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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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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顺利地把烂醉如泥的令狐腾弄回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尽管一直以来令狐腾对她死缠烂打,但都是在礼数范畴之内,除了吊儿郎当了些,到底还算个靠谱的人。如果不是后来郁曼天的出现,他们之间……或许不至于以决裂的关系收场。
俩人气喘吁吁的将令狐腾安顿好了,宋岩也累得够呛,伸手便找她讨口水喝。她虽然不喜欢令狐腾,但对宋岩也不到讨厌的份儿上,就冲着他那圆润的肚子,也觉着他是个讨喜的人。从前或许对令狐腾的成见太深了,连带宋岩也不大待见。
替宋岩找水的空当,她才稍稍打量了一下周围,房间以灰白系的格调为主打,跟令狐腾闹腾的性子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给,水!”
宋岩也不含糊,接过她倒的水直往肚里灌,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这才放下杯子。摸了摸圆润的肚皮,一脸谄媚,“还是俺姐待俺好了!”
她闻言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揶揄道:“未必我一杯水还能把你从令狐腾身边哄过来?”
宋岩跟令狐腾的关系,不是一口水就能割断他们的革命友情的。
“嘿嘿,姐!要是您能跟俺哥好上,您以后就算是让俺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您吩咐一声!俺哥对你可挂心了!”就算是累趴下了,他宋岩坚决不辱使命,一定要替他哥叨唠点好话。
“你倒是对你哥挺好的,但我怎么就觉得他这人待人忒不厚道呢?”令狐腾这人任性霸道,浑身上下没一处能有让人看顺眼的地儿,真不知道有哪点值得宋岩跟姜胜君掏心掏肺的。
“姐,俺就知道,您肯定误会俺哥了!外人看他那可是一个坏,但俺哥别人不知道,俺还能不清楚!他人嘛心肠贼好……”
郑筱没料到这一米八的大胖子一讲起令狐腾,那眼泪就刹不住车,连哄带骗的好不容易让宋岩稳住了情绪,郑筱也觉得疲乏至极。当然,宋岩的眼泪也不是不管用的,最起码让她试图不带任何偏见,重新认识一下他口中的令狐腾。
出门的时候漫天都是飞舞的白雪,白茫茫的一片。她站在街边拦了几辆出租车,没一个搭理她。郑筱只好掏出手机给简洁打电话——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去联系的人。
简洁,大学死党。
死党是随叫随到,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出现在你面前的那个人。简洁,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人只有在经历过后,才会看得真切。前世郑氏集团破产的消息一经传出后,简洁是第一个准确找到她的位置,甚至哭得比她还伤心的那个人。
褪去了多年以后的成熟,面前披着齐肩短发且打扮得清新靓丽的女孩——就是简洁。
千言万语在此刻化作了一个暖暖的拥抱。
“住院,出院,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让我陪在你的身边,还说是什么死党!”这是简洁把鼻涕星子擦在郑筱身上,说的第一句话。这个傻姑娘病了,却拒绝了所有善意的来访者,其中也包括了她。
那时的郑筱不是接受不了即将失明的事实,而是不愿有人来打扰她与姜胜君来之不易的独处时间。曾经大学时期的她,就像着了魔一样地爱着姜胜君,一种偏执得近乎疯狂的地步。
“他……结婚了,你心里……一定很痛吧?”
