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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江之歌 主人公十二 ...
1997年香()港()沦()陷前夕,20岁的母亲把不满三岁的我丢给了姥姥姥爷,独自一人跑路了。我的童年和小学时代是和姥姥姥爷在天水围度过的。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甚至不知道天底下究竟存不存在这个人。那段时光,清贫而幸福,就像《天水围的日与夜》中的故事一样。我以为我的一生都会是主人公张家安的翻版,直到我遇见了他。
虽然是个私生女,但我从小就十分聪慧,不仅成绩优异,参加各种大赛也获奖无数。最近很火的那个梁逸峰参加的朗诵大赛,都是姐当年玩剩下的。事实上,就是在那场比赛的颁奖仪式上,我遇到了那个我命中注定结识的贵人—其实,从我的名字,你们就不难猜出他是谁了。对,他就是SYF先生,捐过很多YF楼的那位。
作为唯一的一等奖获奖者,我在后台就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对我打趣道:"小姑娘,你知不知道你朗诵的作者王昌龄写过首词叫《出塞》"听见"词"这个字,所有人都慌了,他的随行甚至示意幕后花絮的摄影师关掉录像机。(是个人都知道《出塞》是诗不是词)但我微笑着答道:"我知道呀,他写道'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罢,不忘像正式演出一样深鞠一躬。后台的围观群众都惊呆了几秒,然后纷纷鼓起了掌。而SYF先生微笑着,对我赞许地点了点头。
在那以后,我和他就成为了笔友。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年代,写信突然从一种再普通不过的通信方式变成了一种真挚的情感交流,一种白纸黑字承载的温存。在信里,他和我不再是身价亿万的富翁与身世凄苦的小孤女,我们像是挚友,甚至我心里偷偷觉得,他就像我的爸爸。当然,怎么可能。不过我想,我们间的友谊应该会为他带来一点点快乐吧,这就够了。
很快,我小学要毕业了。凭借优异的升学考试成绩,我考入了香港最好的中学—香港培正中学。然而,那里高昂的学费并不是只有一点微薄的退休金的姥姥姥爷负担得起的。姥姥姥爷说要卖掉房子供我上学,我坚决不同意。最后无奈之下,我写信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欣然同意做我的教育投资人,并奖励我去一次去加拿大的旅行作为升学贺礼。我请求他能不能让姥姥姥爷一起去,他也欣然应允。我欢天喜地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姥姥姥爷,然而他们却老泪纵横。姥姥用她那双粗糙而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顶,说:“囡囡啊,人各有命,你从小姥姥就知道你是个能干大事的孩子,像你妈妈,姥姥姥爷不想拖累你。”听到“妈妈”这个词,我愣住了。从小到大,我从未有过“妈妈”的概念,也从未听姥姥姥爷说起过她。“她是谁?长什么样子?她难道曾经哺育过我吗?”,这些问题我从未思考过—一想到有个陌生女人曾经和我用一条脐带血脉相连,我就感到离谱甚至恶心,也便不再去想了。反正我的生命里有爱我的姥姥姥爷,有关心我的SYF先生,我很幸福,不需要她。至于出游加拿大这件事,既然姥姥姥爷不爱去,那我就自己去咯~
与我同去的是我的两位临时监护人,他们是一对商人夫妇,男人据说是SYF先生的远房堂弟。他们就像SYF先生一样,高贵而亲切,仿佛太阳般耀眼。我为自己能临时拥有这样的“父母”而兴奋不已,仿佛自己摇身一变成了个阔小姐。实际上,我怎么会不清楚,他们不过是SYF先生为我雇来的旅伴,不过是因为拿了他的钱才对我好的。但谁在乎呢?好好享受旅程才是正事,这可是我第一次出国呢。加拿大的天很蓝,云很低,温哥华绮丽秀美,落基山脉山河壮丽,而多伦多,则有着和香港截然不同的都市气息,虽然繁华,却永远不会有挤破头的时候。我们愉快地游玩了三个星期,就在旅途即将圆满结束时,噩耗却传来了—昨天夜里,姥姥姥爷因为煤气中毒抢救无效双双去世了。他们倒下时,锅里还煮着我最爱吃的叉烧肉。这顿洗尘饭,我再也吃不上了。当然,比起为亲人的逝去而流泪,眼下的我最该担心的是生存问题。回到香港后,我协助几乎不来看姥姥姥爷的舅舅一家办了丧事,然后离开了我和姥姥姥爷的家,搬进了舅舅在中环的高级公寓。其实,即使是姥姥姥爷的葬礼,舅舅舅妈也是勉强才让我去的。因为,我的母亲是这个家的耻辱,我更是。我为我的姥姥姥爷感到悲哀,他们养了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女儿,还有这样一对冷漠的儿子儿媳,最后,这世界上唯一真的爱着他们的我,连他们的葬礼都出席不了。他们那少得可怜的遗产,也一分不剩地进入了舅舅的腰包。
