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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 ...

  •   李明宇接到班主任去世的通知无疑是讶异的,几乎来不及思考便匆匆地联系Z市的同学加老友邹仁。

      “听说了吗?”
      “嗯。”
      “你去吗?”
      “……肯定会去。”
      “什么时候出殡?”
      “这周末早上8点。”

      李明宇下意识吸了口快要烧到尽头的烟,长长吐出一口白气,低声道:“我这边周六下午航班去F市,你什么时候到?”

      邹仁那边传来几声键盘击打声,李明宇耐心的等待。

      “我这边也有,谁先到就在F市的飞乐机场等。”
      “好。”

      收了电话,李明宇疲倦的掐了烟,在老板椅上转了个圈,仰头往后一靠。头一天夜里加急赶出一份BOSS要的潜力户名单,一直做到凌晨三点才躺下,脑子里还隐隐作痛。以至于,他有点不敢相信班主任真的就这么走了。

      学校里纯真年代,竟然是这么遥远的事了。一开始报考的是感兴趣的机械专业,结果不出意料的在父母擅自安排下转成经济管理。还是少年的自己当时几乎产生了厌世的念头,但新专业的班主任是一个有些奇怪的人,他对学生们很好,总是贴身挂着一串佛珠,满嘴的佛谒奥妙,矮小的身躯,脸上挂着自信的笑容。当然,同班的同学也很有趣……

      李明宇所在的那个班级里,有很多外地的学生,除了F市的,还有S市,Z市,B市和J市,而且,三十个人里有只有十二个男生,典型的阴盛阳衰。想到这里,李明宇的嘴角勾起一个若有似无的微笑。自己的初恋回忆也留在了那里呢!

      毕业五年了,她还好吗?

      不知道这一次为老师送行,她是不是也会来参加。

      * * * * * *

      星期五下午,阴。

      沈歆云正在办公室里整理当天的文档,悠扬的歌声响起来,是陈慧娴的人生何处不相逢。沈歆云有些惊讶的停下手里的工作,这个铃声是设在同学组的,但是记忆中这个铃声似乎很久没有响起过了。

      “歆云,在忙吗?”邹仁的声音和记忆中一样的轻快,只不过今天似乎带了一丝沉重。

      “还好!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沈歆云有些吃惊。自从邹仁结婚生子,他们之间就已经很少联系了。

      “你听说了吗?林老师去世了。”邹仁的声音越来越低。

      沈歆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不可能吧?”她笑出声来,“邹仁,你开玩笑的吧?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邹仁无奈的声音通过无线讯号分解重组,远远的传过来:“我也希望这是玩笑。是真的!昨天晚上的事情,他和学校里的一个老师出去喝酒,回家的时候还好好的,后来就突然暴毙了。”

      “暴毙?”沈歆云呆呆的重复。

      “恩,有送去医院抢救,但是来不及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沈歆云有些手足无措。

      “后天早上出殡,具体的情况我得再去问问。”邹仁轻叹:“我还以为你了解的情况会多一些。”

      “我一点都没听说。”沈歆云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我和明宇明天下午的航班,见面了再谈。”邹仁也没有了多说的心情,长叹一声挂了电话。

      五年,竟然在眨眼间的时间里就像流水一样的过去了。沈歆云又想起校门口的铁栅栏,以及过道两旁浓密的树荫,自己曾经咬着可爱多慢悠悠的在下面晃过。还曾经午饭后不睡觉,顶着一小段烈日从宿舍楼到科教楼,只为了和那个人在午休时间里能单独呆一会儿。

      现在自己孤身一人留在F市,他却有一个相交八年的女友。那个女孩从学校到现在,从H市飞到B市,和他一起奋斗,现在都已经结婚了!而自己却依然做着小职员,过着平静安谥到无聊的生活。

      真是和自己的个性不相符呢!曾经在学校里是多么意气风发,恃才傲物,和那个人一起主持节目,多么的默契,走在校园里,谁都会认为他们是一对完美组合。

      班主任那时候好像还开过自己和他的玩笑。他不像一般的老师一样强烈的制止学生们的恋情,反而总是耐心的劝慰那些小恋人们不成熟的心,告诉他们应该宽容,只有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感情才有可能走得更加长久。

