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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李党还是太平党? ...


  •   “我没醉,看我不喝趴这小子!”上官静挣开我的怀抱,踉踉跄跄地提着一个酒罐子拍在桌上,红着脸对阿史那阙道:“来!继续!谁离开谁就是孙子!”
      “来就来,战个痛快!”胡人天生好战,更何况阿史那阙也醉的不轻。开玩笑,地上那七八个空酒坛子里装的可不是白开水!

      高大俊朗的阿史那阙也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血气方刚,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他白皙瘦长的脸颊微微泛红,黑色的短鬈发下,一双碧眼宛如翡翠般夺目。他的部众拼命拉住他,用突厥语叽叽咕咕的说着什么,大概是劝他不要耽搁正事。

      我一边拉住手舞足蹈的上官静,劈手夺过她手里的酒坛子,一边朝章典努努嘴,道:“带阙特勤回外司省,当街撒酒疯像个什么事!”

      章典会意,擦擦额角的薄汗,用突厥语转述了我的话,那群五大三粗的碧眼胡儿这才点点头,架着阿史那阙跟着章典朝外司省走去。

      “哎哎,别走!还没喝出胜负呢!”上官静伸长爪子,就要去抓阿史那阙。
      “你安分点!”我暗自磨牙,将她的爪子按下来。

      凑热闹的人潮渐渐退散,我正头疼怎么将上官静运回她府邸,却忽见一个做突厥打扮的男子朝我走来,压低嗓音沉声道:“交给我吧。”

      这嗓音十分熟悉,显然在哪里听到过!

      我抬起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修长的身影。只见他穿着翻领的突厥服饰,及膝外套,马裤长靴,腰间挂着弯刀和羊角,头戴一顶毡帽,有几束柔顺的黑发从颈侧露出,柔柔的搭在肩上……当我看到他隐藏在帽子下的半截脸,顿时愕然!

      “李隆……”尽管他可以压低了嗓音,尽管他只露出了半张脸,但我还是一眼认出来了——面前的这人,赫然就是之前装疯卖傻、被南下流放的李隆基!

      听程野说,当日他和许未央从武则天派出的杀手底下救出李隆基,便一路护送他向北至雁门关,之后便各自分道扬镳,谁知他竟和突厥人混到了一起!

      和突厥人混到一起也就算了,他怎么敢在这风尖浪口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武则天眼皮底下?!真是不要命了!

      我呆若木鸡。李隆基自顾自从我怀里揽过上官静,扶着她翻身上马,对我颌首道:“我会送她回府。感谢县主对静儿的照顾,后会有期!”

      说罢,他拉低毡帽遮住那双狼一般深沉的眸子,带着上官静扬鞭策马奔去。

      我被李隆基的举动唬得不轻,失神落魄地往回走,路过街角时,我看到一抹熟悉的白衣站在对面,静静地望着这边,也不知站了多久。
      “许公子?”我朝他走了两步,忽然恍然道:“你是……来接上官静的?”

      许未央‘啊’了一声,依旧是眉目温润,只是那笑容里平添了几分落寞。他道:“听到有人说静儿在这喝醉了,便赶了过来。没想到,来晚了一步呢!”

      现在,就算是瞎子也知道许未央对上官静抱有什么样的心思了,当局者迷的恐怕只有上官静那粗神经的。

      不知为何,许多年后我总是想起今天这一幕:许未央孤零零地站在繁华的尽头,看到的却是自己倾注一生温柔的那个女人,落入自家兄弟的怀抱……而多年后此情转瞬成空,白衣已逝,血染山河。
      爱不到,求不得,等到蓦然回首时,却早已物是人非。人生苦痛,莫过于此。

      回到外司省安置好突厥使者,我暂时闲暇,便搬了案几在殿前回廊的阴凉处处理公文,而程野则在院里练一套拳法。挥臂出拳间力道十足,虎虎生威,看得我忍不住拍手叫好!

      羊毫笔染了浓墨,落笔时却忍不住手痒,在宣纸上画了几张程野的侧颜。

      程野瞟了眼我,收拳挺身,扯过木架上搭着的毛巾擦擦汗,难得主动跟我搭话道:“那倭国小子也就算了,为何碧眼胡儿也要住这儿?看着心烦。”

      我扭扭酸痛的脖子,捶肩道:“不止这些,过几天高丽、吐蕃、回鹘的使者也会陆续抵达,咱们府还会更热闹哪!”

