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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还与他相见时 ...

  •   一、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初夏天气,微风香甜。央初正撸起袖子,卷了裙摆,赤脚摸鱼。
      京城里只知侯爷家的千金王央初恬静貌美,娴雅淑惠,连着两年都摘了京城之花的桂冠,却不知在千金十二岁以前,央初不过只是个粗野的乡下丫头罢了,而当今侯爷王元川,过去也不过是个琴师。
      央初与父亲住在大唐与南诏交界处的谦州。谦州风水宝地,那开眼便是山,挪动脚便是水,翠壁丹崖可作屏帷。两人相依为命,白日里父亲出去教学,央初就外出疯玩去。在河堤上呼朋唤友,光着膀子跳进河里去捉鱼摸虾都是小事,完全不值一提。偶尔狠揍几个常欺负人的“小伙伴”,又被对方打得挂了点彩,几个人越战越勇打作一团,王元川和其他孩子家长来拉架,央初才偃旗息鼓,收拾衣裳随爹爹回家。
      十二岁那年,与爹爹踏上了长安城,自己摇身一变成了郡主,爹爹便再也不让她习武。整日琴棋书画,礼法舞蹈,让央初言行举止之间越发娉娉婷婷。王元川看见女儿第一次站在京城之花的舞台上,一曲《流水》弹得极佳,所谓纤纤,所谓芳华,所谓坚韧,所谓柔态。王元川不由有点眼花,央初脸上的光彩,似月华。一曲终了,央初盈盈起立,微微施礼,杏色百褶长裙,鹅黄暗花杭绸褙子更衬得身形窈窕。进入而立之年的王元川那是相当地欣慰,却有些失神,两年前那个插科打诨,顽皮淘气的女儿,与台上这个明艳动人,宜动宜静的女儿果真是同一个人?自己费尽心思请到的各位老师实在是太尽责了。
      央初果然不负众望,拿到了京城之花。十四岁就能拿走诺大个名头的闺秀她可是头一个,整个京城,央初的风头一时无两。

      舞蹈课可以不用再学了,礼法文学诗艺课,央初也算合格了。王元川琢磨着女儿下一步的教育目标,头有点大,罢了,让这丫头再去私塾和育幼堂呆两个月吧。
      央初摇头摆脑地看着《武经》,她也就晚上能悄悄在闺房里看看这书,比划比划招式。偶尔偷偷摸摸地去隔壁找小环她们学武。工作日里去育幼堂,央初喜欢小孩子,所以这个差事她做的很是积极。私塾也不错,天水书斋的山长□□渠学富五车,同前辈一起学习,长进自是极大的。休沐日里,她带上丫鬟无双,进大明宫见见侍女姐姐,拜访皇后娘娘,偶尔能遇到好友李四。晌午则欢快地去鸿宾楼用膳,再去白马寺上香,或是布点香油钱。生活如此规律,央初有点烦闷了。

      “无双”,央初顺手在小摊上买了一只烧鸡,两个馒头,递给无双。“喏,替我送给那边那个大伯吧。”
      “诺。”
      央初瞅着墙角下那个年老的褴褛乞丐发愣。只有一袭破衣裹身,面前胡乱丢着根破拐杖和一个海口青瓷破碗的瘸腿老头子正无忧无虑地悠悠然看天。
      央初的心内有种微妙的情绪在涌动,多年武侠小说的经验告诉她,这老头要么武功盖世,要么就是……彻底呆萌了。
      无双一脸愁苦地迅速把东西放到老爷子跟前便回来了,央初问,“他可有说什么?”
      “不曾。”
      “你看着他可有病态?”
      “……他腿……”
      ………………央初扶额,无双啊,观察力这么差真的没关系吗?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面无菜色,神色如常甚至有点欣喜,这有违常理啊。央初回头看了一眼继续望天的老爷子,转身无奈拉着无双的小手回府也。

      “要不你学几天武罢。”
      早膳时,王元川说道。
      央初被惊得不轻,啧啧。爹爹这是有成为怪老头的趋势了,心下存疑,便试探道,“礼法舞蹈都不学了么?私塾不用去么,我还挺喜欢山长和育幼堂的小孩儿。”
      “女子还是得有些防身技巧。”爹爹笑了,“以前只道你太野,便没有让你学。如今你大了,身边也只有无双跟着,两个女孩子未免不安全。”
      央初偷偷咽了口唾沫,埋头,避免自己眼里的精光被父亲发现。
      “我想着你以前有些武学基础,那么就学几个月吧。”
      “诺。”