      不过,自己和他终究是没有开始,自然也不存在结束。

      初恋,初恋,哪里是青涩的果实,对她来说,根本就是尚未绽放就已凋零的花骨朵。

      沈歆云苦笑了一下,把注意力移回手中的文件。但不知不觉间,许久压抑着不曾想起的记忆又再一次造访。

      她和邹仁毕业后才热络起来,这实在有些奇怪。两人在同一个班里四年,同样身为班级干部,但彼此的接触屈指可数,有着不同的朋友圈,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工作上有需要配合就正经的讨论。非常正统的同学关系,仅此而已。

      毕业后,邹仁在外闯荡了一番才回到老家。那时候网络游戏非常红火,邹仁和沈歆云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款网游。网游成了他们在班级聊天群里最经常说到的话题,再加上,邹仁一直爱恋的那个女孩曾是沈歆云的宿友,偶尔打探打探近况,最后两人居然聊成了铁哥们儿。

      有一回,邹仁不满家里,独自一人回到F市,沈歆云还陪他一起返回校园回味了一番。

      不过,再坚持的人也总有挺不住的一天。去年,邹仁在家人的安排下结婚,现在女儿已经出生,两人尽管没有刻意却依然疏远了。

      沈歆云忙忙碌碌的处理手中的工作,又在间暇中接了几个电话。无非都是问她会不会参加出殡,不断的回答同样的答案,沈歆云渐渐有些厌倦。

      说老实话,她其实在去与不去之间犹豫。她忍不住就会去想那个人是不是也会参加?会不会带上他的女友?应该会吧,他们俩也都是一个班的,没道理不来。

      只要想到这里,沈歆云就有一种闷得憋气的感觉。

      邹仁再打电话来与她确认抵达F市的时间时,也习惯性的确认沈歆云是否会参加。

      “我不知道。”对着邹仁没必要说谎,也许好朋友就是这样,无论多久不联系,多久不见面,可彼此的了解却不会变,也不用戴着虚伪的面具。

      “歆云,他们已经结婚了,你现在该做的是找一个男朋友,把自己嫁出去。”邹仁恨铁不成钢。

      “如果能这么容易就好了。”沈歆云知道邹仁的好意。当初接到那个人结婚的消息时,邹仁还在□□视频里仗义的拍着自己的胸膛说陪她一起去参加婚礼——输人不输阵!

      结果当然还是没有去。就连那个人问她怎么不去的时候,她的回答也只有沉默。

      相见争不如不见!古人的话往往有理。

      沈歆云放下手机,叹了口气。

      (2009.12.29未完待续)

      沈歆云周六下午出门之前忍不住对着镜子发了会呆,将束得整齐的长发拉开。镜子里出现的不再是精明干炼的上班族,而是眼里有些茫然的女孩。她都快忘了自己只不过是二十三岁,心态老得像是个老太婆。

      沈妈妈看着女儿披头散发的样子皱了皱眉,但考虑到班主任去世的事情,最后还是忍下了批评。

      沈歆云的情绪时而高涨时而低落,一边想着能与老同学再次见面,一边却又伤感着班主任走得太快。她看到了母亲不赞同的表情,但也懒得理会。平时总按着母亲的要求一言一行,偶尔,也该让她做做自己。

      邹仁的航班比李明宇早一个小时。沈歆云去接机的时候,几乎一眼就认出他来。还是瘦瘦高高的个子,原本稍显丰润的脸庞现在也整个缩水,显得有些衰老,只是眼睛还很亮,还找得出曾经活泼的影子。

      “邹仁,你是非洲难民吗?怎么又瘦了?”沈歆云记得邹仁曾自嘲的说自己的妻子家境比他家要好上许多,对父亲的生意很有帮助,而且女孩虽然不够美丽,但却很爱他……被爱滋润的人该是这样吗?