      程野丢开毛巾,摊开手脚躺在院里的长凳上,双臂枕着脑袋,曲起一条长腿,沉默不语。

      我走过去伸手戳了戳闭目养神的程野,捻起官袍蹲在他身边,半真半假调笑道:“哎,你还别说!这两个王子都还长得挺不错的,尤其是这个突厥王子,颜美身材又棒,姚黄魏紫各有千秋,养在府里特别赏心悦目!”

      不知道哪句话又戳到了程野的神经,他懒懒的睁开眼,坐起身推开我,弯腰拾起石凳上的外袍。

      正此时,庭院里忽起一阵暖风,将我案头那叠公文宣纸吹得漫天散去。

      我惊呼,跳起来就去抓漫天飞舞的纸页,吼道:“程野快帮我捡起来!公文吹进池塘就完蛋了!”

      程野看着猴子般上蹿下跳的我,无语半响,这才脚尖点地,长臂一伸,于空中翻转腾挪几个来回,漫天飞舞的宣纸便聚集在他手里。

      “谢谢,谢谢啊!”我手忙脚乱地将地上剩余散落的纸张拾起,整理好后用镇纸压住,再抬头一看,却见程野正饶有兴致地欣赏我那一叠宣纸。

      “怎么了?你在看啥?”我纳闷道。

      程野忙恢复面瘫状,背过身去佯作整理纸张的样子,少刻,他将一叠整齐的宣纸交给我,道:“给,看看少没少。”

      我数了数,少了两张——程野的那两张画像不见了。

      我:“……”
      程野:“怎了?”

      “没什么……”程野那样的性子,要是知道我偷画他肯定又要生气,我只好含糊其辞道:“少了两张……不过不是什么重要的文件,没事。”

      程野‘哦’了一声,淡定地转身回了房。

      大概是我垂涎异族美男的报应,接下几天到来高丽王子、吐蕃使者和回鹘使者不是相貌平平就是体态丰腴,要么便是年过四十的胡子大叔。赏心悦目的权利被剥夺了,我每日叫苦不迭,程野那家伙的心情却意外地变得好起来。

      四月初七,宜祭祀嫁娶。
      武则天于明堂万象神宫摆宴,宴请诸国使臣,同时切磋各国文韬武略。万象宫七日之内灯火通明,那盛况自然非同一般,各色人马络绎不绝,期间发生的趣事流传开来,成为一月内市井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穿戴整齐朱红的官袍,这才扛着一个布包鬼鬼祟祟闪进程野的房间,关上门,将布包扔给他道:“求了上官静许久才求来这玩意儿,快换上,跟我混进宫去!”

      程野翻出包袱里那套宫中的侍卫铠服,拿起又放下,垂眸用指节捻着那套衣裳,半响才道:“带我去?”

      我点头嘻嘻笑道:“是啊,宴会上会有各国高手切磋比武,你不想看?”

      程野一怔,喉结几番滚动,这才抬起头看我,沉声道:“想。”

      进了宫,只见彩旗飘扬,各色人马川流不息,莺歌燕舞、南腔北调,不同肤色、不同种族的人齐聚一堂,或站或坐,或说或唱,竟是从未有过的热闹。

      我在小太监的指引下找到自己的位置,敛裾跪坐,对紧跟在身后半步远的程野道:“待会你就站在我身后,别说话。”

      程野点头。头盔在他脸上投出一道阴影,遮挡住他的眼眸。

      不稍片刻,号角吹响,锣鼓齐鸣,一行宫女禁军拥着乘坐御撵的则天女帝出场。武则天今日换了正式的冕服,银丝尽束,帝冠龙袍,威严大气,每走一步,背后摇曳的都是一个泱泱帝国的威严!

      百官下跪高呼万岁,诸国使臣弯腰恭敬行礼,武则天坐于白玉高台笑得慈眉善目,光看模样,有谁想到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屠尽异己,踩着敌人的、亲人的、甚至是无辜陌生人血淋淋的尸骨,才爬到了这至尊高位?

