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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桌见面 C市是 ...
C市是南方沿海数一数二的发达城市,高楼林立,这个年轻时尚的城市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人们的停驻。就像北京上海的学生不太愿意去国内别的城市读书一样,C市的学生们大多数也选择留在C市念书、工作、生活。C市有不少高校,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从国内著名的A大到各种学费昂贵大专,多重选择留给这座城市的学生,同时也吸引了众多想要跻身进这个大城市的外市学生。
C市有一个特色就是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统一,作为C市的学生身着同样的校服总是有一种难以超越的归属感。在这座城市成长的一代又一代人小学时按地区分学校,中学就自由考学流动,因此全城的同龄人之间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林夕和柳啼晓是初三、高中同学兼高三同桌兼长达一年半的上下铺,林夕就读于G大,柳啼晓在S大。两所大学都是属于二本A类院校,G大是C市唯一的警校,S大则是普通综合类院校,两校的距离也算不上近,林夕得搭一小时地铁再转趟半小时的公交车才到柳啼晓的学校,大概要一个半钟的路程。然而两人都没约过在对方的学校见面,反倒是选择在两校中间的A大见面。
A大是华南地区当之无愧的高等学府,校园里到处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柳啼晓在C市长大,走在A大校道上也能遇到不少从小学到中学的老同学,身为本市的学生,走到哪里都能碰见同学,这一点也不稀奇。
同桌二人第一次见面是各自在A大附近迷路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对方的,当时恼得让二人对对方惊人的方向感哭笑不得。今天是第二次见面,与上一次不同的是两人都很准时,现在已经坐在装潢温馨舒适的茶餐厅店吃着东西了,这要多亏了两人都下载了谷歌地图在手机上。当然,这不是重点。
“你来A大都不见见他吗?”柳啼晓喝了一口眼前的芒果西米露提起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他。
他是廖望,廖望,一个她们都非常熟悉的名字。他是林夕四年级的同班同学,也是她暗恋了将近十年的男孩。听林夕描述,他是一位像风筝一样的男生,无论相貌、学习成绩、运动天赋还是能力方面几乎都无可挑剔,从小学起就是学校风云人物,可是他从来不属于任何人。听说小学的时候就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到了中学更是夸张,许多女生甚至自诩为他的女朋友互相争风吃醋。
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柳啼晓是典型的无“神”主义,从来没有狂热地崇拜或者关注过谁,就算是崇拜也是一时兴起转身就忘,试想林夕这样优秀的女孩都有这么欣赏的男生,听多了关于廖望的事,对柳啼晓来说他仿佛成了一个传说。正是心怀着对大神的敬畏与好奇。以至于每次来A大她都忍不住多瞄瞄走在路上的男生,说不准哪天碰到位极品帅哥即是此人呢?可惜缘分未到,时候也未到,才来A大两次的柳啼晓走在路上因为多瞄了几位美女而错过了不少不错的风景。
“上次我们小学同学办了个聚会,他就来了,就在A大这边聚会的。”林夕嘴角上扬,那双虽然近视四五百多度的大眼睛并没有因为长期戴眼镜而变形,每次说起他时眼里还还是闪着光。
“大神现身啦?”柳啼晓两眼放光,邪邪一笑,“有没有拍照?求图求真相!”顿时暴露真性情。
林夕白了她一眼,故作嫌恶地看着她,“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呐!你以前可是只看美女就很花痴了,如今男女通吃啦?”
柳啼晓笑起来的样子总是特别欠揍,相较成熟的脸上露出一丝俏皮可爱。看着眼前与高中几乎没有变化的同桌,一如既往凌乱的卷毛,虽然现在留长了头发,衣着却还是能多敷衍就多敷衍。想起高三的时候林夕对她说过觉得以后她会变得更漂亮,除掉那凌乱的短卷毛,那不修边幅的打扮,那毫不矜持的言谈举止和笑容......柳啼晓还是不错的,可塑性强。只可惜她还是像个钉子户一样保持着一尘不变的性格和形象。这样也好,毫不做作,最真实的她。
她甚至怀疑柳啼晓无欲无求,这么多年来,感情史一片空白,而且从未听闻她喜欢过谁,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她自己也不知道。每天几乎都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可是她的笑意很少到达眼底,她们都是一类人,心思藏得深不愿意说出来,林夕会觉得有些感伤,为她也为自己。
同桌二人在A大这家颇受好评的茶餐厅席卷一通,聊着同学聊着各自的近况,只是“损友”的相处模式还是以前那样,总是不忘损对方一下才舒服。
高中的时候林夕问柳啼晓,“我们两个搭配叫做什么?用一个成语回答。”
“乌合之众!”刚好高三已到达柳啼晓成语词汇量的顶峰,她不假思索地吐出这个词,还一副简明扼要抓住重点且得意的神情。
“你傻啊!”林夕立马赏她一颗爆栗,“脑子里尽想些什么呢?”
