福正躲在铺子后面喝茶。刚把茶杯端到嘴边就听到脚步声,忙不迭地放下茶杯直起身,还差点放到了桌上正被反扣着的书上,幸而没把水洒到上面。
      轻呼一口气,王福看向来人,愣住。他见过很多夹着厚厚一沓纸来清云书社的人,原因无非两种——要么,是毛遂自荐,想将自己的文字刊登在他们办的刊物上;要么,是不求什么名声,纯粹拿着自己写的东西过来求高人指点切磋的。
      来人也是怀中紧抱着厚厚一沓纸,王福却在招呼时卡了词。
      ——这还是第一次,他见到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独自一人踏进他们书社。
      更别说这小姑娘一身素衣。
      “小姑娘……来这儿是想文字切磋还是自荐呀?”迟疑了片刻,他还是说出了一贯的话语。
      小女孩走到铺前,抬头看他,略显清瘦的脸上一双大而黑亮的眼睛眨了眨,让他隐隐约约觉得她像是什么动物。未待细思,便见女孩深呼一口气,苍白的脸上又多了几分凝重,甚至有些让他忍俊不禁的大义凛然。
      而后他听到女孩轻声道:
      “我来自荐。”

      安墨说完那四个字如释重负,才感觉到手心出了汗,不禁有些担心有没有把稿子弄湿了。
      眼前伙计打扮的人果然露出了比刚刚还诧异的表情,不得不说对着这幅表情她还蛮有成就感的,接下来的话也好说出口了不少。
      “请问你们这里谁是负责出书的?我想和他谈谈。”
      “这……”王福目光迅速瞥了一眼屏风后面,又转向她,露出微妙的表情。“小姑娘,只有你的作品最终得到了认可,才能和我们书社的社长谈。不如……”他指了指她怀中的稿子,示意。“你先把你的稿子留下来,几日之后再来,如果之后我们社长看了觉得满意,到那时你就可以见到他了。”
      安墨微微蹙眉,而后摇头。
      “这不是我的稿子。”
      “啊?”这次轮到王福皱眉了,却也松了口气,“原来你是替别人来送稿的么。那也可以先把稿子留下——”
      “不是,我是自荐!”
      “啊?”眉心皱在了一起,王福觉得有些头大。“这,小姑娘,只有拿自己写出来的稿子才叫自荐,如果你拿别人写的来冒名顶替,是行不通的。”
      “我就是自荐。”小女孩说话的时候口音软软的很好听,内容却死倔死倔。正当王福准备进一步耐心解释时,听她道:“我只是还没来得及写。我这次来是想和书社的社长谈谈的,等谈好条件了,我一定会写出让你们满意的稿子的。”
      “……”这次真是完全的瞠目结舌了。

      “噗嗤。”

      正当王福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样给眼前这个脚像是生了根一样一动不动的女孩解释“连稿子都没有就想和他们谈条件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常识性问题时,屏风后突然传来一个低低的笑声。
      而后一句话传来。
      “阿福,你就别白费力气了。”
      语罢屏风后走出一人,羽扇纶巾,生得一副风流模样,跟这周遭的布景格格不入,乍一看不像是个应该在书社的人,倒应该身处几条街之外的烟花柳巷之地。
      “……!”王福见他,连忙从铺子后面出来。“您不是正睡着么!”
      “听到外面有动静就醒了。亏是我睡得浅,不然岂不是毫不知情便被你送走一位贵客。”男子笑瞥了他一眼,而后视线落下,向着眼睛正在自己身上转悠的小女孩微鞠了一躬。
      “这位小士言语虽柔却带着份傲然,想必是哪家的千金屈尊来到寒社。不知可愿告知姓名?”
      “我……叫我阿墨就行了。”
      “阿墨姑娘么。”男子停了一下,复道:“阿墨姑娘未带自身所作便夸下海口,想来是有着绝对的自信了。可有兴趣与在下到内室喝一壶茶,再详细地谈谈你刚刚所说的‘条件’?”
      男子说完转身向屏风后走,安墨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一瞬,然后毫不犹豫地抱紧怀中的稿子跟上。
      走到他身后时她开口,小孩特有的稚嫩语气。
      “你不应该因为不想写下去就把莫风写死了,社长。”
      ——清云书社五年前平地而起,最初是靠着一本《莫风传》打响了名头。《莫风传》的主角莫风身世扑朔迷离,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此书当年一出可以算是立刻风靡一时,妇孺皆知。此书不同于一般书社所出的文雅之词或民间志怪,而是以大气磅礴的文风塑造了莫风这样一个功过参半的人物,不仅让女子有了倾慕之感,连男子也多有崇敬之情。人们在纷纷猜测作者“莫如风”究竟是谁的时候,也将目光投向了清云书社。
      人们只知清云书社的社长是一个十分年轻的男子,靠一己之力办起的书社。然而这社长十分神秘,业内的应酬从不赴约,身世背景一概不知。问起那些见过他的人,大家也是一脸的讳莫如深。虽然也不乏有人猜测书社的社长与“莫如风”根本就是同一人,或二人关系甚好,可也只是空口无凭。
      安墨此时说出这一句,也只是因为想起两年前,在她因为看了《莫风传》的最后一卷并因为莫风的死伤心欲绝时,也曾激动万分地跑到一名女子那里发泄情绪。一边不顾形象地脱了鞋在她床榻上抱着被子滚来滚去,一边嚷嚷着“为什么莫风非死不可,他那时候明明不用跳崖呀!他为什么那个时候偏偏要脚滑了!天妒英才!红颜薄命!”
      那个时候那女子站在一旁听着她口不择言地瞎嚷嚷,到最后笑到直不起腰,好容易能说话了,揉着肚子擦干泪水道:“他要是知道,因为他一时没了兴趣懒得再写下去而随便找了个借口结束掉这小说,导致一个小姑娘纠结到把他的主人公当成了‘红颜’,一定会笑疯掉的。”
      “什么意思?”那时的安墨虽一肚子的怨气,反应却还是不慢。“你认识莫如风?”
      “哪能啊!”那时的女子摆了摆手,狐狸眼仍是眯着的。“我只是觉得能写出这种小说的人,也肯定看着就不正经。”

      安墨心里小小地打着鼓。
      好在前方的男子很快对她的话做出了回应。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随后不置可否地弯了弯唇。
      男子转回头,脚步加快了半分。
      “阿福,泡最好的茶。”这是他进里屋之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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