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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白蔷薇的记忆 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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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元和处理完刚刚的偷窥事件就驾车和许璃一起去附近的温泉酒店。本来和许璃的那顿饭吃完他也是要顺便过来看看最近的营业状况,现在意外地结束他刚好可以泡个温泉,然后送许璃去片场拍戏,奶奶还命令他一定要多拍几张剧照回来。他一想起这个头都大,让他一个大boss拿着手机在片场到处拍照这像话吗?亏得他聪明已经提前跟制片打过招呼到时候只要去片场晃一下,美其名曰视察,然后拿了制片给的照片走人交差就可以了。
送许璃去房间休息之后,沈元和一个人走到酒店的贵宾池准备舒舒服服地泡个澡。
脱下平日里一身严肃工整的西装,步入露天温泉,黑色如碎玉般的头发微微有些打湿,贴着光洁饱满的额头,将自己整个漫入氤氲着浓厚的的水气中,露出异常白皙的皮肤,没有夸张的健美肌肉,却是骨架清奇、线条优美,紧实的腹部拥有恰到好处的肌肉,彷如雕塑大师米开朗基罗刻刀下的美少年大卫。
他靠着以天然石块堆砌起来的池壁,闭目眼神。
沈元和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和那么一个小女生置气。最开始对这个女孩注意是面对他的质疑,她那一脸无辜的表情,她说,“老师,我们不是情侣,也没有闹别扭,更没有不想听课。”半月形的眼睛、清澈见底的眸子望着他的时候他连一个字都不怀疑。
电梯那一次他确实被惊到了,他一眼就认出她了,她那双眼睛太好认,况且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看着她一脸错愕的样子,他就恶作剧地想逗逗她。他说,“你不上来吗?“结果她还真的上去了,有时候他真明白她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有把握她对于电梯里所看到的不会吐露半个字,但即便她对外说了他也完全有能力摆平。像那样去威胁一个女孩子他沈元和还是第一次,想起来也真是好笑。
后来他和好友姚非在T大校园里撞见过一次那对小情侣。男孩一个人走在前面,跟在后面女孩手里抱了许多资料文件,过了一会儿女孩追上去,该是服软撒娇了吧,男孩接过女孩手里的资料,两个人便肩并着肩有说有笑地从他们眼前走过。姚非见他愣在原地,往他眼睛盯着的方向看去,轻松地调侃他,
“怎么样漂亮吧,那姑娘可是我们新闻系的系花,可惜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你这个怪蜀黍是没有机会了。“
“知道名字吗?“沈元和没有接他的话,反而问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记得名字里有个绿,叫什么来着,嗯......想起来了,叫唐夏绿。“
“夏日之绿!“他的嘴角上扬,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喂,你可别打人家主意啊,横刀夺爱加师生恋这也太伤风败俗了,是要浸猪笼的。“
沈元和对这白痴实在很无语,朝着车库的方向疾步而去,留下原地意淫的姚非。
“别介呀,小元元你等等人家。”
姚非是他在剑桥念书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姚非跟着贝克教授念博士做助教,沈元和选修了贝克教授的媒体市场课。后来姚非念完博士回国就在T大任教,没过几年就坐到了新闻系主任的位子,天知道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当然了姚非同志本人还是很有能力的,但他爸是T大校长也不假。
回国之后他和姚非在一次新闻业内论坛上遇见,交往更加频繁,两人慢慢的变成了好友。姚非这个人其实还是相当有趣的,但有一点沈元和实在受不了他,这家伙仗着自己长了一张不老童颜,到处装乖卖萌,完全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
他到达拍摄现场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现场的气氛有一丝的不和谐,看来制片和导演已经通知大家今天大老板回来视察。反正他也是过来晃一下做个样子就准备走的跟导演和制片说了几句话就站到一边等拍摄。
不知道是不是他太过敏感他总觉得有人一直盯着他,四周来回扫视了一遍,才发现距离他五六米的地方跟在唐夏绿身边的那个女孩一直冲着他傻笑,就差没有招手呐喊了。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唐夏绿的朋友真是跟她一样奇葩,难道忘记了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她们俩刚被他抓包吗?现在还敢跟他笑得花枝乱颤。
不过她们怎么会在这里呢?现在剧组拍摄这么好混进来吗?见身边就站着制作人于是问,
“现在拍摄都不清场的吗?”他眼睛盯着她的方向
“哦,那是编剧和她的朋友,就是穿米色针织衫的那个女孩。”制片人轻轻巧巧地解释。
“编剧?这么年轻?“
“年轻是年轻,可是很有人气的,是最近几年红得发紫的青春作家,这戏她是原作者。“
“是吗?“沈元和自己小声嘀咕。
许璃正在跟谈逸拍对手戏,就看见沈元和走向那个女孩,经过的时候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什么,说完露出好看的笑容,就离开了。她一时间分了神,就听见导演喊NG。回神过来便淡淡地向谈逸和导演说了声抱歉,重来一次。
沈元和在夏绿耳边邪魅地说,“唐同学还真是巧啊,或者还是我应该叫你唐编剧。“他拖着极重的尾音。
这算什么嘛,他是她的老师还是她的大boss。他以为这样她就怕他了吗?
