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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藤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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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若汐的时候,我画着妖冶的烟熏妆,在酒吧里舞得热火朝天,一杯杯褐色的液体下肚,眼神迷蒙间看见了人群中的她,画着淡淡的妆,一脸纯真地倚在一个清秀的男孩身上。
欢不在之后,我时常失眠,一粒粒的安眠要咽下,却无法入睡。后来的后来,我会跑到酒吧,喝得七荤八素,慢慢地,也能在迷蒙间浅浅睡去。
第二次见到若汐的时候,我化着精致的职业妆,在办公室里正襟危坐,默默地看着这个新来的同事。指尖快速地在键盘上敲着,努力完成一天繁重的工作。老板将我叫进办公室的时候,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对着我微微一笑。
第三次见到若汐的时候,是在五柳巷那家好味馆。大口吃着师傅做的云吞面的时候,一个提着素色小包的人走了进来,看见我,一脸惊喜地跑来坐在我旁边,叫了一碗酱汁牛肉南瓜泡饭。听到这个菜名,我微愣了一下,脑海中又闪出欢那脆弱的身影。这道菜,本是我与欢的最爱,自从欢走了以后,我就再也没吃过。放下手里的面,我呆呆地看着对面小口小口吃着泡饭的女子。
“嘿嘿,是不是没吃过这道菜,味道很独特的哦,要不要尝一尝?”她将泡饭推到我的面前,我摆摆手,“不了,你吃吧。”
“我先走了,再见!”不想与他人有过多的交集,我拎起自己那个超级大的黑色皮包,站了起来。
“嗯,凌姐再见!你的包可真漂亮。”小姑娘纯真的笑颜,不知是不是真心的赞美,我致以微笑。
匆匆走回不远处的租住的公寓,对着凌乱不堪的房间,抱以苦笑。
这个晚上,我没再去酒吧,仔细地收拾着凌乱的房间,将地板拖了一遍又一遍,又破天荒地抬了凳子去擦那久未触屏的窗户。可惜,没注意到湿漉漉的地板,只顾张牙舞爪地对付那块似乎怎么也擦不干净的玻璃的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一个人住的悲哀就是,即使摔了,也要自己一步一步爬起来。揉着损失惨重的屁股,心里,不由想起了欢。如果她在的话,一定早就拿着药酒慌慌张张地跑来帮我揉了。
索性不再收拾,去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坐在湿漉漉的地板上。
清晨醒来的时候,也不过五点,捶着因宿醉而疼得发涨的脑袋,从地上爬起来。冰冷的水打在脸上的时候,才稍微恢复了一点知觉。看着镜中那个不人不鬼的样子,做了个鬼脸,却逗不笑自己。
乱蓬蓬的头发在梳子下渐渐齐整,在憔悴的脸上画上各种妆容,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又一套的衣服。这,就是我一日生活的开始,和每一个都市白领一样,重复,单调。
衣柜里有各式各样的包,正式的,嬉皮的,民族的,怪异的,非主流的……皮革的,帆布的,人造革的,塑料的,麻布的,棉的……却无一例外,都是超大的。我喜欢这种大大的包的感觉,总像提了一个包,就能装进全世界。
走在人潮拥挤的街道上,目光没有焦距地四处瞄着,竟在人群里,看到了那个素颜的女孩。
下了地铁,往前走了没几步,就听到一个脆脆声音,“凌姐。”
我回过头,果然是她。这该算,第五次见到她,还是第四次呢?
