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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红柿炒蛋 ...

  •   羽凡不会做菜,从小就立志做顶天立地男子汉的他意识里根本没考虑过学习这种技能。但现在他会,仅限一道菜——西红柿炒蛋,一向以自学能力超强为傲的他在看过若干遍后认为自己已经可以熟练掌握这道菜的烹饪方法,但这只是他的想法,从未付诸于行动。
      为什么羽凡会对这道菜情有独钟呢?当然,是因为他生命中同呼吸、共命运的人——海泉。
      自从认识海泉后,这个才华横溢的男孩带给他的惊喜简直可以用一座宝藏来形容,不仅能作词、作曲、编曲,而且会弹钢琴,吹笛子,玩转各种乐器,更会写诗,足以让他艳羡得五体投地,最最令他不可思议的是,海泉还会做菜,他不止一次怀疑过海泉究竟是不是一个非人类的存在。
      其实海泉会做的菜也不多,仅仅是为了自力更生,对于一个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是不服输的倔强支撑他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大城市里奋斗,成长需要经历阵痛,还好,天生的聪颖和乐观令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羽凡的出现,用他的话说是上天给他的缘,一个十分投契的真诚、开朗、热情的大男孩,与他有着相同的倔强。
      他们组合的第一百天,为了表示庆祝,海泉亲自下厨作了两道菜——西红柿炒蛋和红烧肉,海泉永远也忘不了羽凡目瞪口呆的样子,以及羽凡第一次狼吞虎咽的吃相,“真的那么好吃么?”“嗯,我发誓,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西红柿炒蛋和红烧肉。”海泉笑了,很温暖,跟他做的菜的滋味一般,暖暖地沁入心底。
      刚出道的那些年,每逢节日,羽凡便会央求海泉给他做菜,虽然来来去去也只是那几道,但羽凡总也吃不腻,特别是西红柿炒蛋,因为他觉得无论是谁做的,都不及海泉做得好吃。
      直到后来,两人各自成家,私下生活中少有交集,海泉也因为事务缠身,渐渐生疏了厨艺,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西红柿炒蛋成了羽凡再也不吃的一道菜。
      一转眼,两个人组合了十五年,许多事情已经时过境迁,唯一不变的是羽泉还在一起。
      长沙飞往北京的飞机上。
      “涛哥,《春妮的周末时光》这个节目希望你跟炮哥合做一道菜,你看做什么菜好?”亚默拿着台本给羽凡解释节目的流程,指着其中的一条问道。
      上午刚扎完点滴的羽凡几乎昏昏欲睡,听到这里忽然有了精神,“西红柿炒蛋,这个我们俩都熟。”过往的记忆排山倒海般袭来,羽凡的手指不自觉地放到了唇上,嘴边挂上一丝微笑,海泉,这次换我做给你吃,一定要给你一个惊喜。
      所以,当春妮要求一人出一只手的时候,羽凡理所当然出了右手,切西红柿,打鸡蛋,动作娴熟得仿佛酒店大厨,而实际上,这真的是他第一次动手做菜。
      旁边的海泉默默地用左手帮衬着,偶尔叮嘱几句,思绪却飘向了远方,他知道羽凡选这道菜的意义,那是他们曾经青春中最美好的时光,两个男孩相互扶持共同奋斗的记忆,你没忘,我同样也没忘。
      菜做好了,一红一黄相得益彰,正如羽泉,一个热情如火,一个细腻如水,两者相融便是世间绝配。
      羽凡看着海泉将菜吃进去,细细的品味,赞许地点头,心中无限欣慰。
      节目结束后,已近午夜,宽阔的大道上车流稀少。
      海泉开车载着病中的羽凡回家,车速达到平日的极限。
      羽凡看着窗外急速晃过的一个个街灯有些发晕,挥挥手说道:“不用开这么快吧,兄台,我头晕。”
      “啊?那我开慢点。”还在回想刚才节目的海泉放慢了车速,瞥了一眼旁边的人,羽凡的脸色有些苍白。
      关上空调,打开窗,徐徐的晚风吹拂脸庞,羽凡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在节目中吃了许多蛋糕,但此时的海泉还是有些饿了,脑海里又浮现出那盘西红柿炒蛋,他只吃了一口,整盘都被节目组的人吃了。
      “刚才,你自己做的菜怎么不吃呀?味道还不错,都被那些人一抢而空了。”
      “我已经有快十年不吃西红柿炒蛋了。”
      “什么?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吃吗?”
      “因为,不是你做的……”
      “兄台,原来你这挑食的毛病是我给惯出来的呀,哈哈……”
      “兄台,看在我是病号的份上,待会儿到我家你能再给我做一次西红柿炒蛋么?”
      “好啊!”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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