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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长征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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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林晓晓激动的不是有床睡,而是终于能洗澡了!可没高兴多久问题又来了,一桶水两个人洗,谁先谁后?
先让巫行之洗的话林晓晓表示,她绝对不要用剩下的水洗第二遍…当然估计巫行之也是这么想的。所以现在俩人面对面坐着,并且盯着对方沉(示)思(威)。
想着想着,突然林晓晓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法子,不过,不知道巫行之不会不会同意。
“那个,公子你着急赶路不?”
听林晓晓这么问,巫行之立马便猜到她要说的是什么了。心里赞叹着果然是个机灵的丫头。于是抬头裂开嘴冲她露牙一笑:“不着急,咱们可以在这儿多呆一天。你去洗吧。”
本来看巫行之笑的这么吓人,林晓晓以为今晚洗不成了,结果没想到巫行之这人虽然冷漠腹黑,却意外的有绅士风度。
“谢谢公子~”林晓晓顿时喜笑颜开,收拾衣物准备洗澡。
巫行之坐在桌旁默默的看着林晓晓忙活。这个女人身上到处都是疑点,任何一个大家闺秀甚至是教养好的商贾之女都不会像她这样。从相识以来她的表现来看,这女人处事老练,似乎是在外面闯荡惯了的。再一联想自己现在的处境,怎么看怎么都是别有用心。可如果真是别有用心,又怎么会把自己的不正常表现的这么明显?不过,目前来看两人的大致方向是一致的,暂时利用下也不失为一个得力助手。
林晓晓不知道此时巫行之正在心里考究她的价值。舒舒服服的泡在木桶中清洗着身体。连日赶路,天气又这么热,林晓晓身上都能搓下来半斤泥。可惜这里没有澡巾,光靠麻布总还觉得搓不干净……
连日风餐露宿的,今天晚上是林晓晓睡的最香甜的一夜。唯一让她介意的是她和巫行之睡一张床上挤得很。
巫行之不方便出门,第二天林晓晓吃完早饭便上街买些上路必备的东西。她打算把两人都打扮成一般的乡绅,买些合身的衣物,再买辆马车代步。不然光靠他俩开11号估计年底也到不了骊歌山。
身上的银子还是在紫霞镇的时候,邵毅白典当首饰后自己要来的。林晓晓不禁赞叹自己有先见之明,不然现在真得跟巫行之喝西北风去了。
不过买完了衣物食物和马车,手里剩的银钱也不多了,此时兜里还有三块小碎银和一吊铜板。林晓晓有点犯愁,光凭这些银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到骊歌山。
其实林晓晓身上还有两枚绿色的宝石戒指和一对儿玉璧,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样子,要是当了应该能换不少银子。但是一个十来岁穿着普通的农家孩子,拿着价值不菲的戒指和玉璧去当铺,这也太招摇了。未免引人怀疑林晓晓又收好了戒指和玉璧,打算当最后的存粮。
如果实在没钱了就撺掇巫行之到街上偷点儿吧,反正他会武功,身法又好,想必偷起钱包来也不在话下。被抓包的可能性也不能太大。
正在客栈中小憩的巫行之莫名觉得心头一悸,突然预感到貌似有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情要发生了……
这是林晓晓过来后第一次出来逛街,虽然这里比不得紫霞镇繁华,不过周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新鲜,感觉走进电视剧里一样。
以前看电视剧里演的古代街道跟这里一比,布置都显得太粗糙了,完全不能给人身处古代的真实感。现在终于能身临其境了可得好好感受一番。
对什么都好奇的后果就是她忘记了巫行之的午饭并且还在镇子里迷了路。
林晓晓不怕迷路,这个镇子规模不大,而且她也记得下榻客栈的名字,到时候找人打听打听,总能回去的。
林晓晓在街上悠哉悠哉的逛,巫行之却窝在客栈里挨饿。早晨起床后林晓晓说要上街买点吃的,然后就一个人出门了,然后到现在都没回来,现在眼看着太阳都要下山了……
回去的时候路过一家馒头铺,林晓晓突然良心发现的想起了被自己丢在客栈里一天没吃饭的巫行之,顿时冷汗都下来了。现在回去还来得及不?
正想着,街那头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哎!哎哎!!你这人看着衣冠整齐的,怎的做出这种事!哪有买药不付钱的!你这分明就是强抢!”