      待到央初去了自家后院等武术老师的时候,一位侠士从天而降,待看清来人,她惊得下巴差点脱臼。
      生活最近很是惊悚。
      老乞丐修整得很有型。一把铁骨折扇,腰间配把翠玉刀鞘的短剑,虽鹤发,却当得起童颜二字。腿一点也不瘸,笑意盈盈地朝她走来。
      “侯爷千金,有礼了。”
      央初被这笑容晃得有点囧,一个人惊变两种风格,岂止是惊悚,简直就是惊悚惊悚太惊悚。
      “先生好。”她颔首抱拳。
      “在下药王谷薛坤。”他伸手发功,隔空从三米外取了把椅子。
      央初见状登时干脆利落地跪下了,“师傅在上,受徒儿王央初一拜!”
      “到底是孩童心性。”薛坤敛了笑容,复又转了话题,“昨日烧鸡有点咸。”

      薛坤与王元川算是老相识。彼时王元川在郴州江钟离处学琴艺,薛坤那会儿也是文艺的主,自家药学武学不甚精进,反倒吵着要做一代琴师的高徒,然后成为一代琴师。薛家与江家世交,薛家家长既然义正言辞地反对,那江钟离断没有收薛坤为弟子的可能。哪怕薛坤在江钟离门外跪了三日,滴米未进。
      王元川看他可怜,又不忍忤逆恩师,便约了他去寿阳山教他鼓琴。王元川的琴艺在江钟离手下弟子中算是佼佼者,薛坤自然听话。然而,啧,央初的师傅毕竟天赋有限,学到《秋风词》便已心力交瘁。日后薛坤的梨花神针和乾坤正骨响彻江湖,却没人知道无论他手在人身体上多么灵活,一拿去摸古琴……王元川津津有味地讲着过去的故事,央初极其严肃地控制着面部表情。
      “嘛,嘛,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薛坤把玩着手里的扇子,尴尬地笑笑。

      二、
      央初很久没来大明宫了。
      她踩着大理石板,摸着宫壁慢慢往前走。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壁高啄。
      料想大明宫比阿旁宫也是不差。
      本不意遇着他,偏偏遇到他。
      李祐一如既往地笑得风流,且,□□。
      “小娘子,早。”
      央初浅笑,行礼。她知道他是五皇子,生母早逝,当今皇上的“忤逆子”,坊间传闻其浪荡风流,不孝无德。
      “小娘子似是习武了。”李祐看她步伐沉稳,早无往日娉婷媚态,脸颊红润,就连往日里的恹恹的病容也全然没有了。“习武易受伤,小娘子玉体金贵,还当量力而行。”
      她有点愣,他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和素日里的意气风发,骄纵成性不同,总觉今日的他,似乎有点落寞。另外,对自己关心略过。
      片刻,她展眉,笑道,“谢五皇子提点。”
      有那么一次被他调戏,情急之下,她踢了他一脚,这脚可不轻。无双不在身边,她心慌急了,正想着尽快脱身。还好宫里的鹤侍长来得早,替她解围。那时她以为这个登徒子不过是长安城里到处都是的纨绔公子哥罢了,从此便存了心眼,出门常备石灰粉和短匕。
      再见到他,央初只是远远地一瞥。与小环、云英去千湖镇回来不久,她便去拜访长公主。返程的马车上经过鸿宾楼,无双下车替她打包一份酸汤小煲,央初闲得无聊便打起窗帘看看过往的男男女女。李祐打马而来,行至拐角处便顺手把玉佩和钱袋解下来扔给街旁的几个小乞丐,连眉毛都不抬一下瘫着冰山脸随即打马而去。
      思绪万千,央初脑子转得极快。“五皇子也当多保重。”
      李祐闻言也是一怔,笑笑,“小娘子若是要请安,便请赶早吧。”