丁小曼同学雷达般的敏锐嗅觉告诉她,此处有八卦。但不管她怎么问,夏绿就是不肯说。
丁小曼问她刚才沈公子那么暧昧地附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唐夏绿眨了眨眼睛,
“他让我们下次上课别迟到。“
当她丁小曼傻啊!不急不急,来日方长,这世上就没有藏得住的八卦,早晚早晚你们一个都别想逃。
晚上回到公寓,打开电脑,望着空白文档又想起白天被沈元和威胁的事情,心烦意乱地无论如何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于是干脆早早的洗洗睡,只是唐夏绿不知道她到底是因为沈元和的威胁还是因为AMIER和那个人。
那一晚,在蔷薇栅栏下,她说,
“方歌,再也不要来找我,我们分手吧!”白色的蔷薇花在狂风中飞舞,碎花沾到她黑色如绸缎的长发上,墨黑的长裙在风中飞舞,暗夜下的她美得宛若妖精。
“你怎么了,小夏,别闹了。“他上去拉她的手才发现她的手凉得厉害。
她毫不留情地甩开他的手,
“我不喜欢你了,不爱你,方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她重复着自己的话,好像这样就能让方歌相信她的话。
“不可能。”他说得比什么都肯定。
她露出鄙夷的笑容,
“方歌,你哪来的这种自信?你知道吗?我最讨厌你这幅样子,好像全世界的女孩都应该喜欢你、迷恋你。“
“小夏,你在说什么,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这样认为。“
“方歌,我不知道,我也许根本没有真正认识过你。“
“小夏,我知道你现在很伤心,崇哥哥的死我和你一样难过。“
“你怎么可能跟我一样难过,如果你让我接了哥哥那通电话,哥哥就不会死,是你害死哥哥的。”
“小夏,对不起。”他想揽她进怀里。
她没有反抗,在他肩头哭得很大声。
“方歌,我求你,求你,放过我好不好,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会一遍一遍地想起那通电话,想起哥哥的死。
“好,我答应你“他松开怀里的她。
“如果这是你希望的,我就给你。“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她怕只要看一眼她就会动摇。她转身离开。
“等一下。“
她回头,看见他拿着一朵白蔷薇,拿近了递给她,冲她温和地笑。
他的手指不小心被刺到,鲜红的血顺着手掌流下来,落到花梗上。
她接过来,深深地嗅了一下,眼泪滴落在白色的花瓣上,消失在无边的黑夜里。
在他们交往的10年里,每天清晨方歌都会带着从小花园里摘的鲜花骑着脚踏车,去载夏绿上学。她还记得每天清晨那个人像王子一样出现在晨光里,带着温暖的笑,等她。
有时候,潜意识比我们自己更为敏锐,她以为她已经忘记,却在梦里又回到了五年前。
沈元和结束一天的工作累得倒在床上,过了一会儿拉开厚厚的窗帘,脱下外套,给自己倒了一杯矿泉水。这里是沈元和的单身公寓,他如果工作晚了一般就在这里住下。这房子风景很好正对着方景,外面是繁华的陆家嘴,各种灯光闪烁,代替了天上的星星。越是繁华,越是在高处,就越容易寂寞,但人有时候很奇怪一面讨厌着这种寂寞到死的感觉一面又将自己放在高高的地方,与世隔绝,享受孤独。
喵......喵......他养的黑猫躲在窗帘一角,两只眼睛发出幽蓝的光,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他去厨房拿了猫粮倒进它的盘子里,黑猫果然从暗处走出来,开始享受它的晚餐。他轻轻抚着它的脑袋,“抹布,我想我找到你的主人了,不过她好像已经不记得我了。”
喵......喵......
窗外是上海寂寞幽蓝的光,彻照他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