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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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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考试结束的铃音,轰轰烈烈的中考落下帷幕。之所以说它轰烈,不过因为在初三一年我饱受其摧残。虽然刚结束的英语考试后座同学一直在抖腿,撞得桌子咚咚响个不停,严重影响了我的听力,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因为即将到来的假期而十分愉悦的心情。
“齐姐,看你春风满面,考得不错吧?”初中三年的同桌,惹事之王乔予从后面拍了拍我肩膀。我回头,一拳向他引以为傲的脸砸去:“我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姐,我只比你大三天!”
乔予十分敏捷的闪开我看似来势汹汹其实没多大力道的拳头,嬉笑着告饶:“旗子我错了,晚上同学们要狂欢,你来吗?”
我抬头看到澄净如一块蓝水晶的天空,脑海里突然冒出最喜欢的作家的一句描写:“像不经意打翻的墨水瓶,肆意渲染出千丝万缕的蓝。”
“我就不去了,改天几个兄弟一起出来玩吧。”我终归不喜欢过于热闹的场合,酒店、KTV、肆意挥霍年华的人群在一起谈笑风生。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乔予说我总是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审视生活,得不到沉醉其中的乐趣,但是所谓的乐趣能持续多久?繁华散场后有多少灵魂在寂静的深夜泣不成声?
“就知道你不来,”乔予耸肩,颇为无奈:“公交来了,你上车吧。出来玩给我电话。”
我对他挥挥手走上公交车,选了靠窗座位。我知道乔予为什么欲言又止,我也曾听到过一些闲言碎语,类似“齐琦就是故作清高”“最讨厌这种女生了,集体活动从不参加”等等,不过我不在乎。就这样胡思乱想着,突然公交司机急刹车,我的额头与车窗顿时亲密接触。
司机咒骂一声“臭小子不要命了啊!”我推开车窗,便看到站在车前的他。
安昀不止一次追问我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我都答不知道。安昀曾给我指过女生私下评比出的三中五大男神,无一不是留着斜流海,戴着耳钉,校服裤改得体形裤一般,外套拉锁只拉到小腹,走路就像脚下安了弹簧。我不明白怎么会有那么多女生喜欢这种男生,因此一直没有找到心动的感觉。
看到他,我竟有些晃神,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事实上隔了这么远我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他笔直地站在车前,落日的余晖下仿佛从梦境中走出,我眼中的景物都一点一点变淡,只有他的身影依旧清晰。我心中响起花开的声音,那么微弱却不容忽视。
车子驶过他身边时,我看到了他的侧脸,千百个词汇从我脑海中飘过,只剩干净与阳光。我也注意到他手里抱着一只小狗,虽看不到他的神情,我想大抵也是温柔的。
佛说三百次回眸换得今生一次擦肩而过,我想我前生一定回头回到脖子都抽筋了,不然怎能换得与他为邻?
半个多月的漫长等待,中考成绩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我超常发挥,一举跃到年级第九,B市第二十一名,被重点高中录取。为了我跑校方便,老妈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搬家那日新邻居来帮忙,我便看到站在他父亲身后的他。
“小姑娘和我家臭小子出去转转吧,别在这里添乱了。”他父亲如是说。
我和他在楼下花园坐了,却相对无言。他是个很安静的男生,不像乔予他们那样聒噪,而我是个慢热型,很少与不熟悉的人说话。我从未觉得自己的性格有什么不好,那时却无比痛恨我不够开朗。
我正在考虑说什么能拉近关系也不显突兀,耳边却传来吉他声。我诧异地抬头,正好迎上他清澈的眸子。“听歌吧。”他顿了顿,“齐琦,我认识你。我也是三中的学生,叫陈亦。”我想说我知道,那天见他穿着三中校服,我想说他是我见过得穿校服最有气质的男生,可最终我什么也没说。
我和他就这样熟悉起来,他经常来我家做客,和我一起听歌,一起看书,一起弹吉他。他的爱好与我惊人得相似,比如我们都喜欢喝普洱茶,都喜欢吉他,都喜欢黑森林蛋糕……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闲适的,我们可以泡一壶茶,各执一本书一坐一个下午。虽然很少说话,但我特别喜欢隔着茶水氤氲的水汽看他安静的眉眼。一个假期就这样逝去,军训前一天我才想起一个假期没有联络乔予和安昀,一定会被他们念死的。
军训开始那天我拒绝了陈父捎我一起去的好意,独自提着行李箱,听轱辘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心中十分惆怅。不知开学分班后,还能不能经常见到他?