      去白马寺上香。
      端午节时遇到了天水书斋的学生南宫让,男子颇有些才气,温润有礼。唐管家每次提及南宫让都是一脸欣羡。他说:“这便是大唐的知识分子了。”
      “知识分子?”央初不解。
      “大概就是有文化,又不装文艺。士为知己者死,先天下之忧而忧,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不装文艺?”
      “…………”
      对话因唐管家的沉默而戛然而止。
      此番去白马寺,央初也顺便去厢房拜访南宫让,却被住持告知他外出写生去了。央初有些扫兴,便早早地回府练武去。
      师傅不在,父亲也一早就去长公主府上做客了。至于唐管家,他要么奋笔疾书在写《回到唐朝当管家之长安游记》,要么就在他的房间修一个叫做“时间机器”的玩意儿。他说:我不属于唐朝。
      每思及此,央初每次和他亲近一点点,都有些难以抑制的不适感。毕竟,唐哥哥是一个终将会离开的人。至于一千几百年以后的世界,央初不是没有向往过,但那里没有爹爹,她便不愿意去想象了。
      清早的情绪被李祐搅扰得有点烦闷,练字帖也不过徒然浪费纸张罢了。她伸手扯过被子打算早早地睡下,李祐的身影偏偏挥之不去。
      第一次见他,恩,他穿了青绿色右衽缎面长袍,月白色外衫,腰上配的是玉璜,依然是喝了许多酒。第二次见他,衣服没怎么换,倒是换了把杏色的扇子。她想起他笑意盈盈的眸子,没来由地一阵怒气,这人真烦,怎生桃花眼这么好看。

      三、
      习武也一年了,对爹爹的妥协便是永远不落下棋艺与琴艺,毕竟京城之花的比赛非常重要,关系到自己能不能嫁一个好婆家,关系到自己能不能在李祐心里有这么一点好形象。当然前者是王元川心中所想,后者却是王央初的心事。

      早前陪李祐上过一次春香楼。
      起先李祐只是笑。无双看他笑得如此温柔无害,桃花眼更是举世无双,于是瞬间忘了侯爷的叮嘱,便去帘子外候着了。
      李祐收了扇子,抬眼看了看窗外秀色,“小娘子是痛快人,倒也不似寻常小姐般惺惺作态。”
      “皇子过奖。”央初不知是褒是贬,只是埋头自酌。
      “原来小娘子也爱杜康。”李祐伸手取了只青瓷杯子,也为自己斟了一杯,“整个长安城,也只有侯爷府的王央初这么一位闺秀愿与我交游。”
      未饮先醉?
      “不日,我便要出城去了。”李祐支了下巴,定定地看向央初,“王氏娘子,你可愿随我同行?”
      她怔忪,这是什么神展开。唐哥哥说过,科研穷三代,花花公子毁一生。科研是什么,央初不知道,不过花花公子,眼前倒是有一个。
      “徒增笑耳。”李祐令人发毛的笑声,无双在帘子外听着都觉紧张。
      她看着他的桃花眼,点点波光。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她又喝了几杯。
      “皇五子李祐,生母田氏早亡。少失怙侍,茕茕孑立。父子嫌隙,兄弟阋墙。李祐放荡无礼,行为失范,不孝无德。”他停箸,“纵使相逢应不识,小娘子你说,我们可算相识?”
      “诺。”央初没见过这么心酸的场面。阿妈去世时她还小,离开谦州时,她仍是没心没肺的粗鄙丫头,成日里只知道闯祸,和小伙伴们分别的难过却远不如如今。
      早春二月,料峭的寒意仍盛。央初再烫了一壶桃花酒,“要喝便喝暖的吧,登徒子。”
      登徒子?李祐不怒反笑。“送你回家吧,娘子。”

      于是唐管家看到便是这样一幅场面。
      衣冠不整的五皇子牵着马笑得一脸戏谑。
      马后快步跟随的无双一脸愤慨。
      而醉倒了横在马上的便是侯爷的心头宝,王央初。

      马术课、育幼堂、私塾。
      马术课、育幼堂、棋艺。
      央初不乐意去大明宫,也不愿意再去白马寺,成日恍恍惚惚,唯一乐趣便是去鸿宾楼吃个酸汤小煲。
      鹤侍长登门登得匆忙,前厅通传后,央初便急急忙忙迎到门口去。
      他语无伦次地说了很多东西,总之,李祐要去淮南了。他再也回不了京城,或许,无论生老病死,都是如此。龙颜大怒,龙颜大怒,她提了裙子正要往外冲,却听得爹爹在后面叫他。

