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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麻木 ...

  •   脱脱约我去吃大排档。她经常会去一些高档场所吃东西,但我知道她实际上最喜欢的还是大排档,她曾经说:“只有市井的东西才是真正好吃的东西。”但她的朋友之中却没多少人愿意和她来,只好找上我,反正我是哪里都无所谓的。知道我还想着老叶这个老上司,便和我透露了一下他最近的情况,说他最近过得很好,或许是少了对公司的操劳,人的脸色也红润了很多。我衷心的替他感到欢喜。
      大排档里的老板娘已经四十好几,顶着一个水桶腰笑吟吟的在柜台看电视,时不时会和顾客说几句,然后又埋汰几句她自己的老公。本来是看着芒果台,结果广告时间,老板娘不耐烦等,便换了个台看新闻,看着看着却一阵惊呼,说:“老公啊,你看看,有间大公司的太子爷被车撞了耶,咦,你看现场,好恐怖。”
      老板娘的老公端上菜,对她一脸嫌弃的说:“大家都在吃饭,你看这些做什么啦。真是的。”老板娘却不服气,说:“这是关心国家大事。”
      她老公说:“唉,那些富二代撞车不是天天都有嘛,算个屁大事啊。”
      老板娘又说:“你看你看,电视里说,太子爷是那个集团唯一的种欸,哇,如果他醒不过来了,等老总老了,公司岂不是要拱手让人了?作孽哦,只有一个儿子,却遭遇这样的事。”
      她老公也看向了电视,说:“欸,这个老板我认识欸,大集团欸,听说还经常做些好事的,像捐款啊什么的,都是一出手就几百万,阔绰着捏。”
      老板娘抱怨:“又不见他来援助下我,起早贪黑的,也赚不了几个钱。”
      她老公也生气了,“你又扯到这里,现在的你是不是很不满意啊。”
      ……
      老板娘和她的老公还在继续吵,我本来也没兴趣听她们的讲话,不过实在是太大声了,我随眼扫了一下电视,见没有什么好看的,便专心的吃东西。
      脱脱吃完她的酸辣汤粉,满意的大叹一声“爽”用纸巾擦了擦嘴,纸面上留下血一般的红色,她见我也吃完了,便招呼我离开。街道上,一排排的树木,一间间的商铺,一步步的丈量,无不是我熟悉的地方。这里有我熟悉的气味,树叶的清香,匆忙的味道与那廉价的刺鼻的辣味烧烤。我一次次漫步过这里,身处其中却麻木,直到后来想起时,才觉得有多么的怀念。当然,现在不是怀念的时候,还不到怀念的时候。
      走着走着,脱脱突然说人有三急,便七串八串到了一条小巷子,拐进了公厕,那隐隐约约的消毒水的味道让我不能忍受,我在厕所不远处的路口等着她,我四处张望,眼前是斑马线,斑马线过去是路灯,沿着路灯可以看见一家粉刷成大红颜色外观的商铺,商铺旁有一条小道,小道里站着一对男女在对峙,那男人扯着那女人的衣服,完全不想放手的样子,我定睛一看,那个女人的背影有点似曾相识。
      我走前几步,被急速驶过的汽车“吡”了一声,我忙后退,但那上前的几步已经让我看清对面的人是谁。我左右张望至没有车,我冲了过去。我只是觉得,一男一女在小道里,似乎容易发生什么事情。然而过了马路,却发现她们往小道更深处走进了一点,我不知受到什么驱使,跟着走了进去。
      所以我轻易的听见那女子大声的对那男子说:“你想干什么?”那女子是徐唯悠,我先看到的是她披散的微卷的长发,然后听到的是我熟悉无比的声音,那男子也大声的回应说:“我喜欢你那么久了,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你身边也没有人,我知道你只是欲拒还迎,你成功了,我每天都想你想得睡不着。”忽然那一刻我却突然在想,我是以什么身份过去呢?这与我并无关系,不过是一个痴情男子在表白,而表白的对象我正好认识而已。
      我有必要去打断她们吗?虽然看起来徐唯悠有些不快,但并没有特别表现出来,或许是同事或朋友吧,我想。便放慢了脚步。我走路素来没有什么声音,我停住了,看这两人似乎没有什么冲突的样子,那就与我没有什么关系了,我打算转身离开。
      刚走没几步,快要出小道的时候,却听见一声尖叫,我回过头,看见那男子把徐唯悠抱在怀里,徐唯悠正猛烈的挣扎,那男人似乎在说着什么,距离有点远我没有听清,但一声“非礼啊”,却穿透我的耳膜,我拔腿跑去,冲到他们面前,徐唯悠见来人是我,震惊得忘了喊下去。那男人发现有人,也是一惊,大声对我说:“不关你事,快滚。”
      徐唯悠反应过来,大声对我说:“他非礼我。”
      那男人依旧没有松手,脸上绽开了狰狞的笑:“这位小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这里可是没有什么人会来的。你如果还不识相,两个小妞,我还是消受得起的。”
      眼前的男人身材强壮,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我一时没了主意,只能对他说:“你放开她。”
      那男人笑得更加猖狂,紧紧的禁锢着徐唯悠,用他那如狗熊般的手掌在徐唯悠身上摸了一把,然后再吻了一下她的脸蛋,得意洋洋的看着我。我拿出手机,对他说:“你信不信我报警?”说完我就开始按110,我以为能够吓住他,却没想到他仍不知悔改,一把扫下我的手机,他顺势想抓住我的手,我躲过了,看见了旁边有一张老旧的长凳,我想都没想,顺手举起来,就往他身上砸去。他似乎想避开便屈了身,我本来想打他的背部,只是没想到,这样一来,我一击打在了他的头部。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倒了下去。
      徐唯悠惊魂未定的看着这个局面,而我呆若木鸡。
      接下来的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只是有大概的印象。好像是徐唯悠摇了摇我的身子,她问我怎么办?而我那时候在想,我是不是杀人了?这样,我是不是就见不到程澈了?我拖动麻木的身体,用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见还有呼吸,我好像茫然的对徐唯悠说,打120吧,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打,我捡起在地上的我的手机,只是摔碎了一点屏幕,却还是能用,我给脱脱打了电话,她很快就接了。
      她声音很焦急,她问我去哪里了,我对她说,你一直往前走,可以看见一个红色的店铺,旁边的小道,我在这里等你。她有点愤怒,说,你出来不可以吗?我说:“好像不可以,我好像出不来了。”
      接着我好像就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她看着这一切张大了嘴巴,蹲在墙角,旁边是沾了血的长凳,徐唯悠站着拿着手机哆嗦着看着我,脱脱一看至少就能明白人是我伤的,她颤抖着说:“我们逃跑吧。”
