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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李瑾睡的是地铺,但是好在下午安静,没人打扰,自然是睡得香甜。让他感意外的是身上搭的被子,午睡他从来不盖被,应当是姓沈那小子干的好事。
      这样的举动未免显得过于亲近,李瑾知道沈铭昔的所作所为是全部的好,哪怕面对他这个对自己做了些难以启齿的坏事的人,也依然是好心好意,甚至于像是有那么点单纯的好感。
      这点好感令李瑾多少有些得意,不过他没敢轻举妄动。沈铭昔太特别了,简直不像现代人,拥有几十年前乃至几百年前深宅大院里读书少爷的气质。谦逊,认真,内敛而富有智慧。
      他的特别之处在于家人特殊的教育方式,那必然是呕心沥血,才能使他纯粹地活在这个干净的小世界里,摒弃俗事集中精神学戏。
      君子讲不夺人之美,李瑾的想法比较现实,那就是他承受不起破坏带来的的赔偿。
      早知如此,他甚至不会对沈铭昔出手,毕竟他本性贪生怕事。也幸好他是变态,喜欢被人囗囗。目前看来失去处男的沈铭昔情绪稳定,所受的打击应该还不至于毁了他,最起码沈父没找李瑾兴师问罪。
      这里的生活平静、安定,有合他眼缘的小男生,李瑾自然是巴不得长住下去,不过也只能想想,像他们这种道上人手底下的的混混,自有一套行事规矩,他的好日子没剩多少了,到最后必定得回去。
      闲暇的下午时光被李瑾睡去一半,睡醒起来之后,他又悄无声息地楼上楼下转了一圈,顺手做点打扫之类的杂事,他闲不住,堪称勤快。最后,他主动帮做饭的保姆打下手。
      对外他秉承少说多做的原则,因此一言不发,保姆看他不像正经人,也不愿和他说话,两人沉默地忙活着,做出的饭菜里有保姆的那一份,但没有李瑾的份。
      对这刻意的安排,李瑾习以为常,知道是主家即沈父的意思。冰箱里有他中午买的饭,给沈铭昔送过饭之后,他再拿出来加热就能吃了。
      沈铭昔向来好伺候得很,不等他找,已经事先回了自己房间。
      家里餐厅中坐的是沈铭昔的父亲和徒弟们,沈铭昔毕竟有病在身,不方便上桌和大家吃饭,只好关起门吃独食。
      李瑾手持餐盘,动作迅速地上楼送去饭菜,面对明显是单人份的饭菜,沈铭昔问:
      “你的份呢?”
      来的快,走得也快的李瑾抽空抬头看了他一眼,也没想表达什么特别的意思,略一点头便下楼去了。
      谁成想沈铭昔竟然在意到追出门:“等一下,是不是家里一直没你的饭?你中午去买饭了对不对?”
      沈铭昔猜得八九不离十,不过李瑾并不觉得有什么,倒不如他认为事实既然如此,沈铭昔不说透会更好。
      “是啊,怎么?”
      “我家位置比较偏,买饭应该很麻烦,所以……”沈铭昔说到重点,语速开始变得缓慢,当李瑾假装不耐烦地挪动脚跟时,察觉到的沈铭昔赶紧道出中心,“我请保姆也做你的份,你以后别出去了。”
      这发展也在李瑾的预料之中,甚至连后路都想好了。
      “那谢了,不过你要想征得你父亲同意,要换个说法,就说我总出入你们家,造成的影响不好,管饭能让我少出去给你家丢人。”
      李瑾交待着,暗地里观察沈铭昔的反应,果然沈铭昔不自然地埋下头,好像有口难言的样子。
      关于吃饭这事,李瑾当然是想图省事,如果沈家能管他饭那是再好不过,因此他决定点到为止,很快便识时务地闭嘴不言语了。
      既然李瑾不说话,叫住他的沈铭昔适时开口。
      “一会儿我先去找父亲商量,然后和保姆说,现在你有吃的东西吗?”
      “有,早上买的。”
      “嗯……”
      看得出沈铭昔不擅长搭讪,李瑾趁尴尬之前主动请辞:“没事我吃饭去了?”
      “好。”
      “你吃完自己把盘子送下来,行吗?”