      邹仁忍不住扯了扯沈歆云的头发。“我是有家室的人了,小女孩!!!”最后三个字他几乎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表现得凶神恶煞,但眼里的笑意却骗不了人。

      沈歆云觉得时间和空间造成的最后一点隔阂终于也烟消云散。

      两人毫无形象的坐在候机厅里闲扯着,一桶爆米花被抢个精光。

      “太过份了,你专门是过来抢食的吧?”沈歆云抱怨着。在这一刻,她觉得生活带来的烦恼与压抑一扫而空,仿佛,她还是在校的那个无忧无虑的学生。

      把最后一颗爆米花丢进嘴里,邹仁得意洋洋的伸了个懒腰,突然一脸认真的对着沈歆云说道:“老实说,我第一眼差点没认出你来。”

      沈歆云莫名其妙的捏了捏脸。长像有变化是一定的,但也没那么夸张吧?

      “怎么说呢?就是感觉完全不一样了……”邹仁歪着脑袋寻找词汇。“成熟了?也不是,大概和我想像中完全不同吧?”

      沈歆云明白邹仁的意思了。几年前她留着短发,最后一次与邹仁见面的时候,还总是一身运动装,清爽的直发。而现在,她烫了大波浪,穿着裙子长靴,确实……

      “老了。”沈歆云笑了笑。也许外表看起来还算年轻,但心已经荒芜一片。

      邹仁皱眉看着沈歆云还想说点什么,却沉默了下来。沈歆云想,或许他是想到了自己。

      * * * * * *

      李明宇的飞机误点了半个小时,他一下飞机就开机拨打邹仁的电话,心情居然有点紧张加兴奋。

      他们都已经是拥有经济自主权的成年人,但不知为何,年少时约定的相见却总是因为工作或生活的种种理由不能兑现。班主任的去世就像一个魔咒,居然能聚集起这些天各一方的同学们,不能不说这也是个奇迹。

      邹仁在电话里问了李明宇在几号出口,然后就匆匆挂了电话。

      李明宇笑着摇了摇头,邹仁做事总是充满干劲,也很容易冲动,看起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的老朋友一点也没变。

      邹仁的个子实在出挑,李明宇一眼就看到了。不过邹仁显然一时还没找到他在哪里,于是站在原地乐得看老朋友傻乎乎的样子。

      不过,当李明宇的视线注意到紧跟在邹仁身后的纤细身影时,脸上忍不住露出思索的表情。

      “好家伙,居然躲在这里。你故意的是不是?”一个熊抱伴随着佯怒的声音扑面而来。

      李明宇抛开杂念,扔下手中的行李,大笑的回抱。

      “郑重介绍一下,”两个大男人当众上演玩兄弟爱后,邹仁抢先挤着眼睛把站在一旁不吭声的沈歆云推上前来。“你曾经最恨的人……”

      噗——

      沈歆云狠狠剜了邹仁一眼。

      她和李明宇的关系的确称不上友善。这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事实上,说他们是两条毫不相干的平行线比较贴切。只不过,李明宇初恋对像是她的舍友,而她的舍友却拉着她做挡箭牌同赴约会,并且通过她的嘴表达拒绝的意愿……

      不过这也到不了恨的程度吧?毕竟,李明宇虽然与她的舍友失之交臂,却意外得到班级里另一个美女的追求,两人的感情极好。甚至在未毕业前,他就用自己打工的钱买下一对白金情侣戒只为博女友一笑。

      而现在,听邹仁说那个女孩已经嫁给了父母安排的某位高官。

      老实说,沈歆云替李明宇惋惜。且不说李明宇放弃家人安排的正式工作,为了女孩只身前往S市打拼,单就李明宇曾说过的一句话就能让任何女人产生好感——女孩来自大城市,活泼大胆,她曾问过李明宇,有没有想过SEX方面的事情,为什么从来没有要求过?李明宇回答:“不是不想,但总觉得这样对女孩子不好!”

      一开始这话被女孩宿舍里的舍友拿来调笑,渐渐班里的女生们都知道了。世界原本就这么小,随意找七个人都能发现共同点,更何况是没什么秘密的女生宿舍。

      李明宇是个相当出色的男孩。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李明宇,是因为班主任让她帮助一个转班生办好补交学费等杂事。

      当时担任生活委员的她第一眼见到独自一人站在银行门口的男孩子时,几乎不忍出声叫他打破眼前的画面。

      白衬衫,休闲裤,完全是正统到不能再正统的样子。头发是纯然的黑,不像班里的其他男孩,大多染了色。他只是静静站着,一只手提着行李袋 ,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就像一道静谥的风景。

