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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1我什么都听你的。
      天色很暗淡,遥遥的有几家已经亮了灯。白色的柏油马路是这个月新修的,在这个有点旧的小区里显得有点不协调,可谁知道他呢?公路局的人明明知道小区就要拆了,但是还加紧的修了这条新的路。路边的树早已经退掉了一个下午太阳直照的热度,隐隐还有凉意伴着风吹来。
      林夏拎着从超市里买的啤酒和速食食品,趿拉着人字拖鞋,慢腾腾的往家里走。身上穿的还是大学时的白色T-shirt和浅色七分牛仔裤,头发乱蓬蓬的快到了肩膀上,头发的长度相对于他这个年龄来说确实有点长了,毕竟作为一个毕业了一年的大学生,他早已经过了非主流的年纪了。他的黑眼圈有点重,不过在他看来只要黑眼圈还没有蔓延到下巴上就行。
      进了大楼,逼仄又陡峭的楼梯让他这个高个子不得不放慢了脚步靠着墙壁慢腾腾的往上踱步,他住在租金最便宜的六楼,不轻易下楼,最厌恶这个时候的楼梯灯光,昏昏沉沉的,老闪闪的像是会随时灭掉。
      他住的六层他自己安了一个灯在家门口,他不喜欢黑暗。由于是声控,在快到六楼的时候灯亮了。然而一个人的影子倒映在阶梯上,并触碰到了他长长的右脚大脚趾上,他已经有很久没有剪脚指甲了,他惊讶的抬起头来。
      那个人,在暖黄色灯光的照射下,似乎也有点惊呆。
      “啊,你终于回来了。”陆樊城靠在林夏家破破旧旧的铁门上,眉毛皱在一起,一脸憋屈的模样。“这楼真小。”
      林夏则还是一脸被吓到的模样。
      陆樊城看着他那傻样,“呵呵”地笑起来,双手插到西裤袋里,摸着里面的手机看着林夏的眼睛说道:“你该原谅我了啊!这么久了,我可是憋了很久才敢来找你,就怕你气没消。”
      “啊,没,没,我……”林夏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对方穿得整整齐齐,而自己则是邋遢的不修边幅。不过,这似乎把以前的他们换过来了。局促一会,林夏才答道:“有什么事吗?”
      “干嘛这么生疏,看来你还是不原谅我啊。”陆樊城做出一副很受伤的表情,头昂起来抵住身后的铁门,被头顶上的灯照射的眼睛微眯。“我这两年也不好受,天天被我家主子奴役,干什么事都不自由,天天看他脸色,痛苦的啊……还是不说他了。恩,今天来找你,是想。”他顿了一下,眼睛又看向林夏。“是想告诉你,大帅哥陆樊城即将告别单身走向婚姻的殿堂,然后,邀请你这位文学界的大才子赏脸去参加我的订婚仪式。”
      林夏听后,又愣了会,然后又似乎变得异常愤怒,手里的塑料袋被握紧的手捏得很响。他从阶梯下走上来,狭小的楼梯间里回荡着他重重的脚步声。
      他站在陆樊城面前,面色变得微微冷漠。“你要结婚?”
      陆樊城看他怒气冲冲的站在自己面前,赶紧的直起身子,笑着对他说:“你知道的,我这种陆家人结婚都挺早的。没办法啊,对方姑娘条件很好,配我大哥都算是下嫁了,何况我这身份。所以……”
      “你能和女人交往吗?能和女人生活吗?”林夏打断他。
      “呃,这个嘛,努力努力应该还是能做到的。”陆樊城则是拿出一张嬉皮笑脸的表情来回复他。“嘿嘿,其实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哥们跳火坑进坟墓前,想和你和好呗,咱们大学那么铁的感情,怎么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一辈子呢。”
      “是他要你结婚?”