      “行。”
      沈铭昔一一答应,眉眼放松,渐渐露出微笑。
      即使是随意的笑容,从沈铭昔那端正俊秀的脸上表现出来就是不同凡响。直面冲击的李瑾被恍了一下,但是不走不行,他慢吞吞地挪着步离开了。
      李瑾心里再次肯定自己的眼光,从里到外都这么好的人,先是第一次落他手里,这几天又能在其身边随便他看,真是不拿钱白干活都值。
      想到这里他长叹一声,心里百感交集。不拿钱当然是不可能的,说好的等他照顾完这宝贝儿会多给他分红,但愿那帮家伙可别把钱全花光了。
      沈铭昔果然没有食言,中午吃完饭,他照答应的话自己去厨房送洗餐具,在那个时候把多做一份饭的要求告诉了保姆,并表示这是经过沈父同意的指示,且明确说明买菜预算会增加,保姆当即欣然同意。
      到底沈父是不是真的同意了,李瑾不清楚,沈铭昔固然是个好孩子,但也有可能做出先斩后奏的决定。
      家事外人难看清,总之无论如何,李瑾的确在晚上吃上了热腾腾的家常饭菜。只是当他吃饭时,又碰上点小麻烦。
      等主家吃完饭,才是佣人的用餐时间,这算是不成文的规矩,保姆做完该做的事就走了,厨房里空留李瑾一个人吃饭。
      正当这时,沈铭昔试试探探地出现在厨房,既不说话,也没有要做的事,像是单纯为看他吃饭而来。
      天色渐渐暗了,越夜越精神的李瑾心思开始活泛,对于沈铭昔不自觉的亲近他非常乐意接受,见沈铭昔长久地不开口,他就主动搭话:“看什么呢?和你吃的一样。哦……对了,能吃上还要多谢你。”
      沈铭昔腼腆地笑了笑,因为笑容舒展开的五官更加顺眼好看。不多会儿,沈铭昔发现一件事。
      “你习惯用勺吃饭?”
      “这个啊……”李瑾手里用的是自备的塑料勺,一个男人用塑料勺吃饭,看上去确实有点怪异,他自己也深以为然,“没办法,谁叫我不会用筷子。”
      怕沈铭昔不相信,李瑾随手抄起桌上筷笼里的筷子,用一种奇怪的姿势握住它们,简直让人怀疑这样拿根本夹不住东西。
      沈铭昔仔细瞧着,直至李瑾放下筷子重新拿起勺,他为难地抿紧嘴唇,好像对此很难评价。
      李瑾嘿嘿一笑,并不计较:“小时候没人管,长大学不会,就这样了呗。”
      紧接着李瑾三口两口把剩下的饭扫干净,立马站起来到水池边刷洗碗筷,他动作麻利,这可能也是他唯一的优点。
      “我小时候在农村,父亲没得早,母亲身体不好,从我六七岁那时就不能下床了,家里没指望得上的亲戚,我只能摸索着干活,要说也真是件怪事,家务活我差不多都会干,可就是拿不起一双筷子。”
      有一点李瑾没说,幼时他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有饭也多是杂粮面食配咸菜对付过去,这样还生怕人家抢了去,多数时候直接下手抓,哪会有机会摸筷子。
      这番话似乎激发出沈铭昔的谈兴,他不自觉把双臂搭上桌子,兴致勃勃地说:“好像我老家也是农村,不记得是哪里了。既然你什么家务都会,怎么现在的工作……”
      后面的话不说李瑾也懂,他思忖片刻,打算实话实说。
      “刚进城那会儿我做过打扫卫生的,后来给人做过家政,最后是伺候老人惹了一身骚,不提了,城里人惹不起啊,好不容易有人出面帮我摆平,一来二去我就和那帮人混了。”
      坎坷的经历被他说得乏善可陈,缺乏感染力,可是重在句句属实,沈铭昔听得认真,十分相信,最后甚至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估摸是向他父亲学的。
      李瑾看他不自觉地装模作样,觉得有点好笑,表面上则当作没看见。
      叹完气,沈铭昔问李瑾:“你今年贵庚?”
      李瑾听他这么问,简直快要绷不住笑出声,“咳……我没上过学,不咋有文化,你是问我多大年纪么?比你大七八岁肯定是有的。”
      “你知道我的年龄?”
      意外的回答方式令沈铭昔感到惊讶,李瑾笑了笑:“知道,17。这么说来,那天晚上我是犯罪了,你可千万别告我。”
      闻言沈铭昔面上一赧,显然是懂了,不再追问。
      其实李瑾会知道沈铭昔的年龄再正常不过,实施绑架前肯定会对受害人做些调查,年龄是其中最基本且非常重要的一项,上头调查清除了会明里暗里告诉所有参与绑架的人,包括如李瑾这些直接执行的小喽啰。
      按照常理,十七岁的李瑾作为人质年纪太大,可是商议结果还是把目标锁定他。事实证明组织的决定是正确的,绑匪们拿钱拿得开心,李瑾觉得自己虽然是计划里的一个棋子,伺候沈铭昔也挺开心。
      这次绑架成功过头,乃至于让沈铭昔的大哥沈钧宏和组织领导表面上交了朋友。于是李瑾被派来示好,其实谁都知道,是让沈家拿他当出气筒用。
      然而流a氓混混的眼界有限,沈父和沈大哥确实对李瑾有偏见,但是作为文明人,并未太过为难他,沈铭昔更是对李瑾有特别的看法,甚至愿意回护他。
      沈铭昔对他的看法随相处的加深而慢慢变化,李瑾认为这好也不好,好的是会让他活得更滋润;不好的是,他们注定是萍水相逢,露水鸳鸯。至于这变化沈铭昔自己是否察觉得出,心里又是怎么想的,那就只有沈铭昔自己知道了。
      眼下,李瑾享受这暧昧的氛围,良辰中有美人相伴,之于他就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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