      “阿宝,红鸾星动?”王元川抚着胡子。
      央初小名阿宝,王元川瞅着女儿也是十五六了,便再也没有叫过她阿宝。
      “诺。”央初答得自然。唐管家说过,他们世界的女子,喜欢便是喜欢,与大唐女子很是相似。
      “阿宝,你越来越像你母亲了。”他蹲身,替她抻抻被抓皱的裙摆。“若非他‘美名’在外,风流至此,他又何尝不是佳婿。阿宝你不记得,你生在长安,李祐生母田氏与你母亲关系极好。田氏柔顺贤淑,琴艺一流,李祐在她教导下,琴艺也算可圈可点。”
      王元川闲庭信步,顺了两口气。“只是田贵妃薨得早。”
      听到爹爹提起母亲,央初的心像被揉了几揉。
      “李祐的底细我还算是比较清楚的,天子之位,李祐没戏。但争不了,不代表他不愿意去争。世人都知道李承文武双全,李祐又何尝不是。薛坤便是李祐的师傅。”
      “师傅?”
      “恩。圣上打发他此去淮南,便看他有没有反心。”

      一人一葫芦酒。
      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李祐一身骑马装束,毫无原先的纨绔气质。时不时将自己的酒与央初的葫芦相碰,喝起酒来便原形毕露,各种媚态。
      “小娘子,此时不是碧云天,也不是黄花地,也没有白马啸西风。”
      李祐抬手为央初拭泪。唐管家曾把他拉到一旁,说自家小姐颇无千金之风,望五皇子海涵。李祐当时只是笑而不语,如今便是笑不出来了。
      “今日一别……”他顿住,还是不要太煽情了,“我……”
      “保重。”央初止住哭,声音软软糯糯,带了些哭腔,沙沙的。
      “恩。”他起身,拍拍她的肩膀,“央初,保重。”

      “若我,若我也去淮南。”她在他身后大喊,她知道自己有点,蠢。
      李祐闻言,微微回头,把哭得梨花带雨的央初的脸深深地记在心底里。
      他摇头。
      他打马走了。

      四、

      落落大方,窈窕淑女。除了偶尔有点没形象可言。
      李祐想起长安有这么一位闺秀,算起来也是他的小师妹。
      他提笔写信,附寄一瓶桃花酒。淮南桃花酒,比长安城的更香冽,想必她会很喜欢。他微微笑,眼前是她第一次参加京城大会时明艳照人的样子,不过十三岁,却出落得那么动人。《高山流水》,他母妃爱极了的曲子。
      再见时,他醉酒太甚,平日里的纨绔习气来了个总爆发,巷子里堵了个和她眉目相似的女子便要轻薄,算了,对她羞愧之事实在太多。
      年少时他喜欢过一个人,浅浅淡淡,温温润润的喜欢。那人儿笑得花枝乱颤,哭得梨花带雨,那年他被父皇逐出长安,她在他耳畔低语,“静心,勿反。”
      她也曾用尽一生的力气,怯怯地问:
      若我,若我也去淮南。

      时间机器修好了,唐管家也走了。
      爹爹也为央初做好了嫁衣,她试穿了一下。穿上是极美的,只是她偏执,认为只要旁边不是那个眯缝着桃花眼的人,再美也是枉然。
      偶尔瞒着爹爹去黑店打工。偶尔揍几个招人烦作威作福的小朋友。孩子家长找上门来,王元川也只好和女儿讲道理,毕竟,这几个小孩确实招人厌。而王央初居然能在如此逆境下能再拿到京城之花,王元川只能表示女儿实在是天赋异禀。

      十八岁,她离家。
      她准备了这么久的淮南之行。王元川无奈扶额,看着女儿风风火火上了马车的背影,心中酸涩与难舍一同袭来,于是他在身后大喊了一句:“李王氏!勿要忘了爹爹!!”
      王央初听到李王氏这么有爱的称呼,立马热泪盈眶,从车厢内探出头来向爹爹招手,老爹也以热泪回应。
      说到底还是舍不得的,老头子喜滋滋地想,看着书房里女儿送自己十来幅画像,有临摹她母亲的,有一家三口的。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偷偷画了这么多,眼泪又下来了,想到这多难的世上,他不是唯一一个最期望央初幸福的人,老头子咧嘴笑了,丑丑的,帅帅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若还与他相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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