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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来自卢平地方的莱姆斯番外(上) ...

  •   来自卢平地方的莱姆斯番外(上)

      就像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自由民一样,莱姆斯是没有自己的姓的。从小的时候开始,他或是被称为约翰的儿子莱姆斯,或者被称为来自卢平地方的莱姆斯。
      这到不是说,莱姆斯出生在卢平那个他直到了二十三岁才去过的法国村庄。不,他出生在布莱克领地的伊尔切斯特村,他们全家被称为“来自卢平地方”的某某,只不过是他的祖上据说是在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被很久以前的老西里斯·布莱克男爵救过命,于是追随着老男爵从欧洲大陆来到英格兰的一名骑士侍从。传说中,他的那位祖先就叫做莱姆斯这个颇有异国情调的名字,出生在一个名叫卢平的位于诺曼底的村庄。
      虽说整个欧洲的上层并不拘于一地,英格兰迎来一位不会说英语的王后实乃家常便饭,就是从欧洲大陆上迎来一位敌国的贵族作为英格兰的国王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在闭塞的英格兰乡村,一个家族可能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几代人,仍然被当成外乡人。而莱姆斯一家人,尽管已经在伊尔切斯特村生活了四五代人,却一直被当做“来自卢平地方”的外乡人。
      莱姆斯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约翰见自己的长子生得健壮聪明,就用自己的未曾谋面的曾祖父的名字给他命名,以期望着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能够重拾祖先当年一刀一剑拼杀出了骑士侍从地位的辉煌。
      莱姆斯虽说本性并不喜欢舞刀弄剑,但就像他的父亲期待的那样,他在打架方面实在是颇有天赋。在没有得到过任何系统训练之前,四五岁的莱姆斯就能把比他大上一两岁的欺负“外乡人”的其他自由民的孩子打得落荒而逃。
      也正因为这打架的天分,莱姆斯不到五岁的时候,被奥里昂·布莱克男爵挑中,成为了他的长子西里斯·布莱克的跟班。
      在乡下的平民的世界里,可以说有两条半可供上进的路。一条路是去城堡里边当跑腿的小厮,慢慢地当上男仆,贴身男仆,再成为管家;另一条路是家里已经有了一些钱,那么家里可能送次子去教会学校读书,将来可以成为教士;而那半条路,则是去给以劫掠和反劫掠为业的老爷们当出征时期的听差,运气好的话能得到一身装备,混到一匹马,慢慢地积功成为掌旗,如果自己的老爷立下大功,自己也在老爷们跟前得用,那也许就能得封骑士侍从。说这最后一种上进的方法是半条路,主要原因是现在这个年头,想要得到骑士侍从的封号实在是太难了,而这一路上又太过危险。
      但凡事都有例外,能够从小成为领主的年幼的继承人的跟班,跟着领主继承人一起接受骑士训练,无疑是成为一名骑士侍从的捷径。说起来,造成平民和军事贵族之间的巨大的武力值差距——也就是传说中的一名骑士能够当得上十名平民——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贵族们从小能够得到充分的营养,从而长得身强体壮,哪里是时不时地忍饥挨饿的大多数平民能望项背的。另一个原因,则是贵族们从小接受专业的砍人训练,而绝大多数平民即使有钱,都无法请到合格的武艺老师。而如果能够从小成为领主继承人的跟班的话,这两大难题也就都有了解决办法。
      于是,来自卢平地方的约翰欢天喜地地将莱姆斯送进了布莱克城堡。他千叮咛万嘱咐自己的儿子,一定要好好地听布莱克男爵和西里斯小少爷的话,也一定要勤练武艺,争取重现祖先的辉煌。
      莱姆斯自己其实更喜欢安静的活动,他心中其实十分羡慕同村的培根一家人。他听说,外出游历的罗吉尔·培根教士是一位知名的大学问家,有好几十本那么多的藏书呢。可惜,莱姆斯刚刚一透露出自己对于罗吉尔教士的艳羡之情,就被他的父亲约翰的一顿巴掌给坚决镇压了:培根家几代都是村子的庄头,才有钱送罗吉尔去坎特伯雷修道院读书,你老子只是偶尔才能当上集市管理员,哪里有这个闲钱送你去修道院?!
      于是,莱姆斯不清不愿地被送进了布莱克城堡。
      直到很多年之后,莱姆斯仍然能够回忆起自己初进布莱克城堡时所见所感的一切。整个城堡建在一个被一条臭水沟环绕的小山坡上,从仆人们专用的位于城堡背面的窄小的角门一进去,莱姆斯的眼前就是一黑,与此同时,一股人类和其他牲畜的汗液和排泄物的浓烈的混合气味就扑面而来,让四五岁的孩子差一点儿咳嗽起来。当然,莱姆斯眼前一黑的原因并非是他被熏得晕了,而是为了防御考虑,城堡只在有数的几个地方开了很小的箭孔,故而城堡里边的采光很差;同时,自然不会有人认为仆人们所在的地方值得插上多少用来照明的火把,所以,供仆人们进出的走廊在白日也十分昏暗。
      莱姆斯不由得更加不想要进入城堡当差了。要知道,我们的小莱姆斯可不是几百年后的温室里边的娇嫩花朵,他是久经了中世纪的卫生和住房条件考验的殷实的自由民家的孩子。也就是说,莱姆斯的家的屋檐下住着两头牛,三只羊,一只母猪,若干猪崽,四只鸡和两只鹅,他每天是伴着牲畜的叫声在跳蚤出没的稻草上入眠的。如果哪天畜生们拉尿得少了或是叫得没那么洪亮了,他的父母和祖父母都会急得睡不好觉的。莱姆斯家里,虽说只有一个不大的窗子,但是因为房子的面积不太大,因而屋里要比这供仆人出入的走廊明亮得多。就算是味道,也要比城堡里边淡一些。
      皱着眉头的小莱姆斯被父亲牵着手,由引路的仆人带着,穿过了老鼠和猫四处乱窜的厨房,沿着窄得只容一个成年人行走的对于孩子来说又高又陡的台阶,爬了好一阵,才进入了一条宽了不少,一边的石墙上偶尔有几个小小的开口采光的走廊。
      这时,来自卢平地方的约翰在引路的仆人的指示下,在一扇门边停了下来,开始给莱姆斯整理衣服,并且开始絮絮叨叨地叮嘱莱姆斯:“我之前教你的给老爷、夫人和少爷问好的话都记住了吗?注意自己的举止,千万不要无礼,夫人最注重这个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从里边打开了。莱姆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被从门里边飞一般地跑出来的一个孩子撞了个正着,倒在了地上。
      “我才不要你们给我找的人呐!——咦?”一个骄纵的声音在被撞得晕乎乎的莱姆斯的上方响了起来。“哎,你是不是那个一个人打几个,还能打得对方落荒而逃的?行了,我就要他了!”
      莱姆斯抚摸着自己被撞出了一个大包的头,看见了正趴在自己身上的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自己一生的黑发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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