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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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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盟
我是秦朝时候的焊将,我的名字叫做秦盟。我是比较一名得到皇上赏识的一名焊将,几个和我一起同一等级的将军都非常的羡慕。在这其中,自然就有人嫉妒。在一次秦齐之战中。因为得胜的把握极大,我亲自带队前去齐国境内占领领地。王宏就在我走后将我的计划全部透露给了敌人。我们就在那次战役当中损失惨重。我和他带领的两个军队全军覆没,只剩下我和他还活着。这个男人名叫风潇潇。名儿还挺潇洒的。因为我看不见他的模样。只好在自己的脑海中勾勒出来了一个符合这个名字的帅气男人形象。这个在我身旁看着我微笑的男人,应该有着的白皙细嫩的皮肤,因为长期练武,身材应该颀长挺拔。他应该有一双温和如水的眼睛。笑起来也温柔帅气。不愿意在心目中将这个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帮助我的男人丑化。我便在心目中勾勒出来了这么一个男人的形象。每当他说话,我都努力把心目完美男人的形象套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次我们在齐国边界遇见了前来追捕我们的齐国将领,他的武功很高,加上我们长途劳累,根本就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就在他的刀即将插进我的心脏的那一刻他寻找食物出现,手里还用衣服包裹着一些野果。为了不让野果掉落,情急之下他直接伸长了手臂挡住那把刀那把刀。从他不顾性命跑过来也要救我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就中了这个男人的咒。我爱上了他,从那以后,那里就成了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我什么时候摸,它都还在,伤口已经凝结成疤痕,再也无法消除。后来,就算我们逃过一劫。我还是,永远也无法忘掉他拼命护住我的这一刻。
后来,他的腿脚因为从山崖上摔下受了伤。我无论如何也要背他行走。他拗不过我,只好任由我背着他从齐国的边境一点一点的走往秦国。
和他相处的这几十天日子里,我也能感觉到他字里行间对我的爱意。我们彼此都是喜欢着对方的,我就是因为感觉到这点,才放任自己继续去爱他。毕竟,秦国是不大允许两个男人在一起不伦之恋的。如果,他不爱我,我说不定会把这爱意深埋进心底,一辈子也不让他知道。可他,他也是爱我的啊!这叫我怎么能不尝试这禁忌之爱情。为了他,我愿意在这大秦王朝和他进行永久的不伦之恋。无论别人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只要,我和你在一起幸福就好。
我们好不容易回到秦国。因为路途你我不停的受伤。又缺粮,缺水,行程上不停的耽搁。明明正常行走只需要十一天的,我们硬是走了三十一天才到达秦国军营。虽然,行程劳累。可我们彼此对视的眼神中,是幸福。因为这么长的行程中,我们彼此,谁也没有落下谁。两个彼此在乎的人,都走出来了。你叫我们怎么能不幸福。笑容中,怎么能不多了卸下重担时的轻松!但却在此时,一个重磅炸弹突然炸响!皇上派人宣读圣旨。你去边疆,而我,则是要镇守南疆。听到这一则消息,我的脸色瞬间变了。你去边疆,我镇守南疆。两个南辕北折的地势。身为将军,我们一旦去到某个地,极大的可能是十年,二十年,有些甚至是直到死,都要在那个地方度过。永远,永远都没有搬师回朝的机会。我有种强烈的预感。如果,这次我放你去边疆。而我,则去镇守南疆。那我,可能一辈子都要失去你。我们将再也没有遇见的机会。不行,我爱你。我舍不得你离开我的身边。这个圣旨刚刚颁发,宣读此条消息的宦官留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整理好物件离开。我不想走,也不想你走。我便向朝廷递交辞呈。理由是,我在密林的三十一天里曾摔下山崖,醒来后脑袋一直都昏昏沉沉,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头晕眼花。根本不能思考,为了不使我在作战时影响正确的作案方针,做出不正确的判断。故而,请求辞职。
实际上在密林的三十一天里我根本没有摔下过山崖。我之所以这么写,自己将自己贬得一文不值。完全是为了辞去职务能够和风潇潇两个人一起到乡下,找有一颗盛开的漂亮梨花树相伴的地势旁边,盖一间独属于我们两人的茅草屋。不要任何人来打扰。两个人每天一醒来,就可以到漂亮梨花树下彼此练剑,下棋,粗茶淡饭一生。这样,日子恬静而又幸福。
可是,但我跟你说我的想法想要你和我一起离去时。你跟我说的却是,你还年轻,你还想要多奋斗几年。看看自己事业所能达到的最高高度。好吧!我承认我已经老了,我想的就是粗茶淡饭一身。而你,却恰恰处于意气风发的风口浪尖。好吧,我不打扰你了。我知道跟现在的你说什么都是没用的。那好,不就是几年时间吗?我等。可是,我到乡下,你一定要来找我啊!
心里面虽然不舍,可为了我们能有的将来我还是决定要和他分开几年。我怕我到了乡下,因为我没把话说清楚。从而,他到了乡下却找不到我。我刻意,在第二天早上强制欢笑着去找他。我跟他说:“ 风潇潇,我已经辞去了将军的职务。我就在江南淮道的梨花树下在,那里卖糖炒栗子。如果,你决定要和我在一起了,那你就到那里来找我。我会一直一直都在那里等着你。你不来我就永远不离开那地儿。”他说:“等我,那我要过来了,你根本就认不出我怎么办?”他之所以这么说,因为我是面盲。根本就认不出一个人长什么模样。因为我一直瞒着我有面盲症。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有这个症状。他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我忍不住笑了。因为,他一问我就想起我们在密林三十一天他身上的那套盔甲。因为,那三十一天里,我全靠他身上那套早就已经破烂不堪的盔甲认出他来。所以,他身上那套脏盔甲我看着他一连穿了三十一天。回来后,不知道他有意无意。他还是穿着那套破烂比不堪的盔甲在我面前转悠。让我知道这个人就是他。我回答他说:“我记得你的盔甲。”他回答:“那你的意思是说,到时候我来见你,就穿着这身破破烂烂的盔甲去找你。”我笑着回答说:“是啊!”他又说:“到时候这身盔甲要烂了怎么办,要丢了没法穿这身盔甲来见你。那你又怎么认出我来。”我心里面想着,即使是你不穿这身盔甲我也一定认出你来。我听了整整一百多天的你的声音。还有,你跟我说话时的语气。以及,你右手手肘向里的位置的那条我时常捏在手里的那条伤疤。但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出来。只是笑着看他,这话话我都在心里想着,不告诉他。
那天早上,我不停的跟他提我要去的地方,话题总是围绕着这件事在转。只是为了加深他的印象,让他不至于以后回心转意了,却把我跟他说的地儿忘了,到时候他找不到我。
最后,我看离开的时间差不多了,我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