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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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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纪事
By苏黎世
【十年纪事】片段
……
我看见他张扬的眉眼,他笑着对我说:“阿岑,我有女朋友了。”我淡笑,装作不在意地拍拍他的肩膀:“好小子,速度挺快的啊!”其实我想,是不是我的速度太慢了,以至于让别人抢了先机。
“小岑子,别忘了帮我喊到,我跟小蔓去约会啦~”他临走前说,我没好气地对他笑:“OK啦…快走吧,别在这秀恩爱了,我可是一个光棍喂!”
毕业聚会上,他跟我说他和小琪分手了,这已经是他第五个女朋友了,我递给他一瓶啤酒:“毕业了,一切都烟消云散吧…”真的会烟消云散吗?我不敢回答我自己了。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个人了。有些东西太过于刻骨铭心,以至于痴念成魔无法自拔。
我的小编总是问我为什么总写单恋的故事,我笑道:“因为我喜欢。”小编说我人格变态了,我想她是理解错了吧,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可是永远不敢对他说喜欢。这样的执念使我写不出如同晴空般美好的文字。
躺在床上回想起以前的事情,感觉满脑子都是他,篮球比赛冠军的他,张扬而轻狂;站在主席台上演讲的他,犀利而勃发,我发现他就像一瓶好酒,时间不会印象他的味道,只会让他更加香醇。他在我的记忆里存活了十年,毕业后已经十年过去了。我似乎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将大脑的内存全部用来储存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可是为什么感觉有些不够用了呢?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想他应该已经有个娇小可人的妻子了,或许已经有孩子了,以前记得他还曾跟我戏言,如果他有了孩子,就认我做干爹,我笑着摇头,谁稀罕。其实啊,我才不想做孩子的干爹呢,最好把干字去掉。可惜,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办法看到他娶妻生子的模样了,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北上发展了。我还真想看看我那干儿子,可惜我不敢,我怕我会露出破绽……
我路过王阿爹的家,看见他的门前挂起了挽联,才感叹时光匆匆。我走进他的家里,他还是孤独一人,到了死,连棺木都是邻居帮忙准备的。也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们那时候组织帮扶孤寡老人的活动了,可是我记得,我问王阿爹他为什么一直都不找一个老伴,王阿爹笑了,没有说话。我现在知道了,他心中也有一个人,值得他一辈子等待的人。我想当我垂垂老矣的时候也会这样吧。不知那时又是谁为我准备棺木了。呵呵,看来,人病久了,就真的容易变成林黛玉啊。
隔壁的小丫头总是问我什么时候找个老婆。我笑着拍拍她的头,以后再看看吧。我看这以后怕是遥遥无期喽。每次看见那些相亲的女人,我就不自觉地拿他跟她们比较,最后发现她们没有一点比得上他的。他会做饭,这些女人连厨房都没进过;他力气大,这些女人几乎是手无缚鸡之力;他会打篮球,这些女人连篮球都没摸过…这样一看啊,看了我这辈子的下一半是悬喽。
今天是南康白起的祭日。他说要等一个人等到三十五岁,可是在二十八岁是时候就已经等不下去了。现在我已经三十二了,你说我还能等几年?但是只要我能等,我就会一直等下去的,我有这个毅力的,哈哈…我想起他总是说我没毅力,什么都坚持不下去,三分钟热度,我还真跟他较上劲了,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这个毅力吧…哈哈…
今天我去了佛堂,瞻仰了一下菩萨。我看这漫天的神佛,看似繁多,可实际上哪里能比这满地跑的人类更多?他们如何顾得来这么多人的心愿?我不信佛,因为我知道,我的愿望是不符人伦的,这个愿望在沉默微笑的神佛面前,无处遁形。