      我抬起头,对她凄惶的笑笑,我不说话,我的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捏着我左手的戒指,旋出一点,又套进去,旋出一点又套进去,那是我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的记忆里最深的一个场景,很多次之后,我终于把它取了出来,我郑重的放到脱脱的手上,说:“帮我给程澈。还有等下应该120会来,我去自首了。”
      脱脱好像拉住了我,但我摇摇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或许自首能搏一个减轻呢,我自嘲的笑笑。
      我刚才打电话给程澈,她手机关机了。
      我走到小道的出口,好像才看见了光。我突然一阵眩晕,我转过头,对同样呆若木鸡的脱脱说:“和程澈说,我不想见到她。”说完,我感觉全身无力,我依靠着惯性在走。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到警局的。
      我不知道笔录的时候我说了什么。
      我不知道未来等着我的会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久见不到程澈了。因为我说我不想见她,我想她会明白。
      我在看守所呆了多久我忘了。有些人来看过我,不过这不重要。他们给我请了一个律师,后来换了另一个。另一个律师好像来头挺大的,听说只认钱不认人,我一没钱二没权,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帮我。
      那个律师他问了我当天的事情,我麻木的讲诉了当天我能想起来的一切。他告诉我他姓王,我不知道他告诉我有什么意义。不过这样也好,我能叫他王律师,而不用费劲的想一个称呼。
      后来我被提起了公诉。庭上的人嘴巴张张合合。我觉得很热。我不想费劲的去幻想我可以无罪释放,毕竟我是确实干过这样的事情。不过令人庆幸的是那个男人没有死,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好事,至少我没有杀人,负罪感也能轻一点。我想起我的爸妈,我估计他们应该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我估计我很快就会见到他们,然后被骂一顿,然后看着他们无助的哭。
      我不记得庭审了。但宣判的时候还是记得一点的。
      那天,法院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有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我认识的人,有记者,毕竟我是获过奖的,想到这,我心里笑了笑,毕竟在法庭上笑的话,我怕会被告藐视法庭。王律师叫我不要乱说话,一切他来办。我站上被告席,在我面前的人安静下来,然后后面的人安静了下来,直到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我没有看到程澈。但我的律师王先生告诉我,是程小姐聘请的他。程澈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我不禁的想,以至于在快要宣判的时候还处于走神状态。不过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我很快就醒过来,我盯着法官,我的律师安慰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抱歉的笑了笑。
      我听到了宣判,大概是这样子说的:
      他们先陈述了一下案情。最后总结道:据此认为,被告人林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处。
      然后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感,在受害人徐唯悠遭受不法侵害时,不正当采取防卫措施,持长凳进行反击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林感在案发后,主动到警局自首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亦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但是,被告人林感及其辩护人王军辩解提出,致使肇事者重伤,纯属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予以驳回。本院为了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我没有上诉。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进监狱。我的头发被剪短了。连同它被程澈抚摸过的痕迹被剪掉了。我看着那半长不短的头发觉得很难受,就叫剪头发的人剪的更短一些,我见那人眼里有惊异,或许是没有见过有人主动要求剪得更短的。我的随身物品被收走了一些,至少是那些可以成为利器的。监狱长说,为了犯人的安全不准私人保管。这些东西都会一一登记,有的可以交给家属,有的放在中队办公室保管。
      监狱长,不,监狱里都喊大队长,她把我带到我所属的号房。想到即将会有那么多的日子在监狱里度过,我强忍泪水,仔细打量这间号房。号房还算大,挨着墙排着四张上下铁架床,总共八个铺,床上的被子很薄,叠得有棱有角的,床单相当洁净。桌子上摆放着生活用品,墙面被洗刷得白的过分,地板是水泥地,也很干净。
      号房里只有我一个人,大队长告诉我其他人都去出工了,以后我也要和她们一起,和我交代了几句,便离开了。我一个人坐在这里,等着我的同改们,竟然有一种在学校等舍友的感觉,真是荒谬。我怎么就到这里来了呢?
      程澈,此刻你在干什么?会不会恨我。
      同改们回来了,见到有新人都来和我说了几句话,大队长也过来了,说了一些事情。我没怎么认真听。我只知道我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使相比于许多人的刑期,我算是少的了,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度日如年的开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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