夏天就要结束了,这个夏天,我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转变。在舅舅家住的日子里,他们对我非打即骂,我所有的玩具,包括姥姥亲手为我缝的小兔子,都被他们的孩子们抢走了。但毕竟他们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地,我没有怨言,只是祈祷他们会爱惜我曾经的心爱之物。可第二天,我却在地上捡到了肚子被撕裂流出棉花,耳朵还少了一只的小白兔。
我没有愤怒,没有悲伤,甚至有些庆幸,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我怎么会再次拥有它,我够走运了。
我从舅妈的床头柜里偷来针线,躲在储藏室里缝小兔子。而缺掉的那只耳朵,我只能偷偷从自己的白衬衫上铰一块下来补上,然后再对舅妈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擦破的—为此还挨骂了。虽然当年生活很苦,姥姥却让我安心读书,几乎没叫我干过家务,所以我根本不会针线活。我费了好大劲才韧上了针,然后颤抖着捧起小兔,一针一线缝起来。我曾经只把它当成一个可爱的玩具,可如今,它在手笨的我眼里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工学奇迹。我无法想象,当年戴着老花镜、眯起眼睛纫针的姥姥,使用一双怎样的巧手,缝出了这只精致的兔子?我努力地缝着,全然不顾锋利的钢针一次又一次挑破我的皮肤,仿佛每缝下一针,我就离天国的姥姥姥爷走近了一些,好像缝完了,就能和他们再见一面。最后,小兔子除了腹部多了条难看的伤疤,基本恢复原状。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已被扎出了血。我把自己的血涂在了小兔略微褪色的红眼睛上,看它们霎时变得鲜红,又逐渐变得比最初更加黯淡–就向这个夏天我命运的变化。
我捧着小兔,泪流满面。
重要之人,已经不在了。
但我必须坚强起来。
我不想在这个家呆下去了。
他们根本容不下我。
而此时我唯一能求助的人,只有他。
我把从加拿大回来后发生的事都告诉了他,他起初很震惊,但很快便派人接我离开了那个可怕的借住地。把我安顿下来后,他竟然亲自来看了我,并告诉我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那是我们人生的第二次相逢,也是最后一次,然后直到他去世,我都只在新闻里见过他了。
他决定收我为养女,改名邵羽萌,但条件是,我必须离开香港,可以去任何地方,但必须隐藏我和他的关系。
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一旦我真正走入他的生活,一定会掀起惊涛骇浪,会为他带来不小的麻烦。
我本来就不属于他的世界,能得到这样的恩惠,已经三生有幸了。我当然应该答应这个条件。
最后,我选择去了北京,那座古老而又现代的都市,那座和湿热的香港截然不同的,天高云阔的都市(当然,据说现在没了)。SYF先生为我伪造了一个假身份,我成了一个在北京长大的女孩。
上飞机前,我转身背对着香港,遥望天空,对姥姥姥爷说:"我不回来了,但我会永远记住您们。"
新的旅程,开始了。
我还没有开黑呢,各位看官先享受下这如天水围的日与夜般平静的气氛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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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香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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