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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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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句话让她觉得十分动听,不是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人说的,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话。只不过是很多年前,有一个穿着白色西服,有黑色瞳仁的男生说的。他说:“别紧张,你很好看。”
      如果还有一个对她很重要的人,不是一直陪伴在她旁边的林安洋,也不是从高中起就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陈羡。几乎可以说成,一面之缘这个词。那个人还有一件大衣丢在她这里忘记拿走了,哦,好吧,他叫许临。她不得不承认她还记得。

      不管过了多少年,孔歌还是会深刻地记着他。如果有一天和他偶遇,那么就好像装着思念满到快要爆炸的气球,被人偷偷地拿了根针接近,然后戳破。所以,孔歌在他一声不响地离开这么多年后再遇见他,觉得——所有为久别重逢而做的准备,就像是泡沫般脆弱又虚伪。不管幻想过多少种场景,规划过多少次剧情,都会在瞬间幻灭。
      就像几年前《白雪公主》的最后一幕,连那种见到他后慌乱的心情都一模一样。
      往事浮光掠影地闪过,然后孔歌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忘了此行的目的和他为表示友好伸出的右手,落荒而逃。回忆起来挺丢人的,她就那样边跑边哭喊着:“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做不到!经理你扣我工资吧你开除我吧!我没法和这个人谈合同!”
      不知道踉踉跄跄地撞倒了多少人,最后被追出来的林安洋狠狠地抓住了胳膊用力一扯,她才稍微冷静了下来。林安洋皱着眉头的样子在她眼里有些好笑,她的唇角忽然露出了笑意,手指抚上他的眉间,说:“安洋你都长大了呢。你小时候对我服服帖帖的,样子也很软弱,水润得和小姑娘一样,没想到几年时间就成长了啊。”
      林安洋有些厌恶地甩开了她的手,他的目光使她难熬。“孔歌,你冷静点行不行?你知不知道如果这桩交易因为你毁了,你要承受怎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现在不是你发脾气的时候,不管你对他有怎样的感情,这时候都应该放下。”
      孔歌冷笑:“林安洋,还用不着你对我说教吧?我就说一个字,滚。”
      林安洋刚想着要怎样劝她,忽然手机振动了一下,屏幕上这个名字竟然一时使他感到愤怒,短信内容却又使他平静:林经理,今天先算了吧,我觉得您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改天我们俩人单独约,再好好谈谈合作的事情,抱歉。
      他在这条短信的内容中读不出任何生气的意味,仔细想了想,大概也是因为孔歌吧。林安洋看着面前长发有些凌乱的她,抓着她的右手渐渐有些松了。
      孔歌,我莫名其妙地喜欢了你这么多年,大概动力也就是你不明不白的态度了吧。但是我这些年担心的事情也在今天发生了,陈羡几年前就和我说过你对许临的感情,我又何尝不曾察觉。一旦平衡被打破,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去安慰自己了。
      他脸上紧绷的肌肉忽然柔和下来,孔歌有片刻的失神,却还是撇开了他的手没有半点留恋地离开。
      对于林安洋这个人,她感动过也感激过,但是从未喜欢过,半秒都没有。她理好了之前乱掉的头发,捡起从自动贩卖机中滚落的啤酒,打开,然后猛地往嘴里灌进一大口。脸颊虽然微红,眸中透出的冷静与理智却越来越彻底。
      林安洋,或许你我都是他爱情的牺牲品。
      一个女人的聪明在于,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应该要什么。而愚蠢透顶的地方在于,执着于明明得不到的东西。林安洋,我不愿意像陈羡那样一直做个聪明的女人,生活中如果满是计算那也太累了。我们是需要软肋的,那也是快乐的,而许临便是我需要的软肋。
      如果我倾尽一生,哪怕得不到,那也是愚蠢得有价值。

