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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2 ...

  •   说到林卡,她是那样的女孩子——艺术学院戏剧系的“系花”,有天生美丽的面孔,干净而明朗的笑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露出的酒窝恬淡安宁。喜欢穿裙子,一年四季在裸露的小腿处闪耀夺目的光泽,那是属于青春和年轻的光泽,或许稍纵即逝,然而美得惊人。
      她没有什么繁复的心机,早先的理想只不过是成为一名少儿节目主持人。如果不是这场电视主持人大赛,或许她现在还在市电视台少儿频道穿着厚厚的道具服做兼职,每天声音甜美地面向千家万户说:小朋友们好,我是草莓姐姐,今天是传统的端午节,大家知道端午节要吃什么食物吗?随后,一排可爱的小朋友会七嘴八舌地喊:粽子……
      然而,一场电视选秀大赛却把一位少儿节目支持人推到了综艺节目的舞台上,美丽、可爱的林卡当之无愧地成为屏幕上抢眼的新面孔和校园里光芒四射的明星。相比于我主持的《青春纪事》而言,林卡主持的《综艺新秀场》更是收视率全线飘红,电视选秀的方式赚足了少男少女的眼球。用郑扬的话来说就是:陶滢你是中年妇女理想中的女儿形象,知书识礼、温和亲切;而林卡就是无数男生心目中的女朋友形象,够漂亮、光彩照人、活力四射。
      中年妇女VS无数男生?
      第一轮,林卡胜。

      其实郑扬第一次见林卡时,也有两三秒的失神。
      彼时他已在师范大学艺术系学习播音主持,我们虽不同校,但生活在同样美轮美奂的人群中。郑扬是见过世面的人——我这样评定。
      可是见过世面的郑扬还是错愕了。虽然他很快便调整了自己的呼吸和思想,我却还是因为这两三秒的错愕而为他感到羞耻。一个男人,他终于还是无法克服自己最直观的动物欲,这是不怎么绅士的事情。我想象中近乎完美的男子,首先要具有的便是视美艳于无物的从容的神气。
      不过好在郑扬终究是郑扬,他不卑不亢,微微握林卡的指尖:“你好,我叫郑扬。”
      林卡还是那种盛开明媚的笑:“知道,我猜你也知道我叫林卡。”
      郑扬不动声色:“经常听陶滢提起你。”
      林卡有一点点失望,我猜她宁愿听到: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你。
      可是郑扬明显不给她面子。
      林卡也是从那天开始记住了郑扬,以至于后来林卡经常哀叹:女人啊,就是没事找事,越是看上去无关紧要的,越是想要霸占。
      林卡甚至还粘上我,只要郑扬出现在艺术学院,林卡一定要和我同时出现。郑扬看她的眼神永远是淡淡的,口头禅也似乎统一更新为“陶滢如何如何……”。
      终于有一天,林卡忍无可忍地问郑扬:“你喜欢陶滢吗?”
      郑扬了然于胸地笑了,他似乎很喜欢这种钩心斗角的哑谜。他揽住我的肩,神色和悦:“我和小滢,我们是好兄妹,这一辈子都不要分离。”
      我酸得牙要倒。林卡锲而不舍:“你爱她吗?”
      郑扬看看我的眼睛,我偏巧也在用极其鄙夷的眼神看他。他突然笑了,然后问:“丫头你爱我吗?”
      我想都没想:“呸!”
      他大笑,边笑边以极快的速度拥抱我一下:“可我还是爱你!”
      林卡目瞪口呆。我反手一记爆栗敲在郑扬头上,他闪躲,边躲边笑。
      后来过很久,林卡忧伤地问我:“你们真的相爱吗?”
      我安慰林卡:“放心,他说笑的,我们是铁哥们儿,铁得都生锈了。”
      可是林卡还是那么忧伤。她很认真地注视我的眼睛:“陶滢,或许你不信,可是我觉得他说的是真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看见那两泓很深的潭水上空,很快笼起淡淡的白色雾汽。