“凌姐,你也搭这班地铁啊,你家住在哪儿呢?我住在相思路的思源小区。”
“哦,我住在梁源路。”其实,我不住那里,但是,这路地铁,会在那一站停车。
“哇,那离得也不是很远。”
是不远,只是二环与三环之间的差距罢了。
“是啊,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我没有拆穿她,径自走着。一只手很自然地上来挽着我的,我不自在地抖了一下手臂,却没有挣开。若是挣开了,岂不是很难看?而我,又没有不着痕迹地甩开的本事。
同事们看到我和她一起走进办公室,有微微的诧异,却没有多问。平日要好的同事笑着我,我一言不发,只是淡淡微笑。
在办公室里,我一直是个话不多的人,只与同事们保持着办公室微妙的关系,不远不近。人际关系的复杂我不是不知,只是看清了其间的争斗,只愿明哲保身罢了。
与若汐的关系渐渐亲密起来,我不愿去想这样亲密的表象背后她的刻意接近,只享受着这种状似和谐的情景。她无非是想找个靠山,也好为日后在单位的日子能好过一些。明眼人都知道,她是将目光对准了我。大概只因为我没有像别的同事那般让她跑腿,故意为难她。新人总免不了要犯错,只要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错误,一般都会被原谅的。所以,老员工狠一些,反而是一件好事。我没有兴趣去对付一个小菜鸟,所以冷眼旁观,只在必要时默默地拉她一把。
酒吧喧闹的音乐总能吸引一批失意的,寂寞的人。我沉浸在这喧嚣的气氛中,笑得妖娆。一个清秀的男孩坐到我旁边的吧台上,静静地点了一只烟。烟雾升腾的时候,眼前是人也朦胧起来。我站起身,走进疯狂扭动四肢的人群中间,脑海中,却忽然响过夏雨那句话,说实话,迪厅是个很傻的地方,你想想,把所有的音乐都关掉,它会是个什么样的地方?笑着自己的痴傻,任酒精麻痹着那些本就不太敏感的神经。
那个男孩来到了我的旁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忧伤的样子真的好迷人。”
我妖艳地笑着,在他耳边状似亲密地说着话,看着角落里一个男子眼神黯然地走出去,心,也跟着坠落。
我推开面前的男孩,坐回吧台,小口小口地啜着蓝色的液体,一滴泪不经意间滚落,花了那精心描描摹的妆容。
一张白色的纸巾出现在眼前,我没有接,转而从包里捞出手帕,轻轻抹去那几近干涸的液体。这才抬起头,被泪冲刷过的眼睛明亮起来,看着眼前的人,也更加清晰了。原来是他,那天和若汐在一起的男孩。
“谢谢!”我将他握着纸巾的手推开,拎起包远离了那群喧闹的人。脚步踉跄地走着,脚下的高跟鞋显得那般的艰难,我索性脱下来,提在手里。
一件温暖的外套覆在身上,我看到了他,刚刚出去的男子。
“你还没走?”我卸下所有的伪装,一脸伤痛地问他。他没有说话,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伸手将我抱起来。我挣扎着,想挣脱他的怀抱。“别动,我送你回去。”慵懒的嗓音带着柔情发出,竟是这般的动听。我不再挣扎,任他将我放进他那辆拉风的车里,绝尘而去。
车里,我疲倦地闭上眼睛,试图忽略那双炽热的眼睛。
“你,愿意帮我吗?”良久,我吐出了一句话,换来他的侧目。
“再见!”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心里一片宁静。他还是不说话,却迟迟不肯放开我。心里突然生出天荒地老的念头。
我终于还是挣脱了他的怀抱,潇洒地转身,将心中的苦涩吞下。却没有注意,拐角处,一个清秀的男孩傻傻地看着我。
将身体深深陷入柔软的床,没有卸妆,连头上硌人的发卡也没有取下。拳头紧紧地捏起,想放,却放不开。
滚烫的泪珠不断滑落,带着眼影亮紫的色彩落进白色的枕头。染了丹蔻的指甲深深陷进肉里,心中那股恨意,更浓了。不能原谅,绝对,不能原谅。
和若汐熟识了以后,常常在一起吃饭,讲些小女人的话。偶尔也会一起喝茶,逛街,做一切姐妹淘会做的事。在这座城市,她没什么朋友。可悲的是,在这座城市漂浮了许久的我,也没什么熟识的人。
偶然聊起她毕业前的学校,我笑着说,我有认识的人,以前给我们公司做过兼职,叫常钰,你认识吗?