我是害怕去佛堂的,因为我总感觉我在那样肃穆宁静的环境下,会真的放下执念,我感觉我现在就像四处飘零的孤魂,甚至是怨灵,因为心中有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所以苦苦不愿轮回往生。我想起那黄泉彼岸的三途川,走过那里,也许就会忘记前世的一切了,那也许也能算解脱,可是我不愿意,我宁愿带着我的所有记忆在这座城市永久飘零。
也许是孽缘,我必须去佛堂修行了。也许是为了躲避什么,也许是真的是为了下一本书做准备,也许是真的想要修成正果、羽化成仙。
我日日在佛堂参修,诵读佛经,你们猜猜我参透了什么?我听见满天神佛都在对我说,我将永世不得超生的。这一世,我已经将所有的生命燃烧殆尽了,我听见他们告诉我没有往生了。我看那万千神佛个个都像他,那眉眼,那笑容,个个都是以他为模子做出来的。我以为在佛堂我会忘记他,可是,我发现我已经无路可逃了。
佛堂的方丈在我来的第一天就对我说,他为我安排的禅房,名叫妄念,与忘念同音。他看着我说,应该放下的就理应放下,生命还有更加重要的。我微笑着回应,对于我来说,忘记了他,我就已经死亡了,何谈生命里更重要的?方丈叹了口气,没有说话,离开了。其实他根本不懂,也许放下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我却永远不会选择。我想,你就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吧。
离开了佛堂,我仍旧是每天无所事事。我不想做任何事情,也没有气力做任何事情了。我剩下的时间只是为了回忆一个人,我真希望我能比他晚出生一百年,然后把他的一生制作成一部漫长的电影,用我的一生,把他的一生慢慢读完。
有时候单恋是一种魔。可是我却心甘情愿、甘之若饴。
……
“他妈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风风火火地跑进潜风工作室。
小编看着他,问:“你有什么事吗?”
男子怒气冲冲地将书拍在小编的桌上:“这家伙写的是我,我就说他以前怎么总是缠着我的,原来他这么变态!”
小编着看着他:“你待如何?”
男子说:“我要见他,我要他赔偿我的损失!我要告他侵犯我的形象隐私权!”
小编冷笑:“现在拿根绳子上吊你就可以看见他了,赔偿你的损失?那谁来拯救他?他怎么会为了你这样一个人渣而浪费了他的生命?真是不值得。”
男子愣了:“你说…你说什么?他…已经…”
小编指着墙上黑白色的照片,温柔俊朗的男子笑容依旧:“他死在三十五岁生日的那天。医生要他去别的城市治疗,也许还有一线希望,可是他不想离开,他说这里有很重要的回忆,不能离开这里。他就在他的家里,死去了,七天后才被人发现。”
看着男子沉默了下来,小编继续说:“这本书是我为他出版的,他从来都没有想要把他公诸于世。他活在自己的回忆里,医生说他得了精神分裂症了,后来又因为哮踹和长期饮食不良,他的身体垮了。”
“他被埋在哪里?”男子问他。
“哪里都在,他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小编喃喃地说:“也许你根本就没有认真看着一本书,这是他的遗书,也是他的一生。”
蓝色的蝴蝶飞翔在白色的封面上,整个构造非常简洁,就像那个人的生命一样,十年纪事,四个黑色的竖体篆体字在封面的最右侧,除此之外,就只有一行小字。
——作家潜风遗留作品。
男子拿起那本书,头也不回地走了。也许他应该后悔这次来到这里,他后来放弃了在别的城市打拼的事业,跟他的妻子离婚了,儿子判给了他,他带着孩子一直活在这个城市,也许清贫,但是,也许他欠了那个人一辈子。
……
【十年纪事】片段
……
小编问我为什么不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我说我不愿意断送他的未来。这不是一种圣母玛利亚,而是放手。他不会同意和我在一起,而且,我也不会同意,因为两个男人的爱情始终还是太惊世骇俗了,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他有他的未来,我成全他,我不是要人照顾的白莲花,我只是想要简简单单地想要坐在面朝晴天的木屋里,活在回忆中。
医生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我不去北城总医院治疗就回天乏术了,我微笑着拒绝了他。在这个城市有太多不舍得的东西,我不会离开的,我会做这座城市的守候者,也许是自不量力,但是起码我会做我记忆的守护者,我不会离开这里的。