      孔歌满身酒味地打开家门时,陈羡正懒散地端着高脚杯窝在沙发里,身上盖着薄被。茶几上堆满了DVD,房间里的暖气绝对是开了不下四五个小时的。她稍稍抬了抬眼角看着正在脱鞋的孔歌,然后听见孔歌清冷的声音在房间里幽幽地响起。
      “陈羡,我今天见到许临了。”这种无动于衷的声音几乎是在最后一个字发出后的0.1秒内开始带有哭腔的,然后还不等陈羡回应,孔歌就迅速用手捂住了双眼,眼泪落在皮肤上就变得冰凉,顺着手指滑进袖口,却没能顺利按照本来的轨道滴落在地板上。
      陈羡有些不忍地皱眉。手机屏幕上与许临的聊天记录滚动了一下,她轻轻地关掉,然后下了沙发走到孔歌的面前,轻轻抚摸着孔歌微微颤抖的背。但是她没告诉孔歌,许临是坐十天前的某个航班回到这个城市的。这件事情,她在十二天前就已经知道了。
      孔歌抬头看着陈羡因为暖气而白里透红的甜美脸蛋,忽然之间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又可怜。她擦干眼泪,使劲揉了揉陈羡的头发,笑道:“你傻蛋吧!”
      最后,两个人一起裹着被子坐在沙发上认真地看着荧幕里播放的电影。陈羡转过头,说道:“孔歌,我就要结婚了,我和他订婚了。”
      孔歌一时感到诧异,虽然陈羡原来和她提起过,不过这也太快了吧?再说,如果陈羡结婚了不就要搬走了吗?那样的话一个人就要多交一倍的房租了,而且陈羡走了她也舍不得。刚想要询问几句,陈羡却像是有意打断她,又道:“你别担心这个那个的。其实在一段婚姻里能够各取所需,那不是最好吗?我也喜欢过一个人,但我们没在一起,我甚至不能确定我现在是不是还喜欢着他。你明白吗?”
      孔歌知道陈羡想告诉自己什么,她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自己右手的玉镯,眸色黯然,她有点不甘心。此时此刻,孔歌的心里是讨厌陈羡的做法的,她不甘心陈羡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输给了现实。如果说成败在于所得的利益,那么陈羡是个成功者,但即使如此,她也无法这么做。
      有一件事她没能告诉任何人,大抵是因为觉得那着实幼稚,连十三岁时那玉镯的故事竟然都是和他有关的。
      那时候的孔歌没想到,自己父亲的朋友家竟然还有这样帅气的一个哥哥。十三岁的暑假父亲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叫了声“叔叔好”,刚想跑回房间做自己的事情,却在那个叔叔进来之后被他身后的男生吸引住。
      个子很高,眼睛给人感觉很冰凉,对了,就像夜晚的那种感觉。孔歌这么想。他穿着当时男生都很喜欢的Nike球鞋,衣服是她认不出的英文牌子。
      她匆匆忙忙地跑过去,他的身后却突然冒出来一只很大的狗,对着她叫。孔歌当时不知道那是很名贵的品种,也没觉得漂亮,只是单纯地害怕它。几乎是在它叫出来的同时,孔歌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就被他厌恶地甩开,冷冷地看着孔歌,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对她说:“别碰我。”
      孔歌被他一说,心中的委屈似乎在一瞬间就达到极点,紧紧地咬着嘴唇,尽量让自己不哭出来。面前那漂亮的男生看见这一幕,忽然捂着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孔歌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笑容,而且那样的笑法也很新奇呢,自己从没见过捂着嘴笑这么文明的笑法,心里一瞬间就有种花朵绽放的感觉。
      那男生悄悄地从口袋里拿出玉镯,对她说:“你的胆子真小呢,这个玉镯给你,让它保护你吧。怎样?”孔歌其实看出来了,她想,大概是他不喜欢那镯子才会找个借口送给她,可是她仍然心花怒放地点点头。
      孔歌还能清晰地记住那天他的侧脸,在阳光下漂亮极了。他让她看一下镯子内侧,那里有他的名字。她小心翼翼地举起来,生怕打碎。又小心翼翼地往内侧看了看,眼睛就变成了两条弯弯的月牙。那里果然刻着他的名字呢,那是她从十三岁一直到很久很久的以后都朗朗上口的两个字——许临。
      后来听父亲说他因为丢了镯子被他母亲骂了一顿,孔歌犹豫了一会,却始终没能将它还回去。后来他也再也没有来过了,好像是因为他父亲出了什么事故。
      然后偶然有一天她对地上的小蚂蚁说道:“总觉得呢,如果夜晚的天空没有星星或月亮好像就会变得很大很大,有星星或月亮的话呢,又会变得很小很小,好像很漂亮。但是我喜欢什么都没有的夜空,有种被包裹的感觉,有的话,就会离得很远很远……”
      “你们知道吗?我喜欢的人啊,他的眼睛,就和没有星星或月亮的夜空一样呢,真的好漂亮。但是爸爸告诉我,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呢。”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水泥地上,她也学着他捂住嘴,可是却什么也挡不住。

      他肯定记不得了。孔歌这么想。
      如果他记得,那他会不会喜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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