她眼神瑟缩了一下,说,不认识。
哦。我悻悻然,看出她不愿再谈,赶忙转移了话题。
她曾请我去家里坐过一次,屋里,放着她和那个男孩的合照。
“你男朋友吗?”我笑着问,欣赏着她瞬间红透的脸。
“嗯。”她扭捏着,迅速将照片藏起,像个刚上高中被妈妈发现谈恋爱的孩子。
“有什么好害羞的?”我打趣着,打量着她的房间。
“嘿嘿。对了,凌姐,我还没见过你男朋友呢!”她急忙逃离这个话题,将目光转向我。
“刚分了没多久。”我不经意地说着。
“不好意思,我……”她一脸焦急,该是怕我生气吧。
“没事啦!不分的话怎么遇到更好的?”我毫不牵强的笑,应该足以让她相信了吧。
“看,这是我自己做的哦!”她拿出一个纸折的小饰品,成功地将话题转了过去。看来,她也成人精了呢。开始慢慢懂得了怎样抓住人心,怎样转移尴尬。看到她的成长,我略感欣慰。
再去酒吧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男孩,他似乎等了很久,看到我进来的时候眼里有明显的欣喜。
在老位置坐下,接过服务生递上的酒杯,轻啜了一口。
那个男生在旁边坐了一会儿,终是走了过来,“昨晚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畏畏缩缩的样子,神情却镇定得厉害,就像是什么原先属于他的东西被别人觊觎一般。
“是与不是,与你何干?”我嘲弄的眼神大概刺伤了他吧,他眼神瑟缩了一下,接着说,“我喜欢你。如果,他不是你男朋友,不,不管他是不是你男朋友,我都要追你。”
我静静地看着眼前认真的人,脑海中浮现出那张照片上他与若汐亲密的样子。男人,不都是这副德行吗?无论,是大男人,还是小男孩,都改不了这个恶习。
“随你便吧!”我不再理会他,再一次踏入了疯狂的人群中间。
肆意扭曲着身体,麻痹的神经得到了暂时的放松。就像吸毒一样,明知道它不好,却总也忍不住靠近。
他今天没有来,我竟然无法放肆地旋转。明明,是我让他不要来的,心底,却还是会难过呢?这样想着,顿感无趣,跳了一会儿,坐回吧台,啜着酒,看舞池中的人摇摇晃晃。
“凌小姐,今天不开心啊?”帅气的调酒师笑着问。
“是啊,你都不给我好好调一杯,自然不开心了。”我眨巴着眼睛,一派深情地看着眼前的人。酒吧里的虚情假意,又有多少人会去在乎?
调酒师将手中的调酒器甩着,在空中变换着花样,帅气地递给我一杯聂摩沁。
我没有接,只是笑得开怀,平静下来的时候,呆呆地对他说,“给我一杯列特。”
他愣了一下,叹息着,给我调了一杯列特。
怎么能忘记呢?遗忘了的话,怎么能证明,我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过呢?忘了的话,谁来替她悲伤呢?
“这杯,留着我下次来喝。”我将聂摩沁推给调酒师,“谢谢!”
离开的时候,看到那个男生走到调酒师面前坐下,认真地说着什么。
若汐的出色表现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决定将一个小项目交给她,同事们纷纷祝福,暗地里却骂声不断。一个新进的的员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到项目,在公司里,从未有过。
若汐很开心地和我分享着她的成功,我却预知了不久之后的风波。不忍告诉她这样的后果,只默默地祝福。她说要带男朋友来给我看,我拒绝了,因为,我怕,见到之后,会忍不住告诉她,她的男朋友对我说过什么话。
终于,有一日,在她直直地呛了同事一句之后,办公室炸开了锅,各种不满与抱怨像利剑般像她刺去。那日,我刚好出去见客户了,只听到她在电话里压抑的哭声,想象着她躲在厕所里偷偷地哭。
其实,若汐算是个坚强的女孩,似乎从来不会受别人的影响,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一张利嘴总是刺向别人的痛处。也正因为如此,大家都不怎么喜欢她,她却并不在乎。
所以,听到她隐隐的哭声,我实在无法想象她是经历了什么。大抵,被一群人围攻的场景真的太过可怕吧。
我静静地听她哭完,心里明白,这个时候,再柔情的安慰,也弥补不了那些伤痛。
“晚上带你去放松一下,下班在办公室等我。”对面还坐着这次合作的客户,我不可能回去,而且,回去了,也做不了什么。
对着对面的客户歉意地笑笑,“对不起,我知道上班时间不该接私人电话。”我慌乱地说着,怕黄了这比生意。
“你怕什么,我又不是你老板。”他和煦地笑着,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我却不敢放松,小心翼翼地谈着合作的细节。因为我知道,他,在业内出了名的冷酷无情,一张笑面虎的嘴脸不知骗了多少人。只有被骗过的人,才知道他的可怕。
带着若汐来到我平日常到的小店,我点了超辣的火锅和满满一桌子的菜,鸳鸯锅不停地冒着热气,我将牛肉片放进滚烫的锅里唰了一下,放进若汐的碗里。
“吃吧,多吃点,也就不会难过了。不管喜不喜欢,人总是要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的,过了今天,就把它忘了吧。那些痛苦的经历一直压在心中,只会让我们更加痛苦。”若是真的可以忘却,我又何苦活得这般难堪?
