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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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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又无知的年纪,大概很容易被错觉所蛊惑。那年我十六岁。
一切的变数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像我无可抗力我和你的结束。反应过来的时候段至豫就坐在我身旁了。高一的时候班主任倡导优差生互帮互助的行动便将我和他调成了同桌。他的成绩其实说不上不好,甚至在有些时候算得上优秀,只是他从来都是一个随性而自由的人,老师大约对他有些没法子想着找个闷包约束着他。
我想也大概是他的开朗。他的身旁从不乏来来往往的人们,总是非常热闹。我总是很期待他的笑容,隔着层层的书籍我能感受他热气腾腾的朝气。似乎阴郁如我也能沾到光似的变得温暖。
想找一个好的机会向他说话。这样的想法在我的心里不知道多少次,在教室外的走廊,人满为患的篮球场,还是寂静的图书馆。他的脚步声沙沙的从我身边走过,像我无数次被撕碎揉成团的信纸。
或许这样是最好的。
画画是我发泄情绪的方式之一,第三教学楼天台上的那间被学校遗弃画室便成了我的秘密。前几年本该在学校是有一间由活动室改造的画室的,由于某些被原因整栋楼都被拆掉了。这里的闲置小教室便成了备用的画室,这鲜少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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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我已经存了很多画,都是摆在室内的死物,或许一切没有回应的东西都是难耐的。我开始画大卫的石膏像,画了无数次,换了无数次角度也无法消除我心里的蠢蠢欲动的魔障。简单来说,我并不想将臆想的东西赤`裸的摊开在现实的世界之中。
上天总是喜欢捉弄人,没想到段至豫也发现了这个地方。他的来去没有规律,偶尔带来一本书看;躺在长石凳上睡觉;或是什么也不做只是看着远处偶然抽会儿烟。他好像对天台边缘的小教室没有兴趣,他从未行过注目礼。
我仍没有勇气向他搭话,毕竟他和我并不算熟识。只需要做到小心安静他就不会发现我。我想将他画下来。我的大脑当机般迟钝的想着,手里的炭笔陷入了疯狂,一张又一张,他的站姿,他侧脸的样子,他偶尔的一笑,以及所有的表情。
他是我所画的第一个真实的人,和所有的静物都不同,因此我难免有些紧张,手有些颤抖将他画得走形,胖了许多,不过这倒也无妨。在每一个夜晚我都将他放在胸口,扑通扑通,我能知道他是活着的。
一切止于此就好了。柏拉图曾说过“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候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的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
所以段至豫就这么简单的成为了我的信仰。
在许多时候我像个小偷,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我将他鲜活的肉`体不止一次储存于所有我感官能储存的地方。这像一种古老神秘的仪式,将他的青春,我的爱慕,全部不为人所知的隐藏起来。
可这样不耻的行为终究还是被他所发现了,他就站在画室外看着我,隔着一道墙,一扇摇曳的窗。我是一个被他强光打中的小丑,试图将所有能藏起来的东西而伪装。
我故作镇定的说话动作,将冷漠摆在台面上,可惜脱口而出的话很快的暴露了我。
段至豫。
大概是心里一直重复太多次没有意识就说了出来。
我将僵直的的身躯尽快的活动,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尽可能平静的与他对视,因为一时太过紧张藏在背后紧捏着画卷的右手有些发抖。他倒是很亲切,似乎在对我打招呼。对于他来说我不过是一个模糊面貌的过客,可我这一个过客也想试图留下些什么。我走了过去,将右手藏匿的画卷从窗口递给他。