我躺在床上,感觉我的身边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一个我在我身边码字。我躺着,我坐着。我已经油尽灯枯了,另一个我还正值青春。可是无论是怎样的人格分裂,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爱他,这也让也许可怕的精神分裂症变得那么可爱…
我告诉小编,我死后不用墓葬,把我的骨灰撒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这样我就可以真的永远守护这里了。小编哭着说我已经疯了。我笑道,当年诊断书不是出来了吗,我本来就是个精神病。小编是个好女孩,她体贴、活泼,只可惜摊上我这样一个家伙,其实,我的死亡也是对她的一种解脱吧。
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真的很好。恋爱就像跳楼,大脑说这不是个好主意,但内心它说你可以飞。我已经病入膏肓了,无论是爱还是病,都已经到了无法解脱的程度了。现在我才发现,原来人在濒死的时候,真的会有回光返照,可是我发现,我的一生全部是他。即使只有短短的四年,但是已经足够回忆一生了。
我从不认为上苍薄待了我,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我们终是要学会面对这些不公不是吗?上苍让我曾经遇见过他,让我苍白的岁月变得多彩起来,这便是上苍对我最大的恩赐。我从不求与他相濡以沫琴瑟相依,毕竟人生不同于小说,喜怒哀乐终是带有着幻想色彩,现实往往残忍到让你发憷。
我没有励志电影里面男主角那股傻劲大雨天跑到外面质问苍天为什么,我的身体也不容许我这么做。其实我的心里很早就有一个答案了,在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他,我就已经预料到这个结局了,只不过没有想到自以为是一百多集的连续剧最后会变成十几集的短剧,如此匆匆地,演员就站在舞台前谢幕了。
萨特的《存在和虚无》中说道,当人死去后,会在虚无中飘荡,无法解脱黑暗的无垠地狱。当我离开之后,我会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去想念他。回忆他的一举一动,让我不再惧怕死后的万年空洞,因为即使灵魂是空的,但是我的心却是被幸福的滋味填满。在黑暗中,只要我还记得他,即使是地狱也是我的伊甸园。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翻看一些关于哲学的书籍,《苏菲的世界》这个名字虽然让人忍俊不禁,但是里面所涉及的问题,却让我久久沉思。如果人有来生,我与他的来生的相遇在对的时间,我还会爱上他吗?可是那样我所爱者,又是否还是原本的他呢?走过了孟婆桥,喝过了孟婆汤,即使灵魂不变,但是羁绊已经被剪断,我爱上的还是否是他?其实这些东西听起来有些神经质的,不过我也本来就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一个人在家总是喜欢胡思乱想,就像《红楼梦》的林黛玉一样,生而不得,最后也会像她一样郁郁而终罢?若是报纸上乱写什么男版林黛玉,总感觉有些丢人,真是想多了吧。
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你想隐瞒越欲盖弥彰。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挥霍的,身体、金钱和爱;你想挥霍却得不偿失。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时间、生命和爱;你想挽留却渐行渐远。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回忆的,灾难、死亡和爱;你想回忆却苦不堪言。此言出自《洛丽塔》,我倒是并不赞同亨伯特对于洛丽塔那样畸形的迷恋,有些东西实在是强求不得,任何成就都可以靠自己的追求得到,但是,镜中花水中月又该怎样追逐?我并不喜欢这本书的理念,但并不影响这本书的重大价值。