她听话地吃着,在火锅的蒸汽和辣椒的双重刺激下泪眼汪汪。我将手放在她的肩头,轻轻拍着。
出了火锅店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个坚强的若汐,眼里闪着对未来的期待的亮光。
看着她坐上出租车离去,我温柔的眉眼染上一层层阴冷。掏出电话,看看时间,我拨了一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不一会儿,一辆拉风的车停在我面前,自然地拉开车门做进去,将脑袋深埋在座位柔软的枕头上。
“累了?”他将我搂在怀中,我点点头,陷入思索。今夜的我,竟在车中沉沉睡去,前所未有的香甜。
醒来的时候,轻轻翻了个身,才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里。黑暗中,有猩红的火焰闪烁,落地窗前隐隐站着一个人。
我光着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轻声向他走去,从背后抱住了黑暗中的他。他的背僵硬了一下,呆呆地,任我抱着。泪,不知为何,又滚落了下来。下定决心暂时忘却那些横亘在脑海中的千头万绪,享受这片刻难得的宁静。
感觉到我的颤抖,他欲转身,我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别动,让我抱一会儿。”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还是转过身,将我揽进怀里。宽厚的手掌放在我的头顶揉着,“我还给不了你安全感吗?”
“不是,我不甘心,不甘心啊!”我歇斯底里地叫着,泪珠大滴大滴地滚落。
“我帮你,我帮你,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会帮你的。”他紧紧抱住我,似要将我揉进骨子里疼惜。
“蒋陆,为什么,为什么上天带走的不是我,而是她?我不甘心啊!”我精心呵护了那个多年的人,竟然就这样容易地被上天带走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低声安慰着。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哭得如此不顾形象。
若汐负责的项目出了点小问题,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清楚,这定是哪个看不惯她的同事在背后做了手脚。问题不大,却逼得一个新手手足无措。我暗中将她的项目接过来,处理好,交给老板,却在署名那一栏写上了她的名字。她一脸感动地看着我,对我也更加好了。我告诉她,只要做好自己,不用去管别人,再过些时日,等大家认可了你的能力,就不会再这样对你了。她点点头,陷入沉思。
不久之后,若汐升迁的消息传到了大家耳中,这一次,办公室是彻底爆发了。一个新进不久的小女孩进了财务部门担任要职,任谁都会多想。各种难听的话不止在台面下讲了,愤愤的同事将枪口对准了若汐不停喷射。若汐依旧一脸骄傲地站着,不理会他人。只是,这样的反应更加刺激了眼红的同事,不满的同事开始借故排挤她。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只有无数的白眼与讥讽。同事与她讲话的时候都是冷嘲热讽,处处为难。
恰巧,这时候,我请了假,在家中休养。我也不知道,要是我没走,我会帮她吗?
我换了一家酒吧,继续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再遇到那个男生的时候,他眼里有如释重负的欣喜。他一脸认真地对我说,“我叫林宇,记住这个名字,它以后会出现在你家的户口本上。”
我没有见过这般狂傲的人,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跨进了舞池。
“我找遍了附近的酒吧,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他走到我身边,低声说。我没有理会,只当那是酒吧的背景音乐。
他却喋喋不休地嚷嚷着,实在烦了,我说将染了丹蔻的长指甲抵在他的胸口,“一个月内,送我一辆XX,我就跟了你。”我笑得放肆,我知道,以他的能力,是不可能做到的。
他愣了一下,眼里满是不相信,思索片刻之后,丢下一句,“你说的哦!”就走出了酒吧。我乐得清静,享受着激情的音乐,收拢唇边的冷笑。
这几日没来酒吧,我竟也能在午夜浅浅睡去,今日喝了酒,反而难以抑制清醒的头脑神游天外。欢那娇俏的影子又浮现在眼前,伸出手去,只抓到凉凉的空气。
欢,欢,欢……我喃喃着,眼里有抑制不住的疼痛,心颤抖地厉害,似有什么东西要将它撕碎。
指尖抚上照片上那笑容苍白的女孩,泪滴落在她的相框上,将她的眼映得同样泪眼汪汪。
欢,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难以瞑目的,我会将属于你的人生,抢回来。我,一定会毁了那个人的人生。
我在心里默默起誓,那种噬心的感觉撕裂着我的身体。
坐在五柳巷的好味馆里吃着酱汁牛肉南瓜泡饭,享受着浓浓的酱汁带来的美妙口感,听着电话里慵懒的声音,唇边终于现出一抹笑。
