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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篇 ...

  •   周瑞然

      “药要时刻记住吃,这病才会好的快啊。”我倔强的抓着他的衣袖,就是一个劲的往里间钻。眯着眼睛,躲藏着他握在手里的白色药物。“瑞瑞最乖了,不是吗?”摇了摇头,就是不理。“如果瑞瑞吃药了,哥哥就让瑞瑞玩一下。”玩一下,心头一喜。不过不可以让他就这样轻易的得逞。又往里间钻了钻。“那我就走了。”“最最讨厌哥哥了。”一点都不欢喜了。我撅着嘴巴,用手一把抓过了药丸,这么多,一定是故意的。
      他用手一下一下“蹂躏”着我的长发。我喜欢现在的样子。看着他的笑颜,就不会有任何的伤怀感。他笑起来的嘴唇尤为好看,像什么呢?“我也要有哥哥一样的嘴巴。这样任何人也会像喜欢哥哥一样的喜欢我。”我撒娇的说道。“又有谁会不喜欢瑞瑞呢?”“就有啊。”我激动的跳动起来。然后就是一阵迷蒙。我该做什么?“好了,瑞瑞,你不是要玩的吗?我就在这里。”他冰冷的手,一下子就将我带领出来,握着我的手,用我的手指头一下一下的触他的唇瓣。肉肉的感觉啊,让心一下子也变的柔软起来。“突然好想吃肉啊。”我嘻嘻的笑起来。

      最近我发现了一件很不好的事,那就是,渐渐的我好像是在忘记一些事情。短暂的大脑空白空洞让我的心无端的发毛。紧紧握住被子,我很想哭,很想叫回那些翩然而逝的记忆。可是我又很清楚的知道,这样也许是最好的,最好的放手。以后我就在不用回到这里来了。瞥了瞥桌子上的书籍,那些是关于生命,关于信念的歌颂,于淳他说过的,只有我变的健健康康了,姑妈才可以把我接回家,他说的话,永远都会是对的。
      闭上眼,做最后一次的检测。

      摇摆的钟,迷蒙在眼前,我丢失的记忆,还有再回来的时候吗?
      迷茫在现实与回忆中。我需要醒来了,我知道,就算世界只剩自己一个人,你也没有继续沉迷下去的理由。要醒来了。有人在呼唤你,听到没。
      叫着,瑞然,瑞瑞,周瑞然。

      猛的又从梦中惊醒。指间划过的长发,那感觉,是满足不了的疏离,那顺滑感既然只顿于稍纵即逝间,抓不住,为何却还要拥有。

      剪刀,在阳光的照耀下,发着银色的光芒,我不懂,它刺眼的光泽,凭什么要让我头痛。
      剪掉它,竟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舍,而是一种头脑顿时清爽的快感。

      手在急速的舞动,一页页的翻过,却实在不知道故事究竟是怎样的走过,脑袋是钝钝的痛,于是他就被甩的远远的。
      当写下最后一排字后。我就走了出来,忘记了踏出时的迷离感,只记得,在面对姑妈的笑颜时,我竟然笑着。阳光折色,迷蒙住双眼,隔绝着尘世,就算只是一成薄纱,也是无所谓的。

      我用几张纸存起我的曾经,我用随意按下的几个键锁起那些如梦时光。走着走着,就丢在了地上。

      叶思城
      时光,就如着枯死了的紫罗兰戒指,再也回不到初始的美丽,香,也已不在。有的只是这枯槁,让人不忍再看。如果在遇见她之前,我就知道事情的原委,这结局是不是就不会这样的惨淡。那样狠狠的伤害,她当时的样子真的好可笑,好笑的让我连泪水都笑出来了。丢掉?是啊,这样污秽的东西,怎么可以带到另一个世界呢?结果会不会就不是如今的这个模样了。
      害怕看到她狼狈的模样,可是我却笑着一睹。上演离别的机场,我却只有独行的命。离别,不是还要有人来送的吗?
      有时,我懊恼,凭什么,我就要上演电视剧里的情节,辜负爱人,因为某种原因而做负心人。我苦笑着,这一切,又都是为了谁。为了满足妈妈那一点点的空落感,还是由于自己的好玩。
      我想,我是再不会快乐起来了,是我做错事后的,你对我的报复吧?
      真的好可笑,太可笑了。
      再见了,我的青春,再见了,我用最纯碎的怀抱拥过的女孩,再见了,那紫罗兰的香泽地。再见了,我的快乐。