“不然咧?”。
“是诗情画意啦!”林夕面露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摇摇头。
“不懂。”柳啼晓一向是慢了很多拍的,按照她亲爱的同桌的说法就是反射弧比较长......
“我喜欢写诗,你爱画画,不是诗情画意么?”
“噢!!!”柳啼晓这才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果然有文化的和我这类俗人是没法比的。”
从那以后,“诗情画意”便成了两人有趣的回忆甚至是暗号。
大学以前柳啼晓脑海中的林夕都是比较圆润微胖的,自从上了大学第一个学期国庆放假两人见面就发现林夕瘦了很多。那时G大刚结束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原本体型微胖的林夕变得匀称了许多。
那段时间两人几乎天天通电话,林夕从来都不会吝啬电话费,训练一回来就给柳啼晓打电话说起训练发生的事。
G大是C市唯一的警校,学校是出了名的严格。上次军训的时候刚好台风来了,大家都以为能够舒服地偷几天懒,没想到照常训练,风雨无阻。光是叠被子都让人头疼不已,当时女生宿舍的同学为了被子达标,准备好了汤匙、卡片、衣架甚至牙签等各种小东西定型。一个宿舍四个女生,为了把被子压平干脆四人就躺在被子上几个钟再叠,好不容易把被子叠好了,教官巡查直接就把看着不合格的被子从三楼往楼下扔了下去,那场面呐,天降衣架、牙签、卡片啊......被子被扔的同学跑下去也分不出哪条被子是谁的了,干脆随便拿一条回去重叠了。
还有踢正步,光是一个抬腿的姿势就要定半个多钟,全班50来人全部抬腿,许多同学几乎快要哭出来了,教官组织大家一起唱唱歌分散一下注意力,各种耳熟能详的歌曲唱了,唱到最后不知谁领起了唱《会呼吸的痛》,大家干脆把歌词改成了“抬腿是会呼吸的痛,它落在我身上每个角落......”唱着唱着,大家眼里就湿润了,有些女生干脆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男生则是硬是把眼泪给逼了回去。
还有一次因为教官对林夕表现不满意,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惩罚她做八十个俯卧撑。结果班里有一个男生主动提出要替她接受惩罚。神奇的是,那人竟然是林夕的小学同桌,叫陈什么祥的。
Oh~god!你这是在策划狗血爱情剧的节奏吗?柳啼晓握着电话惊叹道。
虽然总是听林夕讲起她们学校一些有趣的事情还有遍地的帅哥,但是柳啼晓向来怕军训,G大就算帅哥再多,她也不愿意受那个罪。
从军训起林夕就进入了疯狂减肥的状态,经常电话打过来,柳啼晓就听见电话那头的同桌在念叨:“老六(谐音老柳),姐好饿啊,姐今天只吃了两餐,早上吃了三粒烧麦,晚上吃了一个苹果……”听完这话柳啼晓可是惊呆了,试想她这猪一样胃口的女子听闻世上竞有人能减肥得如此疯狂,听到都饿了……
而在打电话给她的同时,林夕已经绕着学校400米的操场竞走了半个钟。
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原本130斤的林夕如今只有98斤,配着165cm的个子,怎么看都想不到她以前是半个胖妞。现在瘦得导致柳啼晓吃东西都没以前香了。
“不要再减肥啦,多吃点啊!看你这水牛眼,怪吓人的!”柳啼晓吃完最后一口甜点含糊道。
“知道啦!一线天。”两人绝配,一个是水牛眼,一个是一线天。当然,这也只是夸张的说法,柳啼晓巴掌大的脸上衬上那双“小”眼睛,比例刚刚好。
高三毕业到现在,也就将近一年的时间,上了大学的即使一两个月见一次面,也觉得对方还是和以前一样熟悉温暖。除了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之外,除了林夕一次见面比一次瘦,好像都没什么变化。柳啼晓还是像以前一样暴饮暴食,想吃啥就吃啥,巴掌大的脸始终撑着门面让人误以为她很瘦。这种错觉就像她本人一样,认识久了越多颠覆你先前以为的那样。
认识你真好!
A城西门是两人分开的地方,一左一右。走出餐厅两人一直牵着手走,直到到了西门才松开。
“等你再见到他啊,嘿嘿~如果不介意的话偷拍几张照片给姐看看,好奇了这么多年连个样子都不清楚,太抽象了吧!”柳啼晓贼贼地笑着,露出那一口整洁又洁白的牙齿,因为皮肤偏黑显得对比鲜明,咧着嘴巴大笑怎么看都有种欠揍的感觉。
“还有啊,你要hold住啊,见到男神要矜持啊,加油!咱们都是有气节的女汉子是吧?”
“知道啦!碎碎念!回去小心啦,到了发条短信给我哈。”林夕习惯性地拍拍同桌的肩膀。
一左一右,笑,下次再见。
第一次写小说,有点忐忑。不知道写得怎么样,对我来说它是一个约定,希望我能把它写完写好吧。
额。。。我在自言自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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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同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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