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我放不下我的执念,正如无论历史轮回多少次,亚当和夏娃都会因为切西亚的引诱吃下禁果,因为上帝为他们下了一个局,必输的局。我们的命运都被写在了司命薄上,细化到每一分秒的时间,我的执念在时钟的滴答声中根深蒂固,拔除它的方法就是撕裂我的灵魂。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文字就是有这样的魅力,不过男女幽会的场景,被白居易写得脉脉含情宛然动人。我当然不会自比白居易了,只不过想要把我的那些琐事记录下来,不求什么感动人心,只为留个念想。
你说徐志摩是如何将一首再别康桥写得那般动人?你说轻轻的我是如何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人者,生老病死终归是会留下痕迹的,怎样才能真正洒脱离开?难道是做到周总理的大有大无?可是若是当我离开,又有谁的心里会留下我曾经存在的痕迹?想必是不会的吧。
我终将是会被人遗忘的。我又不是多么著名的文学巨匠,只是一个拿着点稿费混饭吃的写手,三流文笔罢了。百年之后再回首,又是怎样光景了?怕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了吧。那时候城里最高的建筑应该是还在的,但是难保不会有比它更高的建筑物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冒芽,我忽然与那建筑感觉同病相怜,我们都是迟早要被替代的啊。
马上就是我三十五岁的生日了,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十几年了,活在回忆里的我,却感觉昨天我们才刚刚毕业。这是我的幸福,亦是我的不幸,这十几年来,我从来都没有感觉时间的难熬,因为我以为,他一直在我身边,医生说是因为我的幻想症,我微笑,是因为爱。
南康没有等到三十五岁,我等到了,本来早在一年前我就不应该存在了的,可是我想等他,不是为了等他的回复,因为那实在是不切实际的。我只是想,单纯地想等到三十五岁,南康没有做到的遗憾,我做到了。可是到了三十五岁过后,我又能做什么?我想,三十五岁过后,我是真的没有目标了,也许是真的应该死去了,带着我的执念埋葬,哦,不,我会永远等待,至于等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了。
南康的遗体在冰冷的湖水了漂流了半月,我想,按照我的前景,也差不多了吧,你说会有多久呢?总不会半年吧?哈哈…无所谓了吧…在这样一个热情洋溢的冬天长眠,也是一种荣幸不是吗?
我感觉我现在身体变轻了。呵呵,为什么越写越像写鬼故事呢?我又想起他原来在宿舍经常跟我讲鬼故事,又一次我吓得不敢去卫生间,还是把他拍醒,拉着他的衣服一起去的。他还嘲笑了我好几次呢。
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我的脑海里全都是他,微笑的他,张扬的他,阳光轻轻洒落在他的面庞,如此圣洁,那是我的爱人,一辈子都不会在一起的爱人。
以前我们系有一个恶魔老师,一次不去上他的课就直接挂科。我以前是从来没有挂过科的,可是为了给那家伙买生日蛋糕,我一大早就去三浦街排队,买完都中午了,没办法,重考呗,谁叫今天是他的生日呢。
还有很久很久以前我与他第一次初见,他是篮球队的主将,我只是学生会会长,刚刚开学的时候我与他虽然是一个班但是都互不认识,慢慢到了一个宿舍的时候,也只是点头之交,因为一次辩论赛,我输给了他,那是我第一次输,自此我就非常关注他,然后就把心关注进去了。这是一种缘分,不是么?
他总是说我是一个难以亲近的人,我倒是没有这样认为。其实我这个人真的很简单,只需要一颗百分之五十的真心就可以换取我百分之九十的真意,但是当我遇见他我把我的百分之百的真心真意都打包送给了他,才会变得难以亲近吧,着算不算是他害得我?哈哈。
我前几天看到一对同性恋情侣因为世俗的不容而跳海殉情。他们还很年轻,不过二十五六,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所谓的世俗真的很重要吗?不一定吧,规矩是人定的,如果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悲剧?算了,就这样停笔了吧,我已经没有气力去码字了,按动键盘的手都是软的了。
最后,再见,我的爱人,祝你幸福。
——潜风绝笔于201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