老天十分眷恋我,竟然把我和他分在一个班级。人群中我一眼便看到了他,他正在和人说笑,笑容灿烂。那个女孩子我认识,是年级第三,三中著名的才女。
我的心似乎被浸泡在柠檬汁里,十分酸涩。原来他不是不会笑,而是那灿烂的笑容吝啬于给我。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宿舍的,我进去时其他人已经到了,正在闲谈。我礼貌的笑了笑,整理好床铺,坐在床上发呆。
“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萧月。”一个鹅蛋脸女生问我。
“齐琦。”
“原来你就是齐琦呢,我听说过你,是十班班花。”萧月的热情让我吃不消,但心里却十分欢喜,就这样,我有了高中以后的第一个朋友。
安昀说过我表面冷冷淡淡的,但如果把谁放在心里,那一定会变得十分贴心。在萧月的陪伴下我性子也开朗了许多,偶尔也会和女生们开几句小玩笑。
有女生的地方就有八卦,偶尔听她们讨论起三中风云人物,我问了一句“陈亦呢?”虽然表面装得漫不经心,心中却十分期待能更了解他一点。
“陈亦有女朋友的啊,就是六班的齐筱璇。你别看他表面冷冰冰的,对女朋友特别好。有一次齐筱璇胃痛,他逃课出去给她买粥,齐筱璇喜欢吉他,他就学了三个月,成绩跌的特别厉害。”
“她是不是还喜欢喝普洱茶?是不是还喜欢郭敬明的书?她的愿望是不是去苏杭?”我觉得我的手在隐隐发抖,胸口仿佛被压了一块大石头,仿佛听到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碎。
得到预想中的答案,我竟十分平静。那些因投缘而生的欣喜,仿佛成了笑话。原来,他不喜欢这些,对这些感兴趣,不过是因为他的那个她喜欢。
我忽然想起有一次聊天他似乎说姓齐很好,那时我还暗自窃喜,却只是因为他喜欢的人碰巧也姓齐?
我开始有意躲着他。他放学会等齐筱璇,我便故意走得很早,上学总是听到他关门才出门,同在一个班级也尽量避免和他说话。他竟似没有察觉。本来,她对于他来说,只是住的近的一个过客,又何必在乎?
我本因为繁重的学业能让我忘记这段还未发芽就注定枯萎的单恋,却在老妈一句“最近怎么没见小亦那孩子?”中,泪流满面。
就这样同学三年,陌路三年。高考前夕,我鼓起勇气问他“那时你肯理我,是不是因为我像她?”
他沉吟片刻,“你和她很相似,但却又不同。”“我知道了。”匆忙打断他的话,我狼狈地逃回家。我知道我和她不同,因为你喜欢她,心里只放得下她。
高考成绩出来后,他去了风景如画的江南,我却毅然选择北方。坐在北上的列车上,我掏出日记本,缓缓写下:
你的盛夏流年匆匆而过,带走了我的寂寞如歌。很多年之后,我依旧记得你坐在窗边低垂着头,阳光为你镀上一层金色光芒,如同梦中的神祗。陈亦,或许多年后我们相遇,然后点头,微笑,擦身而过。你永远不会知道,在那个匆匆而过的炙热盛夏,有一个女孩,视你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