男人中气十足的吆喝声从远处传过来,街上的行人听到远处的声音也都慢慢凑上去看热闹了。
林晓晓微微一笑,不论是哪个时代,国人爱看热闹的天性倒是都不会变。想到这儿也加快了脚步凑上去看看热闹。
一家小药铺前围了一大圈儿的人,粗略一看估么着也得有二三十人。林晓晓个头小在外面踮着脚尖也看不见里边,只好扭着身子往里面挤。
留着山羊胡的胖老板中气十足叉腰在店门口吆喝:“来来来,大家给评评理。这人买药不给钱还要动手打人,简直是没天理没王法了……”
被当众指责的是个江湖游客打扮的年轻男人,看长相应该是二十刚出头的样子,面部线条还有些圆润,不似成年人那般轮廓分明。一双圆溜溜的猫儿眼,长相颇为清秀。
啧,又来了个小帅哥。林晓晓看那少年双目圆睁满脸的焦急和怒色,一手提着剑,一手拎着两串药包,似乎已经很不耐烦药铺老板的纠缠想要动手的样子。
林晓晓有心上去帮忙,但她自己现在也是囊中羞涩,要是一时冲动估计以后就得数着米粒过日子了,她和巫行之也得喝西北风去了……
想了想,林晓晓又退出人群,趁着周围路人摊贩都围到药铺前看热闹。悄悄溜到附近的一个布料摊子上,从兜里掏出打火石……
围观群众们正看热闹看的兴起,突然有人发现有摊位着火了,大声的呼唤起来:“着火啦着火啦!!”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摊位老板哭喊着扑向自家摊位,周围的摊位老板和路过的好心群众也帮着救火。
因为布料摊子离药铺最近,药铺的门面也着了起来。山羊胡老板见状也顾不得跟少年纠缠,一叠声的惨叫着救火去了。现在街上比刚才更热闹了。
少年显然被这突然的事故惊的呆了一下,不过反应过来也意识到这是个逃跑的好机会,撒腿就要溜。
林晓晓此时已经跑到少年身边,一把拽住他的手臂往事先看好的小胡同跑去。这小子一看就是有功夫底子的,自己一十来岁的小女娃怎么追的上,要是让他跑了自己不是白烧人家摊子了。少年自是不会乖乖让陌生人带着跑,手一扭就要挣脱。
林晓晓也早料到他的举动,回头跟他说道:“小子,我没恶意。你要是敢松手我就把那山羊胡的店老板再叫回来。”
也许是最后一句话震慑住了少年,那少年果然老实了不少,乖乖任林晓晓拉着他的手臂三两步跑进街边的小巷子里。
看这少年衣着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但也不失体面。怎么会干出买药不给钱的事儿?林晓晓心中疑惑,想要问一问究竟。不过看他一脸的警惕戒备,便换了个口气问道:“我看公子也是个体面人,怎的竟干出了这等事。”
果然,一听林晓晓说他买东西不给钱,少年情绪便激动了起来。
“谁说我买药不给钱!我把我家祖传的匕首都押给他了,可那厮还是不依不饶。要不是我半路被人偷了钱包哪里会丢这脸!这村子民风真是……话说回来,你是谁?”
“你就这么跟刚帮你解围的恩人说话么?”
少年闻言不屑的打量了林晓晓一眼:“你指的帮我解围,就是把我拽进这个小巷?”
林晓晓朝他翻了个白眼:“你以为火是自己着起来的?要不是我及时放火烧摊,恐怕你现在已经被扭送衙门了。”
“好,就算火是你放的。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林晓晓笑了笑,她以前是干销售的,不说别的,起码看人的方面还是很有经验的。这少年一看就不是一般身份的人。看他神态举止显然是过惯了富贵日子的,刚才跟山羊胡子老板当街争吵,看表情他是气急了,不过也没动手。
巫行之现在可以说是个光杆司令,手下除了自己这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弱女子外就没个能使唤的人了。这少年看起来身份不凡又好像是落难在外。根据小说定律,绝壁是作者给主角送小弟来了。
当然,林晓晓不会以为自己身在小说中,只是施给他恩惠也不费什么力气,就算自己想差了也没什么损失。但如果这小子真如自己猜想那样,倒算是押对宝了。
“啧,你这人心眼忒小。我不过是看你面善,想结交一番才顺手帮你解了围。怎的让你一说好像我别有用心似的。”林晓晓看得出来这小子是个愣头青好忽悠,所谓请将不如激将,跟他好好商量绝对没有连讽带刺的效果好。
果然,被林晓晓这么一说,少年顿时羞愧的脸都红了。人家好心好意搭救自己,自己居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太不应该了。
林晓晓心中暗笑这少年未免太过单纯了些,自己两句话就卸下了他的防备。看来以前被保护的很好。张口正待加上几句拉拢的话。身后巷子里突然传出一句:“姑娘点火烧了药铺旁的布料摊子,解救舍弟真是让在下感激不尽。”
对面的少年突然眼睛一亮,打了鸡血一样向来人冲去。
“二哥,你怎么出来了!你身上还有伤不能……”
林晓晓回头,身后悄无声息的站了个戴斗笠的灰衣男人,身高估计有一米八五,身材匀称修长跟模特似得。看体型听声音应该是个二十五六左右的年纪。可惜脸被斗笠挡住了,林晓晓惋惜的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