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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 今天是我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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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大学时代喜欢了整整四年的人结婚的日子。
他的新娘,是我头碰头手拉手厮混了整整四年的,按这年头流行的叫法,闺蜜。
我蹬着七公分的高跟,端着个装满烟和糖果的大托盘,站在一对新人身边。
没错,我是这场婚礼的伴娘。
胡小豆骂我,你丫有病吧。
我假装莫名其妙,给他一脸欠扁的笑:“我怎么了我?”
胡小豆被我噎得,狠狠吸了一大口,把还剩大半截的烟扔到地上,一脚跺上去。
“你说你这叫人干的事儿嘛!”
“怎么就不叫了?”
“你!!”
“豆豆,”我长叹了一口气,“我跟牛玲玲约好,谁先结婚另一个给做伴娘,那个谁发请帖给我的时候,还一脸情深意切地说,人生的大日子希望所有的好朋友都在场……”
“所以你就高风亮节地去替他们完成心愿了?”
“不是,我只是单纯觉得那么好的机会,不膈应白不膈应。”
胡小豆眯了眯眼觑着我:“哦?那你到给我说说,膈应着谁了?”
好吧,除了我谁也膈应不着。我识相地闭了嘴,没敢告诉胡小豆,我还答应了给那俩谁的倒霉孩子当干妈。
事情说起来并不复杂,我也没倒霉催到同时被两头挖了墙角,就是我大一的时候看上那谁了,就成天拉着那谁跟那谁跟前晃悠,学生会运动会这会那会地折腾,就差没自己会一个了。结果那谁和那谁在不断的折腾与被折腾中,看对了眼。毕业后这俩人摆平各方亲友及装修公司,就领证摆桌了。
动作快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跟我最好的舍友分享那些花前月下的小心事,也没来得及为我喜欢的人做更多的傻事,我就要给他们做伴娘了。
胡小豆认为是我追人的方式不对,他说你见过谁在对方跟前晃来晃去,就把人给拐到手的么?我十分不服气地反驳说我书上那些书生小姐们,都是你晃一下我晃一下,然后小人来乱一乱散一散,然后书生考上状元,然后皇帝赐个婚,然后不就成了么?这里面该我的部分不就是去晃么?
胡小豆哀嚎一声,说你这没读多少书怎么也能坏脑子。
我依旧不服气,我说就算我追人的方式不对,可是牛玲玲不是跟我差不多么?我干嘛她干嘛,动作都没差太多,怎么她就拐到了?
胡小豆皱紧眉头盯着我看了一阵,没再说话。
正午的大太阳明晃晃地照着,暑气腾腾地蒸着,眼前的情景渐渐就恍惚得有点像梦境。我眯着眼,琢磨着我这七公分蹬一天回去,明天脚板还能不能要。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据胡小豆事后的描述,我倒下去的姿势还算含蓄,没有走光。只是把人家的高级喜糖洒了一地,外加那给力的七公分把我的脚给扭了。至于中暑,那个最不是重点了,胡小豆说,D城的夏天中个暑就跟打个喷嚏似的,你见谁大惊小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