付了钱走出饭馆,只觉得今日的阳光也异常灿烂,来来往往的车响起的喇叭声似乎也不那么刺耳了。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我慢慢地踱着步子。
若汐拿了个大项目,正忙得不可开交,而我,完成了那个项目,攒了许久的年假终于派上用场,每日在家写写画画,将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
走到公寓门口的时候,看到一辆银白色的XX,正想着哪儿来的土豪的时候,车门开了,一个清秀的男生打开车门走了出来。是他?我愣了一下,想起不久前说的话,微微心惊。
“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果然,他目光含笑向我走来,一脸温柔。我几乎要以为,他是真的爱我极深。
“我说什么了?”我假装失忆。
“车在这里,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吧?”他不由分说地俯下身,微薄的唇印在我的唇上。正欲推开他,我看到拐角处兴冲冲走来的人儿,推拒的手改为搂抱,主动献上自己的唇。微眯的眼睛看到那张流着泪的脸的时候,竟有淡淡的罪恶感,但很快,就被心中涌上的恨意与报复的快感取代。
看到那个身影跑开了,我随即推开跟前的人,径自朝前走去。不过是个得不到糖的小孩一时的迷恋罢了,我不相信,他的真心。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受伤的眼像极了被逼急的老虎。
“放开!”我厉声说。
“不放,如果可以,我这辈子都不愿放开你的手。”我不知道那浓浓的深情是从何处而来,只觉得呼吸不畅,一种被束缚的感觉紧紧捆绑着我。
“一个醉鬼的话,你也放在心上吗?”我冷笑着,挣脱了他的手,径自走回公寓。所以,没有看到他眼里的伤痛与深情,还有,解脱。
站在房间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突然觉得好累。
路灯亮起的时候,一张拉风的车停在公寓下面,我揉揉发酸的腿,给自己带上柔和的笑。
门开了,我小鸟依人地倚在他的怀里,一脸小女人的娇柔。
我极尽温柔地拉他坐下,跑到厨房洗手作羹汤,做着一个妻子该做的所有事。
饭菜上桌的时候,他单膝跪下,对我伸出了手,“你说过,会嫁给我的对吧?”
眼里不知为何噙了泪,我微笑着点点头,任他将戒指套在我的手上。
“不过,我做的饭不好吃哦!”我含着笑说道。
“没关系,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习惯。”他笑着,将我拉到怀里。他总是这样,能给人莫名的安心,好像一个拥抱,就是全世界。
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是去办理辞职手续。同事们见到我手上的戒指,满脸惊愕,却没有多说什么,我的离开,对他们而言,更多的是好处吧。几个要好的同事舍不得我,嚷着邀我请客,我将他们请进公司对面的餐厅,却独独缺了若汐。
同事们七嘴八舌地说着想不到我也会因为结婚而辞职,我含着笑,一脸甜蜜。他们迟疑了许久,还是说到了若汐的近况,我也知道了一些事情。
若汐调到财务部门之后因为受到排挤,过得并不好。接下大项目之后,急于表现自己,摆脱目前的困境,所以拼命努力,却犯了一个大部分人都会犯的错,太容易相信人,所以项目做得一塌糊涂。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贪了公司一大笔工程款,不久前被抓起来了。
“最近忙着结婚的事,没有和她联系,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不愉快的事。”我一脸惋惜地说着。同事们知道我以往与她的要好,纷纷安慰着,我却没有感到多少真心。
聚会结束的时候他开着那张拉风的车来接我,一脸委屈。
“难道,我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哎呀,我这不是怕影响了你黄金单身汉的称号和高高在上的威严吗?我的老板大人。”我娇笑着,偎进他的怀里,看着眼前这个平生最爱的人,心里,却满是苦涩。没错,他就是我的老板,也是我交往两年的男友。因为怕办公室恋情影响不好,我们一直没有告诉别人。
他说,第一次见我在酒吧的时候,就被我迷了魂魄。他说,从未见过我这样的人,白日的严谨不阿与夜间那个暗夜的精灵判若两人。他说,他从不知道,一个人身上可以装那么多的故事。
最后一次见到若汐是在城西的监狱里,隔着橱窗的她面容憔悴,脸色苍白。
“为什么?”她声嘶力竭地问我。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是我才一沓个人简历里抽出了属于她的那一张,让她进了公司。是我处处护她周全,让她以为自己可以远离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可以轻易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务,是我让她升职并给了她盗用公款的理由,是我让她成为办公室里的炮灰还让她以为我抢了她的男朋友……从一开始,我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一步一步算计着她。