      武则天一番官话讲完,宴会正式开始,各国之间亦是波涛暗涌。
      最先发起较量的,是文官:各国以今日宴会为主题,派人赋诗一首,由武则天公正地选出最佳者,赏赐金银玉器若干。

      其实赏赐什么的还在其次,重要的是谁胜谁负都关乎着各国的面子和尊严。因此一轮赋诗下来,各国卯足了劲儿对抗,尤其是高丽的文官们脸都憋红了,显是全力以赴。

      “现在众诗,朕以为上官婉儿最佳,寺明皇子次之,高丽皇子暂居第三。”武则天笑道,“可还有爱卿未曾作诗?如此机会,可不要浪费才是。”

      我望着对面高丽皇子那张鼻孔朝天的傲慢脸,回过头悄声对程野哈哈笑道:“知道为什么棒子……高丽皇子的诗做的这么好么?因为他们的脑子被泡菜浸过……”

      话还未落音,却见一旁的寺明皇子朝我微微笑道:“外司令薛大人还不曾作诗,何不让我等开开眼界。”

      我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石化……

      众人安静,黑的、棕的、绿的各色眼珠齐刷刷地看着我,我如芒在背、心跳如鼓,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武则天先是一怔,但很快反应过来,朝我颌首道:“那么,就请珂儿赋诗一首罢。”

      我整理官袍,磨磨蹭蹭地站起身,悄悄抬眼看着武则天,只见她朝我安慰一笑,似乎留了一手解决的办法。

      果不其然,片刻后,三张不同字迹的小纸条被旁边的户部侍郎简宁之悄悄塞到了我手里。

      我心下大喜,不动声色地在袖袍里展开第一张作弊小纸条:娟秀的字迹,典型的上官体五言诗,显然是上官婉儿写过来救急的。

      展开第二张:完全陌生的笔迹,字体苍劲有力,是一首七言古律,落款为张柬之,当今宰相。

      第三张:行云流水的漂亮行书,诗风潇洒飘逸,落款只有一个‘许’字。我下意识抬眼,对上许未央温润含笑的视线。

      我这下头疼了!

      三张不同的纸条,代表三个不同的党派:上官婉儿属于太平党,张柬之自成一派,许未央是李党……我用了哪个人写的诗,实则就是表明我站到了那个人的党派!

      官场向来是如履薄冰,一步错,满盘输。问题是我现在根本不想卷入其中,肿么办!

      四周越来越安静,成百上千号人望着我,表面平静,实则波涛暗涌。我只觉口干舌燥,浑身紧张得发冷,大脑完全没办法思考……
      怎么办,我的一生就要这样草草决定吗?我要一辈子陷入这尔虞我诈的泥淖,沦为政治的牺牲品吗?

      正胡思乱想着,却见身后的程野微微向前倾,用只有我俩能听见的声音问道:“你没事吧?”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我脑中灵光一乍,文如泉涌!

      好吧,剽窃历史就剽窃历史吧!生存所迫,愿诗仙宽恕则个!

      将手中的纸条揉成一团,我嘴角翻出一抹笑,抬眸清了清嗓音,一字一句朗声道:“君不见,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仙的作品杀伤力自然非同一般。从我出口的第一句开始,天地静寥,唯有风声徐徐,百官举杯停箸,呆若木鸡!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最后一句铿锵落地,绝对的沉寂之后,不知由谁带头拍掌,接着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掌声如潮水般袭来。

      “好!好!”武则天大喜,连说了两个‘好’字,起身道:“今日诗魁,非外司令薛珂莫属!来人,赏外司省玉如意一对,血珊瑚一尊,黄金百两!”

      我悄悄舒了一口气,谢了恩,回头一看,顿时愣了。
      程野正以一种极为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乌黑的眸中有惊讶、有崇敬,更多的是无以言表的激动。

  • 作者有话要说:  程野年少时的设定是洛阳街上的小混混,诗词歌赋一律不通,只读过几本兵书策略,打架的功夫倒是一流。
    加之他脸上有道疤,因此面对长相俊美、地位高贵又有才华的男人围在薛珂身边时,他其实是有一种微妙的……自卑?可以这么说吧,作者觉得也没什么丢人的,人之常情嘛!不知为何我最近挺萌外表大咧威风,内心却偶尔蠢萌的汉子,反差萌哈哈哈!
    百度了一下,发现还真有人叫薛珂,还是个画家还是什么家的……23333这篇文里的撞名的还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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