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他会在课间唱各种英文歌。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最后那个音总是七拐八绕,估计再一扭就能扭到校门口去。 或者是“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声音短促有力。 他在纸上默写大段大段的英文歌词,密密麻麻。 后来,我在大学,自习累了,就会在纸上写英文歌词,舒缓心情。 我会一遍一遍的听《卡萨布兰卡》和《加州旅馆》,仿佛他仍然坐在我身后。 我渐渐迷上听摇滚,听各种重金属音乐。 某天,舍友和我坐在一起自习。我耳上插着耳机,写着作业。 舍友有些学累了,问我,“听什么音乐呢?” 我把一只耳塞给她,她放在耳边上。 “哇塞,你竟然在听这么劲爆的音乐。我看你一动不动,还以为你在听轻音乐呢。不行不行,”她把耳机还给我,“听这种音乐,我就想着手舞足蹈了,哪里还能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