我小声的支吾道:\\\"这个送给你。\\\"或许物归原主是好的。
段至豫拿过画,手指在画上比划了几下,愣了许久,终于他抬头问我:\\\"这上面是画的我吗?\\\"我几乎有一瞬间觉得他是高兴的。我下意识低着头避开他的视线接着说,“是啊,虽然画得还有些走形。
“不会的,画得很好。还是第一次有人画我呢。”他边说边笑着把画仔细收起来握在手上,“抱歉,刚没认出来,你叫余四对吧?谢谢你哦。”
“啊,是的....如果你不嫌弃的话,等我画得熟练一些,再画一张给你。”我有些意外于他对我的友善,踟蹰的想要套个近乎,却没想到他却想都不想一口答应了下来。
我以为这是个玩笑。
从那时算起段至豫和我渐渐熟稔起来,因为在外出租的房子非常接近,每天早晨天色还未蒙蒙亮的时候他都会在我小区单元的楼下喊我早起陪他一起晨读,下午时分我偶尔会看着他打篮球,如果晚自习下得早会去搜罗所有好吃的小吃摊。
任谁都知道段至豫身边多了个余四,但谁都不知道这两个天南地北的人是怎么凑成一堆的。他的有趣,我的无趣;他的聪明,我的迟钝;他的开朗大方,我的沉默寡言。他的一切都好,只是无论他所有的不好,在我眼里也都是好的。他打完篮球被汗渍洗刷的脸庞,和玩伴打闹时不雅的玩笑,故意说出蹩脚的英文,故作深沉书写的诗篇,还是他偶尔放空没有表情的眼。
人的心到底是从何时开始被笼络的呢,谁都说不清楚。
自然接触多了,习性也会渐渐被知晓。我知道段至豫喜欢抽空去天台抽烟,他站在围栏旁看着远处,他的白色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这时候会有一种错觉,他会随着风飞起来。
有时候我会在旁边的老地方为他画画肖像,他不是一个专业的模特,总爱乱动,唯一安静的时候是在他睡觉时候。他的皮肤很白不像是一个常年打篮球的人的肤色,黑色的头发,发质细软,因为头旋大显得有些微卷。
我所画的他,都从头部画起,每一天的改变都消磨在炭笔的灰之中。而他的身躯,大多的时候是为了支撑他灵魂所存在的。虽说有一次由于天气炎热,他仅仅只脱了上衣裸露了上半身,导致我一晚上没有睡好。
段至豫也很喜欢没有来的讲道理,提起一件说一件。有点自来得趣的意思。
烟这种东西,耗得极快。
他拿着刚点燃的烟对我说道:“余四,你可别吸,昨天我看了一本书,书上说烟是索命的。你看烟吐出来的样子还有那味道.....”
他话还没说完,我也等不及他反应,头部凑近猛地在烟嘴处狠狠咬了一口。
段至豫看我,像看着一张白纸,所以对我温柔的有所规劝。他不知道我的灵魂就像这呛口的烟,早把白纸熏得发黑,快要燃烧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我咂咂嘴品尝着烟头的甜味儿,甚至为了间接的接吻而偷笑了一下。
而他看着这样的我似乎有些不明所以,而他是段至豫,他只是单纯跟着我笑了起来。
这段日子在我往后的回忆看来更像是一场漫长的错觉。我和他一起早睡早起,他拖着眼睛都睁不开的我到山上看风景,他在山地的夕阳里奔跑,我画出他的剪影。他向我毫不吝啬他□□的身体,他是阿波罗,我只是卑微的记录他美丽的画匠,我虔诚的如一个信徒
我时常暗自去书店看菜谱学习做菜,租来碟片看他支持球队的球赛,读他老提起作者写的书,将他在录音机里的循环播放的磁带照样买了一堆,只为了能和他说得上话。
那时候的我一点也不懂他所喜爱的这些东西,我努力想象我是一个无知的诗人,他崇拜的歌者,哲学的智者。我假装我能明白他意思,并为这可怜的共同点而暗自高兴,我欺骗了他。在某个夜里我和他同枕头而眠,他沉眠中肉`体散发的气味让我燥热悸动,床单上混合着我和他粘稠的精`液,我不觉得羞耻,这是天然所致。
我欺骗了他。他自然是毫不知情的。他纯粹他美好,对比思想龌龊行事乖张的我。我显然是无耻的。只是这些都不是真的,对于而后的他来说大概是羞辱,他没有表情的脸连一句变态都懒得说。而对于的我而言的的确确是一场笑话。
自作聪明的人总是会输得快一些。
但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背负这份可笑磨合了那么多年无用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