      “……”
      林夏没有回他的话,从裤袋里掏出钥匙推开眼前笑眯眯的人开了门直接进去,并把门关的“嘭”大声响。陆樊城无奈的耸耸肩,对着似乎被刚才那声巨响吓到了而开始闪闪的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进门一开灯,就看见自己脚下踩着一张红色的烫金请帖,是人从门缝里塞进来的的。停留在门上的右手指尖似乎沾了陆樊城的白色衬衣上的温度,一阵莫名的烦。林夏一脚踢开它,走进房里打开电脑不在管他。对着电脑打了一会字,又停下了手,转头看向角落里的请帖,小小的气恼。
      还说是来找我,明明根本就没打算见我。

      陆樊城压根就没有带钱包,但一脸平静的坐进了出租车里,潇洒的甩出一句:“ 陆都区,弘光宫。”司机偷看了一眼他,又转回去开车。
      绕过半个城市,最后,被拦在陆家主宅的出租车接过了门卫保安的车费钱,放下车上那位爷,快速的离开了陆都区。
      活在世人传说中金碧辉煌堪比皇宫的陆家大宅,其实并没有人们脑海中想的那样奢华,没有遍地金砖,没有色乐珠玉,没有私人动物园,也没有皇家乐队,更没有安逸地躺在游泳池里喝着香槟看着美人嬉水而能稳稳地冠上陆这个姓氏的人。这里,是这座城的心脏,强大而隐秘的家族纵横在亚洲经济格局中而把栖息地隐藏在这个城市,以严格的族规维持着整个陆氏王国的运转,避免着这个继承了几百年的望族在新的时代里被慢慢掏空内里而渐渐衰败。陆都区依附在几座小山上建立。弘光宫最是古老与大,古香古色的房子是宫殿式建筑,几百年下来翻修不断,在葱绿茂盛的山林映衬下,古朴贵气中隐隐透着凄冷与沧桑,是冰冷没有温度的地方。有人爱它的历史悠久,有人爱它的地位象征,还有人爱它它给予的尊严,但是,原本就不配住在这里的人却因为被迫生活在这里而深深地厌恶它。
      樊城慢悠悠的踱在沧浪桥上,沧浪桥下的水从东边的山上流下来流经主宅,顺山而下也流经其他陆氏建筑。对着哗啦哗啦流动着的活水,樊城又叹了口气。其实他最近有点心神不宁,父亲和大哥又弄出了一个烂摊子,想想母亲望着自己时眼睛里的泪光与无奈,又记起林夏的冷笑,更是烦躁。
      走了五六分钟到了主宅,樊城把外套扔在沙发上,屁股还没沾座,管事就请他去书房。他趿拉着家居拖鞋,往陆林以的书房去。见到陆林以时,他正在看文件。不是平时穿得像钢条似的正式,他穿着家居服,但还是挺着腰坐得很直挺。
      “哥,我回来了。”
      听见樊城的声音他微微抬眼,然后又转回到桌上。
      “送到手里了?”
      “恩。”樊沉走到他的桌子边,赫然看到陆林以正在看的就是他亲爹的那个出了乱子的日本区项目。“还是亲手递给的呢。呃,他还挺惊讶的,说我这么早就订婚并打算结婚。哎呀,其实我也还没有做好当人家丈夫的准备呢。李小姐对我不满意看不上我怎么办?我又不优秀。”他做忧伤状,耷拉着眉毛扁着嘴。
      陆林以抬起头来看着樊沉,眼前这个青年是他从少年起就提拔在身边的陆家庶子,那时陆樊城还很瘦,完全是不能上陆家人台面的那种骨瘦如柴,被他父亲送到他就读的学校后,天天跟在自己的身后跑,老干蠢事,算是吃了挺多苦的。只是,没想到离开自己几年人反而发育长高了很多,性子也变了很多,以前就不会这样还在他面前做这种几乎可以算的上是叫做“撒娇”的行为。不过,莫名让他能忍受。
      “我想他父亲对你会很满意的。你,不要担心。”樊城知道陆林以的意思,不发表任何意见的耸耸肩。“你下巴那儿长了颗痘。”陆林以盯着他下巴说。
      樊城倒是吓了跳,拿手摸过去,没找到。讪讪地笑:“可能最近上火了。”
      陆林以抬手用食指碰了碰那红痘,淡淡的说道:“在这。”果然,樊沉痛了下,都多少年没长过青春痘了啊,最近一急居然长了。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樊城长过青春痘,但都长在不是很显眼的地方,当时,陆林以也喜欢用指头碰他的青春痘,让樊沉一度以为完美无缺的陆林以有这种癖好。
      樊沉退了一步,眼睛有所思的看着陆林以。像是触及樊沉的目光,陆林以收回手整理了下桌上的文件,随后起身。他站起来比一米八的樊沉还高半个多头,面无表情的样子有让樊沉有点承受不住的压力。“去换身正式衣服,跟我去见见你未来的岳父和妻子。”眼光扫视了下樊城没系领带的松垮衬衣,微微皱眉。“让金管事给你选好领带。不要不修边幅,不要吊儿郎当,不要自作主张的小聪明。知道吗?”
      一连三个个命令式的“不要”,让樊城愣了下。这才是陆林以才是嘛,刚刚给他指出痘痘的陆林以还让他真不舒服,容易让他想起过去。“哥,知道了啦。”说罢,跟着陆林以出了书房,各换各的衣服去了。
      陆林以,就这样,我什么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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