“你还记得常钰吗?哦,对,你说过你不认识。好吧,不管你认不认识,我都要告诉你。常钰,她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凌欢,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可是你,却在我以为她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的时候,残忍地逼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现在,你明白失去全世界的痛了吗?”我笑得歇斯底里,眼眶中的泪却不断落下。很多时候,我都会不自觉的,将若汐当做欢的影子,带着罪恶的心,不自觉得对她好。
“常钰,常钰,你居然是常钰的姐姐?”她抓着头发,癫狂地嘶吼。
“可是,常钰的死,与我何干?”她冷笑着,一脸淡漠,犀利的眼神像在看一个小丑。
呵,欢,你知道了吗?你的死是多么的不值?你就为了这样的人,残忍地离开了你的姐姐吗?你以为,你的死能换来她的一丝愧疚吗?你以为,她会为你难过吗?呵,她说她根本就不认识你!她说,你的死与她何干?欢,你这个傻瓜,你这个超级大傻瓜。
“她好不容易才得到换心的机会,手术难得的成功,她将你看得那般重要,可是你,要不是你说那么难听的话刺激她,她会因为心脏病发而死吗?”
“可是,你做这些,又能怎么样?她会回来吗?你为了一个死人,要害我蹲在这里五年,五年啊!”她冰冷的眼睛看着我,唇边带着残酷的笑意,疯狂地叫喊着被狱警拉走。
我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是啊,欢,再也回不来了,不管我怎么做,她都回不来了。
我回到那间酒吧,喝下了那杯遗忘之泉——聂摩沁,心里,真的有解脱的感觉。带着简单的行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在新的城市里过着朝九晚五的普通生活,不再抽烟,不再酗酒,不再失眠,我决心,要把欢的那份人生,也一块儿活回来。所以,我不会再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
删掉电子邮箱里那一封封饱含深情的信,我注销了那个邮箱。我决定,要和过去的自己来个彻底的告别。蒋陆,对不起了!遍体鳞伤的我已经承受不了你的深情,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是你!能留住那些与你在一起的温暖回忆,此生足矣。我带走了你的戒指,在午夜梦回思念你的时候,也能有个念想。希望你,能遇到一个,值得你去爱的人,从此,幸福美满。欢也会在天堂,和我一起祝福你的。
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一个男孩,为了我,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我叫林宇。凌曼一直以为,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酒吧里。其实,我认识她,远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早。
第一次见到凌曼,是在学校门口,她送常钰来学校,我忘不了她一身白裙,笑得极尽温柔的样子。那时,我不过就是觉得她是一个普通的疼爱妹妹的姐姐,独生子的我羡慕着也想拥有这样一个姐姐。直到,我听常钰将了她的姐姐是怎样为了她四处奔波,一个人将有心脏病的妹妹带大,听了她们从小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受了怎样的苦,我才明白这个女孩的伟大。心里,也就慢慢的生了根,发了芽,想要好好地保护她。
若汐在她的公司上班之后,与她走得很近。为了能有长久的安稳,若汐让我去监视她,希望能抓住她的把柄。我答应了,只为能光明正大地多看她几眼。我看到她和她的老板状似亲密,却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若汐。
她说,只要我送她一辆XX,她就跟我在一起。明知道她说的不是真心话,我的心却跳得似要跃出胸膛。我知道若汐与常钰的那些过去,也明白了她的意图,却没有阻止,反而,帮着她,陷害那个爱我的女孩。在她主动吻我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了若汐的身影,却故意将她拉近,将痛苦留给自己和那个爱我的女孩。
出于对若汐的愧疚,我答应陪她坐牢,却始终不后悔我做的事。至少,我为我爱的人做了一点点事,也算实现了当初要保护她的渴望。
哪怕,她不相信我爱她。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