虽然是简洁大半夜地从令狐腾家门口接到的郑筱,但今天婚礼上到底出了什么样的状况,她是毫不知情的。如今看着郑筱面上云淡风轻的表情,这倒让简洁更加地不放心了。
“一切都过去了,他,也会过去。”
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连死亡都经历了的人,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如今只不过是借用青春,然后对那段曾经念念不忘的感情挥手告别。
如果说前世的孽缘只是一场纯粹的商业联姻,郑筱也不会被伤得遍体鳞伤;而对姜胜君的爱是偏执的话,那么她对郁曼天便是透彻心扉的爱,入了髓,无法拔出,难以戒掉。
因爱,才会衍生恨,入了骨,浸了髓。纵使一切都不过是逢场作戏,镜花水月梦一场。
郑筱的心就像是被人撕裂了一般,连呼吸都是痛的——她没预料到,重逢的那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让她措手不及。
姜胜君的婚宴结束后,郑筱却悄悄地彻底地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只不过所有人都认为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这一刻不过是找了个所有人都找不着的角落,然后慢慢地用时间来抚平伤痛。
令狐腾几乎是疯了一般找寻她的下落,最后却都是一无所获。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他的虔诚连郑乾乾都被打动了,但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郑筱办好毕业手续,已经离校的事实。
不知是老天垂怜他的一片痴心,还是他们命中注定就有缘分,在令狐腾都快绝望的时候他们居然就这么重逢了。
令狐腾不管是内心还是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欣喜,“筱筱,我们的缘分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你躲都躲不开的。还有……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要吃好睡好养好身子嘛!瞧你都消瘦得……”
“你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健谈。”
郑筱极力稳住情绪,目光大大方方地落在了他们俩人身上。S市那么大,偏偏让他们狭路相逢,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她没料到即使他们现在不过是陌生人,那个男人依旧能不动声色的牵动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
令狐腾自动过滤掉他不爱听的,继续厚颜无耻地凑过去,“既然这么巧,一起吃晚餐?地点时间你决定!”
被令狐腾晾在一旁的男人身形俊朗,一直以看戏的姿态站在边上,既不多言也不觉着半分尴尬。
她却是挤出一个大方得体的微笑,不答反问,“旁边的这位,你难道也不打算介绍一下?”
她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郁曼天的时候,郑筱就喜欢上了他的眼睛,不同于姜胜君的清澈,他的双眼像一滩深不见底的湖水,深深地吸引着她。
纯白的毛大衣把对面的女孩裹在里面,有些臃肿得可爱,这是郁曼天对她的第一印象。如果不是令狐腾狗腿的做派让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也不会主动发问: “想必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郑筱!幸会!”
对于郁曼天能够短时间内认出郑筱的事实,让令狐腾稍微显得有些发窘,仅仅维持半晌的窘迫假象便被他一贯的厚脸皮作风惨败,“我都没给介绍,你怎么就认出来了!不过没关系,筱筱,这位是我的好兄弟——”
不等他介绍完,郁曼天友好地伸出手再度打断了令狐腾的叽歪,嘴角牵起一个上扬的弧度,“百闻不如一见,你好,我是郁曼天!”
曾经对于这种带着独特舒适味道的绅士,有种难以抗拒的情怀,她就像一只花蝴蝶,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终究错辨了自己,原来他才是那只花花蝴蝶,而她只是那只认不清现实的飞蛾。原本以为一年的时间足以让她抚平创伤,但命运确实爱开玩笑,让他们再度不期而遇。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她的手轻轻滑过他的手掌,犹如蜻蜓点水般稍纵即逝。这也使得郁曼天的手自然在风中飘零了一会,懊恼的情绪悄然爬上眼底又尽数褪去,面上依旧保持着微笑,“能够认识你,的确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他这么一笑,却将郑筱印在脑海里狰狞扭曲的面目重叠在一起,让她惶恐不安,她极力稳住自己的情绪,“今天真是不凑巧,我晚上还有个约会,下次我请客!”
目送着她驱车匆匆离去,令狐腾瞪了郁曼天一眼,“都怨你,我家可爱的筱筱都没好好跟我说上一句话!”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某人阴郁的心情莫名放晴。
令狐腾此时却依旧记挂着她苍白的面色,看来姜胜君对她的打击并不像她表面上的云淡风轻。令狐腾只要惦念起,便觉得心里不痛快,“一直在努力!哎……我跟你说这些干嘛!走,喝酒去!”
瞧着他愁眉苦脸的模样,郁曼天也不禁感慨,原来这些年来在令狐腾嘴里都听腻了的名字,那姑娘是嘴里含不得手上也捧不得,又碰上人家姑娘失恋,令狐腾在一旁也帮不上什么忙,也难怪他心烦意乱的。
眼下郁曼天即使不忍心也只得劝道:“咱哥俩改天一醉方休成不?今天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呢!”
他说罢指了指他们跟前的这栋大厦。
令狐腾也就随口耍性子胡闹,遇着正事却不含糊,也随他入了大楼。
不过这栋楼懂行的人都知道,这里属于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会碰见,一般人若没有什么门径,是寻不到这个地方的。
郑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