      不过,假使漂亮姑娘林卡是上天赐予我的朋友的话,那么,上天同样没有忘记把“敌人”放到我身边:比如我和夏薇薇的重逢。
      夏薇薇——很不幸,高中毕业后我们一起考进艺术学院,我进戏剧系学习播音主持,她进音乐系学习音乐学。或许从那时候我才知道夏薇薇居然弹一手好钢琴,而且还有点作曲的天赋。
      这完全在我意料之外。
      于是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会作曲的才女夏薇薇大一那年就顺利地进入院学生会文艺部担任干事,而我进入校广播站担任播音员。
      我们在看上去完全不搭界的两个部门工作,然而小小的校园里,要躲一个人谈何容易?
      第一次交锋是春天的时候,校学生会要组织“春之声艺术节”。晚上,学生会副主席、我的师兄岳哲将我叫到学生会办公室。
      “陶滢,有没有信心主持今年的艺术节?”岳哲开门见山,语气里公事公办的样子让人莫名地想笑。
      “师兄很少这么一本正经,在系里你都是采花大盗。”我撇嘴。
      岳哲急了:“小姑娘兮兮的你知道什么叫‘采花’啊?别胡乱说话败坏我的一世清誉。”
      我笑得更凶了,笑到弯下腰去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抬头,便看见夏薇薇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
      岳哲伸手拍我的头:“别笑了别笑了,长得帅又不是我的错。”
      我干脆坐到沙发上捂着肚子笑,偷看一眼夏薇薇越来越不好看的表情。
      再看一眼,心中便有了数:夏薇薇果然是喜欢岳哲的。
      岳哲无疑是艺术学院顶好看的男孩子,更是大型文艺晚会的金牌男主持。或许所有高校都有这样那样的“金牌司仪”,可是通常省级大型晚会在需要学生主持时能想到的人恐怕也不多。
      偏巧,岳哲就是那一个。
      “那一个”的意思是:灯火最明亮、直播车整装待发、舞台美轮美奂、台下VIP区清一色坐着穿黑灰西装的领导人物的时候,只有你能登场。你的气度、口才、样貌、声音,样样都无可挑剔。
      那么,岳哲就是“那一个”,舞台上英俊潇洒的那一个。
      而舞台下的岳哲,又是全系女生心目中最可爱的男生:帅,然而从来不拿样貌当资本看不起别人;功课做得好,学习也认真,虽然没有拿过一等奖学金,但二三等总是少不了;脾气好,常常被女生拖去做苦力,打扫卫生搬道具任劳任怨。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女生缘太好,总有那么多亲密的女性朋友出出进进,看哪一个都像女朋友,可是哪一个又都不像女朋友。
      林卡曾经在背后说岳哲: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袜子还快。
      又翻个白眼:偏偏没长眼的女生还真够多。
      可是,难道夏薇薇也“没长眼”?
      我有点想笑地偷偷看夏薇薇,岳哲在一边用手敲办公桌:“师妹你考虑好了没有?要么说师兄我罩着你呢,你知不知道多少人想主持?我要不是听过你在广播站做的节目才不会——”
      “我不同意。”突兀的一声响,打断岳哲的滔滔不绝。
      是突然的一声响,在8平米的办公室里砸出细碎的回音。
      仿佛几年前,莫名安静的空气里,一个声音重复着:陶滢,你知道你帮张怿赢了一架望远镜么?
      原来,没有什么发生改变。

  •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这样更新有些慢,不过因为正在修改四稿,好像修改得也很斟酌。
    说起来,这还真是我写得最艰难的一本书,翻来覆去地改,情节上总是有大变动。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也是因为我很珍视那段学播音的岁月吧,虽然最后仍然没有做这行,可是还是很怀念直播间里的静谧时光、红地毯上的浅浅脚印、台词课上的声情并茂……
    我们的生命中,总是有那么多值得回忆,却又不忍回忆的人与事。
    如果说《十年花开》是要献给我们都曾有过的青春与爱情,那么《你在我的左手边》是不是该是要献给我们都曾有过的青春与梦想?
    其实,梦想和回忆,都是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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