      当他转过脸来时,沈歆云只记得丰润俊俏的脸型,白皙漂亮的皮肤,黑亮的眼睛,还有红润的唇色。

      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沈歆云为自己的想法好笑起来。这是形容薛宝钗的词语啊!不过,竟然意外的合适。

      那时候的沈歆云只有十四岁,能对李明宇产生的感觉也就到此为止了。

      “喂,歆云,你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邹仁恶作剧的把手放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记忆猛的从校园时代拉回现在。

      沈歆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你好,李明宇。”

      李明宇也微笑着点了点头,想想又伸出手做了个握手的姿势。

      沈歆云愣了愣,却习惯性的伸手,与他交握了一下。

      几乎同时,两人心里都生出一丝古怪的感觉。

      沈歆云这方觉得李明宇一点也没变,和多年前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居然竟外吻合——内敛而温和,说话声不紧不慢,既不高亢也不低沉,一切恰到好处。若放在少年时显得羞涩温柔,如今的李明宇则给人一种翩翩君子的感觉。

      而对于李明宇来说,他伸出手后就觉得有些不妥。他和沈歆云虽然不算热络,但习惯性做出这种外交动作,就显得极为生分了。他们毕竟是老同学。不过,看沈歆云的样子,似乎也不生气。

      李明宇忍不住多打量了沈歆云两眼。从邹仁说沈歆云是自己最“恨”的人时,他就从记忆中找到那个短发瘦削的女孩。

      当然不是对沈歆云印象多深刻,但是初次鼓起勇气约到心仪的女孩,身后却缀着一个大灯炮,想忘记也有点难度。

      他初恋的对像是一个拥有飘逸长发的女孩,能歌擅舞。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只隐约记得某次班级联欢,那女孩一首《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让他心跳加速。

      所以说,人的理想与现实往往存在差距。那时的他又怎么知道自己会为了另一个女孩放弃优越的工作条件,只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让她幸福。那个女孩除了长相美丽,与初恋对像完全不同——短发,既不多才多艺,学业也称不上好,只不过为了追求自己而发狠读书向他求教的执着真的很可爱,于是就一直爱下去了。

      可谁又想得到,先不爱的人,居然是她。

      “喂,你们不是吧?都是老同学,怎么搞得像见客户一样。”邹仁鬼叫起来。他似乎正一点点找回年少时的狂放,暂时抛开了生活造成的沉重感。

      李明宇笑着收回手,将地上的行李捡起丢给邹仁:“那我就不客气了。”

      邹仁一脸哀怨的做出被行李砸得摇摇欲坠的模样,站在一旁的沈歆云幸灾乐祸的大笑,露出白白的牙齿,十分灿烂,似乎连阴天也被笑得晴朗起来。

      李明宇越发觉得沈歆云陌生。其实班级里总共也就三十来个学生,就算再不熟,也都知道底细。他虽然和沈歆云没什么接触,但也知道班长甚至几个男生都很爱逗她,看她炸毛的样子。喜欢她的男孩子也不是没有,但李明宇一直没觉得沈歆云哪里好。或者说,没什么特别鲜明的地方——班里会跳舞的女生之一、会唱歌的女生之一,仅此而已。

      至于沈歆云担任校园社团主持人,获得辩论比赛一等奖……这种长项只会让李明宇想退开锋芒。或许男人天性就喜欢温柔的女子,李明宇自认是个还算保守的男人,所以对她既说不上欣赏也谈不上厌烦。更何况,初次约会就充当灯炮的角色,也只有他这么理智的人才会给予客观的评价吧。

      眼前的沈歆云比起校园里长开了许多,不像从前那般消瘦,眼睛还是特别大,认真看人的时候,就像是凶凶的瞪着一样,很像吉娃娃。不知道蓄了多长时间的头发居然松松软软快到了腰,微微卷曲的形状看起来并没有经过精心打理,而且没有上色,显得有些散漫,但却不像时下精心装扮的女人一样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

      除了眉眼间淡淡的倦色,李明宇几乎要以为眼前这个女孩子仍然是一个在读的学生。

      (2009.12.30未完待续)

  • 作者有话要说:  并没有想到会进无线,既然进了,就应该认真完成,于是修改了重写,不过是个短篇,很快能完成。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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