      划过半个地界的飞机终于落地了,在停顿的那一霎那我有种哭鼻的酸痛感。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学习着经营,不自觉的研究起紫罗兰。从不会细细去想,为什么?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怯懦。
      这是一个讲究什么叫浪漫的国度,总会不自觉的冲入脑海的就是那个穿着西装革领,故作老成的自己。想那时学着什么叫浪漫,就感觉莫名的不爽,真的太糟糕了,我想,如果那时做的更好一点,这遗憾会不会又少一点。

      白浅
      一条马路的距离,我依旧可以清晰的看着妈妈跟前那个局促不然的女孩。那羞涩模样是与倩倩完全不一样的,倩倩是那么的自信,那么的果敢。而她,即将可能成为我妻子的女孩,无论怎么看她都像一个还是在学校那么个温室里什么都不会太懂的小女生嘛。不懂为什么妈妈会不喜欢倩倩,不懂妈妈为什么会给我挑一个这样的女生?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次离去时,电话突然就响了起来。是倩倩的,我想,她一定是改变主意了。可是当我兴匆匆的接通她的电话时,那头却是久久的沉默。心头空落,却给了我莫名轻松的感觉。“既然说不出,就不用说了。”我挂断了电话,可笑的是第一次主动挂机,竟是这样的。抬头,入眼的还是那个短发的女生。短发?还是学生头。笑着摇头,我扬起头,微笑着叫了妈妈一声。

      果然,她是样样不如倩倩的,她只是一个大专生,没有一点英语交际能力。与她相处的这些天,给我唯一的印象就是无论是怎样的对待,她总是笑着的。话几乎没有,话题也是零的指数。有一次,在她吃饭时,我故意开玩笑的说,你这样不行的,我可是办公司的,将来可是一把手,我的夫人可不能是个哑巴啊。原本以为她会再次羞红了脸,想不到她竟然笑了起来,放下筷子,对着我看。那刻,我的脸险些红了。
      她说,“我最爱的就是看电视剧,那种狗血的不能再狗血的故事情节,常常会使我哭,我不知道自己哭个什么劲?不过,看那些,似乎也同时让我经历了人生一样。清楚的知道生活不在于什么波浪起伏,而在于从平凡中体会。随遇而然,既来之则安之,是我信服与缘的写照。我还要告诉你,我时常是会发神经病的,原本姑姑不让我说出来的,但是,我觉的,诚实,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
      然后她又做回了,那个我以为的白痴女生。我吃惊的怀疑那刻她是被鬼上身了。活活打了个激灵,这就是原本的她。
      神经病。诚实。随遇而然。细细回味过她的话,一遍一遍的深究时,突然就觉得自己是那样的不堪,我有什么资格去挑剔别人,她都没有挑剔过我。

      随后,我们就想很多来到民政局的双双对对一样。不一定要全部了解,只是那样简简单单的几天,就注定一辈子的相伴。“细水长流不一定比不过一时的干柴烈火。”说完就跳着向前。是啊,她只是一个大专刚毕业的女生,还只是女生。而我,是已经创办了自己公司的男人了。相反的,却还没有她认识生活的深刻。
      以为会很简单的这样下去,却不想妈妈一定要坚持办一个西式的婚礼。那样豪华的开始,似乎预示着什么。

      一场豪华的开始,一股难言的哀伤结尾。
not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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